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语孔子”章之文化民族学解读

2020-03-15 17:46陈应琴魏子钦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
关键词:叶公楚国孔子

陈应琴,魏子钦

(西南政法大学 哲学系,重庆 401120)

当代学者“往往依其自身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熏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1]331,忽视“叶公语孔子”章背后文化民族的历史语境,难免影响对经典文本思想的准确理解。虽然利用经典阐发自我思想的“六经注我”式诠释得到彰显,然而缺失了“我注六经”的忠实于原典的扎实基础,难免出现对经典诠释的“隔阂肤廓之论”[1]331。有鉴于此,笔者拟从中原与荆楚的文化差异,以及孔子倡导以文化实现民族融合的角度,试图将“叶公语孔子”章置入历史性的具体文化民族语境之中,尝试深化解读此章的文化民族学路径,希望以此可以“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力求对“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1]331臻至融通。

一、“叶公语孔子”章的解读路径

叶公与孔子的对话,记载于《论语·子路篇》: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2]137

对于该章的解读,当代学者们不约而同地聚焦于辨析孔子“父子相隐”的观点,本世纪初,还吸引了一大批优秀学者的集中关注,掀起一股评析儒家亲亲相隐观念的现代合理性的论辩热潮。学者们要么从现代法治观念出发,批判亲亲相隐破坏了法律,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源头[3];要么从亲情伦理展开讨论,认为亲亲相隐更符合人性、人道,具有普适价值。[4]总之,是站在现代社会治理的角度,谈论伦理与法律的取舍维护,似乎忘记了叶公的存在,忽略了这是叶公与孔子两个人的对话,执意于关注孔子所代表的儒家的“亲亲相隐”[2]137之念。

当然有个别古代和近代学者,只言片语间点出了“叶公语孔子”章的另一解读路径。皇侃在注疏《论语》过程中,引用江熙对此章的评析:“叶公见圣人之训,动有隐讳,故举直躬欲以訾毁儒教,抗衡中国。夫子答之,辞正而义切,荆蛮之豪,丧其夸矣。”[5]又,康有为在《论语注》曰:“叶公恶儒教多讳,故以此讽,而适以见其野蛮而已。”[6]366江熙、康有为虽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但很明显两位学者未专意于孔子的观点,而是从叶公与孔子交互对话角度,主要揭示两者言语的背后动机,以及对各自所代表的文化取向的褒贬,贬叶隆孔、抬儒抑楚的倾向十分鲜明,从而凸显了“中国”与“荆蛮”之别。此番针砭虽未必恰切,也未必真正理解了孔子与叶公对话的真意,但其敞开的文化民族学解读路径,的确有别于当代学者聚焦的“亲亲相隐”[2]137视角。

梁启超先生曾言:“研究一书,必须将明白著书之人历史环境、学问渊源等,及此书之解题、流传、源委等。”[7]蒙文通先生也认为,分析思想文献应首先“考察产生它的时代和地域”,以“分析该史料产生的社会环境”[8],更需结合具体地缘的政制文化差异来理解诸子争论的宗旨,研究者对经典文本的准确解读,首先建立在能够对书写者的原始论说达到“真了解”[1]331的状态。这都要求研究者应在历史、文化脉络中透析原作者的真实论说。《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何乎?是以论其世也。”[9]徐复观先生十分赞同孟子的经典诠释思路,认为对儒学思想的诠释应把握经典文本的历史时代性,诠释者应体贴历史人物思想情感之发生,应运用知人论世追体验的诠释路径,来观照儒家历史人物及思想。也即是说,对经典的研究解读,应立足书写者个人的现实生活及其文化语境,设身处地体贴书写者心意。当我们依循这样的观点,从文化背景出发,来审视孔子与叶公的对话时,就会发现二者争论的实质性问题,超越了“亲亲相隐”本身,其实承载着周楚文化的不同立场和治国路径。

二、孔子与叶公的周楚文化碰撞

叶公为楚庄王的曾孙辈,沈氏,名诸粱,字子高,大致生于公元前550年,卒于公元前470年,基本上与孔子(前551—前479年)同时代。楚平王五年(前524年),叶公被封于楚国北部的边防重镇叶邑,于此执政49年,政绩斐然。正是叶公在叶县执政的后期,治理模式已经较为定型,境内政局稳定的楚昭王二十七年(前489年),孔子由蔡入叶,与叶公交流治国理政之道,“叶公语孔子”章的对话,应该就发生在此期间。楚惠王十年(前479年),叶公因平叛有功,加封为令尹、司马。可以想见,集楚国军政大权于一身的重臣叶公,将会在更大范围内把自己治国理政的方略落实于楚国大地。

叶公称“吾党有直躬者”,说明直躬的故事,就发生在叶公执政的叶县境内,且确有其事。从叶公的表述语气,及后文孔子的回应来看,叶公对直躬证父攘羊之事并不觉得奇怪,更未表示持反对态度。也即是说,在叶县直躬的处理方式,是得到官方许可,同时也得到广大民众习惯性认可的举动。人们的普遍社会行为以及对社会行为的普遍态度,是以深层的社会文化观念为价值支撑,并有中间层面的制度规范为操作指引的。因此,直躬证父攘羊实则反映的是楚国的政法制度及背后的文化价值观念。

那么,楚国政法制度及深层的文化价值观念是什么呢?据史料记载,在西周至春秋时期,周楚双方往来较为频繁,楚国受到周文化的影响也颇为深入。《史记·楚世家》记载:“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10]3100楚国首领鬻熊归附周后,受聘为周文王老师。在当世尚存的《鬻子》残篇及《慎子》《新书》等历史文献中,有鬻熊与文、武成三王的对话,其中以治国、任贤、亲民等内容为主,主要采取“以史明理”的言说方式来训导周王。

发生于西周初年的“周公奔楚”事件,也为周楚文化交流提供了契机。据《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10]2618周公因被谮而“奔楚”,不久被召回。周公在楚国滞留的时间虽不长,但周公来楚时,也将西周的思想带给楚人,从而对楚国官学形成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包容开放的心态之下,楚人对中原典籍和文明的吸收很有成效。春秋中期,楚国贵族的教育内容,相当部分来自于周文化。《国语·楚语》中记载了楚太子的学习清单:

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11]

在这份书单中,有众多周朝典籍,还有楚国故闻、规章。显然,这是希望楚太子既能接受华夏的先进思想,也能通晓楚国自身的历史积淀。正如现代学者张正明所言:“楚文化之所以能迅速成长,主要就是因为楚王国长期奉行了一条混一夷夏的路线。”[12]

虽然楚文化深受周文化的影响,但并非周文化的翻版,冯友兰先生称楚人为“新兴民族”乃“一切传统思想制度之反对者”,而“多极新之思想”。恰是这些与周文化存有差异的“极新之思想”[13],使楚国从土不过同的蕞尔小邦,发展为春秋五霸之一。其中所体现出的重法取向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与周文化形成鲜明对比,叶公与孔子对话的文化背景和政法制度差异恰恰体现于此。

楚国重立法并实行法治,楚武王熊通(公元前741—690年)时就有记载,《左传·桓公十三年》载:

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及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治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14]136-138

这段记载说明,在楚武王时期,楚国刑法条例不仅早已公之世人,且有罪则罚已家喻户晓。现代学者陈礼荣指出:“楚国对败军将领处以刑律,应当是此之前就已制定。”[15]

楚文王时期,楚国经济、军事实力大增,随着财富的日益增长和疆域的日益扩大,政法制度的推进也有了新要求。文王及时调整立法重点,将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纳入法律,制定了《仆区》之法。《左传·昭公七年》记:“吾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14]1284简单明了地规定窝藏与盗贼同罪,既便于认定有关所有权犯罪,又便于惩治其罪责,具有很好的周延性。据董说《七国考》引刘向《孟子注》:“楚文王墨小盗而国不拾遗,不宵行。”[16]表明文王于事前就盗贼案颁布过相关法令。

《说苑·至公》载:

楚文王伐邓,使王子革、王子灵共捃菜。二子出采,见老丈人载畚,乞焉,不与,搏而夺之。王闻之,令皆拘二子,将杀之。大夫辞曰:“取畚信有罪,然杀之非其罪也,君若何杀之?” 言卒,丈人造军而言曰:“邓为无道,故伐之。今君公之子之搏而夺吾畚,无道甚于邓,呼天而号。君闻之,群臣恐。君见之,曰:“讨有罪而横夺,非所以禁暴也;恃力虐老,非所以教幼也;爱子弃法,非所以保国也;私二子,灭三行,非所以从政也。丈人舍之矣,谢之军门之外耳。[17]358-359

从这段记载来看,楚文王时应有专门惩治抢劫的法律并明确反对“爱子弃法”,所以,文王执法辕门斩子。亲身实践并弘扬楚国法治精神,表现了楚人在情与法、孝与忠之间,更倾向法与忠。楚庄王时期,楚太子因驱车入茆门,而违反“茅门之法”,庄王曰:“法者,所以敬宗庙,尊社稷。”[17]360并对太子进行了刑罚。

从几位楚王如何对待犯法亲属来看,突出了楚国“从法不从亲”的政法制度。由此传统出发反观直躬,举证其父攘羊的行为,在楚国叶公认为是极普通之事,而孔子从周文化以孝为核心的德治角度出发,当然会认为证父攘羊为不直,父子相隐才是“直在其中矣”。叶公与孔子的对话实质上是两种文化的碰撞,呈现的是周楚文明与治国理政路径的差别。

三、“叶公语孔子”折射出孔子文化融合民族观

按照孔子和叶公的学识与地位推断,对于周楚文化的差别,恐怕他俩均是心知肚明,但为何孔子还是要向叶公澄清自己所表征的“父子相隐”之周文化立场呢?这与叶公在楚国的影响力和孔子以华夏文明融合蛮夷之邦,实现民族大一统的追求相关。

孔子见叶公时,叶公在楚国可以说是处在国防要地的中流砥柱之臣。叶邑地处中原腹地,“为南北交通要冲”[18],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其周围小国群立,而这些小国又与晋、郑、陈等大国相邻处,叶邑作为“楚在方城之外地区的重要军事据点”[19],无论攻守,都是重要军事要塞。生于楚国王室的叶公,不但身份尊贵,治理能力还超群。《战国策·楚策》称赞叶公云:

昔者叶公子高获于表薄,而财于柱国。定白公之祸,宁楚国之事,恢先君以掩城之外,四封不侵,名不挫于诸侯。当此之时,天下莫敢以兵南乡,叶公子高食六百畛。故彼崇其爵,丰其禄,以忧社稷者,叶公子高是也。[20]

对内平定叛乱、对外防御外敌,忠君保楚,忧国爱民的叶公,可谓在楚国深得民心,具有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和良好的政治发展前途。那么,孔子与叶公的对话,就不是日常生活琐事的简单闲谈,而是思想家与政治家之间关于如何治理国家,达致天下太平的理念碰撞、思想交换。奔走于列国,致力于平天下的孔子因此十分乐意让叶公了解自己,“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孔子闻之,曰:‘由,尔何不对曰:其为人也,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2]70。孔子希望通过展现自己执道专一、积极进取的形象,感染说服叶公,以影响楚国的治理理念和模式。

清《叶县志·名宦志》记载:“孔子适楚,叶公问政。子曰:‘近者悦;远者来。’告之。”[21]按照孔子的治国平天下思路,不只是以武力求其一国之强盛,而是以儒家之德化使“近者悦,远者来”[2]137,无论什么民族、处在什么地域,只要是能够认同中原儒家文化的,均纳入华夏民族之列,而成其一文化大一统之中国。故而面对能影响楚蛮之地的叶公,孔子不只是单纯在于要与其针锋相对,争个输赢,而是试图尝试用儒家文化去影响叶公的观念,以进一步影响其治理理念和行政行为,从而实现以文化融合为基础的民族大一统。孔子这一文化融合的民族一统取径,超越了之前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为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提供了和平持久的基石。

孔子之前,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主要有夷夏战争、夷夏和亲、盟会、迁徙等,其处理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类,即正面冲突性交往方式和怀柔性交往方式。

夷夏之间正面冲突性交往方式,主要以战争形式出现。《诗经·小雅·采芑》云:“蠢尔蛮荆,大邦为仇……蛮荆来威。”[22]267写周王大将方叔征讨楚国,直称楚为蛮夷。《诗经·鲁颂》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22]539诗叙周公之子伯禽讨伐楚蛮事件。春秋之时,戎狄、荆楚接连侵犯中原,致使“汉阳诸姬,楚实尽之”[14]459, 说明中原与少数民族的战事之频繁,且中原诸国认为被少数民族打败是“大耻”[14]459之事,足见夷夏之间因为战争而剑拔弩张的紧张状态。

另一方面,夷夏和亲是华夷双方以怀柔方式交往的典型代表。从《左传》《国语》《竹书纪年》等典籍记载来看,早在夏朝时,就与周边民族开始有通婚关系。如夏后相迎娶东方有仍氏的后缗为妻室,少康迎娶有虞氏虞思的两个女儿为妻室,夏桀迎娶有施人之妹和东夷有岷氏之女等。夏尚且如此,更何况商周时期。基于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原因,夷夏部族的和亲交往更为频繁,周景王之后魄氏即狄女。无疑,这说明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加强民族对话交流,通婚成为了当时经常采用的交往方式。

但无论是战争,还是和亲,或是其他的处理方式,都只是暂时缓解民族之间的矛盾,均未真正实现思想观念层面持久巩固的民族一统。而孔子以“仁”学为基础,以“仁者,人也”,肯定了人之为人的共同性,以此作为打破华夷种族之别的突破口:只要能够修养人之仁性者,均可成为华夏民族之一员。这种打破血缘标签和地域差异的华夷之别,换之,以核心价值观念为主体的以文化辨夷夏,为团结凝聚中华各民族找到了新路径。孔子反复倡导文化融合民族观,在《论语》中数次谈及以文化论夷夏之别,指出“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2]138,“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貘之邦行矣”[2]160。《子罕》篇曾记载:“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日:君子居之,何陋之有。”[2]90孔子认为君子可改蛮夷落后貌,实现民族融合。陋是小人之心鄙狭,与九夷无关,君子品行可教化夷部,达到以文化成天下之目的。他慨叹“夷狄之有君,不似诸夏之亡”[2]29,不以当时诸夏表面文明生活为对待,而以人的真正价值来平等对待华夷。主张华夏通过德化来感召蛮夷部族自动归顺,不仅能实现“修文德”“来远人”之目的,而且能达致“既来之,则安之”[2]170的和平之境。韩愈对孔子用文化融合方式来实现天下大一统的理路了然于胸,在《原道》中说:“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23]

直到近代,受孔子文化融合民族观影响,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陈寅恪等先生仍坚持“以文化别华夷”的民族观。如康有为注《论语·子罕》篇:“其始夷夏之分,不过文明野蛮之别。故《春秋》之义理,晋伐鲜虞,则夷之;楚人入陈,则中国之。不以地别,但以德别。若经圣化,则蛮夷进而文明矣。”[6]257又如章太炎对“中华”一词的阐述也体现其文化民族观:“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24]陈寅恪在研究中国古代史时认为,胡汉之分问题应以“受之教化为汉抑为胡而定”,并认为此是“治吾国中古史最要关键”[25]。先秦儒家孔子的天下一家之文化论华夷观念,为华夷交往创造了和平交流的有利条件,开启了民族大融合的文化新思路。

四、结语

“叶公语孔子”一章,吸引了哲学界、法学界众多学者的持续关注和讨论,有的从文字语义的训诂角度,有的从句读语法的分析角度,还有的从义理诠释角度入手,其中涉及了法律政治与道德伦理等众多因素。在学者们对经典进行解读的过程中,形成了历史与现实、文本与意义、返本与开新之间的张力。

返本工作是为了解读经典文本的原始真意,而开新工作是昌明经典文本的现代价值。返本与开新的有机结合,才是现代经典诠释的完整路径,这样“返本”就不只是简单地追溯历史,“开新”也绝不会牵强附会张冠李戴。溯本开流、老树新枝,在返本与开新的张力下,发掘经典历久弥新的持续光芒。如果这种张力未能恰切调适,“为返本而返本”或“为开新而开新”,终将走向经典诠释的死胡同。

在强调开放包容的时代,从文化民族学的角度,解读孔子与叶公的对话,是对返本开新经典诠释路径的尝试,这样的尝试,让“中国老根子里所蕴藏的力量”“ 发出新芽来”[26],有利于我们以开放的心态对待不同民族的文化,也有利于我们用文化文明的方式实现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和谐,为人类走向命运共同体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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