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贾彦颖
民法典草案编纂不易
难在公道人心的法理拿捏
提起法律,一般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犯罪与刑罚,但这些都只是刑法的内容。而对于民法,你又了解多少?
实际上,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在民法范畴内。可以说,民法几乎涵盖了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日前,由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民法总则“合体”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民法典草案)首次面世,提交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备受关注的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进一步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到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民法典草案诸多条例引发社会热议。
2019年12月23日,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这是民法典草案以完整版形态首次亮相,并提请立法机关审议。整部草案共7编,1260条法典清晰在列,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
在已有诸多在行单行法的情况下,为什么还需要这样一部民法典?让我们先来看看民事案件在我国各类案件中的所占比例。数据显示,自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刑事案件在各类案件中的所占比例越来越少,而民事案件的比例逐年上升。近十年来,民事案件更是占到法院审理案件总数的86%以上。
上世纪80年代陆续出台的民事立法,如1980年的婚姻法、1985年的继承法、1986年的民法通则、1991年的收养法、1995年的担保法、1999年的合同法、2007年的物权法、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等,都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市场经济制度,发挥了巨大作用。
“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它以对人的保护为核心,以权利为本位,系统全面地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各种人身、财产权益。因此,民法典被视为现代法治文明的扛鼎之作,被誉为法治健全完善的标识。”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曾表示,民法是宪法精神的具体化。
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对国家出台民法典的呼声越来越高。可以说,进行民法典编纂既是对呼声的有力回应,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拼图,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
而本次民法典草案的面世,则标志着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昭示着保护私权利拥有根本遵循,按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快进键”。
草案中提及的多项条例,诸如隐私、居住、离婚等权益都走出过去相对笼统狭隘的权利界定,被越来越多赋予了保障权,恰好体现了民法典的时代进步意义,即越来越关切于民生,越来越大胆地把立法的触角伸入到过去传统法理所排斥的领域,呼之欲出的民法典更有关注生活的现实意义。
民法作为外来词,源自罗马法,由日本翻译再传入中国。在中国古代,民法并不单独存在,而是民法与礼法合一。所以到今天,一提到法律,大家首先想到的还是刑法。
而大部分人第一次知道“民法典”这个词,相信还是通过中学历史课本对法国大革命以及拿破仑的介绍。
多年来,各界评价拿破仑,都无法绕过这部确立了近代法治基本原则的《法国民法典》,可见一部成功的民法典在世人眼中的分量。
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较为曲折,四次启动编纂,又无奈搁置,真可谓“一波四折”。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国家对于民法典的重要性就有着清晰明确的认识。在1954年颁布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随之启动,后因经济等诸多原因无法继续。三年困难时期后,我国又一次将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提上议程。但是,制定民法典这样精密的工作,最需要极佳的政治与经济环境,所以该工作一度又被中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民法起草小组,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由此启动。但是,转型期的中国还没有完全做好迎接民法典到来的准备,在对“公”与“私”的争议之中,起草工作又一次夭折。
2001年,再次启动的编纂民法典止步于立法技术的不成熟。内容复杂、体系庞大的民法典带来了立法机关与法学界的观点分歧。最终,“成熟一部制定一部”的理念宣告了第四次民法典整体推进的结束。由此,我国开始制定民事单行法。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先后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这些都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
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的目标。次年,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
民法典的编纂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次推进、臻于至善的过程。按照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规划,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典编纂工作迈出第一步。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民法典编纂顺利迈出第二步。
目前,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有的完成了三次审议,并已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听取有关部门、专家意见,到一些地方调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编排,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可以说,这份完整版民法典草案凝聚了各方智慧和汗水,来源于丰富的实践,来源于科学的理论,来源于深厚的沉淀。
眼下,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了收官阶段,法治中国的基石将进一步夯实。该草案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提请2020年3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大会审议。
“合体”后的民法典草案一经面世,便屡上热搜,“离婚冷静期”“共同居住权”“近亲属范围认定”等“新鲜”条例,更是被社会各界广泛热议。
有人说,“百科全书”编纂不易,难在用法律调整公民的私生活,难在公道人心的法理拿捏。它既要回应民众生活的需要,也要体察并护持全社会的价值判断和心理认同。一部好的民法典,通过对公民民事权利的认肯,将为整个社会的公正运转积蓄力量。
一位网友在微博留言说:每一条相比整个法典如九牛一毛的单条法规,对我们每个人未来生活的影响都是巨大的。该条微博一经发出,瞬间获得上千点赞,网友们纷纷表示此言并不夸张。
如很多人最关心的“房”的问题,民法典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现有物权法的规定则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在关于婚姻家庭方面,民法典草案规定: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为适应我国人口形势新变化,草案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有法学专家表示,民法典草案这些“新”条例非常符合中国国情。综观整个民法典草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在草案中都有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在这个意义上,民法典草案体现的中国民法浓厚的时代性、鲜明的民族性,实际上也是立法过程中文化自信的外在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