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红宁,陈国忠,高璀乡,史卫红,陈正平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5)
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目前,我国全科医生培养主要是“5+3”模式,“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是我国现阶段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健康中国”背景下对构建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医学教育体系的重要探索,标准开发则是该项目实践创新的突破口和重要内容。
我国全科医学教育落后于发达国家,规范统一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仍在探索和完善中,全科医学专业的课程及标准[1]大多套用自临床医学专业,没有对接全科医学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岗位需求。目前,基层全科医生培养路径都是临床医学加后期转岗(规培)培训,“3+2”基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是“新生事物”,缺乏现成统一的各学段人才培养标准,实践过程无法进行规范和指导。
建立基于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互通、互融、互认的运行机制,打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间的壁垒,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选择“3+2”基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是“健康中国”和地区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也是建立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医学教育体系的创新突破。职业教育标准建设是在职业教育与其他层次、其他类型教育的对接与融通中摸索前行的[2],因此,借鉴学分校际互认和先前学习认可制度,以标准开发作为突破口,可以为医学生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学校层面标准意识及运用能力还有待提高,与现代化职业教育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研究建立覆盖“3+2”基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全学段的教育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不仅对人才培养质量有基础性保证作用,还可以有效完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标准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对卫生职业教育的其他专业,特别是“3+2”人才培养项目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标准开发尊重教育共性规律,同时又要遵循医学教育、职业教育特殊规律,以教育和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根本依据,保证标准制定依据的科学性、统一性。深入调查当前医学教育研究成果和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专业、课程是职业院校标准建设主体,应积极组织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标准调研制定,通过各种形式公布、宣传和指导执行,保证各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共同需求。依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先后以及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科学确定标准开发时序,以保证标准时效性。标准应边建设边应用,在反复应用中动态改进。
医学教育关乎人类健康,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开发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将满足学生个体自我发展和持续发展纳入评价标准和内容。另外,标准的开发必须兼顾地区差异和行业特色,必须呼应“健康中国”对医学人才资源需求的综合化、高技能化需求。
“3+2”临床医学培养的是面向基层卫生机构的全科医学人才,标准开发中卫生计生行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地方政府和医学高校必须发挥主体作用。
学校于2015年组建由政行校院(企)四方参与的医教协同办学理事会,下设专门的临床医学专业教学与督导委员会,由省、市、地方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医学高校、附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单位专家组成。该委员会职责是论证我校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建设和督导实施,督查、规范、评价人才培养过程,为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化解难题,统筹推进标准建设工作。
学校2014年在江苏率先复办临床医学专业,明确农村基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定位,据此确定专业建设目标,也为师资、基地及教学资源标准的建设做了界定。准确把握“健康中国”行动对农村基层人才的需求特征,以高质量人才培养作为标准开发的逻辑起点,制定了我校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方案(教学标准),此标准的开发、实施、改进为“3+2”标准的开发积累了宝贵经验。
“3+2”基层全科人才培养全程医教协同,分为通识和专业基础、专业和综合实习、专业理论提升和临床规范化培训4个阶段。每一阶段目标递进,都要明确出入段标准和教学(培养方案、培训大纲)标准,并开发相应的教学资源配置标准、教学过程管理制度和监测评价指标。以此为逻辑框架,确定标准开发内容和时序,保证标准建设的全面性、前瞻性和系统化。
“3+2”涉及南京医科大学、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教学基地、社区教学基地、“规培基地”多个办学主体,虽然阶段标准由各自主导,但各阶段标准和教学过程的衔接论证、实施都需要由我校协调组织,反复论证,提前告知学生和教学管理团队。此外,阶段办学主体要同步制定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资源及要素标准,并严格监测执行,持续改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经过3轮实践检验和改进,我校“3”部分标准体系基本建成,“2”部分正在实践和改进中,建成内容见表1。
表1 开发成果
我校三年制临床医学已有两届毕业生参加了全国助理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率99.18%,笔试通过率为91.7%。毕业生基层就业率86.5%,用人单位满意度90%以上。充分体现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依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学院评审办法(试行)》,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社区服务中心)中遴选、建设临床和社区教学基地,每年开展常态化督导评估,所有临床教学基地都高标准通过医教协同办学理事会组建的评审组评估。
今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对职业教育标准建设规划了科学架构,提供了新技术、新路径,我们将在后续标准建设和新一轮修订中落实,充分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并坚定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