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2020-03-17 17:11孙晓东
大东方 2020年1期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

孙晓东

摘 要:每年高校毕业的大学生不断增长,增长速度为10%-13%。在全国范围内在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大学生约有一百多万人,应届毕业生和高校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大学生忙碌着在各大招聘市场,但是他们忽略了自身的利益,大学生在应聘时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应该了解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具大部分调查显示,应届毕业生对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的知晓率不足30%,这种现象要引起我们思考。改:大学生在应聘之前就应该了解关于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大学毕业生就业影响

一、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背景及优点

1、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背景

制定《劳动合同法》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而逐步建立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最近几年来,企业制度改革随着调整进程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的不断深化,各种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变得多样化,雇佣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越来越多,影响到雇佣关系的稳定发展。此外,有些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拖欠、克扣被雇佣者的工资,不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些用人单位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不给加班费等等问题。为了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就在这个基础上被制定,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被完善。

改:《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建立劳动合同制度。近年来,企业制度改革的调整过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深化经济结构改革,各种企业和劳动关系也变得多样化,就业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越来越多,影响雇佣关系的稳定发展。此外,有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拖欠、扣除雇工的工资,不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擅自延长。

2、劳动合同优点 改:劳动合同带来的好处

通过《劳动合同法》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给毕业大学生带了很多好处。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是《劳动合同法》,给需要就业的大学生

带来的第一点,不在有廉价的试用期,试用期本来是雇佣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互相观察期,但在现实环境中雇佣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有意降低员工工资,就的甚至不给工资,有的随意撕毁合同,有了《劳动合同法》就对大学生有了保护。改: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二、劳动合同对大学生就业的积极影响改:劳动合同给需要就业的大学生带来的好的影响

1、给在校大学生带来的影响,没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在校大学生,没有劳动者的身份,不能与雇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签订在校实习协议,约定权利义务来保护个人的自身利益。

2、对建立合同关系的影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是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三方面情况,第一在用工时签订,第二是在用工时30天内签订,第三在用工之日前签订。

改:1.影响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劳动者的资格和身份,雇佣单位不能与之签署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商定,签署大学生实习协议,为了保护自身合法利益与雇佣单位约定权利义务。

2.影响建立合同关系,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就是一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在三方面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

3、在劳动试用期方面的影响。劳动合同是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者是90天以下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能有试用期这一说法。,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要求合同期限是90天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要求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要求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仅约定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时,试用期不能多次签订或单方延长。一次试用期只限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雇佣单位也不能把应聘大学生“表现不好作为理由而单方面私自延长大学生的试用期。用人单位白用大学生工作的自私想法就会破灭。改:合同期限是90天以上不满365天的;试用期不得多于60天,要求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要求劳动合同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内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仅约定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时,试用期不能多次签订或单方延长。一次试用期只限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雇佣单位也不能把应聘大学生“表现不好作为理由而单方面私自延长大学生的试用期。

4、小时工与在校生时兼职的区别,小时工职指的是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雇佣形式。小时工用工的形式,例如某些饭店的小时工,电梯工等工作岗位。改:一天的工作不能多于四个小时,一周工作不能超过24小时雇佣形式,小时工的工作试用期不能被双方当事人约定,小时工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工作试用期。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停止工作,并且雇佣单位没有义务像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缴纳社会保险是雇佣方必须为员工做的。如果雇佣人时时候雇佣单位对你说,是否缴纳社会保险需要领导批准或要和领导商量。或者通过你的的工作表现来决定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你就可以不要在考虑是否留下,转身就可以走了。改:是否缴纳社会保险需要领导批准或要和领导商量或由你工作表现来确定是被雇佣单位对你说时,你就一定

6、在合同没有到期内辞职,向雇佣单位缴纳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专业技术培训是雇佣单位为被雇佣者提供的,另一种是违反了该单位竞业限制约定。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增强个人特定职业技能的培训,比如由单位出钱选送被雇佣者出国学习深造,或者报销在职进修学费等。另外,竟业限制约定,不是限制所有员工,仅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商业秘密的人员被限制。在竞业禁止期限内雇佣单位须按月支付补偿金才可以。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毕业,基本不可能成为被限制的对象。

改:另一个是违反了该单位的竞业禁止协议。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某一特定职业技能而进行的培训,如自费送员工出国进修或报销在职学费等。此外,业务限制协议中,并不是所有员工,只有雇主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商业秘密人员受到限制。非竞赛期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补偿金。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毕业,成为被限制的对象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7、员工获取劳动报酬是通过劳动所得到的,所以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被称之为称为获报酬权。无原因不给支付工资故,是指雇佣单位生正常产经营,无合适原因超过规定支付工资时间未给工人开发薪水。所以,一般条件下,雇佣单位没有按时给你開工资,造成无理由不开工资,就可以到相关机关申请仲裁。你的工资条,用工记录等就是维权时要出示证据。改:报酬的获取是员工,不容被任何人侵犯的权利,没有任何理由不付工资是指雇佣单位在正常经营,没有在规定时间给工人发工资,这样就侵犯了工人的权利,就可以去相关单位申请仲裁。

参考文献

[1]张恒嘉.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J]. 法制博览,2019(31):177-178.

[2]吴楠. 浅析《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J]. 法制与社会,2009(11):380.

[3]赵晶. 浅析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J]. 学理论,2009(18):99-100.

(作者单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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