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性侵害和性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

2020-03-24 10:11钟祎雯温闽雪边鑫钱雨萌周晴陈瑜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60期
关键词:性教育举措现状

钟祎雯 温闽雪 边鑫 钱雨萌 周晴 陈瑜

【摘 要】通过对莲都区居民进行的有关儿童性侵害和性教育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居民听闻的儿童性侵害事件较多,同时发现儿童性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大部分居民少年时期缺少性知识教育,并且未对自家孩童开展性教育;居民对于儿童性教育重视度不高、缺乏警惕意识;社会宣传性知识的力度不足、方式不当;部分居民很大程度上受传统观念影响,仍谈性色变;社会对性侵害的认识度较低,目前没有系统的、全面的儿童性教育体系及机构。根据存在的问题,我们从学校、家庭和政府三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为儿童健康成长出力,筑起儿童们身边的防线,共创美好社会。

【关键词】莲都区居民;儿童性侵害;性教育;现状;原因;举措

儿童是我们国家未来的花朵。维护儿童全身心健康发展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性知识教育则是儿童身体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儿童在性教育中,学会生理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也学会爱与尊重。然而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人们常常谈性色变,大多数孩子从小就缺乏对性知识的了解,儿童性教育的发展脚步更是十分缓慢。随着近年来儿童性侵害事件层出不穷,儿童性侵害和性知识教育这两大主题也逐渐被大众所重视。为更加清楚地了解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居民对儿童性侵害和性教育认知的具体现状,根据现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我们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的民众进行了问卷调查。

一、对象和方法

1.调查对象: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居民

2.研究内容

莲都区居民对儿童性侵害的认知情况:包括对儿童性侵害的态度、原因、后果、看法和举措等情况。莲都区居民对于儿童性侵害的态度问题:包括居民对于儿童性教育的重视程度、是否愿意对儿童开展性教育、认为是否有必要進行性教育的宣传等。莲都区居民对儿童性侵害的看法以及预防该事件发生而采取的行为:包括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儿童性侵害事件,是否支持加强儿童性教育,对于导致儿童性侵害事件发生的原因的看法以及建议。

3.调查与分析方法

文献研究法:以“儿童性侵害”、“性教育”、“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为关键词,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阅读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并对文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为问卷设计和报告撰写提供参考。问卷调查法:本次调研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居民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427份。

二、结果与分析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50份,共回收450份,其中有效问卷427份,有效回收率为94.9%。其中男性为146人,女性为281人;来自城市的居民为199人,农村的居民228人;年龄在18岁及以下的占受访者人数的5.15%%,年龄在19岁~30岁的占受访者人数的53.16%,年龄在 31岁~50岁的占受访者人数的37.94%,年龄在 50岁以上的占受访者人数的3.75%。在受访者的学历信息中,文盲学历占2.81%,小学学历占6.09%,初中学历占12.41%,高中学历占20.37%,专科学历占23.65%,本科学历占26.23%,研究生学历占4.68%,硕士及以上学历占3.75%。在受访者的职业信息中,学生占35.60%,工人占8.20%,农民占8.43%,公司职员占25.29%,专业技术人员占5.15%,自由职业占7.73%,其他占9.60%。调查对象主体为19岁-50岁的居民,占答题总人数的91.1%;从学历上看,大多为高中、专科及本科,分别占比为20.37%、23.65%、26.23%;从职业上看大多数为学生和公司职员,分别占比35.6%和25.29%。

(二)居民对于儿童性侵害的了解程度、对待该事件的态度、认为发生的原因以及后果和举措

1.居民对于对儿童性侵害的了解程度

从图中可看出,丽水市居民对儿童性侵害不太了解的占受访者人数的43%,非常不了解的占受访者人数的39%,一般了解的占受访者人数的10%,比较了解的占受访者人数的5%,非常了解的仅占受访者人数的3%。总体来说,大部分莲都区居民不太了解儿童性侵害,居民对儿童性侵害的认识度还有待提高。

2.居民对待儿童性侵害的态度

72%的居民认为能够用对待正常人的态度对待受侵害的儿童,28%的居民对于受侵害的儿童保持一种怜悯、关爱的态度,认为他们这么小就遭遇不幸,值得同情,但是对于如何更好地防范这一侵害的发生也没有特别明确的意见或建议,这也从侧面反映我们国家对于儿童性侵害知识的普及教育不够完善。

3.居民认为儿童性侵害发生的原因

A.家长对于儿童性侵害教育的规避。在参与调查的居民中,认为需要对孩子进行性侵害教育的家长不超过半数。当谈起儿童性侵害这一话题,很多家长都“谈性色变”,认为过分谈论这一话题会让孩子对于“性”过分好奇,和孩子讨论这一话题会不自在,并且家长对于“儿童性侵害”这一方面的理论及知识储备不够充分,对于孩子主动提出问题的回答也是模棱两可,这是儿童性侵害发生的原因之一。

B.学校对于儿童性侵害教育的缺失。不止家长,甚至学校都没有意识到性侵害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是儿童接受知识,进行良好社会化,获得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保障以及社会预防不力、社会大众对性认识封闭、保守,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C.国家对于儿童性侵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虽然国家和社会对于儿童性侵害这一现象越来越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对于儿童性侵害的相关法律条文可以说是不够充分的。比如: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但是对于儿童相关工作者或者邻居发现儿童有可能被性侵害的异常不履行报告义务时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无明确规定。使知情人对性侵害漠视,放任性侵害的发生。这会导致犯罪者更加猖狂。

4.居民认为儿童性侵害产生的后果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居民认为,儿童遭受性侵害严重侵犯了人权占莲都区调查人数的98%,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甚至造成严重的后遗症占87%,易引发被侵害儿童今后的恶意报复和严重的犯罪行为占89%,会让孩子对这个社会失望产生轻生极端念头占94%。数据显示大部分居民都认为儿童性侵害会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给孩子的人生蒙上阴影,导致儿童对侵犯者性别年龄相当的群体产生恐惧。儿童性侵害事件的频繁发生甚至会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地区,乃至整个社会。

5.居民认为杜绝儿童性侵害事件的举措

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的莲都区居民認为需要加强性知识教育,在保护孩子隐私的情况下增加此类事件的曝光度,更要完善性侵害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的监护,并且支持反性侵运动。学校和家庭应重视儿童安全教育,用适当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性知识教育,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保护好孩子隐私的情况下,加大此类事件的曝光率,让更多的孩子和家庭以及社会人士意识到儿童性侵害的严重性和进行儿童性教育的必要性。政府应加大对侵犯者的刑罚,从严处理儿童性侵害事件。学校和政府应该做好安抚工作,对受害儿童展开心理健康建设,同孩子父母一起帮助孩子走出阴影。政府和学校有必要举行反儿童性侵害的活动,让儿童了解到性侵害的危害,并且警惕身边的性侵害事件,同时也让家长从中学习该如何正确的在性早教方面保护教导孩子。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儿童自身问题

在犯罪过程中,儿童往往属于弱势群体,年龄小、身体素质差,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警惕心不强,没有辨别他人不良意图的能力,在遇到危险时没有反抗的能力,极易受到伤害。

2.犯罪行为人的问题

从已经公开的案件中来看,犯罪者是邻居、亲属甚至老师这种身边人的比例很大,他们利用“熟人”身份,能轻而易举地接近儿童并获取信任;案发后,也更容易通过诱哄、胁迫等方式掩盖犯罪事实。

3.家庭及学校的问题

家长不重视对儿童的监护,忽视了他们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家庭和学校没有对儿童进行基础的性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授课,有的学校管理不善,导致品质底下的人混入了教师队伍,对儿童进行伤害。

4.社会问题

当今社会谈性色变,性教育普及程度低。经济文化发展地区不平衡,经济落后的地区性知识教育相对滞后甚至空白,经济发达的地区虽进行一些性教育,但是从教材到授课方式都不完善、系统。

5.立法存在漏洞

法律对于儿童性侵害方面的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强。

四、促进社会和谐,为儿童筑起安全保护墙

(一)学校方面

学校可以通过设置正式的性教育课程,由专门的性健康教育教师为学生授课,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幼儿园时期开设性健康教育课。详细讲解身体器官,让孩子形成正确的性别认知。教育孩子保护自己的隐私部位,除自己、父母或者医生(或者其他特别亲密的人)之外,任何人都不应该触摸,如果有人触碰,应立即告诉父母、老师。小学时期深入开展性健康教育。老师向学生说明个人身体的变化、相关保健知识以及男孩、女孩的身体差异。教育学生要注意隐私和自我保护,不能随意袒露隐私部位,远离色情信息。引导学生寻找一个值得信任、能在孩子遇到困难及时转达的伙伴。初中时期开展“青春期性教育”。在青春期如何与异性正确交往为这一时期的教育核心。在告诫学生远离陌生人的同时,也可以适当介绍一些避孕手段。高中时期开展“婚恋观性教育”。给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择偶观、家庭观等,除了告诉学生避孕、流产、性病和伦理道德方面的知识外,还可开设性心理课,为学生安抚不安躁动的情绪。

(二)家庭方面

1.重视对儿童的监护

监护人要确保能够掌握儿童的动态,包括和学校的老师保持一定的联系,鼓励儿童和同龄小孩积极交往,上下学及时接送,减少儿童落单的机会。如果实在不能抽空陪伴小孩,也不要轻易交给陌生人托管,即使是熟悉的人也尽量不要掉以轻心,减少儿童和他人,尤其是减少与老年单身男人或者是未结婚的男青年独处的几率。

2.加强对儿童基本的性知识教育

家长应该根据儿童的年龄,给予儿童合适的性教育。帮助儿童树立性别意识,让他们认识到男女有别,既要保护自己,也要尊重他人。教育儿童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包括什么是隐私部位,什么是身体的界限,让儿童能够区分友好的触摸和不恰当的触摸。尽量避免让儿童接触到成人电视和网络上的色情信息,如果儿童接触到了这些东西,家长不要过于回避或遮掩,要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

3.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家长要建立起真诚、和善、道德高尚的形象,共同营造和谐、温暖、幸福的家庭氛围,在家庭中给予儿童足够的安全感,让儿童觉得家长是可以信任和学习的对象,有助于塑造儿童良好的性格和品格,也有助于儿童在遇到危险时能够及时向家长求助。家长应该和儿童建立起沟通的桥梁,充分尊重和信任儿童,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三)政府方面

1.推动儿童性教育学习,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在宏观指导上可以将儿童性教育规范化,强制化,促进儿童安全保护教育学习进课堂,确保普及儿童防性侵害知识,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方法,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实现“防性侵害”教育的全覆盖。推动相关的儿童机构及妇联带头建立起社区家庭教育的指导机构,出版适合不同年龄儿童学习的性知识教育图册和家长的教育指导书籍。

2.推动网络平台建立规则

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受众群体也越来越低龄化,互联网平台应该负担起更多责任,给儿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3.保护受伤害儿童

建立被性侵害儿童一站式问询机制,尽量避免二次伤害。建立被性侵害儿童个案跟踪和综合援助制度。在尊重个人意愿、隐私保护前提下,提供医疗救治、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生活救济、教育辅导等个案跟踪和综合援助,最大限度促进性侵害儿童的健康成长。

4.开展监护人强制性教育

检察机关可以针对因监护失职或者失误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监护人,开展监护人强制性教育,督促其切实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5.加强制度完善

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检察院应建立起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与人社、教育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对曾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限制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

(作者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丽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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