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疫情期间灵活有序地组织推进国土三调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调整工作节奏,灵活有序地组织推进国土三调各项工作。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各级三调办和项目承担单位可利用电话、网络等通信手段,采用分散作业、网络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严禁大规模人员聚集,确需到单位进行的工作,可采取错时作业、轮班作业等方式统筹安排,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各级三调办可采取分散自学、电话或网上答疑、网络考试等方式,积极做好国土三调统一時点更新调查业务培训。
《通知》提出,率先开展不需人员集中办公的内业任务和先行启动后续工作。各级三调办要对前期各级核查、核查督察、整改复核和数据分析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逐一明确需要开展实地核实的图斑。对依据相关影像、管理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能够确定的,要及早通过内业予以修改完善;对需要进一步实地核实的,要充分做好相应准备,提高实地核实的工作效率。其中,尚未提交的国家级内业核查整改结果、国家级抽查图斑分类确认、核查督察意见的整改结果和数据安全及保密专项检查报告,最迟可在本地疫情结束后的一周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