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居承载着名人的历史和声誉,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特有魅力,是一个城市引以为傲的文化资源。青岛地处胶东半岛,古延东夷文化,后承齐文化,文化内涵和文化底蕴深厚,1994年被列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青岛名人故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青岛重要的社会文化资源。在城市化现代转向之际,如何保护和利用好名人故居,更好地实现名人故居从物质资源、文化资源向城市旅游资源的转变,彰显其历史文化价值,发挥现代价值,是名人故居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课题。
新世纪以来,青岛市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化名城建设,坚持“积极保护”理念,积极推进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相继修复了康有为故居、老舍故居等名人故居,并因地制宜对名人故居加以合理开发利用,开创了一种符合青岛实际,具有青岛特色的名人故居有机更新模式,真正实现了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规范化、科学化。
一、青岛名人故居文化旅游开发的价值
继承和保护城市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名人故居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最具有核心价值、无法复制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因此,保护和利用好名人故居,使之久远传承、永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一)历史文化价值
名人故居是延续历史文脉、弘扬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一个城市最具有吸引力、最能表现自己特色的是文化。名人故居是青岛历史文化名城的根脉,其记载着城市的历史变迁,传承着城市的根魂文脉,承载着城市的文化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名人故居是见证青岛城市发展变迁的窗口,是历代青岛人民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可形成供人们参观游览的历史文化景观,从而使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并进一步促进青岛历史文化的传播。
(二)认知教育价值
名人故居是纪念名人功绩、强化思想教育的重要基地。青岛的名人故居大多是民国时期的建筑,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名人故居是名人生活、成长、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较集中地留存了名人的人生遗迹和思想精髓。名人奋斗的足迹对不同年龄、职业和文化层次的人群都能起到一定的教育和启示作用,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通过对名人奋斗足迹的调查整理,对其思想的研究探讨,对其精神的弘扬传承,挖掘名人名城宝贵的教育资源,可以让不同文化层次的人群都能认识和纪念先辈们的历史成就,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旅游开发价值
名人故居是提升文化品位、增强旅游吸引力的潜在资源。近年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旅游业也蓬勃发展起来,旅游成为大众的一种生活方式,旅游经济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旅游者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旅游业的多元化发展,人们对旅游的需求逐渐从观光型向休闲型转变,从满足物质方面的享受向满足精神文化方面的享受转变,从而促使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旅游的品质在于文化,城市的魅力也在于文化,而名人故居能很好地体现历史文化特色,能够满足人们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名人故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文化资源,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从而成为旅游文化品牌中不可忽视的优质产品。通过开发名人故居旅游资源,以实物、文字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目的地特定时代与地域的文化内涵,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让人们感受到当地强烈的历史文化特质,提高历史文化价值,这对于提升青岛城市的文化品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青岛名人故居文化旅游开发现状
青岛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近年来在名人故居保护、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大了区域内名人故居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挖掘和保护了区域内人文资源。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不断推进,名人故居保护和利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保护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青岛名人故居的保护面临种种问题。青岛名人故居现大多为普通民居,由于部分居民保护意识相对淡薄,对名人故居保护的长期性、系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再加之经费缺少、监管不力等原因,一些名人故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年久失修、局部腐朽、无序改建、火灾隐患等问题,名人故居的总体布局、建筑风格亦遭到破坏,影响了建筑物的历史价值。同时,青岛名人故居还存在保护与利用单一同质化的现象。为保护名人故居,青岛市先后出巨资建成康有为纪念馆和骆驼祥子博物馆,赢得了很好的社会声誉。但一味走产权置换的方式,限制了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的步伐,以致众多名人故居处于无保护状态。
(二)开发难度较大
青岛名人故居的产权比较复杂,有些属于公房,归政府、单位和部队所有;有些属于私房,归个人所有。属于政府、单位所有的名人故居保护工作比较容易进行,保护得也相对较好,如位于中国海洋大学校内的闻一多故居,目前正在着手修缮,将开辟为闻一多陈列馆。属于个人所有的名人故居因产权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已经成为大杂院,还有些故居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保护经费的投入和维修管理面临着很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尚处于有保护无利用,甚至无保护无利用的状态。另外,部队等单位占有使用的名人故居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也有一定的难度。
(三)开发模式单一
与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名人故居一样,青岛市的名人故居开发模式也是沿袭了建立纪念馆或博物馆的传统做法。目前,开放的名人故居如康有为故居、老舍故居,前者辟建为康有为纪念馆,后者辟建为骆驼祥子博物馆。可见,名人故居的开发利用仍停留在名人事迹、生活图片展示和实物展陈等层面,且多是静态、孤立的点状开发,缺乏时代气息,影响开放的效果。名人故居被辟为纪念馆或博物馆,或者在投入大量财力复建维修免费开放后,由于宣传、交通等方面的原因,并未实现预期的目标,名人故居的价值没有真正得到体现,故居遗产没有真正活化起来。
(四)宣传力度不足
目前,青岛名人故居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青岛复杂的街区情况,大部分名人故居缺乏引路指示牌,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介没有开辟名人故居的专栏或者专题节目,无法全面介绍青岛近代历史文化名人,公共场所也鲜少介绍名人事迹,网络上的报道也不是很多。宣传工作的滞后,导致除位于旅游景区的名人故居外,众多的名人故居处于鲜少有人问津的境地。
三、青岛名人故居文化旅游开发的对策
名人故居是体现城市文化魅力的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青岛市自然风光优美、气候适宜,旅游资源丰富,加之名人故居集中分布等特点,具有较高的内在功能禀赋和良好的外在开发条件。对青岛名人故居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既是实现名人故居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青岛文化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一)完善名人故居保护机制,形成名人故居保护与开发的良性互动
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实施守则》中指出:“文物建筑保护的最好方法是继续使用它们,或者使它们现代化而非不做或只做一点适应性的改变。”对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我们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教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完善的名人故居保护机制。各级政府应切实将名人故居的保护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区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各级领导责任制中去,形成名人故居保护的联动机制。目前,国际上对名人故居保护通行的做法是挂牌制度。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对历史文化名人故居挂牌具备的条件、名人故居的认定、挂牌程序、名人故居的保护管理做出相应的规定,将名人故居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更新理念,通过文化功能和经济功能的结合,合理开发利用,形成名人故居保护与开发的良性互动。应根据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需要和政府财力,对重点名人故居进行保护性开发,有条件、有计划地建立一些可供市民和游客参观的名人故居纪念馆、陈列馆、博物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也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方式方法,不改变名人故居的现有用途,对名人故居及时维修,并根据名人故居本身特点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如建设“名人足迹墙”“名人画廊”“民间收藏陈列室”等,着力开发商业文化经济,使名人故居的保护和利用进入全新阶段。
(二)确立协同机制,完善名人故居保障体系
名人故居的保护性开发要想实现保护与文化旅游开发利用的双赢,并最终达到以文旅开发促进名人故居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需要建立一套由工作机制、政策法规、财政金融、人才建设等方面组成的保障支撑体系。
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故居保护利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在政策法规方面,要充分用好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及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省市两级政府颁布的一些实施方案等,也应成为名人故居保护性旅游开发的重要政策和法规依据;在财政金融方面,要用好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的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推动设立名人故居保护性旅游开发方面的产业基金,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纳民间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和渠道;在人才建设方面,推动政府、企业、高校与文化、旅游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筹建多类型的人才培养基地、文化旅游研究中心,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政、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并加强名人故居保護和文旅开发方面的专家队伍、管理队伍、宣传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发掘资源优势,改变名人故居利用方式
名人故居是城市文化生态的基础,是城市发展的宝贵财富。针对当前名人故居利用率不高的现状,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开发手段,改变名人故居的利用现状,由传统封闭的静态保护发展成为开放的动态利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可以发展名人故居文化产业。利用名人效应,引入文化产业和文化休闲服务业,构建多业态、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将名人故居保护工作融入学术探讨、展览展示、文化创意、艺术摄影、艺术品鉴、文化休闲、影视制作等产业中去,形成多元化名人故居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可以推进名人故居旅游深度开发。利用青岛滨海旅游资源优势,将名人故居文化资源置于青岛旅游发展的大格局,开辟名人故居特色旅游线路,开发精品文化旅游产品,突出历史传统和文化品位,体现历史文化特色,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山、城、海、人的文化旅游品牌,满足人们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通过多样化的开发利用方式打响名人品牌,发挥名人效应。
(四)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名人故居推介力度
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宣传是关键。名人故居的宣传,可以借助其本身的资源特色,运用多种途径和方式,营造有利于故居保护的大环境,促进文化旅游开发。一方面,可以在名人故居集中的街区和路口设立设计新颖醒目的名人故居指示牌;也可以借助媒体宣传,可以在《青岛市地图》《青岛市交通图》《青岛市旅游图》等纸质和电子地图上标注名人故居的具体位置;还可以在《半岛都市报》《青岛晚报》《青岛早报》《青岛日报》等报纸上开辟名人故居栏目。另一方面,通过新闻报道、文艺作品、纪念画册、影视创作、网站建设等多样化形式,打造展示与交流平台,开展观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如可以借助名人生日、忌日等举办的纪念活动,配合旅游促销而举办的专项活动等,营造有利于名人故居保护的大环境,激发人们参观名人故居的兴趣。
[责任编辑:祝莉莉]
[项目简介] 本文系2019年度山东省文化旅游发展研究项目“青岛名人故居文化旅游开发研究”(项目编号:19WL3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崔诚亮,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副主任,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