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的适用实施问题研究

2020-03-23 09:36韦庭武
商情 2020年4期
关键词:诉讼法审理民事

韦庭武

【摘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都有所运用,但是这项原则无法成为案件裁判所参考的依据。在法官进行裁决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失去信用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利用法官法进行制约,此时诚信的原则并不适用。除此之外,法官出现失信行为不能作为民事上诉以及对案件再次进行审判的原因。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需要建立在当事人正当理解的基础上。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适用实施

引言

随着民事诉讼法的提出,诚信原则便被引入到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随着我国国民对社会法治体制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借助一定的道德准则进行行为约束,对法律无法监督管理的空白区域进行监管。诚信的原则从本质上体现出道德准则的约束力,也促使着我国法律体系不断朝着全面的方向发展,提升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性。

一、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的适用性分析

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的适用涵盖着适用主题、对象、范围及其相关的适用条件等。民事诉讼法所适用的主体为法院以及法官,对象一般指的是在案件发生中的当事人以及检察人员,使用的范围主要涵盖着诉讼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权利以及义务等。

1.适用的主体

在民事诉讼法当中,其所适用的主体为对案件负责的法院以及法官等,在对案件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也能称为诚信原则的适用主体,主体还包括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然而诚信原则的内容并未得到有效明确,因此法院以及检察院在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时,原来的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法院以及审理人员不遵守诚信原则无法成为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条件,需要结合当事人的申请条件来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法院是否出现失信的行为并未被明确定义,同时这也不能成为对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必要条件。

2.适用对象

在对民事诉讼进行审理的过程中,重新原则被运用在当事人参与的法律裁判活动当中,同时也能够被运用在当事人以及诉讼者同时参与的案件当中。在对民事诉讼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原来的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法官以及法院所出现的失信行为需要被包含在内。然而在实际的对民事诉讼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法官以及法院不再被包含在适用的范围内。由于法律能够对法院以及法官形成一定的制约,但是这种制约本质上是道德约束,因此无法具备强制实施的效力。若是法院遵循诚信原则时对法官自身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与法官之上再無法官的标准相悖,与此同时,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法官所遵守的诚信原则并不具备明确的内容,那么此时所执行的强制性的行为可能会对法官自身的职业规范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会使得法官逐渐降低对自身的要求。

3.适用范围

民法的诚信原则仅仅适用于对生活进行调整的义务当中,相比较之下,民事诉讼法的诚信原则是对诉讼过程进行调整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权利以及义务。若是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审判的过程中存在失信的行为,那么当事人则会存在答辩失权的状况,但是无法对裁判者进行判定,并不能要求其承担诉讼的后果。

4.适用条件

民事诉讼法的诚信原则其实是具有一定的伦理道德约束性的,它主要适用于一些法律未能进行有效明确的空白区域,这些区域唯有法官借助道德约束的准则对行为进行约束。在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需要借助诚信的原则来对案件本身的模糊区域以及伦理道德区域进行思考。在借助诚信原则对案件进行裁判的过程中,需要基于法律规定的冲突性以及公平失去平衡的基础进行运用。

二、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的适用实施

在对诚信原则进行适用实施时,相关的案件审理人员需要本着诚信以及自觉遵守相关准则内容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审理。

1.诚信运用

民事诉讼法的诚信原则是对案件进行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这被看成是对道德行为准则自觉进行遵守的行为。法官以及法院自觉遵守这些原则是不存在问题的,然而这些法律诚信原则主要是对心理进行道德约束,法律是强制制约准则。因此法官对这项条款的适用性主要是借助法官自身的诚信来对诉讼人以及参与者的诚信状况进行衡量和评估。由于在民事诉讼案件当中,法官是主要的采掘人员,若是法官缺失诚信,那么司法行为便会失去了其中的能动性。随着诉讼法的发展,裁判行为的诚信行为能够被看成是主观形式的诚信,这样的主观诚信是发自内心的行为。其次还涵盖着客观诚信内容,也是民事诉讼案件当中所出现的主要行为方式。

2.自觉遵守

在民事诉讼案件当中,自觉遵守需要所有的人员都能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这样的对道德行为进行自觉遵守的行为,不仅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对诚信原则进行遵守,当然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行为更是在道德准则的层面上对自我行为进行制约的方式。对于法官来讲,在对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裁判时,需要遵守案件裁决过程中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为案件的审判人员,需要以诚信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审理,不能够为了任何客观元素而违背内心的道德原则。因此这样的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不需要法律的强制约束,而法官能够自觉遵守诚实守信的准则要求,这也体现出来了对道德准则进行自觉遵守的价值。法律并不是为了使得法官获取一定的自由权,而是借助相对自由的方式促使法官对法律的忠诚进行表达。当然这些忠诚并不单单指的是法官以及法院,也需要体现在一切参与民事诉讼案件的人员身上,这也体现出伦理道德准则对人们内心的约束和制约效力。

三、结束语

随着民事诉讼法的出现,诚信的原则逐渐作为一种道德约束行为准则,被运用到相似民事诉讼案件当中,主要是对法律的空白地带进行补充,彰显出我国法律体系的全面性。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的适用涵盖着主体、对象以及适用的范围等等,同时需要意识到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适用实施性,将被动的接受行为逐渐转变为主动的约束行为,参与民事诉讼的人员都需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的内容,以此来实现审理的公平公正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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