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华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广东深圳518172)
创业型大学是现代大学的一种发展模式。源于中世纪的现代大学,最初以专门培养教会的教职人员为使命。工业革命的兴起,引发了德国柏林大学的“洪堡革命”,科学研究受到高度重视,促进了研究型大学的涌现和崛起。二战以后,大学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互动加强,以斯坦福大学的研究成果和师生创业孵化科技创新圣地硅谷为标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高校又一项新的使命。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战略已经启动,打造比肩纽约、东京、洛杉矶的世界级湾区,要以建设世界级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基础。这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高等学校提出了改革挑战,也赋予其发展升级的历史性机遇。走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之路,既顺应国际趋势,又承担国家使命,更是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打开“钱学森之问”的战略路径。
创业型大学理论是在大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高校把学术研究视为一种经济资源,主要为解决行业问题、推进技术进步开展基础研究。80年代,学术研究被视为开创新行业和改变旧行业的创新资源,这种创新可以创造新产品,创办新企业,甚至开创新行业,可能成为真正的经济引擎。90年代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与亨利·埃兹科维茨提出“创业型大学”概念[1]。创业型大学被认为是在教学型大学、研究型大学基础上又一次高等教育革命,代表了21世纪大学组织转型和变革的方向[2]。
创业型大学以“自力更生”、“自我驾驭”为导向,在“大学—产业—政府”三元创新主体相互独立、互相促进的三螺旋框架下,强调发挥大学学术创业的创新引领和产业服务作用,通过上下联动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多渠道筹资和创新创业校园文化营造,促进跨学科合作,激活一线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创业动力,使高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职能间保持创造性张力,进而逐步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活力。西方创业型大学发展模式的特点一般被总结为六个方面:(1)以提高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实力和水平为目标;(2)大学与产业界、地方政府、国家建立新型的关系;(3)大学更直接参加研究成果商业化的活动;(4)争取更多资金来源,以增强自主办学的能力;(5)教学和科研更注重面向解决实际问题;(6)大学自身在运营方面更强调创新[3]。国内创业型大学研究热点主要集中于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创业型大学理论研究、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普通高校向创业型大学转型和创业型大学目的的研究;创业型大学的产生途径、特征、评价机制等方面的研究[4]。当前中国学界针对创业型大学主要有三种分类体系:一是基于创业型大学理论鼻祖的案例高校分成“革新式”与“引领式”;二是基于中国现有创业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定位分成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学术创业、专业创业、创业教育、企业经营五种模式;三是基于科学能力与创业能力将研究型大学分成创业Ⅰ型、创业Ⅱ型、一般研究型、学术研究型四类[5]。为了消除将创业型大学定位为创收性大学、商业化大学的思维惯性,又体现转型为创业型大学的主体是地方本科院校的中国实际,创业型大学被分为教学服务类与学术应用类两类,每类又分成营利型与公益型两种[6]
西方创业型大学的成功典型,既有引领硅谷创新发展的斯坦福大学和植根波士顿地区的麻省理工学院等研究型大学,又包括华威大学、莫纳什大学等建校时间不长(二十世纪60年代)、主动联手工商界的地方综合性大学,还有积极进取、不断革新的芬兰约恩苏大学等职业技术类大学。我国台湾地区的朝阳科技大学和高雄第一科技大学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及创新创业育成等方面同样取得成就,从统一战略联盟、多元化创业教学、融合科研创业理念、实行强有力治理机制和扩宽组织结构等方面体现其创业型大学的建设模式[7]。
创业型大学的中国探索正在进行中。国务院和教育部强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从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视角,为创业型大学在中国的实践创造了基础条件。大部分高校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开设创业课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融合,开展各种类型的创业大赛,创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并取得初步成果。其一,2016年至今,全国有200个高校因为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和成果,入选“全国50所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其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创立了700多所民办高校,这些高校立足市场,在政府的产业政策支持下,通过学费、少量政府拨款和社会服务,以“自力更生”的方式自主发展,践行创业型大学的宗旨。其三,浙江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临沂大学等一些高校,明确打出了建设“创业型大学”的旗帜,按照创业型大学的要求开展中国特色创业型大学的实践。
波特的产业集群理论在国内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作为理论工具,被用于分析产业集群竞争力、城市竞争力、国家竞争优势。大学园、大学城和产学研合作的实践及机制的分析和总结,美国的硅谷和中国大学城,都印证大学集群的存在。2006年国内开始借鉴波特的产业集群理论研究大学集群。大学集群是各种要素组成的生态系统,核心层是各类高校,它们是集群创新发展的主体;企业、科研机构、社区等要素构成关联层,与高校协作互动,为集群成长提供信息、咨询、商业金融服务等支撑层要素;高等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环境,金融制度环境,集群地域文化特征等是高校集群的宏观环境要素。大学集群具有地理集聚性、智力密集性和协同创新性等特征[8]。大学集群集聚创新人才,通过高科技和文化创意创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等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形成地区集群品牌。大学集群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国家竞争优势的实践表明,按照集群规律,引导大学集群发展,发挥大学在集群中创新创业的主体作用,促进区域大学集群间各要素的竞争与合作,可以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发挥大学集群对区域经济的引领作用,提升大学的贡献度。大学集群是大学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转型和职能创新。在新的发展时期,大学不仅要改革教学的方式,优化育人模式,而且要发挥在知识创新和学术创业方面的主体作用,更好引领产业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学集群的战略价值在于大学集群内部以及大学集群与产业集群、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效应。100年来,我国大学在国防、经济、文化、人口等多种动力推动下,在广大国土上形成了20多个较大规模的大学集群雏形,包括以岭南文化为特征的珠三角大学集群[9]。
大学间的联合互动正在促进大学集群形成。据统计,粤港澳大湾区现有高等学校160所,其中广州91所,深圳14所,珠海7所,佛山11所,东莞7所,中山3所,惠州2所,肇庆5所,江门3所,香港10所,澳门7所,是国内高校集聚程度较高的区域。改革开放进程中,港澳和珠三角地区的合作从产业转移和分工合作开始,逐步转向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高校间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自发性的合作一直进行,特别是港澳和珠三角高校地缘相近、文化同源,交流合作的机会更多。2016年,中山大学率先倡议并联合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成立“粤港澳高校联盟”,汇聚粤港澳三地28所高校,其中包括12所广东高校,9所香港高校和7所澳门高校,开启了粤港澳高校间正式组织新纪元。2017年,国家发改委牵头,与粤、港、澳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从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高度,促进粤港澳高校之间的合作。同年12月,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合作共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粤港澳大湾区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教育机构105个单位,自愿组成非政府、非法人、非营利性民间团体“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为职业教育发挥在高校集群中独特作用共同探索。2018年3月,《创新创业教育粤港澳大湾区宣言》发布,大学集群成为新的抓手。粤港澳三地体制、资源、文化优势被高度重视,共建共享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努力打造世界级的高等教育集群,努力成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创新、传播的“领头雁”,成为粤港澳大学集群新的使命[10]。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明确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鼓励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在新的层面推进粤港澳高校朝着创新合作,朝着创业型大学集群化的方向迈进[11]。
高水平大学引领下,多体制、多层次高校集聚与产业、社区创新互动,为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型大学集群建设奠定了基础。《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2018-2020年有188所内地高校上榜USNEWSRanking,其中粤港澳大湾区22所。根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2019)—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报告》,粤港澳大湾区是以试验发展创新市场为主体,基础研究创新市场和应用研究创新市场为辅的创新市场体系。其中,基础研究创新市场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市场的短板,乃至缺环;在创新市场方面,还存在种种市场“割裂”。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广州、深圳、香港、东莞、佛山、澳门、惠州、江门等地布局大科学装置和国家实验室,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引进境外大学,增加基础研究创新市场主体,完善区域创新市场体系。同时,通过持续强化创新市场的中心集聚趋势、逐步消融核心城市联动的外延边界、共建创新市场支撑体系三个抓手破解创新市场的“割裂”[12]。按照创业型大学的职能和大学集群的特征、趋势,大学在粤港澳创新市场体系的整合、完善、优化中,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面临巨大战略机遇,富有极高战略价值。
粤港澳大湾区大学集群研究的成果,从强调高校与产业、区域协作,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创业型大学建设已经成为焦点;粤港澳大湾区大学不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师资、创业中心、创业园等要素或先进高校经验的研究,从大学社会生态系统构建的角度,指向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但正如陆珂珂、龚放所述,“双一流”建设以传统的知识和理论构建将高校发展重点导向学科、论文,这使创业型大学的普遍发展面临矛盾和困惑[13]。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为“双一流”机制下处于相对弱势、具有独特体制和文化、资源优势的粤港澳大湾区高校错位发展并跻身世界一流提供了战略机遇,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创新发展具有战略性探索价值。
1.优势产业集群驱动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
首先,粤港澳大湾区是新兴战略性产业的育成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正在崛起;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技术、5G和移动互联网、蛋白类等生物医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现代中药、智能机器人、3D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重大产业项目正在培育成长;信息消费、新型健康技术、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服务业、高性能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加紧实施。其次,粤港澳大湾区是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以格力、美的为核心企业,在珠江西岸珠海、佛山形成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珠江东岸的深圳、东莞分布电子信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日产、华为等不同产业的大企业为主导,链接分布在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地制造业产业链,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再次,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现代服务业的领先者。香港、澳门是中国开放的重要窗口,是现代服务业水平很高的节点城市。以金融、高等教育、航运物流、旅游服务、文化创意、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及其他专业服务等为重点,构建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11]。
制造业集聚和升级,要求实体经济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布局和育成,需要科学发明、高端人力资本和产业技术服务的支撑;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对劳动者专业技能和素养提出的新的要求。粤港澳大湾区是先进制造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地,高水平的、多种类型产业集群的形成和演进,形成了具有区域文化植根型的产业竞争优势,优先为区内高校的创新服务和创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通过市场的竞争性,促进高校围绕优势产业集群开展科学发明、课程变革、人才培养、技术转让,通过高新技术创业为产业升级发展赋能,进而促进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
2.制度性变迁推动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
国家的创新创业教育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联盟,作为制度性因素,推进创业型大学在粤港澳大湾区集群发展。第一,创新创业教育国家战略力度前所未有。2010年以来,国务院及教育部发布了系列文件和政策,促进开展和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水平。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我国政府选择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正在高校渗透和推进。为此,国家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改革、科研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基地设立、校企协同等不同视角推动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第二,粤港澳大湾区协作发展的政策性措施,为创业型大学在粤港澳大湾区集群发展提供重要契机。2017年签订的《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将粤港澳大学集群发展提升到新的高度;2018年发布的《创新创业教育粤港澳大湾区宣言》,是粤港澳大湾区大学在创新创业和集群发展方面的集体宣誓。2019年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3.国际湾区发展经验促进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
“十九大”后的新时代,面对不断加剧的国际竞争和冲突,如何突破“双一流”建设中强化学科、论文导向,利用粤港澳大湾区优越市场环境和创新场域,形成大学创新特色和集群优势?借鉴世界湾区发展经验,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建立创业型高水平大学集群,是有效的战略选择。从纽约、洛杉矶和东京三大湾区的经验看,高水平大学集群是世界一流湾区的重要标志。世界三大一流湾区的大学集群具有临近聚集性、文化植根性、抱团创新性、结构生态性、创新创业性等特性。高水平大学集群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国际创新中心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动力之源[14]。与世界一流湾区相比,粤港澳高水平大学集群发展的短板明显,合作转型、创新发展势在必行。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成为重要任务。广东拥有庞大的产业集群,对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的需求量大;粤港澳大湾区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核心,高水平、多层次高校集聚正在加强,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方面有较多积累。借鉴国际经验,要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协同效应,粤港澳大湾区须从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政策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环境条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多种层次和不同类型大学转型为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
1.探索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的“中国方案”,成就区域性世界高等教育中心
随着知识经济大潮的兴起和深化,作为“知识中枢组织”的大学在教学、科研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是时代对大学的要求和挑战。中国高等教育的困境在于,高校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大,但却没有培养出引领科技、产业发展的一流人才,缺少国际领先、造福人类的重大科学发现和科技发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步伐整体上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期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传统粗放式的投入驱动发展模式面临巨大挑战,难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升级转型发展,高等教育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深层次发展的希望和出路。
粤港澳大湾区地域相近、文脉相亲,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经过四十年改革开放,市场体系比较发达,产业基础比较完善,高等教育类型丰富、层次交错,高水平和特色高校集聚;高校和产业、社区间的合作创新十分活跃,基于人文传统的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企业家精神,使各个领域洋溢着创造的活力。大湾区三地中,香港高等教育实力雄厚,国际化程度较高,但产业空心化的局限突出;澳门的高等教育立足国际化,发展时间短,水平提升较快,正在寻找跨地区产业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合作空间;广东的高等教育体量相对较大,但质量不高,不仅在世界上没有竞争力,在国内的竞争力也不强。
粤港澳高等教育如何突破现有发展瓶颈?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作为高校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可能的路径。创业型大学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创新创业已成为引领高校发展的国家战略之一。一方面高校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大学创业力量的壮大,使创业型大学发展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一种新的潮流;另一方面,大学城、国际大学园区的建设,使大学地理上集中,集聚效应在服务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分工协作中不断显现。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合作办学具有地缘优势,拓展合作办学的形式与层次,在联合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共建优势学科、共享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方面突破创新,可以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际化合作办学示范区,为内地高校与港澳高校合作提供示范。同时,大学集群发展在粤港澳大湾区方兴未艾。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培养创造性人才与实现成果转化的目标,可以优化不同水平、不同类型大学间的分工协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扩大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生存发展空间。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建成世界区域性高等教育中心,切合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可以为产业升级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新的高等教育解决方案[15]。
2.探索科技体制创新机制,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促进世界级湾区崛起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定位粤港澳大湾区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础无疑是湾区活跃的产业集群和形成中的高等教育集群,而创业型大学是实行区内产业集群和高等教育集群深度耦合的重要形式。国际湾区的发展经验表明,高水平大学集群对湾区经济社会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作为对标国际湾区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将是其达致甚至超越其他国际湾区的必然选择。正如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所论述的:创新是世界三大湾区的发展动力,湾区的世界级大学集群是湾区发展基础、持久的动力源泉。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资源丰富,互补性强,具有发展大学集群重要优势,坚持以政府主导推进“顶天”规划、以科教创新推进动力集聚、以市场机制推进共建共享,可以通过集群溢出效应真正实现相对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先导发展[16]。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突出市场机制下高校和产业的主体作用,促进高校、产业和政府的互动合作,在引领我国高等教育面向世界和未来,发挥湾区高等教育区域协同发展桥梁作用和在“一国两制”背景下高等教育新模式探索方面具有战略价值。
创新创业人才是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建成世界级湾区的核心推动力,创业型大学的建设和集群发展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关键。创新精神培育、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构建、创新创业服务链条部署和全球合作这四个维度塑造的“旧金山样本”显示,粤港澳湾区创业型大学集群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7]。其一,发挥产业分工的市场优势和岭南文化的协同作用,弘扬粤商精神,提升湾区信任、合作文化水平,培育高校集群创新发展的一流环境;其二,立足国家战略,通过多个层面的跨地域、多主体、跨校跨界的广泛合作,形成合力,拓展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教师、科研骨干和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空间,通过资源整合加快创新资源的流动,使创新创业人才成为湾区发展的智慧动能;其三,通过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产教深度融合,强化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服务与引领大湾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作用,主动对接大湾区产业需求,与企业共建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我国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提供先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