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峰
[摘 要]通过对太湖水质和生态补偿现状的分析,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要强化太湖区域功能定位,借助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实施的契机,充分挖掘吴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内涵,用先进理念引领生态补偿,用创新驱动生态文明,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借鉴国内外关于湖区及其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区域一体化战略;环太湖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5.020
太湖治理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之一,苏州作为长三角及环太湖重要的节点城市,应发挥其良好的生态优势和其他优势,推动环太湖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保护和改善太湖生态环境,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太湖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和噪声污染等方面,本研究专指太湖水环境问题。
1 太湖水质现状
根据2007—2018年太湖水资源公报绘制图1和图2,全湖水质(2007—2012年总氮磷不参评,2013—2018年总氮不参评)在2012年前为Ⅲ类以上,2012年以后为Ⅳ类,类别无变化,面积占比主要介于60%~80%,近四年有上升趋势。图2中,全湖水质(总氮磷参评)总体上向好,由劣Ⅴ类上升为Ⅴ类,且面积占比总体上有下降趋势,幅度不大,但不够稳定。虽然近几年治理力度加大,但效果并不明显,太湖水质及营养情况不容乐观。
2 生态补偿现状剖析
2.1 现有机制
第一,政策保障。国家《环境保护法》对生态补偿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中第31条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又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等法规制度。江苏及浙江、上海、安徽也配套出台了相应法规制度。
第二,组织保障。国家及江苏省成立了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及其苏州管理局、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和水利工程处等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太湖及其流域的环境工程及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资金保障。近年来,国家及各地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的形式,在环保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2018年,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1026.4亿元,苏州市环保投入资金约664.69亿元。
第四,措施保障。按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各地区遵循“产业政策引导、经济杠杆调节、行政监督约束”的原则进行实施。根据《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以“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为原则,实行“双向补偿”制度。各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强化职责意识,落实目标责任,全力推进流域治理。
2.2 存在的不足
第一,政策执行与组织协调方面。太湖湖体虽然全部管辖权在江苏省,但水体质量的好坏与上下游、流域内各地区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的效果分不开。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各省(市)也出台了实施方案,通过财政及奖罚手段实现生态补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长远及根本出发,经济刺激手段力度还不够,手段也比较单一,跨区域间的合作与协调没有形成一定的机制,治理效果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太湖污染状况短时间内还不能得到扭转。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通行做法是按条块分配财政资金,这样便于操作和评价,难免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太湖水生态治理是一项综合的、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各区域由于历史、现实、地理、环境等各种原因,治理成本、治理效率、治理难度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客观性目前很难用技术手段来评估和测量。由于太湖跨区域治理缺少法律依据、规划依据和政策依据,实施协调具有一定的困难。
第二,投资方面。如表1、表2所示,2018年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2017年減少12.8%,占本地区GDP比重为1.11%(即全省平均),比2017年下降了0.26%。2018年苏州市环保投资比2017年增长0.5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57%。虽然投入比2017年有所增加,但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却下降了0.25%,与全省平均下降水平基本一致,这也反映出在环保投入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相比较而言,苏州市在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远超出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江苏省2008年实施太湖流域补偿试点方案,试点范围不含太湖南岸的入湖河流。2014年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在主要水域上下游之间建立经济双向补偿机制,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但仍无法涵盖太湖南岸的入湖河流。“新安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试点经验推广还得有一段时间。我国发布《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解决生态补偿范围小、标准低、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发布《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解决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优良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此项工作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实施工作还有诸多问题,如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建立、生态补偿的定量分析如何确认、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如何评估、公共财政体制如何根据环保要求进行调整、跨区域流域生态如何补偿等。
3 推动建立环太湖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3.1 强化太湖区域功能定位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长三角地区被确定为优先开发区域之一,要求调整太湖周边地区产业布局,打造技术研发和旅游休闲基地;强化了苏州的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把苏州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旅游胜地。环太湖区域正是长三角的腹地,既是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区,又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其生态环境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长三角的整体环境。
2018年,苏州成为首批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之一,产业基础好,布局密集,拥有国家级开发区14家,省级开发区6家,综合保税区7家,保税港区1家,153家国(境)外世界500强公司在苏州有投资,上市公司135家。地区生产总值处于全国最高水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可利用水资源量与地区产值不相匹配。作为优先开发区域的一部分,苏州要率先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区域协调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中有所作为。
3.2 巧借东风,乘势而上
培育形成杭湖宁(杭州、湖州、南京)发展带已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利用宁杭沿线绿色生态优势,打破“行政区经济”,推动跨区域协作,营造环太湖战略生态空间,推进太湖流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苏州及太湖正处于沪宁杭黄金三角区域中心地带,其区位优势明显,要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为契机,主动谋求发展机会,追求绿色发展,为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积累经验。苏州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的法规制度,主动寻求与环太湖各地市环境制度的有效衔接。
3.3 挖掘吴文化的生态内涵
吴文化的发源地与核心区域就在环太湖流域。“上善若水、兼容并蓄”是吴文化的主要特征之一,吴文化蕴含了特征鲜明的水文化。要继承和宣传水文化在苏州人生产生活中的地位与形象,挖掘苏州人傍水、依水、用水、蓄水、兴水、养水、节水、净水、敬水的“以水为本”的文化情感。泰伯三让王位,赢得孔子“至德名邦”赞誉,体现了厚德载物的和谐性,这与现代生态文明中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契合。泰伯于荆野之地拓建勾吴国,体现的是不守成规、敢想敢干的开拓创新精神,太湖治理需要的就是这种创造性。
3.4 理念引领,创新驱动
第一,推行绿色生活方式。争取在省内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出台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或办法)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标准体系。将生态文明纳入教育及培训体系,融入社区规范、村规民约、景区守则,创建节约型、绿色环保型机关、家庭、学校、社区、商场、建筑等,营造全社会、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优先或强制采购绿色产品。
第二,创新生态补偿机制。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因地、因时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的调节机制,利用苏州经济、产业、科创、区位、交通等优势,通过补偿资金、转移产业、培训人才、对口协作、共建园区、新型飞地经济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在焚烧垃圾、处理污水、净化水质、防治灾害、整治修复岸线、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等工作中,有机结合生态产业。要采取多种方式(注入资本金、财政奖励、投资补贴及融资费用补贴),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投资(采取基金化、PPP等模式)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构建本区域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培育发行绿色债券,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探索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3.5 借鉴成功经验
第一,国际借鉴。借鉴墨累-达令河流域治理经验,建立区域协商机制,创新太湖流域管理体制。借鉴北美五大湖、琵琶湖、博登湖等治理经验,坚持生态优先,制定分阶段治理目标,加强多部门协调合作;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实施经济调控,增加资金投入;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污染源。
第二,国内借鉴。苏州要借鉴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的“中国模式”——跨区域联席会议、联合监测、联防联控等联动机制,主动与环太湖区域各地市对接,统筹推进太湖全流域治理。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发起建立太湖绿色发展基金,促进产业转型和生态经济发展。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经验(如互认失信行为评价标准、数据共享、联合惩戒等)可鉴。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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