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元军
摘要:中央委员会是共产党的核心权力领导机构。列宁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树立中央委员会权威,中央委员会权威主要体现在中央委员会必须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委员会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中央委员会不能有派别组织、中央委员会必须是有丰富经验的领导集体。列宁中央委员会权威观启示我们: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强化“四个服从”以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加强党内纪律建设为维护党中央权威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列宁;中央委员会;权威;集中统一领导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0)02-0021-08
从俄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来看,列宁为树立并维护中央委员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从1898年3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开始,列宁一直致力于确立和维护中央委员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为此与孟什维克少数派以及其它派别组织进行了坚决有力的斗争,在实践中逐步确立了中央委员会的权威领导地位。列宁维护中央委员会权威的理论和实践表明,中央委员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充满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
一、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树立中央委员会权威
俄国是一个无政府主义传统十分深厚的国家,无政府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对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无政府主义者崇尚极端个人主义,鼓吹个人绝对自由,反对任何权威,要求废除一切国家。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必须反对无政府主义的思想,领导俄国无产阶级与无政府主义思潮作了坚决斗争,为确立和维护无产阶级政党的权威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一)无产阶级权威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条件
在资本居于统治地位的社会中,无产阶级要改变自身的历史命运,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必然会遭受到来自资产阶级方方面面的打压和反对。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基本经验时就指出:“获得胜利的政党如果不愿意失去自己努力争得的成果,就必须凭借它以武器对反动派造成的恐惧,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要是巴黎公社面对资产者没有运用武装人民这个权威,它能支持哪怕一天吗?反过来说,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责备公社把这个权威用得太少了吗?”[1]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巴黎公社由于没有将无产阶级革命武装的权威利用好,最终因为遭到反革命武装的镇压而走向失败。列宁吸取了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对无政府主义者否定权威的错误观点和行为进行了严厉批判。他明确指出:“工人阶级为了在全世界进行艰巨而顽强的斗争以取得彻底解放,是需要权威的。”[2]在列宁看来,不仅推翻资产阶级剥削者并镇压他们的反抗需要权威,“而且建立新的更高的社会联系,新的更高的社会纪律,即联合起来的自觉的工作者的纪律,这些工作者除了他们自己的联合组织的权威以外,除了他们自己的更加自觉、勇敢、团结、革命、坚定的先锋队的权威以外,是不承认任何束缚和任何权威的”[3]。
(二)无产阶级的权威集中表现为无产阶级政党及其中央委员会的权威
列宁认为,无产阶级的权威并不是无条件的、自然而然地形成和产生的,无产阶级的权威集中体现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即无产阶级政党及其中央委员会的权威领导。因此,列宁针对19世纪90年代俄国流行的經济主义迷恋工人运动的自发性、满足于分散状态、否认党对无产阶级运动的领导作用的现象提出了严厉批评。列宁认为必须改变无产阶级运动中的自发状态,因为“在同专制制度、同全俄资产阶级斗争的问题上,我们应当以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战斗组织出现,我们应当不分语言和民族依靠整个无产阶级,依靠在经常共同解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策略问题和组织问题中团结一致的无产阶级,而不应当建立一些各行其是的组织,不应当分散成为许多独立的政党而削弱自己进攻的力量”[4]104。也就是说,必须建立集中统一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才能凝聚起无产阶级的强大力量,使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权威得到集中体现。在党建立以后,围绕党的中央领导机构问题,党内又产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党内孟什维克分子主张多中心领导,即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央领导机构领导全党活动。列宁对此与孟什维克分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提出要坚决维护中央委员会的权威,认为“中央委员会的力量和权力,党的坚定性和纯洁性——这就是实质之所在”[4]414,可是“把思想领导和实际领导分开是有害的。中央委员会还有什么权威呢?”[4]392后来,在总结国内战争经验时,列宁再一次指出:“在目前激烈的国内战争时代,共产党只有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近似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党的中央机关成为拥有广泛的权力、得到党员普遍信任的权威性机构,只有这样,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5]202
二、中央委员会权威的集中体现
列宁认为,中央委员会的权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中央委员会必须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委员会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中央委员会不能有派别组织,中央委员会必须是经验丰富的领导集体。
(一)中央委员会必须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俄共(布)中央委员会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是树立和维护中央委员会的前提条件。没有中央委员会的集中统一领导,就不可能有集中的行动,更不可能树立起中央委员会的权威领导地位。对于这一点,列宁有着清醒的认识。因此,在建党初期,针对当时党内以马尔托夫为首的少数派分子主张实行多头领导的现状,列宁明确表示反对。他指出,“我们的任务是要让中央委员会把实际的监督权掌握在手里。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4]272,并且要建立的应该是“统一的中央,而且是俄国的中央”[6],只有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保证中央的决议能够及时、有效得到贯彻和落实。为确立中央委员会的集中统一领导地位,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少数派进行了坚决斗争。从1898年第一次代表大会确立中央委员会单一领导体制,到1903年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这种单一领导体制被中央机关报、党总委员会以及中央委员会多中心领导体制取代,再到1905年第三次代表大会重新确立中央委员会的单一领导地位,可是1906年第四次代表大会又再次被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双重领导体制所取代。最后,直到1907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在组织问题上才终于取得了根本性的胜利。这次大会不仅使中央委员会成了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唯一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央机关报编委由中央委员会指定,并受其监督和指导,而且正式以党章的形式确立了中央领导机关即中央委员会的集中统一领导。此后,由于革命形势的起起伏伏,中央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时而遭到破坏,时而又得到恢复。直到1917年7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重新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并在通过的新党章中就其职能和任务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更重要的是,这次大会确立了中央委员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中的最高领导地位,在新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员必须服从党的一切决议,从而为取得十月革命的最终胜利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
(二)中央委员会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
中央委员会的权威不仅表现在中央委员会的集中统一领导,同时也集中体现在中央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必须得到无条件的执行。这一点在列宁时期显得尤其重要。当时,党内个人自由主义和地方分散主义表现突出,机会主义盛行,党中央的领导权威遭遇严重挑战。例如,在处理个人与组织关系方面,个人自由主义表现突出。以马尔托夫为代表的孟什维克就认为在入党的条件设定问题上应该尽量宽松,只要是“承认党纲、在物质上帮助并在党的一个组织领导下亲自协助党的人,都可以作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员”[7]44。从本质上来看,马尔托夫们所宣扬的就是个人自由主义理念。让个人在组织中拥有高度的自主选择权,甚至对党组织和中央的决定可以搞选择性执行,按照这样的个人自由主义理念所建立的党也必然是松散的、毫无战斗力的组织。再如,在处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问题上,地方党组织经常反对中央的领导和决定。1917年4月,在如何对待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态度上,彼得堡委员会地方组织与中央委员会发生了严重分歧,中央委员会认为夺取政权的时机尚未成熟,对临时政府应该采取和平主义路线,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彼得堡委员会作为地方组织公开反对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公然提出“打倒临时政府”这一冒险主义口号。在中央委员会开会提出了批评质疑以后,彼得堡委员会不仅没有服从,反而认为中央局的指示必须先交彼得堡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才能贯彻执行,公然将党的地方组织凌驾于中央之上。
针对这样的问题,以列宁为首的俄共(布)经过长期努力,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强化和树立了党中央的权威领导地位,确保了中央委员会的决定得到无条件执行。首先,在确立党员对党及其中央机关的绝对服从方面:1917年召开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进一步明确了入党的资格条件,提出“凡承认党纲、加入党的一个组织、服从党的一切决议并缴纳党费的人,都可以作为党员”[8]494。这是俄共(布)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党章的形式把“服从党的一切决议”这一条作为党员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从而大大强化了党员的组织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1919年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第一次对党的纪律建设进行了明文规定。党章第十章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和一切党组织的首要义务。党中央机关的决议必须迅速而准确地执行。”[8]25其次,在确立中央委员会对党的地方组织、党团以及民族党组织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1919年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规定“必须有统一的集中的共产党,并且有领导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各个部分的党的一切工作的统一的中央”[7]567,同时还规定中央委员会通过党团指导中央的苏维埃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作,从而确立了中央委员会对地方党组织和党团等社会组织的绝对领导地位。1920年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并在1922年将其写入党章。设立监察委员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巩固中央、区域和省的党的统一和威信”[8]39,“同入侵党内的官僚主义和升官发财思想,同党员滥用职权的行为,同破坏党内的同志关系”[7]70的言语和行为作斗争。因此,通过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维护和彰显了中央委员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中央委员会不能有派别组织
列宁认为,所谓的派别就是政党内思想一致的人结成的联盟。根据这个定义,一旦中央委员会内部形成了派别组织,那也就意味着党的中央领导层存在各种不同思想的组织群体。而党中央的思想如果无法统一,那么中央委员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央委员会命令的无条件执行也就必然难以有效实施。因此,中央委员会必须禁止派别组织,这是维护中央委员会权威的有效保障。而从实践上来看,列宁也正是在不断地与党内派别组织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了要维护中央委员会的权威就必须禁止中央委员会出现派别组织。
1917年11月,中央委员会面临第一次派别冲突。当时,被孟什维克和右派社会革命党所把持的全俄铁路工会执行委员要求建立一个由所有参加苏维埃的政党组成的所谓“清一色的社會党人政府”,在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围绕是否应该答应这一要求时,形成了以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为代表的中央委员会少数派。少数派一味地向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妥协,甚至不惜放弃列宁和托洛茨基在政府中任职,拒绝执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违反党的纪律要求。列宁及中央委员会对此极为震惊,对少数派给予了严厉批评。可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居然以辞去在党和政府中的要职相要挟,迫使列宁为首的中央委员会于11月3日向少数派发出最后通牒,指出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全体党员首先是中央委员会的少数派必须无条件地执行”[9]。最后,少数派不得不遵守党的纪律,停止其错误行为。
1918年,中央委员会面临第二次派别冲突。当时,在关于是否要对德签订和约的问题上,形成了以尼·布哈林为首的“左派共产主义者”集团和以托洛茨基为首的“不战不和”派别。布哈林等“左派共产主义者”集团极力反对同德国缔结和约,在已经不具备继续进行战争的条件下提出一定要把战争进行到底,严重危及到党和国家的安全。以列宁为首的中央委员会多数派同“左派共产主义”集团在一系列问题上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布列斯特和约缔结之后,布哈林等人拒绝接受党代表大会要他担任的中央委员的职务。对此,列宁指出,“在党目前所处的情况下拒绝参加中央委员会特别不适宜,因为这对希望党统一的人来说是根本不能容许的,这种行为在目前会加倍地威胁着党的统一”[10]64,“这完全是一种不正派的、非同志式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10]72。1921年,为了进一步实现党的团结统一,巩固中央委员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列宁在俄共(布)十大上专门就党内存在的派别问题进行了阐述。大会“责成中央委员会彻底消灭任何派别活动”,并明确规定“为了在党内和整个苏维埃工作中执行严格的纪律,并取缔一切派别活动以求得最高程度的统一,代表大会授权中央委员会,在遇到违反纪律、恢复或进行派别活动的情况发生时,可以采取党内一切处分办法,直到开除出党;而对中央委员会就把他降为候补中央委员,甚至采取极端措施,把他开除出党”[11]65-66。由此,党内派别斗争大大减少,党中央委员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了强化。
(三)加强党内纪律建设,为维护党中央权威提供制度保障
列宁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藐视和挑战中央委员会的种种混乱状况,提出要依靠制定党的章程,用纪律和制度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树立党章的权威来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因为“正式章程所以必要,正是为了用广泛的党的联系来代替狭隘的小组联系”[16]。通过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的不懈努力,最终以党章的形式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建党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在党章中开辟了纪律专栏,强调全体党员和党组织要把遵守党的纪律作为首要义务、必须无条件执行中央委员会的决定,为维护党的中央委员会权威提供了制度保障。理论和实践生动地告诉我们,党中央权威要得到切实贯彻和落实,必须依靠党的纪律建设作为保障。党面临的形势越是复杂,越是需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阐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纪律建设”首次与政治建設、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并列纳入党的建设之中,可谓抓住了从严治党的关键和要害。针对部分党员和党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纪律意识淡薄、纪律监督缺失、纪律执行过软的现实问题,必须把政治纪律摆在突出的位置,通过加强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进一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必须强化组织纪律,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任何党员不能有特权,更不能将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必须严格廉洁纪律,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必须坚决贯彻党的群众纪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必须严明工作纪律,反对形式主义,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到实处;必须严肃生活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自觉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融入到生活之中,培养良好生活情趣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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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