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丙通
摘要: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和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和优缺点,遵循科学的选取原则,结合档案载体类型、防護区及其管理设施的耐火性特征,统筹选取自动灭火系统方案;同时提出应加强常态化管理与维护,以保障档案被动安全防护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档案自动灭火系统洁净气体高压细水雾
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保管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首要任务,也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尤其是档案保管场所内电气化、智能化控制设备的广泛应用,如大功率精密空调等恒温恒湿设备、智能密集架系统、服务器与主控系统集群、大型电子显示屏等使得用电负荷大大增加,为档案安全带来隐患;此外,极少数人为因素也可能造成档案起火受损,致使火灾事件仍时有发生。近两年仅经媒体公布的国内外相关典型案例就有多起,如2019年深圳市档案中心配电房火灾事件(幸未造成档案资料损毁)、2018年巴西国家博物馆和2019年巴黎圣母院重大火灾事件(造成大量重要文物、实物档案损毁)等,无论是档案灭火系统设施的完善程度,还是系统配备后的管理运行与维护水平都为档案被动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加强和完善档案被动安全防护措施已刻不容缓。
(一)档案被动安全防护的内涵
一般地,档案被动安全防护泛指当事故发生后为避免或减轻人员伤害、档案及相关基础设施损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主动安全防护相对应,档案被动安全防护重点强调事故发生后安全防护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火灾因其巨大的破坏作用被认为是档案被动安全防护的重中之重。
(二)档案保管中配备自动灭火系统的必要性
档案的原始性特征决定了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凭证作用。此外,它在科研、宣教、政治、情报等领域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档案(包括实体和信息)一旦在火灾中被损毁,损失将无法弥补、不可估量。因此,档案馆(保管场所)向来都被纳入消防安全防范重点区域,配备适用档案的消防灭火设施渐成共识。
(三)自动灭火系统应用实践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国范围内已有部分档案馆或单位基层档案机构配备了气体或细水雾灭火系统。随着档案馆新馆建设和旧馆改扩建工程的推进,配备自动灭火系统的单位数量持续增加,这大大改善了档案被动安全防护尤其是防火工作的局面。然而从应用实践分析,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在:①覆盖面窄。自动灭火系统大多集中在档案库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对外服务用房、配电用房配备较少,无法做到应灭火区域的有效覆盖。②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如气体灭火系统的药剂成分属于洁净气体但不够环保(如二氧化碳)等。③重硬件投入,轻管理培训。自动灭火系统一经建成便大功告成、疏于维护,例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培训也鲜有涉及。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中规定:特级、甲级档案馆中的特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服务器机房应设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特级、甲级档案馆中的其他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乙级档案馆中的档案库房可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1]
(一)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对保护对象无危害、对大气环境无污染、无衍生物残留的安全绿色环保气体,设施设备和控制系统的总称。洁净气体的种类很多,《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中列明的灭火剂成分有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和热气溶胶预制三种类型。相对而言,七氟丙烷属于无色、无味、气相电绝缘性好的洁净气体,它具有释放后不破坏保护对象和仪器设备、无污染、无衍生物残留、灭火设计浓度较低(8%~10%)、系统安装简便等特性,在气体灭火领域中被国内档案系统广泛采用。
洁净气体灭火系统通过灭火剂稀释防火区氧气浓度,促使保护对象缺氧冷却,或抑制其化学链式反应,实现自动高效灭火;它适用于电气、可燃固体表面、液体、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不宜应用于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可燃气体火灾和人员密集场所。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是一种全淹没应用技术,仅用于耐火性、密封性较好的防护区,这一特点也导致其使用成本高;此外,随着气罐内灭火剂存储周期延长,灭火剂泄露和成分失效等问题可能显现,需要添加甚至更换足量的灭火剂方可正常使用,后期的维护成本也较高(以七氟丙烷灭火剂为例,一般系统投入使用后五年内检修更换一次,以后每两年检修更换一次)。
(二)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根据系统工作压力的不同,细水雾灭火系统分为低压(≤1.20MPa)、中压(>1.20MPa且<3.50MPa)、高压(≥3.50MPa)细水雾灭火系统。《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 45—2009)中明确规定,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由一个或多个细水雾喷头、供水管网、加压供水设备及相关控制装置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向保护对象或空间喷放细水雾并产生扑灭、抑制或控制火灾效果且系统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50MPa的自动灭火系统”。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通过高压雾化增大水的表面积和蒸发速率,冷却防护区内保护对象的温度,排斥氧气并稀释可燃性蒸汽,从而达到自动灭火的目的;[2]它适用于可燃固体表面、可燃液体、带电设备的火灾,不宜应用于对水渍敏感的特藏档案、书画、古籍和其他珍贵实物。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按喷头的使用特点分为开式和闭式,按供水方式分为泵组式和瓶组式,按使用方式分为全淹没应用、分区应用、局部应用,因此相较于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更经济、高效。优良的安全环保特性、灭火高效性和综合成本优势,以及可靠、便捷的使用维护方案,使其具备发展成为档案主流自动灭火系统的潜力。
表1比较了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和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特征。
(一)选取原则
1.技术方案应符合规范。现行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 45—2009)等国家或行业标准为档案自动灭火系统的选取提供了政策依据,实践中应结合用户需求选取合理的灭火系统建设方案及技术应用指标。
2.灭火性能应安全、高效。安全性和高效性是档案自动灭火系统选取的首要技术指标。安全性包括人身安全、保护对象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安全;高效性是指火灾发生时自动灭火系统响应迅速,实施灭火的对象明确、精准,灭火周期短,且在确保人财物安全无损(少损)的前提下达到优良的灭火效果。
3.灭火功效应节能环保。节能性和环保性是档案自动灭火系统选取的重要衡量标准。当前,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人类长期面临的挑战,我国已将资源问题和环境保护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因此,选取节能环保型自动灭火系统是档案部门响应并落实国家相关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4.管理维护应经济、便捷。经济性和便捷性是档案自动灭火系统选取的现实考量因素。由于各地区、各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同,档案火灾防护的规模存在较大差异,在自动灭火系统选取时应考虑建设、使用和维护成本的支出;自动灭火系统运行管理的专业性较强,操作简便、易于控制、便于维护也是用户考察的重要方面。
(二)方案选定
遵循以上原则,结合档案载体、防护区及管理设施的耐火特征统筹确定档案自动灭火系统方案,如表2所示。
几点说明:(1)由于档案防护区内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库房应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时,一般建议选择开式装置(适用于全淹没、分区和局部应用)。(2)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仅应用于档案防护区的密闭空间,不适用于局部应用方式。(3)对于声像档案库房、实物档案库房、主控机房(含服务器),除特级、甲级档案馆应设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外,其他类型的档案馆(档案保管机构)可选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配备自动灭火系统为档案被动安全防护提供了完备的硬件环境,但同样要注重对系统设施的管理与运行维护,具体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
在档案灭火系统管理工作中,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以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为纲要,深刻把握档案安全在国家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领域的特殊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全员的档案安全意识,践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承诺。
(二)强化制度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运行制度,包括档案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运行机制、安全风险评估和保障机制[3][4]、灭火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为推进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保驾护航;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切实履行档案安全责任制,重点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的相关责任要求,以督查整改和绩效考核等形式强化制度落实。
(三)开展预防排查
预防是档案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要开展实时监测,即通过“互联网+档案安全管理”,借助计算机通信技术、客户端接入技术等对档案自动灭火系统实施数据监测和预警,防患于未然。二要加强定期检查,即按照灭火系统部署要求和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日检、月检、季检、年检);结合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做好详细的记录台账和反馈处置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档案灭火系统的全面安全防范工作。
(四)组织技能培训
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火灾应急实战演练等,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档案安全技能培训。一旦面临火情,若自动灭火系统因故未及时响应,在充分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人工干预的方式对可能受灾的档案进行前期火情控制,争取将损失降至最低。
在档案被动安全防护工作中,一方面要综合考察档案的载体、防护区、管理设施的耐火特征,以及用户的财务状况,统筹配备相应的自动灭火系统;另一方面要注重对自动灭火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不可偏缺,做到以管理方法为经,以技术规范为纬,系统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控体系。
注释及参考文獻:
[1]据《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档案馆可分特级、甲级、乙级三个等级。其适用范围分别为:特级-中央级档案馆,甲级-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档案馆,乙级-地(市)及县(市)档案馆。
[2]李旻.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在档案库的灭火试验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7(5):534.
[3]谭燕萍.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研究[J].北京档案,2016(9):25-26.
[4]周耀林,韦叶玲,王吉春.《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解读[J].北京档案,2019(7):13-15.
作者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