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机制障碍及路径研究

2020-03-15 20:58:00磊1张生太
管理现代化 2020年1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机构金融

□ 韩 磊1 张生太

( 1.韩国国立釜庆大学 技术经营专门大学院,韩国 釜山 48513;2.北京邮电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876)

一、引 言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进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经济发展要求我国经济需要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而此时的金融实体服务能力显现疲软,表现为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不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提升金融服务功能,通过找准金融服务重点,切实为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

从金融改革及发展路径角度看,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的问题主要集中为以下三方面:首先,金融市场的期限结构不匹配。尤其是随着我国工业化,以及城市化发展的大范围推广,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资金需求日益扩大,而不断增大的资金缺口,使得“影子银行”等非正规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埋下了风险的种子[1];其次,金融市场融资机构不匹配。当前,我国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融资模式以债务式融资为主,这在经济高速增长环境中还不能体现市场资金匮乏问题[2]。随着我国经济处于下行阶段,金融市场缺乏权益类融资模式的弊端开始逐一显现,如杠杆高、债务高以及融资成本高等;最后,金融市场服务对象狭窄,大量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3]。长久以来,我国大量的资金主要流向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规模较大,且风险定价较为容易的一些产业,而推动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的中小型企业,则面临融资难以及融资贵问题,这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严重“偏科”,又会反向阻碍经济发展,进而形成了企业融资难—经济发展慢—企业融资贵的恶性循环怪圈。为了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系列主要矛盾,创新金融模式,开展普惠金融势在必行。

二、文献综述

普惠金融是伴随着技术的发展而逐步改进的,是在小额贷款及微型金融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延伸的[4]。普惠金融体系不仅是一种可持续金融的发展体系,同时也是对我国现有金融体制不足的补充,其特征是尤为注重对金融末端需求者的金融服务提供。也有学者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挤压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横向发展空间[5]。因此具有倒逼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的作用,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服务领域,而不得不向传统金融薄弱领域延伸,进而加速了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6]。

目前,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态势良好,在政府政策的推动下,以及金融机构的协同创新努力下,实现了高速发展。但在普惠金融发展的背后,仍有许多不可忽视的发展问题,尤为突出表现在普惠金融中的“普”与“惠”之间的矛盾。金融机构为了实现金融的“普”,往往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者落后的农村地区,开展金融业务拓展,但是,由于这些区域的金融需求量在成本和收益方面无法弥补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成本,因此表现为金融普及成本过高。由于我国金融机制以及市场体制等问题,致使我国普惠金融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发展阻碍与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发展问题在于普惠金融的金融成本、利益以及风险之间的矛盾问题,实践过程中现代金融往往表现为“普”而不“惠”,存在金融的商业性与政策性矛盾困境。因此,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时期,以及金融创新改革的发展关键时期,探究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不仅对我国普惠金融的进一步高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推动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等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7]。

三、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机制障碍

(一)地方政府普惠金融政策滞后,中央政策效果难以利益最大化

首先,在政策制定与实施环节缺乏科学合理性,尤其是乡村金融功能难以发挥起作用。例如,在涉农补贴环节,各地乡镇金融机构多采用单线发放资金以及管理等方式,资金的使用缺乏科学性,贴补资金只能产生“撒胡椒面”的作用,而无法发挥“蓄水池”功能,以点带面形成扩散式发展[8]。其次,我国普惠金融法制体系欠缺,商业可持续性不强,政策制定的便利性与金融商业运作之间存在较大利益冲突。在法律方面,我国普惠金融最大问题在于供求双方的权责不明晰,因而由普惠金融所引发的纠纷时常发生,对开展普惠金融机构的日常运营造成极大影响。同时,许多地方政府以保护短期目标为出发点,致使普惠金融机构往往售卖一些成本高和风险大的金融产品,因此该类型金融产品难以达到市场的平均收益水平。而普惠金融的服务群体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农户,往往需要贷款金额较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因而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较高,相关金融机构缺乏普惠金融发展动力。

(二)金融服务覆盖不均衡,普惠金融结构性排斥需尽快化解

金融作为一种经营性产业,各金融机构的目标都是获得市场客户实现经济收益。因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将大量金融资源流向经济发达地区,或者使得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资源转向经济发达地区,是一种明智的举措。对此,我国普惠金融在实践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结构性排斥问题,突出表现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等地区的弱势群体受到金融排斥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当前金融市场化还不完全的环境下,具有较强公益性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举步维艰。在激励政策不足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更青睐于城市客户以及大中型企业,而不愿意为散户及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因此普惠金融的包容性与公平性问题也是待解决难题。而受此影响,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的民间借贷更为发达,进而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发展循环[9]。例如,许多农民认为,只有在存取款时才会与金融机构打交道,日常的金融借贷更喜欢选择非正式的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借款。这种借贷意识以及形式,一方面表明了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宣传和教育仍然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教育;另一方面,非正式的金融借贷也与现代化金融发展内涵相违背,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为也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供给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普惠金融技术有待成熟,金融机构组织架构有待完善

科技作为创新的重要驱动力,同时也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由于普惠金融服务群体就是长尾理论末端的金融需求者,因此这类客户往往具有单笔额度小、风险信用难以掌握的特征,而仅依靠传统金融机构的“人海战术”获客方式,显然不足以负担起高额的成本花费。对此,需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的科技能力,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技术,对客户交易行为、特征以及交易流程环节进行实时监控,进行精准风险管理,以防止普惠金融高风险问题。此外,传统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水平大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仅缺乏技术,同时还缺乏最重要的人才,而固有的管理机制无法支撑科技创新要求,这也是传统金融机构急需解决的发展困境。从金融机构内部来看,金融机构内部组织管理落后问题显著。国内许多小型金融机构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缺乏统一协调的部门机构,致使许多涉及普惠金融业务分散在各个环节[10]。例如,“三农”客户及个人商户的业务由零售金融部负责,而小微企业则由中小企业部管理负责。这种同类型业务的分散式分布,致使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与管理上存在“各自为政”问题。同时,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产品制定方面缺乏创新,市场中的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个性化服务乏善可陈。而同质化产品最大的问题在于,那些在其它金融机构无法获得金融服务支持的群体,在市场上其它金融机构也无法获得相应的金融服务支持,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普惠金融。

四、推动我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创新金融科技,通过技术手段发展普惠金融

金融科技是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相结合产物,其内涵包含如下三方面。

第一,它是金融资本与科学技术的高度融合。

第二,它是金融制度和工具手段的创新。

第三,它是金融创新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与依托空间[11]。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金融科技创新是推动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推动力,它可以协助金融机构获得曾被金融排斥人群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信息,为个性化金融服务发展提供必要基础。同时,金融科技还具有跨空间以及跨时间的特性,可以在无需设立实体网络点的情况下,为金融需求者提供完备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极大的节约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具有提升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性的作用,真正意义上解决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普”与“惠”之间的矛盾。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可以从组织架构、产品业务设计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进行合理的组织架构调整,构建因时制宜的普惠金融组织架构。在具体的组织架构原则构建方面,要遵循机构协调和业务兼容性原则,实行扁平化组织模式,实现信贷运营实行精简高效运作。同时,在产品及业务设计方面,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而言,可以通过创新实验室等手段,不断通过实验创新以及融入新技术等方式创新产品及业务,以保证金融产品的普惠性。而对于地方性中小银行金融机构而言,不能完全依靠金融创新获得市场,需要通过场景嵌入等形式增加客户粘性。尤其是要利用好乡镇银行的地域性数据优势,开展具有地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以更好的实现普惠金融发展。

(二)加快普惠金融机构协同合作,实现聚合效应

普惠金融之所以存在金融排斥问题,最主要原因在于传统金融机构尤为注重借款人的第二还款来源,在开展金融业务时不仅需要良好的征信,而且也需要一定的抵押[12]。但是,许多金融需求者往往无法提供必要的抵押物,因而成为了金融排斥者。而造成金融排斥的关键点在于,金融机构无法判断借款人是否真正具有还款能力,表明单一金融机构在对借款人的信贷调查环节存在较大的弊端,需要通过更为深入的信息以进行更为精准的判断[13]。

因此,要采取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构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信息数据资源集聚的情况下实现聚合效应,消除普惠金融运营过程中的信用空白问题。具体而言,在获客方面,金融机构需要加强与互联网技术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企业的大数据、云计算以及物联网等技术优势,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各种互联网化场景,以丰富金融机构的获客渠道,进而为更多金融需求者提供金融服务路径[14]。

同时,鉴于普惠金融人群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熟练使用互联网网络,或者与之相关的智能设备。因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加强线下场景应用尤为重要,包括提供个性化服务咨询以及提供及时的答疑解惑等活动;第二,加强风险控制能力,通过协同方式不断融入社会金融机构,增强普惠金融提供主体的信用评价能力,切实降低金融风险。传统征信体系以央行征信为主,第三方征信机构为辅。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企业及相关金融平台也可以提供必要的金融信息数据。同时,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也可以提供客户相关日常行为消费数据,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维度更广的信用数据,以提升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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