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艺霖,刘佳乐,罗震雷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
目前,我国还未能形成社会心理的长期重新构建机制,对于群体危机以及突发性事件的心理问题,我们仍旧过分关注于消极层面,这就使得心理干预成效被大大地削弱。心理学专家时勘教授提出:“心理援助应提倡采用积极心理学相关理论。”①时勘:《灾难心理学》,科学出版社,2010,第11页。积极心理学,它是关注人自身所拥有的积极能量,着重培养人们积极品质的一门新兴学科,是对传统消极心理学的一种修正。它强调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来看待人性及社会现象,通过积极的心理解读来推动人们的幸福和发展。近年来,研究者主要将积极心理学应用于教育、培训等领域,实际上,其对于心理危机干预也有很大的作用。尤其对于警察这一特殊职业,更需要通过心理危机干预来发掘警察自身的积极能量,帮助其解决心理危机。
积极心理学最早在马丁·塞利格曼和米哈伊·森特米哈伊的著作《积极心理学导论》中被提及,他们认为积极心理学的本质是帮助人们建立起积极的解释和分析问题的视角,拥有更加积极、乐观的心态,从而使人们不仅可以克服当下的困境的,还可以促进自身和社会发展,最终走向幸福的一门科学[1]。积极心理学的主要观点是“积极预防、未病先防;关注品质潜能,注重教育方法”,其侧重对个体的积极主观体验进行研究。其中,积极体验主要包括对过去的满意和满足、当下的幸福以及对未来的乐观和期待。积极心理学主张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和心理去审视和解释问题。我国积极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创立者孟万金认为,积极心理学与人本心理学观点一致,它相信个体的潜能,主张运用积极的教育方法发掘个体内在的积极品质和力量,激励个体全面发展以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2]。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在遭受不可预知的重大挫折后,表现出的一种心理失衡的状态[3]。个体在突然遭受重大挫折时,由于内心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稳定的心理平衡就遭受到巨大的冲击,导致其思维紊乱,从而心理失衡(即进入心理危机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的概念起源于林曼和开普兰的实践工作,并逐渐成为临床心理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普伊尔认为将面临危机的个体自身的潜能发掘出来,使其心理回归平衡就是心理危机干预技术[4]。我国学者樊富珉则更强调处于危机中的个体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他认为心理危机是指处于危机中的个体采取适当应对措施,帮助自己化解当前危机,重新适应生活[5]。因此,警察心理危机干预可看作是一种干预者采取一定措施,帮助处在危机中的警察进行心理建设,使其出现的各种症状得到改善甚至消退,心理恢复平衡的一种短期心理治疗技术。
综上所述,积极心理学视角下的警察心理危机干预,就是运用积极心理学的理念和方法,充分激发处在心理危机中的警察的内在潜能,使其焦虑、恐慌等消极情绪得到缓解,重新获得安全感体验,恢复内心的平衡状态,进而更好的适应生活和工作。与以往研究中只关注警察心理问题、心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不同的是,积极心理学更加关注如何发掘警察的潜能、如何增加警察的主观幸福感,其干预手段主要是发掘警察的积极心理品质,塑造警察积极的自我概念,帮助其建立积极的社会关系,进而实现警察态度、行为方面的积极改变。
有关心理危机,心理学家布拉莫将其分为三类:正常发展性、境遇性以及存在性危机[6]。通过进一步梳理,笔者将警察心理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概括为以下三类。
正常发展性危机通常是由于警察角色冲突导致的,指警察在职业发展各阶段涉及生理和心理发展变化的心理危机。
1.警察与自我的矛盾冲突导致的心理危机
警察在社会化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而工作生活中常常需要警察进行角色转化,如果角色转化过程出现问题,则会发生个体与自我的冲突。对于警察来说,这种冲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警察不同职业阶段角色转化引发的冲突。例如,由新警晋升为领导。在向新角色的转化过程中,如果警察不能迅速适应新职责带来的压力,就会产生内心冲突,出现迷茫、抵触等情绪。另一种是同一时间不同角色引发的冲突,主要为警察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冲突。因为工作角色要求警察具有果断、严肃的品质,而同一时期家庭角色要求警察具有平和、体贴的品质,当警察不能很好地平衡二者关系,满足二者的不同期待时,就会产生角色冲突,进而引发心理危机。
2.警察与他人冲突导致的心理危机
警察与他人冲突导致的心理危机,往往是由于不良人际关系、不安全依恋关系和心理支持力量不足等引起的。研究表明,当警察的人际关系出现问题时,会失去必要的人际沟通与交流,这不仅不利于警察的身心健康,致使职业倦怠等现象发生,还有可能诱发心理危机[7]。警察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来自家庭、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心理支持系统。但是,目前我国对警察心理支持系统的建设还不太完善,还存在着公众对警察存在偏见、不良媒体对警务工作歪曲报道等一系列问题。由于警察心理支持系统匮乏,当心理问题长期积累到超出警察的内心承受范围时,就容易产生心理危机。
境遇性危机指生活中由于不可预知、可控性差的突发事件所引发的心理危机。区别境遇性危机与其他危机的关键点在于判断个体是否经历了能够引发心理危机的不可预料的灾难性事件。境遇性危机一般是由于情境或者环境的突然改变造成的。虽然警察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会主动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稳定、平衡的环境,但由于警察工作的特殊性,他们往往会比一般人更容易面临突发性危机。警察面临的突发性危机主要包括警务活动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家庭发生重大的变故、个人职业发展遭遇瓶颈、突发重大疾病等。当危机事件发生后,警察内心的平衡被打破,一旦可供利用的资源难以应对当前的问题时,就会产生短暂的心理困扰,甚至发展为心理危机。
存在性危机是人生价值、目的等关乎于人生根本的问题的出现而导致的心理上的冲突和焦虑,其普遍由于社会价值认知以及社会价值之间存在差异而引发。在职业生涯过程中,警察的社会价值观会不断发生变化,在思考自己承担的家庭及社会责任是否完成、个体自我价值是否得到满足的过程中,困难、挫折等都会使警察内心遭受创伤,认为自己不具备胜任职业的能力或对于职业发展感到迷茫。当前媒体舆论的歪曲报道、公众的偏见等也会使警察出现认知失调,产生困惑、怀疑。因此,当警察的价值认知与价值存在出现巨大落差时,便可能引发心理危机。尤其是当警察性格内向,且又追求完美时,这种落差会他难以接受,但又不愿与周围亲人、朋友、同事诉说,主动去寻求支持理解,就更容易产生无助感、挫败感,在否定自己中失去生活的信心,出现心理危机甚至引发过激行为。
心理危机干预对提高警察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警察战斗力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目前的公安工作中,对于警察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心理危机具有内隐性,不容易被外界所察觉,因此容易被公安机关的领导所忽视,认为下属只是偶尔心情不好,不会发生什么重大问题。二是目前我国警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尚未完善,只将目标停留于定位于心理问题出现明显症状与表现后的解决阶段,忽略了尚未表现出明显症状却已存在潜在心理问题的警察。三是对于警察个体来说,由于从事职业的特殊性,不少警察在发现自己存在心理危机时,会选择逃避,封闭自己,不愿与周围人诉说,不肯袒露自己内心真正的状态,担心周围人会嘲笑自己,质疑自己与职业的匹配度[8]。
目前,各级公安机关大多数都没有设立负责警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专门机构。虽然也有一些心理学专业人才被引入公安机关专门从事警察心理健康工作,但这种专业性人才的数量在公安队伍中占比很低,有些甚至刚做出一点成绩就被调往其他政工岗位从事警队管理工作。综合来看,专业的、全身心投入警察心理健康服务的人员并不多。并且各地公安机关更多的是将警察的心理健康建设作为思想教育工作的一小部分,没有专门的负责人,很多都是由政工部门的领导兼任。这种安排方式虽然在一些危机干预中可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缺少持久稳定的预防与治疗,不能给予警察长久的支持,确保警察的心理健康水平。
预警机制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开端,是指通过辨别、分析可能引发危机的各种因素,进而对危机进行预防和预报,其基本要求是准确、快速和透明。应急机制是按照事先准备的应急方案对心理危机进行紧急干预,避免其进一步恶化。预警和应急机制在心理危机的干预和预防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心理危机干预最终的效果。因此,增强公安系统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助于把握心理危机干预的最佳时机,及时实施干预方案,减少危机造成的不良影响,甚至将危机扼杀在摇篮。但是,当前阶段,警察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应急机制还不够完善,往往是重大问题已经出现,危机干预才开始介入,这便使得心理危机干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这一方面是因为预警工作不到位,信息收集不及时、不全面,不能第一时间对危机进行预报;另一方面是因为应急预案匮乏,方案比较单一,对于不同类型的危机没有具体的干预措施,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因此,完善警察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是提高整体心理危机干预效果的重要环节。
整体性是指在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要将引发警察心理危机的各种因素考虑全面,综合运用各种要素和手段对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发展性是指心理危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在干预中要重视方案的可操作性,不能照本宣科、一成不变。目前,警察心理危机干预在以上两方面都较为欠缺,主要体现在:一是只注重对引发危机的单一因素进行干预,而没有从警察所处的复杂环境整体入手,没有充分发挥社会支持系统的协同作用,没有充分利用组织、社会、家庭的有效资源;二是目前我国对警察的心理危机干预仍停留在理论阶段,可操作性不足,不仅缺少针对具体事件的具体解决办法,对干预结果也缺少追踪研究,没有制定出可以量化的标准。
心理危机干预旨在运用科学的方式使人们从痛苦和恐慌中得到解脱,并且获得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幸福生活的延续,最终获得坚定乐观的心理品质,从而可以很好地应对当下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这些需求、目标与积极心理学取向积极、价值回归、方法科学的特性完美契合。警察长期处于应对危机事件的第一线,面对的困境以及心理上的危机更加突出,因此,在警察心理健康服务中,将积极心理学应用到警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以促进警察心理健康很有必要。
积极心理学的提倡者塞利格曼认为,心理危机是可以通过预防避免的,积极心理学主导下的心理干预正是预防心理问题的有效手段[9]。因此,应建立心理危机的预警系统,积极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预警系统作为危机管理的子系统,是为了在危机发生前做出预警,对危机进行预告。针对警察群体中较易感染心理危机的个体,公安相关部门应制作出合适的心理评估模型,以便实时掌握特殊个体的心理状况。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构建完成后,应随即启动心理危机评估机制,将两者结合起来,以便系统性地筛查出的警察队伍中的心理危机高发者,综合其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组织力量重点对其进行心理评估。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出有严重心理问题的警察个体,然后由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主动邀约,在面谈中对其心理问题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专业的帮助。应当注意的是,对心理危机有无的判断一定要谨慎,要结合多方面分析结果反复论证,杜绝在一次测试或预警后就下定结论。最为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保护警察的个人隐私。
为保证警察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性,除原有兼任人员外,公安机关还应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培训机构,用于引进心理学专业人才,使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形成专兼职结合、专业互补的格局,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稳定。同时,还要组织心理危机干预机构的工作人员学习积极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流程,以更好地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另外,为了提高心理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确保心理健康干预队伍可以更好地发挥其功能,公安机关心理健康部门应当有针对性的,从基层民警常见地心理问题出发,对心理工作人员进行警察心理知识方面的专项教育和培训,如压力应对、创伤辅导、心理健康维护、心理危机信号识别与干预等。
个体社会关系网络构建起来的支持系统是积极心理学所特别强调和重视的。积极心理学认为这种社会支持系统在个体归属感、情感依恋和决策参与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对个体潜在心理弹性有着积极影响和提升效用。由此,帮助警察增加与社会、工作单位、社区以及亲友的接触,使其建立更多的社会联系,进而建立起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成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首要任务。建立起良好支持系统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从组织上给予警察良好的支持与关怀,设立专门的心理服务机构,让警察在出现心理危机时有畅通的求助渠道。二是增强警察与家庭的联系,使其与父母、配偶、子女建立和谐的关系。家庭系统疗法的观点认为,在整个家庭系统中对个体进行治疗,这样可以及时有效地发现个体家庭成员的病症并利用家庭系统给予其支持和陪伴,并且家庭成员的参与陪伴可以有效转移个体的注意力,使其从危机事件中解脱而投入到闲暇活动。三是建立起朋辈的支持。朋友关系可以给予一个人温暖和理解,而同事之间由于长期的并肩作战、互相扶持,也使得这种关系有着很强的疗愈作用。
积极心理学理论认为,真正的心理健康一方面指的是没有心理疾病,另一方面则代表个体拥有积极的心理品质。基于此,积极心理学主导下的心理干预工作关注的焦点不仅是心理问题的存在以及解决之道,更注重对个体积极品质的塑造。
首先,要帮助警察形成积极的认知。在公安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压力大、危险性高、晋升空间狭小等因素,警察往往容易出现职业倦怠、职业“高原”等现象,容易以负性认知来看待周围世界,对工作、人际关系等进行消极解释。这种负性认知则会造成恶性循环,增加警察职业倦怠、共情疲劳现象的出现[10]。在积极心理学以往相关研究中发现,拥有更多积极观念的人往往有更高的自信水平、更高的主观幸福感、更易取得成功,同时,在面临压力情形、遭受打击、身处逆境时,他们的表现也更加轻松、镇定。即使处于人生低谷,他们仍能关注到事情的积极方面,对困境进行积极解释,迅速调整好状态,乐观地面对困境。由此可见,培养警察群体从积极的角度去解释问题,进而使其形成积极风格对维持警察的心理健康意义重大。通过对警察群体进行积极解释训练,使其认可积极解释的意义,可以有效加强其对于积极解释的理解,一旦警察用积极认知取代负性认知,将极大增加其工作生活的热情,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其次,要激发警察的积极情绪。弗莱德利克提出了积极情绪的“扩展—建构理论”,该理论认为积极情绪可以带来创造力和生产力,能扩展一个人的即时思维和行为范畴,帮助个体建构起持久的个人发展资源[11]。在公安系统中,构建警察的积极情绪与体验能促使其发挥主动性,为自身提供精神支持。因为情绪体验具有迁移的功能,警察自身可以将干预过程中产生的创造性或创新性思想和行为迁移到各个方面,促进个体的成长和发展,以便自己更好地从危机事件中走出来,恢复心理平衡。此外,积极情绪的构建还有助于警察打开心扉,亲近家人、朋友,主动诉说内心诉求,增强面对心理危机时的社会支持。
最后,提高警察积极的心理素质。对心理素质的提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积极心理资本的积累。警察自身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重主观幸福感、希望、满足等积极主观体验的激发,同时对其积极自我的提升进行关注,增加工作、生活中的自我效能感。二是对心理弹性进行提升。提升心理弹性后可以使得面对生活逆境、职业创伤或生活压力事件时,警察职业个体能够很快速地调动一切资源保护自我,良好地进行适应,最终克服困难,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