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志勇,罗 勇,刘 辉,张起明,罗小龙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330039,南昌)
随着江西省工、农业生产建设的迅速发展,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日益增加,目前全省每天向江河湖库排放废污水386.7万t[1-2],其中大部分未经处理,排入水域,致使江西省一些河流和湖库的水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还由于农村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更加剧了水源的污染,给工业、农业、渔业的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使水量供需的矛盾突出[3-5]。在水体污染防治工作中,水质监测工作是污染预警、污染物监测和治理效果评定的重要手段,已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8年,江西全省地表水水质评价断面(点位)301个,其中国控断面(点位)100个、省控111个、县界157个(部分断面重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24项,每月监测一次。评价项目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5 d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铜、锌、化学需氧量、总磷、氟化物、硒、砷、汞、镉、铬、铅、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21项。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2018年,江西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0.7%,Ⅳ类水质比例为5.6%,Ⅴ类水质比例为3.0%,劣Ⅴ类水质比例为0.7%。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4%,水质总体为优;其中,赣江、抚河、修河和萍水河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范围为81.8%~97.5%,其余河流均为100%;主要湖库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25.0%,水质轻度污染。其中柘林湖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其它湖库、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优良比例范围为0%~66.7%,见图1。
图1 2018年江西省主要河流和湖底水质类别比例图
全省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为10.20 mg/L,氨氮浓度年均值为0.31 mg/L,总磷浓度年均值为0.078 mg/L,总氮浓度年均值为1.53 mg/L;其中,主要河流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为10.10 mg/L,氨氮浓度年均值为0.32 mg/L,总磷浓度年均值为0.079 mg/L,总氮浓度年均值为1.55 mg/L;主要湖库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为11.40 mg/L,氨氮浓度年均值为0.22 mg/L,总磷浓度年均值为0.072 mg/L,总氮浓度年均值为1.27 mg/L。
2016-2018年全省地表水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逐年上升。见表1和图2。
表1 2016-2018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表/%
图2 2016-2018年江西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变化值图
与2017年相比,2018年全省地表水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上升2.2个百分点。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上升2.2个百分点,其中萍水河水质稳定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保持优。主要湖库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上升9.0个百分点,其中,柘林湖水质保持优,仙女湖和鄱阳湖水质持续轻度污染,其它湖库无历史数据无法比较。
与2016年相比,2018年全省地表水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上升9.3个百分点,总体水质由良好上升为优(图2)。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上升8.8个百分点,总体水质由良好上升为优,其中,长江九江段、东江、抚河和修河水质保持优,赣江、信江、饶河、袁水和环鄱阳湖区河流水质由良好上升为优,萍水河水质稳定良好。主要湖库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下降3.0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保持轻度污染不变,其中,柘林湖水质保持优,仙女湖和鄱阳湖水质持续轻度污染,其它湖库无历史数据无法比较。
2016-2018年全省地表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见图3。
图3 2016-2018年江西省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变化值图
与2017年相比,2018年全省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下降3.8%、13.9%、8.2%和3.8%;其中,主要河流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下降3.8%、13.5%、8.1%和4.3%;主要湖库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3.4%,氨氮浓度年均值上升15.8%,总磷浓度年均值无变化,总氮浓度年均值上升5.8%。
与2016年相比,2018年全省地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上升2.0%、34.8%、11.4%和24.4%;其中,主要河流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上升1.0%、33.3%、12.9%和26.0%;主要湖库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5.0%,氨氮浓度年均值上升10.0%,总磷浓度年均值上升20.0%,总氮浓度年均值上升0.8%。
2018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0.7%;2016-2018年全省地表水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逐年上升;全省地表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为了进一步保护江西水资源,建议江西省应加强源头预防,严禁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鄱阳湖周边岸线1 km范围内新布局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源头管控,完成了江西全省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工作等。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屠宰及肉类加工、饮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等11个行业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