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睿?刘蒙蒙
研究目的:综述国内外有关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总结已有研究的主要内容,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理论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土地整治景观生态研究、生态化土地整治模式研究、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研究与生态化土地整治平均研究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研究结论: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意义重大,未来可在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化土地整治与生态化土地整治核心技术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土地整治起源于欧洲,其概念最早出现于1886年德国的法律之中,并提出了土地整治的相关理论与技术,紧接着日本、韩国、荷兰、法国、英国、前苏联等国家相继开展土地整治相关研究,土地整治研究热潮随之而来。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土地整治起步较晚,中国土地整治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1981~1985年是“重规划”的“土地规划”;1986~1996年是“重协调”的“土地整理”;1997~2009年是“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至今是“数量、质量与生态并重”的“土地整治”。中国土地整治相关研究历经30余年发展,已取得较大进步,与此同时,随着全球变化、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凸显,土地整治目标与环境的联系日益紧密。目前,中国土地整治正迈向以生态为导向的新阶段,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是目前及未来的趋势所在,因此开展生态化土地整治相关研究成为当前土地整治的研究热点之一。
本文通过整理国内外生态化土地整治相关文献,并重点梳理当前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的热点问题:土地整治景观生态研究、生态化土地整治模式研究、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研究、生态化土地整治评价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发展予以展望,以期为深化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一、土地整治景观生态研究
20世纪70年代,荷兰、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土地退化、环境污染和景观损毁等生态问题日益凸显,土地整治的目标中添加了景观生态保护等内容,并提出了较为科学的认知和理念。
有學者对德国和芬兰的土地整治发展历程、做法和特点进行了分析,得出经济效益是土地整治的动力源泉,生态效益是土地整治的底线标识,社会效益是土地整治的保障支撑的结论,提出土地整治应注重生态理念,注重多效益相结合,注重管理方式创新,注重公众参与等借鉴之处[8-10]。还有学者对日本的土地整治不同阶段目标和基本做法进行了研究,从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多角度切入,提出土地整治应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完善工作程序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注重公众参与、土地权属调整、工程建设质量及标准和生态保护等借鉴之处。
随着中国土地整治的蓬勃发展,其理论落后和实践上忽视生态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国内学者对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化。严金明首次提出在土地整理中引入景观生态学理论并加以应用。吴克宁等针对土地整理中理论落后和实践上忽视生态的问题,将景观生态理论引入土地整理中、将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引入土地整理实践中进行探索,并证明了其可行。安晨等从生态学原理入手,基于土地整理全过程分析,系统阐述了景观生态学理论与应用情况,提出了土地整理景观生态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王军基于景观生态建设理念,从大、中、小三个尺度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土地整治景观生态建设方法和途径。郧文聚等从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理论和规划设计两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土地整治景观规划的综合性和科学性、掌握不同类型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关键环节。还有学者将恢复力理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到土地整治之中进行了探索与应用。
通过文献分析可以发现,国外将景观生态学理念融入到土地整治中较早,其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也较为成熟。国内起步相对较晚,国内学者向国外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进行学习,总结其经验与成果,并获得了相关启示。国内学者将国外现有的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与国内实际相结合进行实证研究,但由于国内外土地政策、土地权属、土地管理等所具有的差异性,能完全适用于国内实际的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并不多见,国内形成的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体系尚未完善。因此,进一步深化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研究,对提升土地整治工作者及普通民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具有实际意义。
二、生态化土地整治模式研究
国外开展土地整治实践历史相对悠久,相关的模式研究也比较成熟。在土地私有化的前提条件下,土地整治需要得到产权持有者的认可,因此产权调整成为了土地整治的核心所在。通过对土地整治参与主体的行为研究,将土地整治分为自愿型、部分自愿型、强制型等土地整治模式[20],依据参与主体产权调整意愿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土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整治模式。根据土地整治主导方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农业主导型和产业带动型土地整治模式,基于乡村空间重构和改善乡村景观,可将其分为城镇引领型和村庄整合型土地整治模式。土地整治实施过程中,不同的整治模式所取得的成效也有所不同。
国内土地整治实践起步较晚,但在相关的模式研究方面也有了相应的成果。学者丁志强等以泰来县街基乡为例,其通过政策和机制吸引各地群众踊跃参与开发,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重的原则,应用该土地整治模式对林、草、水进行综合治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学者范金梅根据土地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关键内容的各不相同,将土地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分为基于生物安全的生态网络构建模式,以防治自然灾害为目的的水土安全模式,保护地域、文化景观特征和遗产保护模式,绿色基础设施总体规划模式四种,并指明了生态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学者罗明等以长沙县金井镇土地整治项目为例,采用低碳土地整治模式,打造低碳型灌排水工程、建设低碳型田间道路、采用农田渍水净化系统、土地整治后注重“低碳”养护,在低碳土地整治道路研究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外开展土地整治实践较早,土地整治模式多样化且比较成熟,国内土地整治实践起步较晚,在国家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引导下,国内学者对生态化土地整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国内的土地整治模式还是相对单一的,生态化土地整治模式更注重于生态景观与生态保护,与其他目标为主的土地整治模式相结合进行综合整治的情况比较少见。因此,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化土地整治模式,为进一步开展国土综合整治提供依据。
三、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研究
国外学者认为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是实现农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较为有效的工具,也是乡村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科学的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是解决土地细碎化,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保护乡村景观等问题的重要基础。
国内学者在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方面也有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叶艳妹等通过分析农地整理工程对农田生态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保育型农地整理结构设计、生态环境保育型道路设计和生态环境保育型河渠沟设计进行了研究。鲍海君等以嘉兴市七星镇为例,基于生态优先原则,在中观层面构建了人与自然高度协调的土地整治空间优化方法,在微观层面探索了农田景观、沟渠、田间道路、河流、湖泊的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刘文平等经过野外实地调查,在农田防护林生态化建设标准基础上对现有林带进行分析,并对不合理林带结构进行生态化设计,为实现快速农田防护林生态景观设计提供了方法。唐秀美等基于海南省热带台地耕地整治数量、质量潜力的分析基础,综合考虑其农业发展方向及土地利用特点进行区域划分,并对不同区域生态工程设计进行了探索性的归纳与总结。张文瑞选取曲阳县产德乡为研究区,分析了土地整治中存在的生态发展与景观设计问题,从土地工程设计、农村居民工程设计及生态防护工程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土地整治设计的实证研究。韩博等以生态景观学理论为基础,对直溪镇进行土地整治,提出了适用于江南水乡背景下的乡村地区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方案。
从现有关于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研究分析可以看到,国外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已适应土地整治实践的要求。虽然国内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也有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还不完全适应国内土地整治实践的要求,国内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系统和规范的体系,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技术标准,不适用于全国层面,还处于地方示范性研究阶段。因此,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研究仍是未来研究的热点。
四、生态化土地整治评价研究
国外学者认为土地整治工程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土地整治前后所有地块价值评估是否相等。土地整治是个复杂的工程这一观点得到国外大多学者的认可,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可能需要社会、经济、生态等多学科的支撑,土地整治评价指标体系也需要重点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等多方面。在土地整治景观结构评价方面,采用指标评价法和GIS技术,研究在不同时空尺度土地整治对土地景观结构的影响,研究表明景观结构所受到的影响来自于土地整治、乡村景观管理、人类活动等多方面。在土地整治实施成效评价方面,认为土地整治是有效降低农用地细碎化的重要途径,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乡村地区发展。在土地整治优化方面,采用AHP法构建模型与传统模型进行对比分析,并对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与评价。
国内学者在生态化土地整治评价方面的研究主要在土地整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土地整治综合效益评价、土地整治生态系统影响、土地整治生态风险评价和土地整治生态景观效应评价等方面。
现有关于生态化土地整治评价研究的文献非常丰富,国内外都在这一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已经由原有单目标的土地整治评价转变为多目标的土地整治综合评价,但土地整治综合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尚未统一,还需要深化研究,形成一套完善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
五、展望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生态化土地整治已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与研究,生态化土地整治已逐渐成为该领域的研究热点。国外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方向主要在自然环境与生态景观两方面,重点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土地生态系统重建的理论与技术进行探索和研究。
从国内研究来看,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开展并推进此项工作,土地整治目标已由早期的重规划、协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数量、质量与生态并重,学者们也在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深化生态化土地整治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国内大多数研究是直接引进国外已有的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与技术应用于国内实际进行实证研究,在实践中存还在以下问题: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体系尚未完善,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宣传力度小;生态化土地整治模式相对单一,多模式土地综合整治较为少见;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具有局限性,技术标准尚未明确;土地整治综合评价标准和方法等尚未统一。
结合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未来我国生态化土地整治的重点研究方向有:
(一)深化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研究。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是开展生态化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实践的基础,成熟并且完善的理论是实践的有效保障。我国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大多为国外现有理论应用于国内实际,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体系,不完全适用于实践的要求。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研究,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适用于全国范围实践要求的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体系。生态文明建设与我们息息相关,需要我们的支持与配合,生态化土地整治也不例外,积极宣传生态化土地整治理论、提升我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度,才能更有效的保障生态化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开展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化土地整治综合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新时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管理的宏观视野提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原则,强调生命共同体各要素之间是普遍联系和相互影响的,不能实施分割试管理,人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要运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进行管理。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融入生态化土地整治综合研究,在生态化土地整治模式方面,探索如何将生态化土地整治模式与其他土地整治模式相结合,研究如何进一步展开土地整治多模式综合整治;在生态化土地整治评价方面,探索多目标土地整治综合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评价方法等,并形成一套完善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因此,深入研究“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原则的科学依据、理论基础、科学内涵和实践路径,开展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化土地整治综合研究具有实际意义。
(三)加强生态化土地整治关键技术研究。生态化土地整治技术是生态化土地整治开展与实践的基本保障和技术支撑。国外生态化土地整治技术已适应土地整治实践要求,但我国生态化土地整治实践还较为落后,且极其缺乏相关技术的支撑。土地整治技术研究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研究重点,并结合国家各个层面的土地整治策略,因地制宜的进行生态化土地整治技术研究,宏观层面的全国规划、中观层面的地方规划、微观层面的田块、道路和沟渠设计等,都离不开土地整治技术的支撑。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完善生态化土地整治技术,为我国土地整治发展提供强力支持。在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标准方面,虽然都是依据国家推荐的技术模式进行规划设计,但国家也没给出明确的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再加上各省市地域、文化、经济和环境等条件不同,土地整治项目在各地区实施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的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标准。因此,应该根据各省市土地整治项目区的特点,制定出适用于该地区的生态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标准规范,为生态化土地整治项目的完善竣工提供科学依据。(作者单位:南宁师范大学,1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2地理科學与规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