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皆有我在
——论郑献甫的诗歌批评思想

2020-03-16 14:48陈丕武刘海珊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流传诗人诗歌

陈丕武,刘海珊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语言文学学院,广西桂林541006;2.广西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郑献甫为清代后期著名的壮族诗人,被称为“两粤宗师”“壮族文学史上的一颗巨星”[1]。他对诗歌创作有独特的看法。前辈学者作过一些梳理,如何德化认为郑献甫论诗主张独抒性灵,反对摹拟,作诗须具才学识,博采众长[2]。李玩彬、叶官谋所论与何先生所论大多相似,唯李先生以为郑献甫的诗论,是壮、汉文化交流的结果,又有壮族文化独特的理论色彩[3];叶先生以为郑氏主张诗歌当雅,否定宋明理学,作好诗须先做好人[4]。但诸先生言郑氏所抒性灵之义颇为简略。且郑氏所谓性灵,多指诗歌叙写远离俗世的优雅生活,抒发诗人超凡脱俗的闲情逸趣,又反对附宗派、趋风气,此尚未为学者所措意。故今梳论如下。

一、诗传有工有不工

文士立言作文而求其能传于后世,这是一种普遍心态。儒家思想虽然到汉代才成为统治阶级治国安民的主流思想,但在先秦时期,作为显学的儒家思想,因其鼓励士人积极入世、建功立业以留名青史而为大多数士人所接受。其中人生不朽的思想对士人的影响尤为显著和深远。《左传》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孔颖达疏谓:“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记传称史逸有言,《论语》称周任有言,及此臧文仲既没,其言存立于世,皆其身既没,其言尚存,故服、杜皆以史佚、周任、臧文仲当之,言如此之类,乃是立言也。老、庄、荀、孟、管、晏、杨、墨、孙、吴之徒,制作子书,屈原、宋玉、贾逵、杨雄、马迁、班固以后,撰集史传及制作文章,使后世学习,皆是立言者也。”[5]可知立言并不限于诸子之书,亦包括诸如屈原、司马迁等诗人和史家的诗歌及史传。而身没言存且可使后世学习,又是大多数学者立言的动机。

郑献甫论诗,也着眼于诗歌的堪能流传与否。诗歌是作者表达其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悟及体验。这些情感虽经作者内化融炼而具有独特性,但因其情感源于社会生活、历史变化而具有共性。所以,这些情感若能引起大多数读者的共鸣,则其诗作的流传也相对更容易。其谓:“岂作诗者多而作文者少欤?抑传诗者易而传文者难欤?将文即成家而因陈平衍,久将自灭;诗即不成家而零章断句,不妨流传欤?”[6]又言:“为之有能有不能,能之有传有不传,传之又有工有不工。”[6]散文与诗歌是两种不同的文体,两者的篇幅长短不同,惯常的写作内容以及写作技巧也区别甚大。因此,郑献甫从唐宋文士的作品流传情况发现,唐宋诗歌,即使非出名家之手亦能流传,甚者零章断句都能广泛传播,而散文则纵然名家制作,亦久将自灭。

诗文流传的际遇各异,郑献甫认为主要是诗文两种不同文体的特质所致。他说:

文实而诗空……文巨而诗细。……诗之需才与学略同,而其为理与词小异,彼兴象深微,意态高远,卓然成一家者无论矣!……而例之于文则谬,求之以文尤谬矣!姑勿论或有所工,或有不工也。[6]

文实诗空,散文叙写现实事项,期于有用,故以实为主;而诗以写诗人内心感受为主,诗人的情感,虽与作者的识见、阅历相关,但此种情感已凌越于生活本身。散文往往叙写详赡,篇幅虽长短有别,但较诗为宏巨,且为名篇不易,而诗写作者的体悟,偶然而发,往往可得名句,所以零章断句也能为人所知所传。又文无定式可守,且“振笔而书”的散文往往有相似之处;诗虽有尺度格式的规范,但诗所抒之情、所写之景、野夫游女、田夫牧竖亦能偶有工巧而惊人之处。二者的歧异也就影响了它们的流传。

但文章之可传与否,有许多因缘巧合,且大多是非作者所能左右的。作者本认为工巧得意的作品未必能传。反之,自以为拙劣之作又未必不传。郑献甫对此亦有清醒的认识,且对诗歌的流传与否秉持审慎通脱的态度。其谓:“以一代而论,其最工者最传,拙者亦未必不传。以一人而论,或最拙者最传,而工者反不传。”[6]文士的天赋、见识各有高下,创作的背景千奇百怪,诗歌的体裁、题材、特点、写法多姿多彩,以上诸端均影响诗人的创作,进而影响其作品流传的深广度。此外,因作者与读者的审美期待、人生阅历、知识见解不同,读者未必能成为作者的合格知音,所以作者许可的得意佳构,有时反而不能为读者欣赏而广泛流传。

不过,虽然诗歌的流传具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甚者与作者的期待相悖。但文士对诗歌创作的精益求精,都是自觉主动的。他们并不因其诗被人们接受与否,而专心致志或草率粗疏。郑献甫亦是如此,他论诗以“工”为标准。其言:“声情既雌,词意亦荡,则工不如不工矣!”[6]又谓:“风人之旨,骚人之致,郁勃于胸臆者甚富,触而即发,畅所欲言,无意求工而自工。”[6]这是文人的普遍共识,也是他们遵守的创作原则。虽然诗人有刻意求工而诗工者,亦有无意求工而诗工者,二者殊途同归,但总以求工作为自觉的追求。

二、诗当去俗远而去古近

郑献甫不仅能看到诗歌在流传过程中存在的偶然性,而且更注意到诗歌传播的必然性。偶然性的存在,使诗工与不工都有流传的可能;必然性的出现,使诗人在创作时自觉求工。而诗之工可从思想感情或艺术技巧两方面实现。

郑献甫论诗则多从前者立论,认为诗工的表现即是诗人能写出“独至处”“由衷语”的真诗。其言:“积于中,发于外,是溢而诗也;感乎今,思乎古,是触而诗也。”[6]诗人感今思古而积于中,有感而发,这种感情真挚自然。若命题而作,则诗之情是为文造情,非真情。又谓:“性之所近,意之所感,书其所欲言,浩浩落落,自有独至处,此则天地间真诗。”[6]古人目诗有才人、学人、诗人之别,其实都是从才、学两处着眼。才人、诗人之诗重其天赋秉性,学人之作关乎知识学问。他们的诗作均臻极工巧。而郑献甫认为写“独至处”的诗方可列于真诗之林而流传。郑氏又曰:“惟其无某代某家在其意中也,故笔墨之间,清雄淡雅,自成气象,是殆所谓后世自有真诗。”[6]有“某代某家”之意即是写彼代彼家的情事,这只不过是替古人设言抒情而已,并不能体现诗人的情意。所以,诗人如果只是叙写人所共同的物事和抒发负心非衷之情,则其诗亦非真诗。故其谓:“惟其不仅为诗人也,吾是以知其皆由衷语,无负心语,而卓然有以自见于诗矣。”[6]诗人愈多,则雷同相似、屋下架屋之处亦多。即使成为名家,也未必有卓然独绝之处。

诗歌所写内容或所抒情感需源于生活,又需超越生活。但生活事象万千,可堪入诗的题材、触动诗人的情感都是纷繁复杂的。那么,郑献甫所赞许的真诗究为何诗呢?即彼所谓“独至处”“由衷语”本相如何呢?

观其所论,真诗要“去俗远而去古近”[6],即应当叙写远离俗世的优雅生活,抒发诗人超凡脱俗的闲情逸趣。他论王维诗:“烟云过眼,活色可留。邱壑藏胸,清音如答。丹黄未染,苍翠已滋。”[6]王维写山水田园的诗作,颇能创造清幽淡远空灵的意境,运笔虚实并用,敷色明暗浓淡相间,故苏轼谓为“诗中有画”[7],胡震亨言“真一片水墨不着色画”[8]。此即郑献甫所谓“标格清高,性情淡定”者,即山水邱壑藏于胸中,性情淡定无凡尘是非。而此境此情,都是与世俗无涉、超越尘世功利的。其言:“许君隽生,以陶元浴素之姿,擅范水模山之乐。鸥无近态,鹤有高心。”[6]又谓:“月映清淮,云飞陇首,池塘春草,花坞夕阳,闲看蝶飞,静听蝉噪,则景取目前,彼心游天外者,反不能与之争。”[6]郑献甫推许的这两位诗人,所写内容多为明月清风、陇首白云、池塘春草、花坞夕阳、飞蝶噪蝉,这些景致不关政教,不涉人事。而“鸥无近态,鹤有高心”两典,最能代表郑献甫的论诗旨趣。前典见《列子》:“海上之人有好沤鸟者,每旦之海上,从沤鸟游,沤鸟之至者百住而不止。其父曰,‘吾闻沤鸟皆从汝游,汝取来,吾玩之。’明日之海上,沤鸟舞而不下也。”[9]后典出《世说新语》:“支公好鹤,住剡东岇山。有人遗其双鹤,少时翅长欲飞。支意惜之,乃铩其翮。鹤轩翥不复能飞,乃反顾翅,垂头视之,如有懊丧意。林曰:‘既有凌霄之姿,何肯为人作耳目近玩?’养令翮成置,使飞去。”[10]古人用此两典,往往表达人们向往自然,以童真赤子之心与自然和谐相处,排斥世俗社会的机巧变诈。郑献甫主张诗歌应当抒写这种淳朴的情感,诗方可称真诗。

因郑献甫论诗推重诗人超功利的自我真情,所以,他比较推重那些独抒性灵、不为时风所染的诗作。在文学发展史上,关注民生疾苦、有益世教的作品或主张,成为文学创作和批评的主流观点。总体上,从之者文学史地位就高,逆之者则见斥于批评家。郑献甫则颇与此相异,其谓:“元、白之诗有弊而孟郊无,钱、刘之诗有弊而魏野无,王、李之诗有弊而谢榛无。”[6]白居易、元稹、刘禹锡诸人作诗,均以反映现实、有益人心为主,故他们的影响较大,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亦较高。而孟郊以苦吟著称,被魏泰谓“蹇涩穷僻”[11]。魏野诗效法姚合、贾岛,被《宋史》评为“精苦”[12],被李调元评为“冲淡有逸致”[13]。谢榛论诗虽主张模拟盛唐,但也认为诗歌创作“摹拟太甚,殊非性情之真也”[14]。此三人的声名远逊元白钱刘王李,但因他们的苦吟或写真情,与关心世俗人事颇远,且心闲力专而不关势利,故被郑献甫认为是佳诗。郑氏又曰:

然尝谓宋之四灵有时反胜明之七子,何者?闲适之致,外无所营,洒落之怀,中无所累,其用字不外竹鹤柳莺、云山烟水、茗盌酒樽,其取景不过芳草夕阳、断桥野寺、会饮闲游,……而闯然入作者室中,此非坦荡之性不能尔,非专壹之功亦不能尔也![6]

南宋徐照、徐玑、翁卷、赵师秀四人,因其字号中都带有“灵”字而并称四灵。他们专以晚唐贾岛、姚合为法,以清新刻露之词写野逸清瘦之趣,写啸傲田园、寄情泉石的闲逸生活。在文学史上,向非正格,如宋末方回论四灵曰:“所用料,不过花、竹、鹤、僧、琴、药、茶、酒。”[15]虽有诸种不足,但郑献甫却认为他们的诗作有“坦荡之性”、诗人有“专壹之功”,故可“入作者室中”。

三、诗弊于附宗派、趋风气

中国诗歌史上,诗人辈出,学者众多,流派林立。他们的经验教训,为诗歌的繁荣进步提供了许多有益的指导和启示。所以,后学新人从一家一派学步,往往可得事半功倍之效。但诗以写独特的个人情感体验为主,求新求变才是他们的诗作流传与否的重要依据。

郑献甫认为,诗人如果能以专一之志,写出超越俗世的闲情逸趣即为真诗。所以,各代各地都有真诗,诗人不必刻意追从一代一家。其谓:“后世自有真诗,不必拘某代;凡人各有真诗,不必问某家。……惟其无某代某家在其意中也,故笔墨之间,清雄淡雅,自成气象,是殆所谓后世自有真诗。”[6]作诗必问某代某家,不唯遣词造句有雷同之虞,即使旨意也容易相似。若能别出机杼,独抒性情者即可谓真诗。

郑献甫主张诗歌应当写不为时风所染的真情。但诗人大多生活于俗世,即使隐逸避世,也多有不忘世事而心怀家国者,而且各朝各时都有相似相近的诗派或诗风,所以诗作为时风所染者甚多,而诗之弊又往往随之。他说:“茅氏卖宅,语袭前人;顾妇答诗,词出文士。集中作贼,床头捉刀。则作不如不作矣!”[6]因诗无真情,未见独特,故后学者不管学古与否,大多显露模拟浅薄、冗赘怪语、涩体点鬼、演薄纤诡、浮滑滞积的弊病。

中国古诗发达,古人从理论上对诗歌创作的总结,有专门论诗的专著如钟嵘的《诗品》,也有以评点赏析为主的各种诗话,极为详备。且历代审美风尚趋同的诗歌宗派众多,有固定的审美风尚和写作旨趣。但这些宗派、风气历久必成程式,前人可视为创新,若后学者趋步相随,反而成为凝滞僵化的写作,即使豪杰之士亦难出新意,则初学者更难有创新了。

有鉴于此,郑献甫论诗,对习套风气、自列门户的现象多有批判。其谓:“近世台阁之上,孜孜赞赞,未有称诗者,偶然酬应,多半假手。而山林伏处,田夫野老亦非复遗逸,则所忧者独门户而已耳!”[6]野体则近于隐逸诗人之作。台阁体是指明朝永乐至成化年间,以当时馆阁文臣杨士奇、杨荣、杨溥等为代表的一种文学创作风格。他们的诗歌内容大多比较贫乏,多为应制、题赠、酬应而作,艺术上追求雍容典雅、温醇平易。清代二百多年,诗派众多,其显者如标举“神韵”“格调”“性灵”诸派,他们的主张虽各有区别,但大体上都适应了当时的政治需要;而他们所倡导的这些诗风,传久也成弊端,如文廷式谓:“本朝诗学,沈归愚坏之:体貌粗具,神理全无,动以‘别裁’自命;浅学之士,为其所劫,遂至千篇一律,万喙雷同。”[16]此均无益于诗歌的发展进步。

郑献甫亦认为,附宗派、趋风气亦容易使作者恃以取名邀利,甚者使学者入于其中而不能出,进而导致人人学诗而诗不成为诗。其谓:“聪慧之士生声名之邦,知诗可以相吹相嘘而争名也,附宗派、趋风气,翕然皆以诗鸣,惟皆以诗鸣,此诗所以敝也。”[6]以学杜而言,宋时有所谓江西诗派,胡仔曰:“吕居仁近时以诗得名,自言传衣江西,尝作《宗派图》,……合二十五人以为法嗣,谓其源流皆出豫章也。”[17]方回谓:“古今诗人当以老杜、山谷、后山、简斋四家为一祖三宗。余可预配飨者有数焉。”[15]但江西诗派多注重从外部形式学杜,多因袭而少生气,已为学者所讥,如李调元谓:“江西诗派,余素不喜,以其空硬生凑,如贫人捉襟见肘,寒酸气太重。”[13]可见附宗派、趋风气的创作亦多弊病。

此外,诗歌创作所关者甚多,如有诗语、诗情、诗法、诗品、诗体、诗格、诗境,学诗者之性情、学问、识见、阅历,总之,作诗非易事。但至末流,言诗易学,且教以简易之法。郑献甫对此种风气的出现尤为痛惜,其曰:“夫诗之学甚难而诗之言甚易,其权既已泛泛无所归,则姑且付之乡里狂生、江湖游客。是两者,既泛泛而执其权,故诗之品益卑而诗之名亦益贱。”[6]改变诗之品卑名贱的局面,郑献甫以为可从题目、体格、言语入手:

一曰题目。……此应酬之恶题也,不可轻作;……此庸陋之俗题也,不可妄作。……一曰体格。登山临水、寄恨言情,五古所宜也,……著一率语则非。……宜雄直,宜激昂,宜流走,著一软语则非。五律宜高浑圆洁,……七律宜满足清华,……五排宜澜翻流转,……五绝宜一字不可溢,七绝宜百言不能尽。……一曰言语。……公座应酬语、记室寒暄语、市人醉骂语、学究谈心语、娼妓媚语、村妪絮语、野人谰语,皆不得一涉其笔。[6]

郑献甫主张作诗要避免的弊病,如其所言的恶题俗题、减句试帖、拓字试帖、公座应酬语、记室寒暄语之类,都可以看作是诗歌形成宗派、风气时所出现的通病。“豪杰之士”尚无法创为新意,一般人陷入其彀中而只能从风创作,则诗中无我故无真诗。

生活于清末的郑献甫,立身行事多以儒家的仁义道德为准则。但其诗论却重独抒性灵,虽与儒家所倡导的批评思想以及晚清风雨飘摇的社会现实相去甚远,但他毕竟已注意到诗歌作为文学作品所具有的特质,亦可谓独得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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