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野味﹄黑白名单

2020-03-12 11:17杨凯奇南方周末实习生杨习得
南方周末 2020-03-12
关键词:白名单农业部门养殖户

南方周末记者 杨凯奇 南方周末实习生 杨习得

2020年2月20日,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全副武装的工作人员正准备进入。南方周末记者 ❘ 马肃平 ❘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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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法规界定,与野生动物在遗传上相隔多少代,可以算作是养殖的野生动物,比如在野外捡到一个鸟蛋,人工孵化了,算不算野生动物?吃了违法吗?”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7位蛙、豪猪、蛇等养殖户发现,蛇的养殖规模相对较大。在养蛇大省广西,南宁一名养蛇户说,他目前有七千多条、价值一百多万的滑鼠蛇和眼镜蛇存栏,不能交易。而这规模在当地“也就是中下水平”。

国家林草局也强调“科学妥善处置后续事宜”,但对基层林草部门来说,如何处理动物和补偿,都是难题。

冉景丞发现,“老百姓的诉求还是非常淳朴,只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存栏的动物就能够接受。”但这对地方政府而言仍是笔不小的开支,他建议中央财政提供支持。此外,许多野生动物养殖项目是地方政府鼓励引进、农业部门做产业指导的,在善后上应有部门合力,而非让林草部门“单打独斗”。

可以养的“白名单”

养殖户的困境,保护生物学界也意识到了,不可能“一刀切”,什么都禁。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吕植等专家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建议设立“特种繁育动物名录”即“白名单”,允许繁育子二代以上的动物商业利用,进入市场。

养殖户们听说了“白名单”的建议,迅速行动起来。一个石蛙养殖群在《决定》出台后迅速扩容到近500人,群里有人号召每个人写一份说明,实际就是诉苦书,“最好生动一点,像哭出来一样”。

在不同行业的养殖户们看来,这是一个“比谁声音大”的较量,李畅这段时间加了二十多个微信群,每天焦虑地在各个群里切换。

石蛙养殖户们不停地拨打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的电话。一位养殖户传授策略:“要有理有据,比如说同属蛙类,为什么牛蛙可以养,本土的石蛙不可以养?对方可能说本土蛙是野生(动物),那就再问娃娃鱼、中华鳖也是野生动物,为什么又可以养?”

两栖爬行动物界定为陆生还是水生,存在模糊地带。陈国强回忆,1988年初定野保法时,水里待的时间长的动物,如大鲵,算作水生野生动物,由农业部门管理;其他算作陆生,归林业部门管理。目前,两个部门正在协商新的目录。

在江西,养殖规模名列前茅的鹰潭养殖户兰珍群自愿牵起了头:“先向省里所有主管部门当面反映问题,然后看微信群里(意见),是不是继续向部委递交。不聚众,不给疫情防控带来压力。”

3月9日,兰珍群带着一份养殖户联合编写的建议来到江西省政府门前,没能进入。此前,他已经把这份建议递交给了江西省林业局。建议的主要观点是,石蛙养殖技术成熟,不需要野外种群补充,且有重要的扶贫作用,理应继续存在下去。

避免食用的“黑名单”

相较于争取进入白名单的养殖户,野保界则在发起一项不能吃的“黑名单”的活动。黑白名单之间,还有些重叠。

“中国猫科动物保护联盟”创始人宋大昭联合朱雀会、西子江生态保育中心等几家环保组织和有关专家,制定了“野味红色名录”,其中既包含普遍认知为是野味的物种,如野鸡、野兔、老鹰、果子狸等,也有饭店里经常出现的物种,如常在火锅里涮着吃的江团鱼、煲汤用的海马、用来制作广东食材“花胶”的黄唇鱼等。

“公众往往对野味缺乏最基础的认识,不知道自己吃的这个东西原来是野生动物。”宋大昭认为,这些动物多数分布广泛,但也因此成为盗食滥食的目标,危及生态系统的稳定,“制作这个名录,就是希望公众能认识这些野生动物,并且意识到它们除了可以吃,还发挥着更大的生态价值”。

西子江生态保育中心创始人李成参与到“黑名单”的筛选工作。他们将石蛙选为“被滥食的动物”,建议公众避免食用。李成认为,蛙类不是人们常规食用的动物,尽管石蛙养殖户技术成熟,但有的养殖户仍然会捕捉野生石蛙牟利。“没必要继续作为一种产业去扶持。”

不过,李成亦赞许白名单的思路。“生物多样性很丰富,随时都可能发现新的物种、已知物种的新分布,所以‘黑名单是很局限的(列不完)。像‘白名单这样规定哪些能吃,其他的都受保护,也是个好方法。”

无论黑白名单,各方都不否认,现在可养殖的动物种类相当泛滥。“基本上只要不是法律命令禁止养殖的野生动物,都可以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教授王亚民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也持此观点。他认为未来如果要开设“白名单”,应该尽量少、门槛高,为避免各方利益掣肘,需要成立具有独立性的科学委员会评估、论证、制定。

在吕植等人的建议中,能否进入白名单,要看物种是否繁育技术成熟、健康风险可控、拥有大规模可持续繁育种群且无需从野外捕获野生个体。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周用武还补充了成本考虑:养殖成功但成本太高的,不能列入。

冉景丞举例,如穿山甲、豹猫、多种鹤类、鹭类等养殖技术不成熟的动物都不适合进入“白名单”。

石蛙养殖群里,一位养殖户已意识到,为了不被认为挂羊头卖狗肉,要与捕捉野生石蛙的“劣迹者”断交。“养石蛙的人,要刚直不阿地举报抓野生蛙人员,自己更需以身作则,保证不碰野生蛙。”

修法不解决执法问题

即便“白名单”的方案被落实,还需要有管理的细则。

目前,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的主管部门都是林业部门,禽畜养殖繁育则是归农业部门。

一些专家表示,这有“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之嫌,亦发生过地方林业部门滥发人工繁育许可证,疏于监管,甚至为非法交易“洗白”开方便之门的问题。因此应该将保护与利用彻底分开,由农业部门主管“白名单”。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天宝则提醒,分开和不分开,各有利弊。即使交给农业部门,也不能完全避免“洗白”。在一个部门下也可互不冲突地行使职能,分开到两个部门,牵扯到跨部门协调,执法效率反而可能下降。“修法不能解决执法问题,需要法律对该部门的职权范围作出更清晰的界定。”

周用武是国内鉴定野生动物的权威专家,他提出,现行法规对“野生”和“养殖”的界定模糊,令他感到棘手。“需要有法规界定,与野生动物在遗传上相隔多少代,可以算作是养殖的野生动物,比如在野外捡到一个鸟蛋,人工孵化了,算不算野生动物? 吃了违法吗?”

现在森林公安只能鉴定被检查的动物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野生动物,还不能区分野外生存的动物和养殖的野生动物,也即很

难调查洗白问题。

实际上,现行野保法已经规定要建立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专用标识制度,养殖户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但距离(上次)野保法已经修订4年了,完善的标识制度还没落实到位。”周用武说,野生动物保护名录要求每5年更新一次,现在也没有更新过。“这就不是完善法律的问题了。”

秦天宝建议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进入“白名单”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在线上公开,养殖户的存栏动物数量、一只动物从养殖到流入餐馆的数据也都要记录,公众可在合理范围内监督。这既可成为主管部门的监管手段,也能倒推发证部门审慎发证、对发证后养殖户的行为负起监督责任。

兰珍群表示,近几年农业农村部给养殖的石蛙提供溯源二维码技术,洗白行为有所遏制。

要做到可追溯,还存在一些现实难点:养殖、检疫、市场准入的主管部门分别是林草、农业、市场,三个部门的规定可能存在“对不上号”的情况。比如一个养殖户想到市场上售卖竹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都办齐了,唯独检疫证办不下来——农业部门尚没出台针对竹鼠的检疫标准。

野保法修订,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也许能成为打破部门壁垒的契机。

秦天宝提到,修法的目的除了让野保法更为科学合理完善之外,还希望加强该法与动物防疫法以及未来将制定的生物安全法的对接,形成以生物安全法为核心,其他法律各司其职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

张伯驹还记得2016年野保法修订时,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他们参与修法咨询会时遇见的尴尬一幕:在会场上,支持野生动物利用派有十几名人士,而支持保护派的,包括自然之友代表在内也只有寥寥三人。没想到,一场疫情顷刻间改变了力量配比。“当然,保护和利用之间仍会有利益博弈,但现在博弈的态势已经在向保护一端倾斜。”张伯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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