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2020-04-10 06:50黄红
大学教育 2020年4期
关键词:退出机制干部

黄红

[摘要]“双肩挑”干部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怎样合理使用好“双肩挑”干部这支队伍,既发挥其积极作用。又尽量减少其消极作用,是国内高校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合理构建“双肩挑”干部的退出机制,实行学术恢复期制度,对于调动“双肩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是一项有益的尝试。

[关键词]“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学术恢复期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0)04-0183-03

“双肩挑”干部作为高校管理工作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随着高等教育事业大众化的发展,高等教育管理工作日益复杂精细,“双肩挑”干部模式的困境日益凸显。合理构建并实施“双肩挑”干部的退出机制,对于发挥“双肩挑”干部的积极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双肩挑”的起源与发展

“双肩挑”这个提法最早由时任清华大学校长蒋南翎先生提出来。当时清华大学在高年级中选拔一些政治素质过硬、业务优秀的学生担任辅导员,以解决学生数量迅速增加、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干部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这些学生辅导员一边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边搞好业务学习,这就是“双肩挑”的由来。

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高校管理队伍力量相对不足,因此,许多高校从专任教师中选出相当一部分业务能力突出的骨干充实到管理队伍中,同时保留其教师身份并担任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人们通常所说的“双肩挑”干部,就是指这些从教师队伍选拔出来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既从事管理工作又兼任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本文的“双肩挑”干部特指高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中的“双肩挑”人员。笔者对所在单位南京林业大学2016年的中层干部情况进行了调研。2016年,南京林业大学共有中层干部169人,其中“双肩挑”干部81人,占中层干部总数的48%。教学院部有“双肩挑”干部66人,占其中层干部总数的69.4%;机关部处有“双肩挑”干部15人,占其中层干部总数的20%。这一调研结果与其他学者的调研情况大体相同(见表1)。

由上表不难看出,“双肩挑”干部在高校中占有比较高的比例,特别是在教学院系中比例更高。“双肩挑”干部是高校管理工作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选择好、使用好、管理好“双肩挑”干部对高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双肩挑”模式的合理性和现实困境

(一)“双肩挑”模式的合理性

“双肩挑”模式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和高等教育管理的内在规律及特性所决定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1.符合高等教育本质规律,有利于实现大学组织目标

美国著名教育学家伯顿·克拉克指出,高等教育系统本质上是一种学术组织,是一个围绕学科和行政单位组织的矩阵型组织。学科知识的组织形式是大学结构的基础,因此,高等教育本质规律的外在体现就是以学科为基础的组织结构。大学的这一组织结构特性决定了大学内部管理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既熟谙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又精通业务知识的行家里手,这关乎大学的顶层设计、发展定位、学科方向等战略问题决策科学与否,进而影响大学组织目标的有效实现。

2.有利于拓宽高校干部队伍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初期,从专任教师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既从事管理工作又兼任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有效缓解了高校管理干部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竞争日趋激烈,高校所面临的发展任务和挑战多元化、复杂化,对高校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专职管理干部队伍中选拔出来的管理人才难以满足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从教师队伍中选拔部分业务精湛又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并且愿意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拓宽了高校干部队伍选人用人视野,对于丰富干部队伍知识层次、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都有着积极作用。

3.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与管理工作的相互融合,提高管理效率

“双肩挑”干部通常都具有高级职称和高层次学历,他们的教学科研等业务能力突出,并且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与专职管理干部相比,“双肩挑”干部在专业知识背景、知识结构、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的掌握等方面,具有专职管理干部不可比拟的优势。而且,他们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一线实践经验,了解一线教师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需要,因而能够更好地将教学科研等学校中心工作与管理工作加以有机融合,提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内行管理内行,对于改善高校内部组织氛围,调和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之间的矛盾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双肩挑”模式的现实困境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階段的到来,高校管理工作日益复杂、精细,“双肩挑”模式也陷入了种种现实困境。多所高校的巡视反馈意见中专门提到“双肩挑”干部问题,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难以同时兼顾的困境

一肩挑管理一肩挑业务,在做好管理工作的时候又兼顾好教学科研业务工作,这是一种理想状态。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双肩挑”干部往往很难同时兼顾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他们要么把过多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业务上,管理工作不走心,从而导致管理效益不佳、效率低下;要么疲于处理各类烦琐的日常事务,没有时间和精力开展业务工作,导致业务荒疏。如何合理分配时间,处理好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是“双肩挑”干部面临的一大难题。

2.人才人力资源浪费的困境

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我国高校行政色彩过于浓厚,导致相当一部分教师热衷于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甚至有一些高层次人才也有意“谋”个“一官半职”。对领导职务的角逐无疑会分散人才的业务专注力,而一旦担任了领导职务,管理事务牵扯了很多精力,又不利于其在学术领域的进一步发展,这对学校和国家都是一种人才人力资源的浪费。这是其一。

“双肩挑”模式的泛化,挤占了管理岗位,使得专职管理人员的上升空间被压缩。一部分具有管理才能的人才因岗位有限被排斥在领导岗位之外,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专职管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造成了优秀管理人才的流失和浪费。这是其二。

3.权力失衡引发矛盾的困境

“双肩挑”干部往往是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拥有一定的学术权力,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扮演建言者的角色。同时,他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拥有行政权力,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边界不清,“双肩挑”干部既掌握教学科研分配的权力又拥有更多获取学术资源的能力,导致与一线教师抢占学术资源、侵占教师权益现象频发,从而引发教师的不满。部分“双肩挑”干部利用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方便,不仅为自己和团队获取大量学术资源,甚至出现学术垄断,通过权力寻租谋求利益,滋生学术腐败。

三、构建“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

通过对“双肩挑”模式的合理性和现实困境的分析,笔者认为,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体制下,既要肯定“双肩挑”模式存在的合理性,又要理性对待、客观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双肩挑”模式的积极作用、消除负面影响。其中,建立“双肩挑”干部的退出机制尤为重要。

(一)构建“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的意义

1.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

干部出口不畅、能上不能下,干部退出机制特别是无过错干部正常退出机制问题是事业单位干部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相比于专职管理干部而言,“双肩挑”干部的退出机制更易建立也更易落地。退出管理岗位后,“双肩挑”人员转回专业技术岗位,仍能通过从事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去做学术贡献。这对于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具有促进和示范作用,对于促进干部队伍的正常流动、保持其活力和生机具有重要意义。

2.避免因人岗不适带来人力资源的浪费

部分“双肩挑”干部难以适应从教师身份向管理身份的转变,缺乏管理工作经验,难以胜任管理岗位工作。对人岗匹配度不高的“双肩挑”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使其能顺利地退出管理岗位、转回专业技术岗位,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业务上的作用,可以避免因人岗不适带来的人力资源的浪费。

3.解除“双肩挑”干部的后顾之忧

构建合理有序的退出机制,明确领导职务任职期间及退出领导岗位后一定时期内的工作量减免、带薪学术休假、支持学术发展等配套政策与措施,鼓励他们在管理岗期间能够安心于管理工作、担当作为,又为其卸任后转回专业技术岗位提供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二)“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的内涵

笔者认为,“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应包含以下两个层面的内涵。

1.建立以任期制为核心的干部正常更替机制

完善干部职务任期制,促进干部的正常更替。“双肩挑”干部原则上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不超过2届,任职期满后应转回原专业领域或另行分配工作。实行任期制有利于改进工作、强化监督。建立任职期满考核机制,明确科学合理的任期考核评价指标。完善以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为核心的适度淘汰机制,拓宽干部“能下”“能出”的现实渠道。

2.健全“雙肩挑”干部退出的配套保障制度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文)第7条中指出: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退出领导班子回到教学科研岗位的领导干部,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学术恢复期和必要的条件支持。同样,对于高校中层“双肩挑”干部,应建立健全其退出保障制度,学术恢复期制度便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三)“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的实践

近年来,南京林业大学积极探索“双肩挑”干部任用方式,逐步完善“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在实践中成效显著。

1.完善任期制度

学校文件规定,中层领导干部每个任期为3年。担任同一单位(部门)同一职务满2届者,必须实行交流。鼓励在同一副职岗位上工作满2届或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回到教学科研岗位。对任期考核结果差的“双肩挑”人员进行劝退。

2.建立学术恢复期制度

学术恢复期是指为了减少中层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由于管理工作繁重对其业务造成的影响,在其退出领导岗位、回归专业技术岗位后,安排一定期限用于恢复和提高其教学科研业务能力的过渡时期。

学校对累计任职时间满3年、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记录、任职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和未受过党纪行政处罚的转回专业技术岗位的中层领导干部,给予一定的学术恢复期。这个恢复期包括学术恢复一期和学术恢复二期2个阶段,学术恢复一期年限为0-3年,学术恢复二期年限统一为2年。对学术恢复期进行分段,便于按照不同要求进行考核,体现“恢复”的要求。学术恢复一期年限取决于岗位任职时间、国内外脱产进修和访问时间、年度干部考核结果3个维度,体现贡献、业绩与权益挂钩原则。对离任干部在学术恢复期的工作量进行减免,学术恢复一期工作量减免与任职期间减免一致,学术恢复二期工作量减免为一期的1/2,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原则。

2017年在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聘任中,学校有31名“双肩挑”干部退出中层领导岗位,其中,因年龄原因退出的有11人,在同一副职岗位任职满2届或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退出的有14人,因不适岗退出的有5人,其他原因退出的有1人。这31人全部转回教师岗位,经审核均可享受1-5年的学术恢复期。

对转回教师岗位的这31位教师进行的个别访谈显示,其中29人对学校给予的学术恢复期政策表示满意,2人表示比较满意。转回教师岗位的大部分人员较快地适应了岗位的转换,以饱满的热情重新投入到教学科研工作去。

此次调整力度较大,但因为思想工作和保障措施到位,顺利实现了平稳过渡,为学校选拔任用年龄干部、进一步改善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受到校内广大教职工的肯定和好评。

四、结束语

我国的国情和高等教育管理的内在规律及特性决定了“双肩挑”干部模式将长期存在。合理构建“双肩挑”干部的退出机制对于发挥“双肩挑”干部的积极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高校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都有裨益。合理的退出机制,既拓宽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现实渠道,又能及时“止损”,避免因人岗不匹配不适应带来的人力资源浪费,同时也为“双肩挑”干部解决后顾之忧提供了制度保障。实践证明,除了健全、完善干部任期制度外,科学合理的学术恢复期制度是构建“双肩挑”干部退出机制的一个有效路径。

[责任编辑:庞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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