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所有制关系是历史的产物,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史的产物。这是由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总趋势决定的,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体系运行的基本规律决定的,也是由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决定的。这已经由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得到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唯一正确的历史选择。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趋势;规律
[作者简介]辛勤(1982-),男,汉族,山西省怀仁市人,中共怀仁市委党校,讲师,本科,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
[中图分类号] D61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8031(2020)03-0017-03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经济的所有制关系也是历史的产物。因而,一定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这是不断提高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水平,牢固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制度自信的理论自信前提。
所有制是人对自然物的一种占有关系,它是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决定着社会的性质,承载着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生产、交换、配置、消费等关系。
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所有制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表现为一个与时偕行的历史过程。就是说,不管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具体实现形式,都应是历史的产物。因此,用孤立的、静止的眼光,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来认识所有制问题,是不对的;那种不是“公有制就是私有制”的“非此即彼”、“非对即错”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僵化思维,是很容易陷入要么“一大二公”、要么“全盘西化”的认识怪圈的。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探讨时,一定不能背离社会经济运行的自然规律,不能脱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实际,不能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一、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就要认清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总趋势,把所有制看作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马克思是把所有制看作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的。他认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发展过程”①,而“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②这就表明,马克思真正找到了社会关系的物质基础,是在于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的物质基础,是在于生产力。由此,他得出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要的科学结论。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那作为生产关系组成部分的所有制关系,也必然是一个自然历史发展过程。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时,深刻地阐述了这一自然历史过程的发展趋势。他说:“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③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所有制自然历史发展过程的总趋势,那就是从资本主义所有制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否定,到“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而“造成对自身的否定”的否定之否定的总趋势,从而指出了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向“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所有制的发展趋势。这个发展趋势,如果从原始社会算起,大体经历了低级公有制的、按人分配的原始社会个人公平占有形式;专制私有制为主体的、按奴隶主阶级权力分配的极少数人占有形式;专制私有制为主体的、按封建阶级权力和土地分配的较少数人占有形式;法制私有制为主体的、按资本和资产阶级权力分配的少数人占有形式;法制公有制为主体的、按劳动和人民民主权力分配的多数人占有形式;最终要发展为高级公有制的、按需要分配的个人公平占有形式。这其中,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占有形式,本质上都属于马克思所说的私有制范畴,只是占有条件在发生变化,但私有性质没有不同。
很显然,马克思所阐述的这一发展趋势,还表明了所有制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关系。那就是,从“人类”的角度看,所有制是人的整体对自然物的占有,这种整体占有的理想状态,是实现“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一种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的所有制关系;但这种平等所有制关系不是一蹴而就的,因而从“人”的角度来看,人类对自然的占有只能是具体的。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社会物质的丰富程度,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国家民族,不同的阶级阶层,乃至不同的家庭个人之间,其占有形式是不一样的,因而,私有制必然会按“否定之否定”规律,出现在所有制发展的过程中。
这应是人们在认识所有制问题,特别是在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时,必须要坚持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这一基本观点,是既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之產生,是一种历史发展趋势使然;又承认其还处于资本主义包围之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自信依据。
二、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就要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脱离中国具体国情。
马克思认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④既然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那就表明,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生产关系就只能立足于自身的国情基础之上,不能超越既得的生产力水平。
那么,究竟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所面对的国情基础呢?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帝国主义链条中的薄弱环节突破”这一论断的理论内涵。列宁的这一论断之所以正确,并在苏俄和中国等国家变为现实,主要在于它表明了人类社会新陈代谢的一种规律性,特别是表明了资本主义社会新陈代谢的规律性。首先来看马克思是如何阐述这一规律性的,“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⑤如果把列宁和马克思的论述作一对照,就能发现,列宁之所以认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实际上就表明,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发展到马克思所说的,能够产生“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的时候了,因为“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资本主义“旧社会的胎胞里”已经成熟了;但列宁同时认为,作为“新生儿”的新的生产关系,只能诞生于“帝国主义链条中的薄弱环节”,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旧社会的胎胞里”,而作为母体的资本主义的强大环节,“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
这显然是一种规律性。因为客观世界新陈代谢的基本规律表明,任何新生事物都只能产生于其母体的成熟期(高级阶段),但作为母体的旧事物是不会立即消亡的,因而新事物只能在旧事物的包围中(链条中)艰难成长。就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来看:封建社会诞生于奴隶社会的高级阶段,最初的薄弱环节出现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而中国郡县制封建集权社会的最终形成,也是发端于西部的薄弱环节秦国,而不是东部的大国富国;资本主义社会诞生于封建社会的高潮期,但它是诞生于封建社会的薄弱环节——西方欧美,而不是封建势力强大的东方中印;社会主义社会诞生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并且是在资本主义薄弱环节——苏俄和中国诞生的,而中国的红色政权,也只能生存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的薄弱环节的偏僻农村,而不是强大的繁华城市。
这是一条极其重要的规律。它向人们表明了认识中国国情的两个基本点:一是要从整体上来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也就是要把它作为世界资本主义链条的组成环节来看待,要真正认识到它的诞生、发展、壮大,不是偶然的,而是具有必然性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二是要从具体上来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要真正看到它还只是一个处于不发达阶段的新生“婴儿”,所处的环节很薄弱,其发展过程还很长,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成长壮大。
这应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它表明,在世界资本主义的链条包围中,在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农业大国中,诞生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是既合情又合理的,因而是不容有丝毫怀疑的。这是人们既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产生于资本主义高级阶段,是一种必然性结果;又承认其不发达阶段,还处于资本主义链条环节之中的理论自信依据。
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就要认清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发展的基本规律,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立足于当代社会经济实际。
任何所有制都不是空中楼阁,不是空洞概念,而是一种现实的生产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生产关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也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立足当代社会经济实际,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否则,就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这就要求:
必须从实际出发,发展巩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要深刻认识建立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才能自主掌控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国有全民经济、国有地方经济、公有集体经济、共有股份经济和个体民营经济等,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自己人”,一个也不能少。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基本制度保证。
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深刻理解“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充分认识到这种主体地位,对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作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既不走“老路”又不走“邪路”的基本制度保证。
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要深刻认识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确保公有制地位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这一主导性对于保证国家安全,坚持党对经济的领导,保持社会主义性质、突破经济封锁,科技自主创新,社会民生兜底等方面的核心保证作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稳健发展,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制度保证。
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要深刻理解习近平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关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对于开启民智民力,创造经济实体,满足社会需求,实现按劳分配的基础保证作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民参与、全面发展的基本制度保证。
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基本方针。要深刻理解习近平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到坚持对外开放,对于适应经济全球化,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深化与世界各国交流的内外环境保证作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贯彻包容普惠、创新协调、绿色共赢的和平发展理念的基本制度保证。
必须从实际出发,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真正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融为一体。要深刻认识所有制作为一种占有关系,它对于社会经济体系的决定性和经济系统的承载性。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社会性和经济性的统一性,认识到社会经济体系性和系统性的统一性,认识到经济系统运行过程中,生产环节的国有经济产品生产为主导体制、所有制环节的公有制为主导体制、流通环节的社会必要劳动价值为主导体制、配置(分配)环节的国家宏观调控按劳分配为主导体制和消费环节的生产性消费人民根本利益为主导体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用的社会性,以保证经济体系的发展壮大,始终能保持社会主义性质不变;充分认识到经济系统运行过程中,生产环节的商品生产机制、所有制环节的货币金融机制、流通环节的价格交换机制、配置(分配)环节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和消费环节的生活性消费机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经济性,以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系统的运行发展,始终充满活力,不违背经济规律性。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并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的基本制度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了四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体中国人民不畏艰难、团结奋进的改革开放实践历程,雄辩地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唯一正确选择;雄辩地证明了“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中国”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的真理性。因此,“任何否定、怀疑和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⑥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正确性,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正确性,坚信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确性,在以習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续写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篇章。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8.
②列宁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
③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32.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21.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3.
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