建设“力”“美”兼具的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

2020-04-13 03:05吕小康汪新建
心理技术与应用 2020年4期
关键词:范式

吕小康 汪新建

[编者按] 本刊一直倡导心理学要担当“理解和改善现实”的使命。心理学不仅要发挥“尽精微”的特长,更要强化“致广大”的能力。我们特邀发表的吕小康、汪新建两位学者的力作,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建设“力”“美”兼具的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增加社会心理学的社会解释力和政策影响力。这一主张是对社会心理学学科危机批判反省以及对社会治理现实需求深刻体察的结果,体现了作者的洞见,可为中国社会心理学界进一步凝聚学科发展共识提供参考借鉴。

摘 要 现代社会心理学的特色是“精小慎微”,力图以精致的方法获得小范围内的准确结论,以提升学科内在美感为基本旨趣,但由此也丧失了对重大社会问题的理论想象力和实践影响力,造成社会心理学界在公共政策和社会生活中的集体性失语。这是中国社会心理学取得更大发展的真正危机。以成为一门政策科学为导向,深度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主动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可为中国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一种可行路径,使得学科发展获得现实的生命力和强劲的助推剂,成为一门兼具“力”与“美”的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从而增加中国社会心理学的社会解释力和政策影响力。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政策科学,心理学危机,范式

分类号 B84-0

DOI: 10.16842/j.cnki.issn2095-5588.2020.04.001

心理学是一门兼具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多重属性的综合性基础学科。其中,社会心理学是在“名”(学科名称)与“实”(学科实践)两方面最贴近社会科学的心理学分支。而社会科学天然地与各民族与各社会的文化传统、社会心理和社会实践高度相关,具备成为“中国特色学科”的学科潜质和历史积淀。如何发展出能够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心理学,是整个中国社会心理学界和中国心理学界面临的重要议题。

1 “消失的社会”:“精小慎微”的现代社会心理学

在过去100多年间,社会心理学的发展沿着“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和“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两条路线分别演进(刘春雪,2007, 沈杰,1996)。前者关注社会中真实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力图提出某种解决方案,体现出强烈的社会情怀和“入世”精神,后者强调方法的规范性和变量的可操作性,体现出明显的科学意识和“出世”态度。但在后期的发展进程中,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基本上占据了主导性的地位,成为社会心理学教材的主要知识提供者,也就成为了实际上的、名为Social Psychology的学科范式。其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四个字:精、小、慎、微。

所谓“精”,是指研究方法的精致化,其典型代表就是实验室实验法,这是社会心理学家的看家本领,源自于他们对心理学、物理学和生理学研究范式的继承与推崇,所谓“小”,是指其研究现象主要局限于一些个体性的、局部性的“小心思”“小效应”,如各类“启动效应”,包括金钱启动、具身认知、主观社会阶层操纵等,其研究构思精巧雅致,但无关现实宏旨,更多在于满足和启发研究者的特定认知兴趣,而非解决实际问题,所谓“慎”,是指其对研究结论的解释范围持谨慎态度,对内在效度的验证甚于对外在效度的追求,秉持科学家的态度看待自身结果的局限性,也较少参与到与社会大众的对话当中,所谓“微”,是指其研究主要局限于人际、最多是群际之间的心理现象,对更为宏大的社会心态的把握和判断显得力不从心,即使加以研究也是将社会心态视为个体心态的加权集合体,而非一种具有特异性的整体性、动态性现象,从而丧失了对社会现实中重大社会心理问题的关注度与干预力。

这四个特征环环相扣,建设起一种“小而美”的社会心理学研究生态圈。在社会心理学这个名词和学科中,“社会”两字逐渐隐去,沦为一块“背景板”,而突出的还是个体化的心理与行为,使得社会心理学实质上是作为个体心理学、即广义心理学之补充或附庸而存在,是边缘性、分支性学科。在这种学科分工下,“(个体)心理学”是“体”,而“社会心理学”只是“用”,它们之间是母学科与子学科、“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如此一来,要突出社会心理学自身的特色,就变得困难且不那么必要。既无学科内容壁垒,又无方法壁垒,社会心理学自然也无法建立起自身的学科“护城河”,难以超越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而作为整体心理学的代言人和急先锋。

当然,很难从截然二分的立场来看待这种发展历程的“对”与“错”,正如我们很难去判定,为了追求自身兴趣而存在的基础性学科,与追求经世致用的实用性学科,哪一个更重要、哪一个更美好、哪一个更长久一样。或许只能说,不同学科与不同的学者之间存在必然的专业分工,甚至同一学科和同一学者的不同发展阶段,也会出现不同的发展倾向与实践旨趣。但作为根植于中国大地而成长起来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者,在反省社会心理学的百年发展历程时,虽能深切感受美式社会心理学研究所带来的优雅“美感”,但在发现“社会的力量”被逐渐抽空或被操作化为“他人在场”这种细微变量时,仍可隐隐感到一种“力感”缺失的遗憾。当一个学科屡屡需要以“学问之美”来应对他人对这一学科存在的合法性或重要性之“本体性”诘问时,作为社会心理学的行内之人,总会有一种“力不从心”而自觉“难堪大用”的内心焦虑:美则美矣,用之何在?于是由此产生的关于社会心理学发展危机的种种忧虑,萦绕心间,挥之不去。

2 “失语的学科”:中国社会心理学发展的真正危机

一个学科为什么会存在?亚里士多德(2009,pp. 6-7)在《形而上学》中称:“古往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一个有所迷惑与惊异的人,每自愧愚蠢,他们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蠢,显然,他们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我们不为任何其他利益而找寻智慧,只因人本自由,为自己的生存而生存,不为别人的生存而生存,所以我们认取哲学为唯一的自由学术而深加探索,这正是为学术自身而成立的唯一学术。”又称:“哲学被称为真理的知识自属确当。因为理论知识的目的在于真理,实用知识的目的则在其功用。”2000多年前的哲人哲语,已经奠定自然科学取向的基本导向:为真理,不为实用。当然,“求真”并不妨碍“务实”,只是“求真”未必一定要“务实”,“知识真理”可以独立于“社会功用”之外,自有其存在价值。从这一点上看,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似乎并没有本质性的危机。试问:还有什么比认识人自身的学科更具有长远的生命力呢?实际上,只要心理学仍致力于发现人类意识产生的基本机制之类“道阻且长”的伟大命题,它的重要性就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尽管很难期待它在短期之内能够提供具有足够说服力的成果。类似地,只要社会心理学持续不断地去发现并佐证人类行为中与社会心理因素相關的各种“小确幸”“小确丧”,它就仍然能够引发人类对于自身认知的多元兴趣,从而在亚里士多德式的“学术始于惊奇”的意义上维系学科命脉,使社会心理学能够保证永无生存之虞。

但是,“生存之忧”虽不存在,不代表“发展之愁”就不存在。必须承认,学科的发展同时需要内在和外在资源。内在资源即学科自身的传统,包括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核心要素,而外在资源则主要指它对社会的实际贡献,以及由此换回的各种实际“利益”,如学科地位、研究经费、人才队伍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如果说,心理学范式主导下的社会心理学,其内在资源已经足以维系这一学科的稳定存续,那么,在外在资源的获取和社会效益的创造上,当代的社会心理学(不只是中国社会心理学)欠缺的还很多。当“小而美”的社会心理学,遇到常被人们称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中国社会转型期,其在所谓的“思想市场”上所发出的声音却约等于零。这是其“精小慎微”学科气质必然导致的后果。如果把自身定位于一门理论驱动、方法规范的实验科学,解释社会变化及相关的社会心态转型这种结构性、动态性、争议性的主题,就很难激发出这一学科的学术想象力。换言之,这与其“范式”格格不入,社会心理学无需参与此类主题,而应保持超然地位,以便以价值中立之姿,续精致研究之实。

然而,现实的发展却又直接呼唤着社会心理学家置身于正在发生的社会变化过程中,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心理现象加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形成了一条强有力的共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按这一“金标准”来讲,如果不能服务于直接的社会实践,学科的合法性就很难得到有效证明。理论行不行,不是研究获得的“数据”说了算,而是生活中的“实践”说了算。也就是说,方法论上的规范性,归根结底还需要有切实的实践价值,才能保证这门学科具有真正的话语力量。这其实是一种颇具中国智慧的论证之道,能够在某一学说的学术超前性和应用的实际性之间保持某种弹性空间或试错空间,其所追求的效度,从开始就是外部效度或“生态效度”,因为它的实验室天然就是社会生活本身,而不是精细控制了各种外部条件的人为实验室。可以说,这是一种体现浓厚中国传统的“经世致用”型社会哲学思想和实用主义策略,而非西方亚里士多德式追求绝对真理的自然哲学思想和理想主义策略。它要求社会科学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回應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疑虑、困惑和挑战,不太允许学科和研究者回避现实而追求纯理论的精致。两种文化传统和学科发展导向并不完全相同,但也不完全隔离,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的良性发展,都脱离不了对短期与长期、当下和未来、此岸与彼岸之类二元关系的协调。两者共同塑造了学科发展的内在张力,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而不是谁能替代谁、压倒谁的问题。

可惜的是,由于社会心理学的“自废武功”,使得它在提出针对现实问题的解决之道时,往往流于简单和表面,很难在与其他学科的思想竞争中胜出。例如,关于负性社会心态的疏导与防范,关于网络谣言的传播规律与治理,关于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研究,关于网络诈骗的防范,关于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建设,社会心理学的专家声音,在与公共管理、人工智能、政治学、经济学、民族学等学科的较量中,能否真正胜出呢?有没有能够提出“高人一等”或者“平起平坐”的理论解释与实践干预策略呢?社会心理学在与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管理学家和人工智能专家等同行的学术思想竞争中,是否有别具特色的思想洞见呢?目前来看,答案可能还是不乐观的——尽管没有人会否认,这一系列现象都有复杂的社会心理成因或诱因,都需要社会心理学家的高度参与。也就是说,现实虽然呼唤社会心理学的参与,社会已经提供了旺盛的“市场需求”,但社会心理学界在“供给侧”方面的输出却未能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

在我们看来,针对中国社会的现实解释力欠缺与现实影响力不足,即面对重大现实社会心理问题时的集体性“失语”和“哑火”,才是中国社会心理学的发展所面临的真正危机。与之相比,学术界内部争论的所谓危机及其表现或根源,如理论范式的分裂、研究方法的不统一、研究结果的低可重复性、统计工具的误用滥用等,都是局部的、小范围的、无关发展大局的技术层面问题,只是“茶杯里的波澜”,而不是社会生活这一“汪洋大海”中的惊涛巨浪,难以引起超出学科范围的普遍性重视,也不会对学科发展造成致命创伤。相反,如果持续地“躲进小楼成一统”,像辛自强(2018a)所批评的那种“尽精微”而不能“致广大”地探索学术视野内部的小效应、小问题,就会失去“社会”,失去“市场”,失去强有力的学科发展助推力。学科的发展,不仅仅要“反求诸己”,还需要“借力而行”,不仅仅要基于小学科内部的自身学术脉络去推进理论和实证工作,还需要在社会实践以及与外部学科的竞争中彰显自身的理论想象力和实际存在感。为此,中国的社会心理学界,需要一场实实在在的从“灵魂”(发展导向、研究范式等学科精神的反思)到“肉体”(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绩效评价体系的改革)的改革,从而真正体现心理学研究的中国声音、中国话语和中国力量。

3 助推社会治理: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的重要学科使命

那么,如何突破社会心理学既有的传统,而建设一门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社会心理学呢?首先应当明确,学科发展和现实问题的解决,通常都不存在单一最佳解决方案,而是有多种可行的竞争方案。或者说,每一种方案都考虑到现存的某些方面的问题,但同时也可能忽略了其他方面的问题。因此,这里讲的发展策略,只是多种可行策略之一,绝非“包治百病”的“万灵丹”。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将自身思考全盘托出,以期抛砖引玉,让自身观点成为学界同行,尤其是跨学界的广义同行(包括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实务界的工作者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者)所共享的思想市场中的一种声音,并使其在与其他声音的竞争和碰撞中汲取力量而不断完善。

我们的观点是:以“精小慎微”为基调的传统社会心理学,它源自美国、但又追求跨文化的一致性,是以自然科学为导向、追求普适性规律的、“去社会化”的社会心理学。因此,它本质上不需要具备文化特色,而只需追求人类个体在普遍性的社会场景下的心理与行为规律。这种学科应当为全人类所共享,不能因为它诞生于西方、兴盛于美国就称之为西方社会心理学或美国社会心理学,它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为人类共同体所共享的社会心理学。它主要服务于人类自身的认知兴趣,而非实际功用,是一门基础学科,而非应用学科,更倾向于研究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在微观社会线索下的个体行为差异及其心理机制,而不着重于分析特定时代背景下的大规模集体行为及对应的宏观社会心态的动力机制,更像是研究人类行为之基础规律的自然科学,而不是探索其现实应用价值的社会科学。

但是,这种社会心理学并不能代表社会心理学的一切学术想象和一切学科图谱。为了追求普适性,就必定要丧失特殊性,这是学科发展过程必然存在的取舍之道。但结合中国学术传统中“重功用、轻实体”的方法论渊源(吕小康,2016),以及国家和社会层面均高度强调所有学科之社会服务功能的时代背景,还需要另行建设一门具有高度的社会科学自觉性、回应中国社会现实需求、积极诉求政策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社会心理学,这可以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这一取向的基本目标是:全面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深度展示社会心理学的现实功用,全面灵活地参与政策制订、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以提升公共政策设计的科学性、执行效率和结果满意度,降低政策推行的社会心理成本,从而达到“善治”的社会心理学。它不是一种实体性的分支学科,如法律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军事心理学等,而是一种整体性的学科取向,可以渗透于其他所有心理学分支学科和非心理学的学科。同时,从学科属性上讲,它也不是一门兴趣导向、学科导向的基础学科,而是一门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的政策科学,或者说,它要努力扮演的是政策科学的角色,而不是基础学科的角色。

这里还需进一步阐明“政策科学”(policy sciences)的基本概念与核心理念。对于心理学家而言,政策科学的概念多少显得有些陌生。从我国的实践来看,几乎只有在心理健康这一主题鲜明的领域,心理学家会参与部分公共政策的制订与执行。但对其他公共政策,心理学界还较少参与。实际上,政策科学并非一个新名词。早在1951年,现代公共政策学科的创始人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就已经明确提出政策科学的概念,认为这是一门对政府政策进行科学研究的学科,其基本任务有二:一是使用社会科学和心理学研究方法来发展一个政策形成和执行的科学,二是跨越社会科学和心理学的边界,提供对政策制定者有用的信息和解释(Lasswell, 1951)。1970年,《政策科学》(Policy Sciences)雜志创刊,标志着这一学科领域已经高度成熟。拉斯韦尔(Lasswell,1970)在该杂志创刊号上刊登的文章,将政策科学的任务明确为提供两类知识:关于“政策过程的知识”(knowledge of the policy process)和“政策过程中的知识”(the relevance of knowledge in the process)。前者关注一般性政策过程,讨论政策过程本身的科学性,即能否按照科学逻辑来建构政策过程,后者关注政策本身的内容,讨论政策本身的科学性,即能否用科学方法来解决问题,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政策本身的科学性(李文钊,2017)。

可见,政策科学这一概念从提出伊始,就强调与当时的心理学家所提倡的“行为科学”(behavioral sciences)概念相区别,即行为科学着重基础规律的研究,而政策科学则注重利用这些研究进行政策实践的转化,也即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的区别。它不排斥心理学,而是强调利用包括心理学在内的所有行为科学,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服务于政策的制订与执行。这一学科跟其他所有致力于改善社会状况的应用学科一样,天然地具有问题导向性和综合交叉性的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将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建设成一门服务于国家治理或社会治理的政策科学,并非是要在社会心理学界另立山头,也不是要将社会心理学推倒重来,而是要挖掘社会心理学的问题意识,促进它的政策导向,提升它的现实影响力。这也不是说,要全面推动社会心理学家“从政”。实际上,参政议政的空间和渠道很多,对政策进行分析和评估,也不一定要在政府部门“身居要职”才可进行。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定要求社会心理学家“走出实验室”“走出象牙塔”,寻求从知识到现实解释力和政策影响力的丰富途径。

这里还应当强调,将中国特色社会心理学建设成一门具有政策科学属性的学科,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首先,在知识论传统上,“传统中国学术更强调知行合一,强调知识的实践性而不是理论性,强调知识的目的性而不是方法性。方法严密、逻辑清晰且系统性强但不服务于社会生活实践的知识,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并不受到重视与鼓励。能否吸引人心、能否应用于社会实践,是传统中国式的理论能否得到认同的关键”(吕小康,2016)。也就是说,在学术传统上,这种心理学反而是真正的中国心理学。那种聚焦于实验室效应的社会心理学,反而不是“正统”的中国心理学。现在强调社会心理学的政策科学属性,只是对中国已有学术传统的承续,是一种“拨乱反正”和“回本溯源”,是“不忘初心”的体现,而不是天方夜谭式的空洞号召。

其次,从政策实践上,目前中央提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这一国家战略,为社会心理学家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提供了绝佳的实践契机。当然,作为社会心理学家,内心应当充分地意识到,所谓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并不是社会心理学的服务体系,也不是只需要社会心理学的服务体系,而是一种旨在推进社会治理进程的公共心理服务体系(吕小康,汪新建,2018)。幸运的是,这一名词使用了“社会心理服务”的名词,至少在表面上使得这一国家战略为社会心理学家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官方背书。通俗地讲,这是从国家层面给出了一道“命题作文”,而社会心理学家应与其他同行一道,共同做好答卷。客观而言,即使没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这一战略,心理学家参与国家治理相关政策的制订与评估,本身就是一种潮流。国内外的相关实践,都已充分说明了“公共政策的行为科学转向”已然成为事实(吕小康,武迪,隋晓阳,汪新建,程婕婷,2018,张书维,李纾,2018,Cairney & Weible, 2017,Shafir,2013),心理学的相关知识与技术,已经为公共政策制订者和研究者所重视并采纳。但是,这种名词上的“强关联”仍可视为是一种国家层面的强有力“助推”,给人以名正言顺之感,是中国社会心理学迈向政策科学实践的良好契机。社会心理学界应当善于把握这样的良机并加速自身的政策转化力度。

Lasswell, H. D. (1970). The emerging conception of the policy sciences. Policy Sciences, 1(1), 3-14.

Shafir, E. (2013). The behavioral foundations of public policy.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Abstract

Modern social psychology has been focusing on employing elegant research designs to draw minor conclusions limited to finite scopes. It is beautiful but feeble, losing its theoretical explanation and practical influence on major social issues. Thus, all social psychologists as an academic community utter little sound in public policymaking and everyday life of social members. This is the real crisis that hinders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social psychology in China. We suggest that Chinese social psychologists should endeavor to develop a policy-oriented discipline that fully participating in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of national governance. This discipline should devote itself to satisfy the strategic demands of the whole nation and nudge the improvement of social governance capability so that social psychology in China could gain substantial boosts. This branch of social psychology aims to provide better psychological insights into the social phenomenon and actively seeks its influence on the public policy process to construct beautiful and practical social psychology with Chinese features.

Key words:  social psychology with Chinese features, police sciences, crisis of psychology, paradi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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