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云英
摘要:2014年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拉开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序幕,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政府会计制度》的陆续出台和落地实施,为政府会计实务提供了新的会计处理原则和处理标准。这次改革实现了重大的理论创新和核算模式创新,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改善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提升事业单位信息透明度和资金绩效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权责发生制;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接受财政补助,承担着公共服务的职能,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常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不充分,财务风险大
事业单位传统的会计体系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预算会计体系受核算内容、核算基础、核算方法的局限,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完整、不全面、不充分,透明度不高,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信息透明度低,事业单位资金绩效不高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的特殊性,未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社会外界没有办法进行监督,这种封闭式管理,造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观念不强,形成“重资金、轻管理”的惯性。传统收付实现制核算方式下,不重视支出和成本管理,其后果一是造成资产购置的盲目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弱化了资产管理和资源配置;二是没有通过折旧、摊销进入资金循环,未计入单位运行成本,难以客观评价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运行绩效,进而影响公共政策和宏观政策的制定。
(三)预算管理不到位
当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统一性,预算编制不精细,缺乏监督机制。预算编制自下而上的原则导致编制缺乏科学性,部分经营性收入难以纳入预算编制中。目前,我国正进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改成“事业法人”后,需要拓展经营渠道、增加盈利性收入并进行相应投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财务管理制度也不应局限在预算资金的使用方面,而应更多集中和体现在盈利創收、落实和加强预算执行方面。
(四)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部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在体系建设上不健全、不完善,只对少数报销费用、财务审批和会计岗位责任等进行规范管理,对事业单位财务的选择方法、账户处理、资产管理没有明确具体的指导性意见。部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更强调实用性,对财务管理的全过程缺乏明确的理论性指导意义。尤其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新旧财务管理制度衔接过程中更凸显出部分事业单位制度的缺失和不适应。
二、政府会计改革的内容简介
(一)实现会计核算模式的创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
政府会计核算系统中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并行运行并互相勾稽。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财务会计5要素进行核算,形成财务报告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运行绩效;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对预算会计3要素进行核算,形成决算报告反映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即新政府会计的“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同一核算系统中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要素相互协调,相互勾稽,通过差异调整揭示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反映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二)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
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与财务报告本身不是目的,它体现的公共部门管理及活动的范围和管理风格的重大变化。新准则、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折旧、摊销;债权资产的坏账计提;债务的确认;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预计负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等新核算项目的确认和计量等等,本次政府会计改革借鉴了企业会计的部分处理原则,强化了财务会计的功能。
(三)整合各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高了财务信息的透明性和可比性
改革后不再区分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统一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新制度中保留并新增了各类单位的共性业务和事项,便于不同系统、不同单位间信息的横向对比,在预决算大公开的背景下,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注重财务分析,提高了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政府会计改革的“双报告”明确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报表结构、细化了附注应披露的内容,使用者可针对管理需求分别进行财务会计分析和预算会计分析,通过分析找出管理漏洞,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新制度下事业单位改进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优化成本核算,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权责发生制下,事业单位需要转变财务管理理念,从侧重于关注占有和使用的资源数量,转变到更加关注资源的使用效率,关注经济资源的投入产出关系。如,资产使用过中需要计提折旧并计入成本,占有过多固定资产,就意味着未来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将转化为折旧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当中,从而影响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当期的运行结果。权责发生制下对单位资产配置、资产核算、资产管理、负债计量、收入费用等进行确认计量额并予以公开。这些办法可以帮助事业单位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状况,优化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提高事业单位资产运行的效益和效率。
(二)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管理,推进业财融合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个单位的基础性建设,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的财务管水平。在稳步推动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实的同时,应加强内控设计和运行的监管,对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层面的管理活动予以明确规定,严格单位内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合同管理等各层面的规范要求,严格管控各类潜在经济风险,防控廉政风险。
规范合同管理。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核算都依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合同作为收付款的重要依据。加强业务发生前审核控制管理、发生中监督控制管理、发生后的合同保存归档环节,有效促进合同与实际付款的时间匹配。
以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加速了财务信息化建设,“大智移云物”的信息技术背景下升级更新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系统,推动财务信息系统和业务运营系统的深度融合,提高业财一体化水平。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我国事业单位类型众多,不同的事业单位会有不同的管理侧重点。有些公益二类(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往往是一些大型的专业性组织,这些单位对外是一个机构,内部则划分为若干业务单位或责任中心。对于各中心承担的公共条件的费用,如水电费、房屋占有费、设备平台使用费等,以及各核算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需采取“亲兄弟、明算账”的方式进行收支。这就需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通过机制改进解决资源绩效的提高。改革要求事业单位既要强化预算管理功能,又要突出绩效管理的作用,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如前所述事业单位制度管理的现状,要求单位继续加强制度管理;制度转换的要求,也需要单位新增或更新相关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新增的收入和费用两个会计要素的核算;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债权类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引入的预计负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特殊资产和资源的价值评估办法;规范的合同管理......这些都需要事业单位按照新准则、制度的框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与时俱进地制定一系列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相关制度办法制度后,就要做到有制可依、有制必依,从而实现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五)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增强事业单位信息的透明度
“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核算模式下,各事业单位之间甚至与企业之间可比性增强,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透明化打下了技术基础。改革也要求事业单位预决算大公开,单位可以在官方网站和公告栏中公开当月、当年的财务信息,并及时全面回应社会问责,主動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改革,自觉整改、解决实际运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实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优化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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