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承宇,王苏蕾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2018年7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团的十八大后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了“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这一政治定位,这体现了党中央对共青团的高度重视与信任。按照新时代对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探索出民办高校党建带团建促共青团改革的工作模式,有助于民办高校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落实党中央的相关部署,更好地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实现民办高校自身发展和自身教育水平的提升,促进一流大学的建设。
民办高校党组织工作的主要对象和团组织一样是青年学生,因此,要重视党建带团建工作,并且善于发挥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党建带团建,使党团组织的政治功能更加突出。只有依靠各级党组织把各级团组织建设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在学校内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才能有效提升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从而促进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习总书记在“7·2”讲话中提出了团组织要抓住的三个根本性问题,即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这一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作主线。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带领团组织的建设中,要把围绕这一政治定位,抓好三个根本性问题,贯穿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全过程。
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带团建的主要任务目标,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群团工作要求,继续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攻方向,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全面推进从严治团,以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创新高校党团组织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载体,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有理想、有担当,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增强党团组织上下联动,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提升组织力、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为最终促进我国民办高校自身的整体建设发展乃至对民办教育事业的推动[1]。
当前,民办高校共青团组织在推动自身改革的过程中面临着权责差异、资源供需和优势削弱三个方面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亟须党组织予以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党建带团建来促进共青团改革。
根据《党章》《团章》的规定,从党团组织关系的层面而言,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双重领导,并以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为主体,在业务工作的开展中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2]。高校团组织的改革推进和工作开展都需要党组织的支持。对于民办高校,在实际开展党团工作的过程中还会受学校董事会的影响。就班级团支部和院(系)团委(总支)等基层团组织而言,由于团员人数较多且联系最为直接,几乎是高校中最为活跃的群体,团组织开展的团组织生活、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等都需要民办高校各级团组织的共同推动,其间也必然会面临各种困难。而民办高校基层团组织依靠以同级党组织为主的权力赋予来推动和实现工作的开展,导致这些基层团组织在实际中解决困难的能力不足。因此,要激发各级团组织的活力,推动基层团组织工作开展和组织建设,完成预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只有依靠民办高校各级党组织对各级团组织的赋权与增能[3]。目前,由于民办高校团组织普遍存在着独自解决改革问题较为困难的现象,必须借助党组织的力量,以党建促进团建的方式发展推动民办高校团组织的改革。
高校团组织建设不仅仅是团组织对内工作,更是一种对外工作,在团组织工作开展中会涉及校内多个部门乃至多个领域的社会组织机构[4]。而民办高校团组织由于各种原因掌握的资源普遍较少,配置资源的能力更是有限,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一旦出现需跨部门、跨领域进行工作协调的情况,很可能就会陷入改革推进受限的情况。比如,改革方案中要求探索建设的“青年之声”维权平台,不仅需要高校的教务、学工、后勤等多个职能部门的配合,还需要教育、人社、司法等党政有关部门以及一些社会组织机构的支持配合才能实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民办高校团组织必须依赖党组织所掌握的资源来解决其完成改革任务的资源供需不对称的问题。同时,民办高校党组织应主动为团组织提供和打造更多与外部联系合作的长期性项目,让团组织在实践中增强自身掌握和配置资源的能力。
由于在社会发展影响下,团员学生的生活需求趋向多样化,共青团组织对学生的吸引力、影响力逐渐削弱,其通过共青团活动凝聚学生的能力也逐渐下降,民办高校团组织相对于公办高校团组织更为灵活、更有活力的优势逐渐被削弱,而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若一味依照目前公办高校的经验和途径势必会使改革受阻。团中央、教育部共同制定的《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其对象是传统的公办高校。而民办高校兴起于新世纪,其发展迅速且各民办高校间具有较大的差异性、特殊性,墨守成规地推进改革不仅不利于发挥民办高校团组织的灵活性优势,还将面临比公办高校更多的困难,势必难以取得预期成效。因此,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民办高校团组织应在遵循普遍规律的同时,更紧密地结合民办高校自身的个性化特征,发挥好党组织的优势地位,探索补齐团组织自身短板的途径,总结出适合民办高校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改革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共同命题,在改革发展方向、发展领域等方面具有一致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要求:“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5]这对民办高校党组织和团组织提出了共同的要求。要想实现高校思政工作在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需要民办高校的党组织与团组织共同努力,形成党建引领团建、团建促进党建的共创工作模式,实现党建与团建的共同创新[6]。在共创工作模式下党建工作与团建工作的共同创新,不仅能实现单方面创新中工作质量的提升,还将有利于实现党建与团建在共通领域、类似任务上的合作,促进学校整体的发展。两者通过相互适应、相互迁就、相互拉扯,确保双方创新处于正常轨道。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共创过程中赋予团组织更多的职权,能增强团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降低党建与团建单方面创新所需承担的风险,有效面对民办高校团组织因权责差异而带来的挑战。
构建党团组织资源互通、优势互补的共享工作模式能够有效实现对民办高校有限资源的高效利用,克服民办高校团组织资源供需所带来的挑战。由于党团组织的资源配置能力存在差距,在这种共享工作模式下更多的是呈现出党组织将资源分享给团组织的情况。民办高校党组织将资源同团组织共享或向团组织倾斜,能够做到对资源的高效利用、互流互通、价值共享,同时,团组织的活力和优势也能激发民办高校党组织活力,为党建工作和党的活动注入更多青春色彩,促进党建活动的高效率开展。当前,在高校共青团改革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民办高校团组织在多个领域、多个方面都需要党组织在高校资源调配上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共享工作模式下高校党组织在信息资源、组织资源、平台资源、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资源配置能力的优势与价值,能够有效促进民办高校共青团改革任务的快速推进与落实,并能促进民办高校整体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面水平的提升。
这里需要厘清民办高校中党建与团建之间的关系。首先,两者同公办高校的一样,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团建工作是在党组织的统筹安排和领导之下开展的,党建工作的优先级也位于团建工作之上。其次,由于民办高校党团组织较公办高校更为灵活,两者还可探索构建双向互动的关系。民办高校党委在进行学校党建和思政等工作的统筹规划时应将团建工作包括共青团改革任务纳入其中进行统一安排,通过党组织的规划设计提高团建工作的高度和站位。党建工作在带动团建工作发展的过程中,团建工作也能够反哺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团组织自觉将党的中心工作目标作为自身的核心任务去完成,并将在工作中发掘的问题、需求主动反馈给党组织,从而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通过这一工作模式克服民办高校团组织优势削弱所带来的挑战,最终建立同规划、共发力的共建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