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与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之比较研究
——关于研究基础的若干思考

2020-03-16 03:00王小龙吉林艺术学院
黄河之声 2020年20期
关键词:儒道埃里奥特

◎ 王小龙 (吉林艺术学院)

引 言

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是以贝内特·雷默发表著作《音乐教育的哲学》为形成标志。他首次提出音乐教育哲学概念,并认为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审美教育。这一思想影响波及美国音乐教育的整体走向,包括理念、原则、方法等方面的改变,直到戴维·埃里奥特发表著作《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提出不同视角的理念,认为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应以实践哲学为研究核心。两种思想的争锋相对,树立了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两面代表性旗帜,成为西方当代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主流。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代表是儒道哲学思想,其中对音乐及音乐教育的论述具有深刻的哲学要义。

哲学集世界观与方法论于统一,它是挖掘事物本质核心最具科学性的理论工具。无论是北美的审美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思想还是中国传统的儒家、道家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在各自的思想体系中,首先要明确的是,音乐的本质是什么,其次是音乐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最后是音乐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本文对以上三个方面进行若干思考,作为儒道与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比较研究的基础。

一、探讨音乐本质的若干思考

音乐从产生之初,就是人类与世界两者之间的一种连接方式,任何关于音乐本质的思想观念都是在不断探索两者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但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一个庞大的哲学命题,它涉及到众多复杂的关系,例如人与自然、与社会、与自身之间不断发展的关系。所以,音乐的本质是离不开这些范畴与视域的。华夏民族在历史的文化长河中逐渐形成的哲学思想,儒家和道家是影响至深至远的。在它们各自的思想体系中,对于音乐的阐述与总结,也同样影响着我们民族在几千年的实践过程中的音乐发展。

第一,儒道思想也是在人类实践的过程中探索复杂关系时形成的。儒家思想是孔子继承他的前人周文公的思想核心,从人与世界的关系角度来说,更倾向于强调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发展。“孔子多次赞叹‘周公之才之美’,将周公及其事业作为他期望于古代文化复兴的心中样板,并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①而道家思想,从人与世界的关系角度来说,更倾向于人与自然、人与事物之间的发展。要明确的是,两者虽然从不同的角度凝练成自己的思想体系,但对于音乐本质的探索,是不冲突的,因为音乐形态本身就具有多样性的特征。

第二,儒道思想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本身的发展就是不断融合、继承、借鉴的过程。在儒道学派诸多的著作中,当孔子与《老子》分别开辟了儒家与道家的思想本源之后,孟子和《庄子》分别对他们的思想有所继承并加以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乐记》、《声无哀乐论》等重要音乐思想论著中都具有儒道两家的思想理念与意识。曾有学者提到,儒道两家思想的互融互鉴,就是我国古代民族文化的历史发展进程。

我们用同样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把视角转向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流派之中,虽然审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在北美音乐教育领域,与儒道两家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相似,都处于主流的统治地位。但其背景有所不同,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思想处于各种思潮迭起的百家争鸣状态,而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主要以审美派与实践派两者为代表,其他的思想流派只是在它们思想的基础上的一定拓展和延伸。尤其以审美派的提出,标志着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形成。其实思想的核心同样离不开人与世界的关系范畴。

第一,审美派的哲学思想同样不是凭空形成,而是在人类不断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形成的思想体系。这种以审美为核心的思想意识,来自于西方文化中的美学思想。“雷默是从音乐的本质和价值理论的历史发展中汲取思想,作为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理论基础。”②从人与世界的关系角度来说,审美所包含的既是人与自然、与事物的发展,又是人与社会、与自身的发展。因为审美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去面对自身以外一切的态度、意识、思维、表达等能力品质。

第二,不同思想具有不同的发展视野和立足点,审美派与实践派也绝不能以对立的角度去审视。实践派的代表人埃里奥特是审美派代表人雷默的学生,其实青出于蓝,不一定非要胜于蓝,可以不同于蓝。埃里奥特提出以实践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时,非常明确反对自己老师的理论观念,但本文的方法论立场是融合,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更不会有一成不变的指导思想。把两者融合在一起思考,不仅不会相互困扰,而且会互为指导,探寻彼此思想建树。

二、探讨音乐教育本质的若干思考

在本文的审视下,音乐是人与世界的一种连接方式,音乐教育的本质便是这种连接方式的连接方法。通过教育使人了解音乐,音乐的风格与种类,以及音乐作品,甚至是掌握音乐技巧,人才能通过音乐主动地向其他人和世界表达自身的情感和态度,建立一种连接。反过来,人也能够接收到其他人通过音乐所表达的一切。

在中国,音乐教育思想形成一定的系统化,并不是源于孔子,而是源于孔子崇拜的周公。而周公正是西周乐教思想的开创者,孔子在创立儒家学派后,提倡对周代文化的复兴,在西周乐教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礼崩乐坏的时代特征,形成且完善了儒家的音乐教育思想。但随着时代变迁和政治更迭,儒家的乐教思想也逐渐与道家思想相互借鉴,发生了一定的改变。

虽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以及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庄子》,两者都没有对乐教思想的描述和总结,但《庄子》中对音乐审美的观点,无形中表明着音乐教育对人的重要性。并且,紧随孔子之后的孟子,在乐教思想方面倾向对人性的塑造和培养,这是孔子所没有的意识,却是《庄子》中“道法自然”的体现,孟子和《庄子》还是同一时期的思想代表,孟子虽为儒家代表,他有没有汲取道家思想的精华,这还有待考证。但是自秦以降,每一个历史时期的音乐教育思想都有儒道互补的集合,例如:汉代的《淮南子》,《乐记》,以及魏晋南北朝的嵇康和阮籍等。所以,在探讨儒道乐教思想的共性时,不仅要对孔孟进行横纵的分析,更要对后世的儒道经典加以例证。

首先,在以感性思维为主导的文化下,无论是孔孟还是《淮南子》和《乐记》等,他们的乐教思想都是以人为核心,出发点都是音乐教育能为人带来什么,抑或是音乐教育能够给予人什么。从本文方法论的角度审视,音乐教育不仅单纯地考虑音乐作为人与世界的连接方式,更要考虑通过音乐的连接,人能够获得什么,并且人存于社会和世界之中,这个社会能得到什么发展,世界会发生什么变化等等,都是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范畴。所以,音乐教育不仅仅是教授音乐本体,也要兼容音乐以外的内容。

其次,儒道互补的影响,对于乐教思想的完善具有平衡人与世界关系的意义。其一,儒家的乐教思想偏重礼乐教育,意在通过音乐教育,人能够统一思想和行为,使社会达到和谐状态,容易忽略人自身的发展。其二,道家思想注重“法贵天真”,意在人性的自然发展,音乐要强调人性的体现、塑造、完善,达到超然的状态。所以,两者在历史长河中的融合,对音乐在人与世界之间怎样更好的连接起到相互作用的力量。并且,这种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在《淮南子》和《乐记》等后世的著作中都有所体现。

那么,这种哲学思维是否在北美的审美派与实践派哲学思想中有所体现,答案是肯定的。只是受到他们的理性文化以及他们对音乐本质定论的影响,其音乐教育的哲学思维是以音乐的角度对人审视。

第一,从微观的角度,雷默提倡的“基于体验的音乐教育”,体验的主体是人,倡导的是在音乐的熏陶下,人在审美方面得到升华和塑造。埃里奥特提倡的“基于实践的音乐教育”,而实践的主体依然是人,倡导的是人在制作音乐过程中,得到多元化的成长和提升。从两人在各自著作中的表面语言来看,虽然雷默更倾向在听赏音乐时的体验,埃里奥特更倾向在表演音乐时的体验,但无论是听赏还是表演,在音乐中都是一种审美体验,都是通过音乐体现人性、表达人性、塑造人性的过程。这是其一。其二,听赏与表演是人通过音乐与世界建立连接的两个哲学角度,表演是主动建立连接,听赏是被动接受连接,都是以人为核心。所以,埃里奥特的实践观同样是审美的。

第二,从宏观的角度,两者只是从不同的哲学角度来看,音乐体验的哲学范畴是主观与客观,音乐实践的范畴是理论与实践。体验的本质特性就是主观性,是人主观的一种感受和领悟,不仅仅是音乐听赏审美,还有音乐创作审美等其他方面,而体验的过程必然是实践的过程,通过音乐实践建立人与世界的连接。埃里奥特的音乐实践,也不仅仅是音乐表演的过程,而是把音乐实践作为人类实践的一部分,是改造和探索音乐的一种活动。同样具有主客观因素在内,具有主观上的审美意识和审美塑造。所以,审美派与实践派在哲学的整体维度上是不冲突的,审美包含实践,实践包含审美,只是从哲学内部不同的角度总结的理论著作。

三、探讨音乐教育意义的若干思考

由于音乐连接方式的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存在,使得音乐教育意义细化成两个层面,一个是目的,一个是影响。目的在于人主动建立与人、社会、世界的音乐连接时的动机、意识、想法等。影响在于人被动接收这种音乐连接时的改变、价值、熏陶等。所以,关于音乐教育意义所要探讨的是音乐作为人与世界的连接方式有何种目的和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的多重因素是音乐映射人与世界关系的先决条件,例如:国家层面上的不统一,政治层面上的不集中,文化层面上的不一致,人心层面上的不和谐等。这些都使得音乐艺术必然以改变现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当时并没有今天如此丰富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唯西周的礼乐思想体系较为健全,因此众家思想以此为蓝本,结合自身利益与时代特征提出了目的相同而视角不同的乐教思想。

首先,由于我国古代社会的政权更迭的特征,除了人生存基本需求,精神层面的意识形态、艺术形式都与政治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西周时期,周公把音乐与礼制相结合的思想和实践,体现《诗经》中的一句话,“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无论是国家的治理得于音乐的辅助,还是音乐艺术的发展受益于统治的需要,都起到了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的效果。融合两者的特性,以得出德育与美育相结合的礼乐教育。加之深受古代祭祀文化的影响,我们的祖先信仰人神和睦相处的理念,所以《周礼·地官》记:“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世之情,而教之和。”礼乐教育之根本,在于人、社会、世界三者和睦相处,长久稳定,其“中和”的理念在传统乐教文化的河流中不断洗礼淬炼,并蕴含深远的意义。

其次,不仅孔子遵循“复周礼”信念根深蒂固,如晏婴、单穆公、伶州鸠、季札等人乐教思想和意识也是在周公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为儒道的创新思维奠定了基础。他们进一步把“中和”的大格局,渗透在礼乐教育的每一阶段,体现着德与美的育人作用。《左传·昭公二十年》:“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晏婴认为“和”的音乐才能平“和”人的内心,以致实现“和”的政治。《国语·周语下》:“今王作钟也,听之弗及,比之不度,钟声不可以知和。”单穆公认为音乐必须要符合人的听觉审美范围,冲破适度范围,音乐与人心便形成不了“和”的状态。《国语·周语下》:“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伶州鸠认为体现政治安定的音乐必然是内容与形式“平和”的音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季札认为音乐平和,遵循度数与秩序,人的德行才能在音乐的审美体验中获得升华。所以,以上理念不仅为儒道乐教思想的发展开辟了一个“中和”的方向,而且儒道也坚守着人与人、社会(世界)之间达到平和状态的乐教意义。

而审美派与实践派的音乐教育意义与儒道存在着思维观念上的一些差别,从他们的观念中总结,其音乐教育的目的与影响,在于人自身达到一种平和状态。雷默的审美教育观点偏重的是音乐教育的结果,给予人一种身心审美上的提升和收获,而埃里奥特的实践教育观点则偏重音乐教育的过程,在音乐实践过程中使人获得成长和发展。

首先,雷默认为“创造并参与音乐的意义,要求心智、躯体和感觉的结合。”③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解读,第一,雷默强调的是音乐实践的过程,包括音乐演出、音乐教育等过程,这是与埃里奥特相契合的,因此,这里的意义指的不是音乐的意义,而是音乐教育的意义。第二,实现这个意义是有必要条件的,每一个进行音乐实践的人,如作曲家、演奏家、听众、教师、学生等等,需要全身心的投入。这是对主体的要求,只有建立音乐连接的人,与接收的人在同一个音乐世界中,音乐教育的意义才得以实现。使其人的心理与生理通过感官与音乐的意义直接摩擦,提升自身实践能力、审美能力、感知能力,并扩展到整个生活之中。

其次,埃里奥特更是明确的指出,“音乐教育的首要价值就是自我发展、自知自觉和最优体验。”④价值就是意义另一种表达,这里的最优体验,与埃里奥特所说的音乐沉浸是异词同义,因为音乐沉浸指的就是个体身心在音乐中的审美体验。并且,三个阶段的顺序首先是音乐沉浸,其次是自知自觉,最后是自我发展。在此要知道的是有两点,第一,最优体验(音乐沉浸)就是雷默要求的心智、躯体和感觉相结合,所以审美派与实践派对于音乐教育意义的实现过程是一致的。第二,自我发展的最后阶段就是音乐教育的目的所在,在音乐中得到提升和发展。

结 语

综上所述,我们在汲取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精髓的过程中,不仅是与中国的音乐教育实践相结合,更是探究中西文化对于音乐以及音乐教育的不同的经验总结,这种横跨两种大文化的比较研究,更需要一个坚定的哲学立场予以观照,予以洞察,予以互鉴。不能说是去伪存真,但可说是去粗取精的态度和责任。

以人与世界的关系视角,审视儒道与北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进行比较研究的可行性,并从在音乐本质、音乐教育本质、音乐教育意义三个方面加以审视,为其进行深入的本体研究提供了研究基础。

注释:

① 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21.

② 韩忠岭.音乐教育哲学导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54.

③ 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3版)[M].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19.

④ 戴维·埃里奥特.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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