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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