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 四川 成都 610000)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逐渐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我国总体布局,十九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对绿色发展的重视正迅速转化为行动,为绿色金融的衍进创造了良好条件。2017年6月,国务院启动了第一批五省八地绿色金融体系改革创新地方试点工作。
绿色金融依托于绿色经济的出现和发展。绿色经济这一概念最早由环境经济学家David Pierce(1989)提出,他认为经济发展必须考虑自然的承受力,即兼顾经济的增长性与生态的持续性。美国加州政府(2009)构建出“加州绿色创新指数”,并形成绿色经济计量系统。张小刚(2010)综合考虑发展速度、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以更科学的方法将绿色经济发展划分为六级标准,用来评价区域绿色发展。
“绿色金融”起源于传统金融,国际上对绿色金融的研究集中在内涵意义、政策、工具及评价方面。Labatt和White(2006)认为,绿色金融目的在于改善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达到可持续发展。Paul Thompson和Christopher J Cowton(2004)研究发现环境问题会间接对银行产生影响。Climent和Soriano(2011)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法研究环境-金融共同基金的回报率。Wilson(2007)认为金融机构均应采用“赤道原则”。Scholtens和Dam(2007)的研究结果显示实施“赤道原则”能使金融机构展现出更强的社会责任感。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2016)认为对环境有益的投融资活动均可视为绿色金融。
国内的专家学者主要关注发展绿色金融必要性、政策支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王尧(2015)认为生态金融体现了发展绿色金融的本质,通过金融手段可实现环境保护和生态多样化。孙琼(2009)证实绿色产业的发展为经济生产找到了新增长点。张平(2013)认为绿色金融有助于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能为金融机构效益增长提供良好机遇。王形宇(2014)认为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一种国际趋势,也与中国未来金融健康发展息息相关。陈超逸(2017)运用协整方法检验了中国宏观经济增长与绿色金融规模之间的密切关系。
绿色金融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环境金融,到可持续金融,再到支持气候改善的碳金融,最后演变成绿色金融,然而其学术概念尚未得到统一定义,概念模糊、理论研究不充分、制度不健全、产品不完善等都限制了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绿色金融通过发布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等金融产品获得融资,并将资金用于可持续发展。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态度经历了以下阶段:
规避阶段银行认为政府出台的环保法规政策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其经营活动、减少利润。这一阶段银行会以多种方式规避这些环保法规政策。关注阶段政府出台了更多的环保法规政策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强监管压力迫使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开始关注环境因素。参与阶段银行的环保观念增强,环境风险管理系统初步健全,企业客户环境风险信息数据形成规模,更多银行主动参与到绿色项目中,有针对性地开发出环境友好型产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绿色银行形象。可持续发展阶段环保理念深入人心,银行的环境风险管理系统得到优化完善,基本形成了针对企业客户的环境风险评估系统,主营绿色信贷的业务部门吸纳更多专业人才。
绿色金融的作用机理模型构架如下图。政府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影响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决策,形成行为约束。金融机构根据政策调整市场运作方式,引导公众投资流向节能环保企业。社会公众通过监督金融机构业务和企业经营活动,影响市场运作效果。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绿色资金,用于减少耗能污染、利于节能环保的业务,进而降低投资风险、获取生态效益。
根据上图,发展绿色金融具有以下现实意义: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绿色金融为传统行业绿色改造和新兴绿色产业带来了高质量融资,绿色金融环保审查制度在资金来源上阻断了“三高”行业的命脉。消费者更愿意投资措施严厉、环境风险小的绿色环保产业。二是促进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研究推广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开创了新的服务渠道,优化了业务结构。三是促进企业践行节能环保。绿色金融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倒逼企业生产减轻过度能耗和污染,改进环保技术,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四是促进资源节约与生态环保。为了治理经济粗放式发展所带的污染,国家需要投入大量人财物,不少环保项目存在大量资金缺口,仅靠政府之力难以提高治理效率,绿色金融恰好可弥补这些缺陷,为研发节能环保技术、设备提供资金支持。
兴业银行作为我国首家“赤道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业务范围涉及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生态经济,开发了融资、租赁、信托、基金等多种绿色金融产品,从最初的“绿色银行”成长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绿色金融集团”,截至2018年5月与国内15289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产生了巨大的环保效益,年节约标准煤2938万吨、水40872.21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8384.27万吨。
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成果享誉全球的同时,也使得自身业绩得以增长。兴业银行2017年营业收入为1,155.10亿元,较2016年增长22.34%;归属普通股东净利润502.07亿元;资本充足率11.19%、一级资本充足率9.1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3%;不良贷款率1.46%,为2015-2017年最低水平,期间业绩优于5家国有商业银行。
围绕“赤道原则”和绿色金融发展形势,兴业银行秉承“绿色”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进行了以下探索和实践。
一是形成人员完备、责任明确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成员组成绿色金融领导小组,成立可持续金融中心,制定并发布《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整体规划,并层层下达落实责任,行内环境与社会风险统筹管理协调体系日趋完善。
二是把握经济金融发展趋势,加大产品创新和项目落地。调查研究环境金融、能效金融和碳金融市场需求,推广节能减排贷款、购碳代理、碳交付担保、可再生能源领域股权投资管理等特色业务。将产品服务范围向可持续金融、生态金融等衍生领域延伸,将业务领域从对公引向个人消费领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成效。
三是形成完备的绿色金融行业规范和产品体系。以赤道原则为主要依据,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管理方法、分类指南、专家审查规范和法律文件,开发了一系列调查和分析工具,并全面梳理了相关业务流程。发布绿色金融报告,自觉接受政府、非营利组织和消费者的监督和检验。2014年到2018年5月,兴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由2960亿元增长至7382亿元,平均增长率25.8%。
(三)兴业银行绿色金融先进经验总结。
一是将绿色金融在行内的发展地位进一步提升到战略高度。伴随着绿色金融发展纳入国家、地区战略规划的范畴,宽松政策环境支持下的绿色金融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金融机构可以将常态化、制度化、规模化发展绿色金融作为切入点,在激烈的行业竞争夹缝中寻求突破。具体可以从业务实践出发,在国家战略指导下探索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推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大力拓展绿色金融发展,扩充和延伸至薄弱环节。重点支持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大型绿色企业,吸引中小微企业加入绿色产业,利用绿色再融资、金融债、专业担保和经济利益补贴等手段,有效解决“资金困难”和“资金昂贵”问题。创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环境服务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等绿色信贷产品,为企业快速获取绿色融资开辟渠道。打造“融资+融智”金融服务理念,创新绿色投顾、供应链管理等中间服务。
三是进一步拓展和提升绿色金融国际影响力。边疆地区绿色发展要求和金融支持力度须与沿海、内陆等同,从而防范和避免与周边国家产生环境纠纷。向“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国家推广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引导国外扶持企业学习运用相关标准、技术和环境风险管控机制。研究“赤道原则”等国际先进绿色金融原则和标准,因地制宜,向与我国背景相似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传播。加强与各国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四是丰富绿色金融实施手段,发展较完善的能力体系。金融机构既要善用政策优惠,更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提供匹配客户需求的个性化绿色金融服务,探索金融科技辅助手段,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严格环境风险识别、定价和管控,定期开展环境污染高发领域的资产风险敞口测试,防范和杜绝企业“洗绿”行为。
绿色金融是当代国内外金融发展的关键方向,不仅是实现绿色发展的要求,也是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途径。为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体系,使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应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融资模式,促进投资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向绿色低碳、环境友好模式的转型。
一是重点推动一批绿色示范项目。筛选一批典型的中小创绿色环保企业、大企业节能环保改造和基建与公共服务项目,并有针对性开展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加快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绿色示范项目。
二是组建绿色产业投资资金。政府应加快推动绿色产业投资资金的落地,以金融手段推动全区绿色项目的聚集和新经济项目的发展,实现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有效化解产业培育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是促进和完善相关措施来弥补补偿机制缺失的问题。绿色金融的发展具有高融资成本、长回收期和低收益的问题,根本核心则是绿色项目的可持续性,尤其对于部分风险较大的绿色领域资金覆盖率较低。因此要深入推进和完善激励机制,通过优惠利率、税收激励和央行再贷款等措施降低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