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雪娇 王林玉
(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贵州 兴义 562400)
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移民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已从“搬得出”阶段进入到“稳得住”“能脱贫”阶段。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和社会融入问题已成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各地考察易地移民搬迁工作时,多次指出,要总结推广易地扶贫搬迁的典型经验,多多关心易地搬迁后异地生活的群众,帮助移民更好融入当地社会。[1]因此,解决好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为“黔西南州”)为例分析异地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问题。
黔西南州地处珠江上游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辖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及义龙新区,全州总人口350万人,境内居住着汉、布依、苗、侗、彝、仡佬、瑶、黎等3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42.47%。全州国土面积16804平方公里,属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山区,石漠化面积达50.29万公顷,占全州国土面积的29.92%。州内农村贫困人口大多数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贫困发生率高、扶贫成本大,地质灾害多发、安全隐患较大。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背景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帮助贫困群众斩断穷根、实现脱贫致富的最好选择。[2]
1.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取得的成效
在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指引下,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统筹安排下,黔西南州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一号民生工程,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战的“当头炮”,结合地方实际,先后以“四方五共”为路径,“四变四化”为方法,“七个搬出”为动力,“五个三”为目标,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生活好”,创造性地开展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2016年搬迁入住6.91万人;2017年实际搬迁入住11.03万人;2018年累计搬迁入住18.22万人。截至2019年6月20日,共有338506名山区群众成为“新市民”,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入住任务,共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8个、新市民居住区36个。
2.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情况
黔西南州不断加强和完善搬迁后续工作,强化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兴义市、兴仁市、义龙新区、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分别设置洒金、城南、木陇、五福、春潭、丰茂、双峰、龙兴、茶源、九峰、三宝、腾龙、高洛、蟠桃街道办事处。
为了确保实现“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目标,黔西南州坚持改革创新,在2017年出台新市民计划的基础上,实施新市民居住证制度、产业就业保障制度、“新市民就业险制度”等13项保障政策、135项具体措施。医疗保障方面,建立了61个医疗卫生机构,5.05万新市民由“农低保”转为“城低保”,新市民基本医疗保险得到全覆盖;教育保障方面,配套了174所新市民学校,5.54万新市民子女实现就近入学;就业和居住保障方面,整合各项资金1.4亿元,创新实施新市民“就业险”和“安居险”,给新市民在就业和居住方面吃下了“定心丸”;身份转变方面,为新市民办理了新的居住证,截至2020年1月,共计办理新居住证22.47万张。
生产融入是新市民进行再社会化的物质前提,为了满足家庭的生存和发展,新市民必须在生产适应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收入。随着生产工作条件和环境的改变,新市民在工作中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生产方式转变困难,对于祖祖辈辈靠农耕为主的村民来说,习惯了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搬迁后一时难以改变原来的生产方式。二是生产收入缺乏保障。村民搬迁后,所有食物、生活用品等全都需要花钱购买,不仅生活成本增加,出行方面的交通费用也在增加,加之搬迁后贫困户失去了原有的农业收入,他们也没有一技之长,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寻找工作维持生计,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贫困户搬迁进入一个新的社区,居住环境和生活设施环境发生了极大变化,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也截然不同,导致他们很难融入新的生活。[3]
1.生活空间的局限性
安置区的选址大都由政府统一规划,房屋面积的大小也有严格的规定(按照搬迁户户籍人口人均面积来计算),房屋楼层以抽签的形式选择。调研发现,部分搬迁户由于人口比较多,按照人均面积来选房分房,不得不一家人分成两家居住;安置区的房屋通常面积比较小,空间有限,与原来的居住环境大相径庭,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2.生活习惯受到约束
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群众来说,居住在农村时,与同寨同村人的联系比较频繁;乡村道路没有斑马线、人行道,不受约束。搬迁到城市社区后,要遵守城市交通规则;对于新市民而言,自由自在的农村生活因搬迁后行为习惯受到种种约束和限制,短时间内生活习惯难以较快地融入城市。
1.身份认同转变存在困难
易地扶贫搬迁后,农民居住空间转移了,农民社会身份和职业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从农民转变为市民,随着身份的转变,他们的角色意识、思想观念、社会权利、行为模式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是农民角色群体向市民角色群体的整体转型过程。[4]因此,新市民要从内心深处认同自身身份的转变,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2.缺乏新社区共同体意识
搬迁群众来自全州各县市,整村搬迁的村民大部分搬迁到不同的地方,每个安置点居住着来自不同村落的移民,旧的人际关系已不存在,从村落空间到社区空间,导致来自不同村落的移民在新社区中难以达到社区认同。一方面,部分社区安置点搬迁贫困户来源比较广泛,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他们有着不同的民族、说着不同的方言、来自不同的村落,导致人们之间变得比较陌生,增加了社区人际关系交往的难度。并且大部分移民的文化水平和思想素养相对来说都不高,邻里之间常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极大破坏了新环境中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城镇化集中安置,给搬迁群众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带来了极大改变,短时间内新市民难以达到社区共同体认同。[5]大部分移民虽然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之间却没有任何交往。在陌生的环境下,谁都不愿意花时间去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因此,新的人际关系网构建困难,社区共同体意识缺乏。
3.缺乏情感寄托
农民具备的浓厚的土地情结,因离开原有耕地而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情感寄托。离开原居住地后,由于空间距离的改变,原本熟人社会的纽带被剪断,与农村社会长期构建的人情关系渐渐脱离,导致情感寄托困难。比如,望谟县郊纳镇高寨村的搬迁户,一部分搬迁到义龙新区安置点,另一部分搬迁到望谟县城安置点,因搬迁后少有来往。在新的环境里,他们感到陌生,短时间内不能建立起新的人际关系,导致新市民的情感无处寄托。
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黔西南州实施“新市民计划”,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新市民”融入提供政策保障,也为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结合安置点实际,加大项目引进和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为新市民提供就业保障,积极开展就业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技能,增强其人力资本,进一步提高新市民融入新环境的经济能力。
1.创造就业增收入
产业带动创业就业是新市民计划的重点工作,黔西南州应把发展产业作为带动新市民就业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以产定搬、以岗定搬的要求,规划产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就近解决新市民就业,实现“先产后搬”的目的,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确保有劳动力的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的稳定就业。
2.激励措施促就业
为了进一步激励新市民创业就业,黔西南州应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采取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和创业奖励政策,给创业的新市民发放场地租金补贴和创业奖金,从而激发新市民勤劳致富;二是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鼓励新市民大胆创业,激发其自力更生的内生动力;三是拓宽就业渠道,解决搬迁新市民就业难的问题。针对45岁以上劳动力和妇女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各安置点应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引进专业的家政服务公司入驻社区,整合社区45岁至60岁的闲散劳动力资源,以家政、环卫、护工为主帮助新市民灵活就业。
3.发挥新市民“就业险”作用
2019年,黔西南州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融入难、生活难等问题,创新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人口短期失业保险”(以下简称“就业险”),不断夯实就业服务,帮助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解决就业“后顾之忧”。新市民“就业险”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新市民量身设计。“就业险”可根据新市民失业情况进行相应的理赔。针对部分新市民因为不可控因素(如疫情)不能按时返岗,导致没有收入难以维持生计的情况,可以以15天为一个赔付阶段,按照每天15元的赔付标准,提供不超过90天的失业赔偿,进一步缓解新市民的担忧。
1.注重人性化管理
通过整合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楼栋长)、物业等力量,健全居委会+楼栋长+物管+网控的“人防技防”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针对部分新市民不满意房屋楼层的问题,政府应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措施。将年龄大的、残疾的、行动不便的、患有重大疾病等新市民安排在较低的楼层,方便其日常生活。二是针对部分新市民故土难离、乡愁难解的问题,采取流转小面积土地供其使用的措施。通过流转土地专供搬迁群众使用,一分地一年交纳一定的租金即可,搬迁群众不仅可以步行到菜园拾掇菜地,还可以根据自己意愿种点菜,既解决了乡愁,又降低了生活成本。三是针对部分新市民文化水平低甚至不认字、记不住自己住的地方、找不到家的情况,采用图案标识的措施。在社区每栋单元楼外墙显眼位置,张贴老虎、大熊猫、长颈鹿、马等不同动物图案作为导航,用以区分和辨认,以便于搬迁老人、小孩等部分特殊群体顺利找到自己的家。
2.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可整合资源,充分利用“道德讲堂”、“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开展新市民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全面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杜绝乱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教育引导规范新市民行为和生活习惯,共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3.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选配熟悉脱贫攻坚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抓基层治理的领导干部担任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职务,多层次、多渠道选派、聘用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充实和加强新市民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干部队伍;二是采取单独建、流动建、联合建等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健全搬出地、搬入地、上级部门领导干部与新市民结亲等帮扶机制,帮助新市民加快发展;三是采取分类设岗、承诺践诺、积分管理等方式引导搬迁党员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创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为了解决搬迁后新市民心理融入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强公共服务力度,建立相应的社交平台,拓宽新市民的融入渠道,增强搬迁新市民融入凝聚力,进一步构建新市民社会支持系统,扩大新市民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步构建以市民文化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关系,促进新市民尽快适应新环境。
1.强化基层民主
为了帮助新市民能够尽量融入新的社区环境,政府部门应畅通新市民参与自治的渠道,健全新市民与户籍居民共同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机制,依法推选新市民、小区业委会、楼栋长等代表进入社区居委会、议事会、监委会等自治组织,吸纳新市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保障新市民民主权利,增强新市民的主人翁精神。
2.强化人文关怀
为了帮助新市民能够尽量融入新的社区环境,政府部门应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完善并拓宽政府与新市民之间的沟通渠道。一是政府工作人员在开展新市民工作过程中,要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拉近政府与新市民之间的距离,使其感觉到政府对他们关怀备至。二是将无劳动力家庭纳入安置区社会保障范围的同时,把生活困难的新市民纳入社区帮扶对象范围,采取定期慰问、帮助就业、争取政策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强化社区服务
政府相关部门应为新市民搭建相应的社交平台,拓宽新市民的融入渠道,鼓励他们多开展交往活动,从而扩大新市民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步构建以市民文化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关系。一是采取活动联办、资源共享、文化互动等方式,发动新市民与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促进新市民与户籍居民互助友爱、和谐共进。各安置点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休闲娱乐活动,增加新市民之间沟通交流和近距离相处的机会,结成新的社会关系网络,使其快速融入新环境,从而增强新市民在新居住地的归属感和融入感。二是鼓励有意愿的新市民考取社会专职工作者资质证书、组建公益类社会组织,建立以兴趣爱好为基础的人际关系网络,引导新市民广泛参与,带动更多新市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