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报告系统建设情况绩效评估研究

2020-03-18 11:04任晓蕾
江苏科技信息 2020年4期
关键词:江苏省报告评估

任晓蕾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江苏南京 210042)

0 引言

科技报告是科技人员为了描述其从事的科研、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编写而成的特种文献[1]。科技报告产生自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活动之中,翔实记载了项目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科技报告是科研项目的重要产出形式,是科研过程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欧美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很重视科技报告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其中美国的科技报告管理体系最为完善。美国从1945年开始有组织地开展政府科技报告工作,目前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管理最完善的政府科技报告管理体系。有报道显示美国每年产出科技报告60~80万份,公开发行6万多份,占全世界科技报告总量的80%左右,成为支撑美国科技全面领先的重要战略资源[2-3]。

近年来,中国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已经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科技部于2013年4月印发了《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2014年3月1日,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开发建设的“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正式开通,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在建设科技报告制度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30多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建立了科技报告制度,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科技报告浏览总量位居前列,提高了研究成果的开放和共享效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体系[4-5]。目前,相关文献大多集中报道各省市科技报告系统建设现状和实践经验,没有发现针对科技报告系统建设情况评估研究的相关报道,缺少相关评估方法和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4-9]。

1 评估背景

2015年10月,江苏省科技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5〕15号)精神制定了《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推动了江苏省科技报告的建设步伐。《实施方案》明确了江苏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职责分工中明确由江苏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技报告工作的统筹管理,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具体承担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开放共享,以及科技报告撰写、呈交、管理业务培训。

为加强对江苏省科技报告系统建设的管理,江苏省科技厅对江苏省科技报告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估。评估对象为科技报告系统建设的具体情况,包括江苏省科技情报所具体承担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开放共享,以及科技报告撰写、呈交、管理业务培训,全面考察科技报告系统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

2 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

本次评估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案卷研究、文献计量、专家访谈和用户调查等方法,包括方案设计、评估材料受理及审核、专家访谈、用户调研、形成评估结论及报告5个阶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5〕15号)和《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苏科计发〔2015〕228号)等相关文件,具体对照《江苏省产业创新决策咨询能力建设》项目合同子课题四《科技报告系统建设》完成情况,分析并提出评估结论。

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8项(具体指标、权重及说明详见表1)。3项一级指标分别为:“目标完成情况”“效果与应用”“管理与影响”,权重分别为30%,50%和20%,重点考核研发内容完成情况、反映江苏省科技报告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研发内容总体完成度和完成质量,指标完成度、反映核心指标的完成情况,科技报告系统开发、反映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工作体系的开发情况,科技报告接收和日常管理,反映科技报告接收、加工、收藏和服务等日常管理情况以及科技报告数据加工数量和质量等。

3 评估结论

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经综合评价确定了各指标得分及评级(见表2)。

3.1 目标完成情况

科技报告系统建设项目总体情况较好,项目任务目标和研究内容大部分完成,较好实现了目标考核内容规定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指标。评估期内从江苏省计划管理系统接收科技报告3 209篇,改写并提供全文下载1 827篇,国家科技部下放的科技报告1 598篇,系统中能为客户提供原文下载的科技报告共3 425篇。建立江苏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共有实名注册用户513名,搜索量30万次,全文下载量1 825篇次。

3.2 标准规范制定情况

江苏省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结合江苏的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并根据科技报告元数据规范(GB/T 30535—2014)、科学技术报告编写规则(GB/T 7713.3—2014)、科学技术报告编号规则(GB/T 15416—2014)、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GB/T 30534—2014),制定了《江苏省科技报告编写规则格式要求说明》《江苏省科技报告编号规则》等工作规范。

3.3 科技报告系统开发

江苏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于2015年12月25日正式上线运行,并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这标志着江苏科技报告工作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表1 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

表2 指标得分及评级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作为国家科技报告的主体责任单位,根据国家科技报告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江苏省科技报告服务管理平台委托中国科学技术研究所定制开发,包括科技报告审核系统、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数据库服务系统和科技报告全文服务系统4个子系统。建立了基于江苏省情报所的网络防护系统、虚拟机动态迁移备份和数据备份系统的多层次立体安全体系,同时建设统一认证系统,并与计划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实现科技报告数据的规范加工、分级控制、用户注册、权限管理、公众检索、原文浏览、统计分析等服务功能,保障科技报告在受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3.4 科技报告接收和日常管理

江苏省科技报告服务管理平台于2015年11月上线试运行,正式接收提交的科技报告,2015年11月5日收到第一份科技报告。江苏省情报所建立了多级科技报告改写审查制度,加工人员对接收的科技报告进行改写,审核人员对改写后的科技报告进行审核,不规范的科技报告将退回由加工人员根据《科技报告改写说明》继续改写。如果科技报告有重大缺陷或其他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将报告退回给项目完成人改写。审核通过后的科技报告由数据发布人员通过程序将科技报告转化成PDF和JPG文件,并将这些数据发布到共享服务系统中,为公众提供服务。截至目前,共发布改写报告1 827篇。同时,江苏省情报所建立了值班制度,确保科技报告审核的时效性,保证所有报告的处理意见(通过或退回修改)在工作日当天能得到回复。

3.5 对外宣传与培训

注重科技报告制度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多次安排科技报告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科技报告培训,其中7人获得“科技报告指导人员资格证”。评估期内共开展省、市、区科技报告填写指导培训会3次,累计培训1 000余人,同时建立了工作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沟通渠道,便于及时接收反馈信息,推送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等。

开展基层科研机构科技报告制度试点工作。2016年4月协助江苏省农科院建立科研机构科技报告工作体系试点,建立江苏省农科院内部科技报告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内部科研管理流程;建立江苏省农科院科技报告呈交、审核等工作与江苏省科技报告系统对接的流程、机制,为“国家、地方、科研机构”三级科技报告管理体系建设提供经验;承担江苏省农科院内部科研人员科技报告培训工作和指导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及疑难问题解答等工作;对江苏省农科院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以及管理模式、机制在江苏省内科研机构进行宣传推广。

3.6 管理与影响

评估期内明确省级科技报告组织管理机构的职责,成立江苏省科技报告领导机构,由江苏省科技厅牵头;成立江苏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科技报告制度的具体落实、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江苏省情报所作为科技报告管理的主体,依托档案中心设立相应的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承担全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职能,对全省的科技报告进行收集、管理和服务,负责全省科技报告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汇交公开科技报告。

评估期内社会效益显著,累计提供1 520份科技报告上传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线上系统。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顺应“互联网+技术产权交易”发展新趋势,聚焦我国技术产权交易,按照“连两头、促中间”的建设理念,实现“小平台、大服务”。立足创新,双向链接供给侧与需求侧,以“一平台、一中心、一体系”为重点,建设技术产权交易线上服务平台,构筑线下服务社区,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开展项目对接、交易撮合、投融资支持等服务,建立全天候、实时性、一站式技术转移与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平台自成立以来,已面向江苏省内近百家主要高校院所征集技术成果,面向5万多家企业征集创新需求,构建了技术成果、专利信息、技术需求等不同层面数据库系统,科技报告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被嵌入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系统,为交易双方提供重要的技术参考和信息资源,提高技术交易的效率和科学性。

4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1 科技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科技报告尚未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撰写,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不符合要求,个别科技报告的质量审核相对宽松,未按要求进行改写。后续需要注重科技报告提交审批管理,加强报告撰写和提交方面相关培训工作。

4.2 科技报告提交数量不足

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报告制度相关政策和系统尚未全面了解,导致科技报告提交数量不足,个别项目没有借鉴国家科技报告工作方式,未对已验收的科技报告进行回溯。后续需要不断加强科技报告制度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对支撑科技创新和服务科技管理的促进作用。

4.3 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经费投入有待增加

目前,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经费是以项目经费的方式下达,尚不能满足科技报告工作稳定持续推进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报告制度建设运行经费投入,促进科技报告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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