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超伟
小时候我有过落水的经历,当时一个买菜路过的大叔救了我,之后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据说是赶着回家做菜。家里的长辈打听到他的住处,送去了两百块钱和一包挂面,于是我的生命跟两百块钱加挂面产生某种神秘的勾连。这是玩笑。我时常想起这位恩人,他后来回自己家乡去了,我没有当面跟他道过谢,他成为我记忆中一位重要的陌生人。
在传奇故事里,被救过一命的人是要一辈子等待机会报恩的,救赎是后文的一个功能性伏笔。但现实没有伏笔之说,有也不会一一揭晓。前些年我读到宫本辉的短篇小說《卧铺车厢》,里面也有个落水被救起的小孩,但之后他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死了。读到时愣了一下,感到特别惋惜,得救之人并没有长命百岁。在我自己身上,也唤起一种辜负的感觉,我似乎应该将这副生命经营得更好。
受惠的人不应独享,需向外界释放善意,这世界才会运行在某种微妙的平衡中。我想做点什么,但这种冲动,也只是停留在冲动层面罢了。这种心理,大概也投射在这篇小说中。我想把小说里的人物带出困局,但在符合叙事逻辑的前提下,只能做到让两个过得不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安慰。很短暂,但那短暂的时间里,有一些温暖而久远的东西。
我笔下的人物总是充满焦虑,我想搭救他们,他们也有自己想搭救的人,但故事却没有向着特别光明的方向发展。那种买菜路过顺便救人一命的大侠不常有,更多的只是你我一样自救不暇的普通人。
独自行走的时候,也许抓住一点支撑,才可以走更远。不快乐是常态,快乐才是需要积攒,集中迸发的东西。我有个朋友,某次为了省点钱,夜里骑着共享电动车走几十公里,路过西湖边上的留泗路,车子出了服务区,断电了,他换了一辆共享脚踏车,在黑夜里骑了很久。留泗路有一条很长很长的上坡路,他骑着单车快崩溃了。弃车步行更为轻便,但他没放弃。他说,那辆共享单车被人丢在服务区外,他当时骑到一半,心里有一股热血,他要把这辆车带出去,不能把它留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徒然生锈。最后,他骑完了那段上坡路,下坡时像骑着骏马一样驰骋,他不自觉大笑起来。
他的那种快乐,放在小说里是蛮好的细节。我觉得,短篇小说就要写那种幽微的时刻,写那种不能凝结为金句的瞬间。是那些瞬间使每个人变得独特,而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大事。比如罗恩·拉什的短篇小说《上山路》,最令人心碎的地方,不是小男孩的父母吸毒,不是一家人生活如何困顿,而是文末小男孩独自上山,钻进失事的飞机里,用工具刮掉挡风镜的冰雪,对驾驶舱里的尸体说:飞机修好了,它现在能飞了。
我想把笔下的人带出困局,而设局的人就是我,做着某种思想实验,以调节自己内心的焦灼罢了。有时候,我也是那个假装把飞机修好的小男孩。然而文学还是有力量的,写得越好,越有可能干预现实,但想写好很难。在吃力的时候,要站起来蹬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