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
【摘 要】 文章从规范行政行为角度,指出了目前阻碍行政行为规范化的影响因素,并从锤炼担当能力的角度,从执法、服务一线实践中找到反馈意见,归结制约因素,提出加强行政行为规范化的建议:自我监督全流程,规范细节,保障担当作为无瑕疵;沟通机制健全畅通,担当作为赢口碑,担当者有动力;为担当者担当,让担当能力在具体执行中锤炼。
【关键词】 行政行为;担当能力;影响因素;建议
一、规范行政行为与锤炼担当能力的内在关系
规范行政行为对于锤炼担当能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行政行为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规范行政行为,需要将事业责任化,在担当作为干事业的路上,落实规范工作流程,敢作为,能担当,会担当,真正做到善谋、善作、善成。因此,规范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确保依法合规、群众满意、任务圆满完成,才能锤炼会担当的能力,由此规范行政行为,也是锤炼担当能力一个重要和必要前提条件。这样保护了我们想干事的干部,激发起干事创业的热情,力促干事创业的努力经得起历史、人民的检验。
同时,党员干部内在担当能力提升,尤其是直接面对群众的一线干部,担当能力提升,会自觉严格规范自己的公务行为,在落实工作过程中将担当精神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依法行政的要求相结合,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成为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在动力和自我约束。
我们的一线公务人员不管是执法,还是为民服务等具体行政行为,在规范化操作、标准化流程上已实现制度层面全覆盖,在担当落实中以规范化操作流程为指引、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严格约束自身行政行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同时,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纪检监督等领域还存在一些不足,阻碍行政行为规范,影响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的问题主要反映在执法规范化、群众诉求申诉、程序不合规、职责界限不明晰等事项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二、归类探析阻碍行政行为规范化的背后因素
1、理念转变不彻底,导致行政行为瑕疵
此种情况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正全面好转,但是一旦出现往往给后续工作带来不可逆的后果。一是法治、治理理念不能与时俱进,表现在以行政管理者的姿态开展当下的工作。比如明知道作出下一步行政行为之前要听证、公示的,思想上仍然停留在过去计划时代管理理念之中,认为没必要。如此一旦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续工作无法挽回和弥补这一过失。
二是不重视细节,导致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為不能无缝对接。即我们的法规文件与具体落实实施链接这一环节往往被忽视,结果在现实工作中出现这样的情况,执行的依据即法规没问题,具体执法也没问题,但中间环节,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错误引导、认识模糊等后果。比如交规当中的马路标线,法规依据没问题,群众违规不按导向车道行使后依法依规受到处罚也没问题,问题出在我们在划标线时提前引导标识距离不够,这就是细节不重视,理念转变还有死角导致的。
2、执法主体适格的问题
一是身份不适格,即无相应执法资格、执法权限,在自然人方面可以表现为临时工执法、辅警执法,在单位方面,表现在无依法授权、不具备主体资格等。二是超出执法权限问题,少数情况是对相应的执法依据不了解,大多数情况是管理体制、人事任免机制导致的执法机关被动执行的行为,比如当地党委政府的决定、行政指令等。
3、沟通交流不畅,信息不对称
一是法规政策文件与群众诉求以及期望值不一致。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法规政策文件不合理,而是公务人员在前期对群众的宣传指导不到位,以及少数群众受虚假信息、个人利益、基层宗派势力等的影响,造成的沟通不畅,主要集中在补偿、征收、环保、民生等问题上。二是从投诉、复议、意见反馈等领域看,主要集中在对具体行政行为工作流程、工作周期、职责岗位认识不到位、不清楚导致的误读、误解。
4、法无授权不可为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落实有折扣
一是受利益的驱使,法无授权领域乱作为,导致行政行为违法违规。二是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失位、缺位,慵懒散思想存在,缺少担当精神,给后续工作和全局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阻碍,有些行政行为后期无法补救挽回,形成信访、上访案件,比如城市违章建筑的私搭乱建,前期的不作为,给后期整治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三、以锤炼担当能力为目标,规范行政行为
1、自我监督全流程,规范细节,保障担当作为无瑕疵
以执法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窗口单位开展的流程再造工作为载体,自上而下进行规范行政行为全流程监督考核。这一环节有三点需要注意,一是从严规范委托环节,明确要求,保证质量,注重反馈。这些工作,往往是一些辅助、简单机械的工作,由第三方完成,受时间、任务量、第三方的工作机制等影响,所以在全流程中要保障这个不稳定因素的规范化。二是全流程保障依法行政。行政机关的内设法制部门,进一步明确、总结、梳理本单位的行政行为,明晰其依据、流程、易犯错误点,在主体资格、程序合规合法上加以规范,以此为基础,全程对行政行为跟踪问效。三是规范行政机关的编外辅助人员的管理,源头上严把入口关,工作中明确工作职责、绩效考核制度、违法成本,保障高效运转,激活单位这一盘棋,确保担当有为不触底线、红线。
2、沟通机制健全畅通,担当作为赢口碑,担当者有动力
在现有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沟通机制的基础上,从方便快捷、注重反馈的角度出发,搞好机制建设。一是前置的引导宣传要进一步换位思考,做到图文并茂,群众明了,要对我们的行政行为流程、期限、岗位责任讲清楚,减少群众的误解。二是从意见反馈机制看,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形成定期、长效机制,尤其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媒体客户端等群众常用愿意用的形式收集反馈。三是首尾相接,形成良性循环。行政行为的依据是法规文件,其制定修改是“首”,行政行为在落实中反馈的意见是“尾”,在落实中,注意将不合理的依据、群众诉求、新时代发展需要等反馈意见与法规文件的制定与修改相结合,让担当作为者在一线合法合情合理工作,又让群众满意,既赢得群众口碑和信任,又让担当者感到付出的收获,内心的成就感,激励自己继续前行。
这个沟通机制还包括各个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当地政府与垂直管理单位的协调沟通上,我们应该将习总书记讲到的“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到我们规范行政行为、担当干事业上,对准工作目标,协调长远利益与现实需要,站在发展和群众需求角度统筹协调工作,保证步调一致。
3、为担当者担当,让担当能力在具体执行中锤炼
一是进一步在制度层面细化容错纠错领域,让各条战线党员干部在担当作为的具体工作中扑下身子,放下包袱,既规范了自己的行政行为,又在干在实处、创新思路上有章可循。下半年山东省审计厅制定《关于落实容错免责要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细则(试行)》,为广大审计干部在审计专业工作中担當作为、真抓实干、鼓劲撑腰,明确了行业方向,细化了工作领域,便于制度的落地。我们的其他工作领域也应以此为契机,在条块化或垂直管理领域省级、市级层面出台相应容错纠错机制,在县、乡基层出台针对基层担当作为、规范行政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的容错纠错机制,针对不同的工作性质,明确容错纠错的具体方向、内容、程序,让制度的抓手作用方便、易行、好落实。
二是正向激励与反向督促并举,通过实例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热情,努力在一线踏实工作、锤炼能力。及时向社会公开干部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担当实干,出现了容错纠错中列举的失误的案例,为干部及时清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并加以认可,在干部任用、重大工作安排上予以考虑。以明确的案例为指导,制度和实例相结合,明确边界界限,看到担当作为者有保障,激发干劲,形成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社会氛围,凝聚起踏实工作、大胆突破创新的工作力量。同时,容错纠错一定要保证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坚持“一事一议”、严格把关,对于以此当保护伞,乱作为,谋取私利的,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纪依规依法处理,及时予以公开,起到负面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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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 岳(1986.01—)男,汉族,山东邹平人,中共滨州市委党校教师,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