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驱动视角下数字经济创新的动力机制、运行路径与发展对策

2020-03-11 13:11李彦臻任晓刚
贵州社会科学 2020年12期
关键词:数字化数字科技

李彦臻 任晓刚

(1.经济日报社,北京 100054;2.北京科技战略决策咨询中心,北京 100089;3.贵州绿色发展高端智库,贵州 贵阳 550025)

一、数字经济创新基本内涵

2016年《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指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是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数字经济是一种技术经济范式,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部分。宋洋认为,数字经济是以信息为基础要素的经济形态,具有高成长性、强扩散性和降成本性等主要特征,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裴长洪等指出,数字经济是一种更高级、可持续的经济形态,以信息通信技术为核心的技术手段对社会经济起促进作用。[2]张勋等也认为,数字经济显著促进了我国经济包容性增长。[3]倪晓炜、张海峰认为,在信息化和数字化时代,应推动各产业数字化,使一二三产业能够顺利融入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4]蓝庆新、窦凯认为,在共享经济时代,利用数字技术推动产业融合和创新,进而推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5]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知识、信息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因此,数字经济具有强动态性和密集创新性的重要特征,狭义地,数字经济指基于数字技术的产品与产业数字化的经济形态。

根据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活动包括重组原有生产要素、新建生产流程、改进生产技术、技术研发设计、培育新组织、改进产品设计、研发新产品、优化生产经营制度等内容,进而增加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促进经济增长与发展。一直以来,以提高要素的边际产出效率、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经济创新,通过要素组合创新、生产流程创新、生产组织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等多种方式提高要素的边际产出,进而提高技术水平、形成技术溢出效应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这一传统经济创新宗旨在于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其核心依然是技术创新驱动,不过也尚未突破以要素投入为前提的条件。在传统经济创新过程中,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强调了两个层面的要求:一是,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二是,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并应用于社会生产的投入产出。

一般地,数字经济创新是对既有主流技术、产品市场和商业模式的颠覆性突破和超越的创新活动,具有颠覆式创新特征。换言之,数字经济创新是数字经济形态下所进行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产生与应用,并促使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变革的经济创新活动。张森等也认为,数字经济创新包含了理论创新、文化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综合式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颠覆性强以及意义重大等特征。[6]可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打破了传统要素有限供给对增长的制约,为持续增长和永续发展提供了基础与可能,更容易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日益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能。[7]-[11]据此可以推测的是,数字经济创新与传统经济的创新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差异性区别,就同一性的联系而言,数字经济创新与传统经济创新都强调了创新要素的投入产出过程以及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实现创新应用与创新价值,都是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核心宗旨。就差异性的区别而言,数字经济创新更加强调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创新,以及各种创新要素的协作作用;而传统经济创新更加突出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

因此,数字经济创新既拥有传统经济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路径,也可能存在自身独特的作用路径,并且数字经济创新是一项长期且繁重的系统工程,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是实现数字经济创新重要内容,也是重要方式,更是必要手段。因此,为更加明晰数字经济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路径,本文在融合传统经济创新发展且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基础上,探究科技驱动视角下数字经济创新问题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动力机制

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的动力机制突出体现在提升数字经济创新效应和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效应两个方面,通过提升数字经济创新效应可“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形成“推力”;通过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效应可“拉动”数字经济创新,形成“拉力”。

(一)提升数字经济创新效应

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的首要动力就是提升数字经济创新效应。要提高数字经济创新效应必须提高数字经济创新能量,而提高数字技术水平则是提高数字经济创新能量的重要方式。在科技驱动背景下,企业通过把握产品技术原理形成正向技术创新能力,通过掌握制造技术原理实施仿真和数字孪生,通过改进、创造产品设计和工艺设计生产低成本产品和服务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因此,科技发展提升数字技术水平,进而提高数字经济创新能量,因而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的内在动力在于提高数字经济创新效应的根本能量,这一根本能量则是来自于数字技术所产生的数字经济规模效应与数字经济范围经济效应。

第一,科技驱动下数字技术赋能数字经济规模经济效应。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不断兴起,科技创新技术改变了企业产生的边际成本。由于在发达的新兴科技环境下,企业产品或服务生产出来,利用先进的新兴科技能够以最小成本甚至零成本再次生产此类产品或服务,当边际成本尽可能小,甚至降低为零时,企业为获得利润最大化,倾向于选择最大可能生产产品和服务,进而扩大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规模,带来了企业的规模经济。同时,企业产品或服务生产规模的扩大,还会降低平均成本,有利于推动企业规模经济效应的扩大。不仅如此,消费者亦可以利用新兴科技降低边际消费成本,降低消费者的平均消费成本,进而扩大消费者的消费规模经济效应。

第二,科技驱动下数字技术赋能数字经济范围经济效应。数字经济产品是具有较大的差异化产品和服务,而新兴科技具有强的技术关联性,通过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可以扩大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的影响范围,拓展数字经济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的用户规模,进而拓展数字经济范围经济的范围。同时,科技驱动高效率的网络化平台,有效对接海量的消费群体与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群体,不仅可以为大量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提供合意的产品和服务,还可以为个性化的消费群体提供专业化的定制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滋生和拓展了数字经济的范围经济效应。此外,科技还可以为数字经济带来网络效应,这是支撑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基础。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效应的正外部性与网络价值越来越凸显,将推动更多的消费者和投资者进入,不仅带来更大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而且还形成网络联动效应,促进要素流动加速,推动数字经济创新。

(二)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效应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主要表现在产业融合效应和与实体经济发展模式适应效应两个方面。

第一,产业融合效应。科技驱动下,数字经济创新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产业迈向体系重构、动力变革、范式迁移的阶段,呈现出新的发展形态,有效实现产业融合。通过“新联接”“新计算”等数字技术,促进产业深度关联;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全面推进传统农业产业、制造业产业及服务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实现传统产业结构升级;依托产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发展,带动产业间深度融合。

一是数字技术驱动了更高程度的产业关联度。一方面,科技驱动下,数字技术不断创新,与数字技术关联密切的产业部门通过产业链条不断扩展,对前后向产业的关联度具有增强效应。另一方面,随着数字技术产业化以及推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引致了传统产业关联度的提升;同时,数字技术还通过协作效应带来产业多样化与专业化的集聚,进而降低产业成本。如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加快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促进科技集群资源共享、高效协同发展。同时,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也全面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新产品向集成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二是数字技术驱动了产业结构升级。一方面,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为核心技术的新一代高技术产业具有生产率高、创新能力强、溢出效果显著的特征,为未来产业升级指明了方向。数字技术成果在转移转化、社会应用过程中,对数字技术的正向负向反馈也会倒逼高技术产业不断创新升级,促进了数字产业自身的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另一方面,数字产业在创新升级的同时,也不断数字化改造传统产业部门,增强新旧产业部门之间的互动性、协调性、适应性。虽然,数字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部门过程中,对传统产业的业态、模式都会造成巨大冲击,但数字技术可使传统产业部门获得再生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进而形成超强的“动能效应”。如移动支付等颠覆性互联网技术改造了传统产业,使得传统产业部门具有更强的新商业模式、新产业业态,并使得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共同打造新的产业生态体系。

三是数字技术驱动了产业间融合发展。数字技术利用自身高普适性和高渗透性的优势,不但促进了自身数字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也引领了其他产业之间协同融合发展。[12]-[13]随着数字产业与其他产业关联度的提升,产业之间也呈现出跨领域、跨链条、跨时空的融合新趋向。如数字产业与制造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以制造业融合为起点,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到能源、交通运输、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农业经济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了数字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以及带动了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第二,与实体经济发展模式适应效应。数字技术为数字经济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以及新商业模式、新产业、新业态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一方面,包括大数据在内的数字技术拥有有效搜寻信息、整合信息、匹配信息的功能,积极对接供求关系,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带来的数字经济创新可适应新时期消费者大规模、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进而数字技术催生出新商业模式。如大数据产生的数据交易、数据租赁服务等新兴业态,互联网行业催生出共享经济、数字支付、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所以,数字经济创新是既能够满足技术特征又能够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深度融合的创新行为,是与实体经济发展模式相适应的创新行为。[14]-[16]

一是产品与服务适应效应。数字技术水平的提高,可提高产品满足用户动态需求的匹配程度,实现产品价值与用户有效需求的高效对接,进而提高了产品适应性创新水平。这种产品适应性的创新可以产生生产即消费、产品价值体验的新商业模式与赢利模式,形成数字化创新的产业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增长。一方面,随着新一代新型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程度不断加深,消费者借助网络或平台数据的力量,直接或间接参与产品与服务的研发创新过程,或者通过个性化、程序化的营销合作方式提高企业产品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产品适应性创新突出体现在企业与用户的互动方面、用户反馈和参与方面。新一代新型信息技术为产品适应性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场景,也为数据科技驱动企业与用户的互动、用户反馈和参与的新模式创造了条件。从企业家精神来看,企业与用户互动新模式有利于企业家发现行业知识和认知,进而发现创新机会;从常规创新模式来看,用户反馈与参与新模式则提高了行业内技术创新机会,有利于企业知识积累。无论是企业家精神还是创造性积累创新都是数字经济创新的实现机理。由此形成的数字经济创新可实现低成本高信任的新型商业合作关系、人机协同关系,进而催生各种适应性创新产品,为数字经济的定价机制、交易模式、商业发展提供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应用模式。

二是供需互动适应效应。科技驱动下,数字技术还可以驱动企业与消费者协同演化、协同互动,共同推动相互彼此适应性调整,进而激发互动适应性创新。在企业与消费者在数字化服务交互中,数字技术可以驱动企业与消费者双方相互拥有、利用和互动,实现企业与消费者服务互动交换,进而创造当前或未来经济收益。同时,数字技术还驱动双方协同演化,促进二者对彼此的调整、反馈和预测进行适应性调整创新,进而激发互动适应性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创新。

三是产业组织适应效应。新型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发展,体现了在科技驱动下,数字技术驱动了组织结构适应性创新发展。体现数字经济的制度和秩序的组织结构,不断完善变革呈现出不断适应性创新,适应了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

四是数字技术治理与行为规范效应。新型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发展,也体现了在科技驱动下,数字技术驱动了技术自身治理与行为规范的适应性创新发展。通过技术信任、技术嵌入、技术治理等方式推动技术治理与行为适应性创新,保障数字经济运行的技术治理与行为规范,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

三、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运行路径

要形成发展新动能,须以数字经济为布局、科技创新为方式、壮大新增长点为着力点。这就要求坚持推进核心技术创新及应用,着力提升数字技术生产力;坚持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着力扩大数字产业辐射力;坚持加速数字技术转移转化,着力实现数字技术产业化,进而提升数字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有效促进数字经济创新效应和与实体经济融合效应。

(一)推进核心技术创新及应用,着力提升数字技术生产力

数字技术生产力的提升,有赖于核心技术创新及应用,而实施核心技术卡脖子攻坚战略和加强数字技术国际合作则是推进核心技术创新及应用的良好途径。

一是实施核心技术卡脖子攻坚战略。攻克核心数字技术、加强数字技术原始创新是提升数字经济可持续竞争力的主要源泉。积极构建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高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在核心攻关技术、颠覆性技术、非对称技术等战略性领域取得重大科技突破成果。首先,攻克一批重大卡脖子技术,如超导芯片、iCLIP技术、量子计算、操作系统、锂电池隔膜、集成电路、超构材料等,进而推动原始技术进步。其次,建立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力攻克光刻机、类脑计算、量子计算、操作系统、海量数据存储、多元异构数据处理、时序数据分析、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生物特征识别及知识图谱等关键技术。再次,启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着力突破航空发动机短舱、触觉传感器、高性能磁性材料等科技项目。最后,加快机理模型与微服务开源社区以及行业知识库、模型库、专家库建设,提升行业共性技术能力。

二是加强数字技术国际合作。数字经济创新具有全球化、开放性的特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涵。一方面,推动国际科技合作能够促进我国数字经济释放更大潜能。另一方面,数字化创新发展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有助于实现全球范围的共同繁荣。一是打造科技合作桥头堡。不仅要积极打造科技合作交流品牌,形成国内有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合作品牌和形象,还要高标准规划建设交流载体。二是培育科技合作产业链。推动形成以数字化产业为产业链条、以产业数字化为创新链条,同时上下游数字产业延伸,培育关联性强、科技含量高、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产业集群。三是建设资源创新集聚地。重点依托“一带一路”战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要经济对外开放平台,形成在全球范围内的多个国家重要科研机构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进而推动建设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创新平台,举办技术创新合作洽谈会、技术成果对接会等国际合作对接活动,为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供重要方案。

(二)培育平台型企业,着力提升数字产业集聚力

从培育平台型企业着手建设数字化重大平台,实现数字产业集聚力的提升,进而扩大数字经济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突出创新效应与产业融合效应。

企业作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最重要主体,不仅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同时也具有发挥创新型数字领军企业引领作用,这对于形成完整有序的数字经济创新体系至关重要。主要从培育中小平台企业和领军企业两个方面着手,推进平台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方面,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是规模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也是数字经济创新的主力军。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动力是数字经济创新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不仅要通过财政资金支出、税收优惠减免等方式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还要为其面临高风险、高成本的投资研发活动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在创新过程中面临的融资约束难题。同时,通过培育中小企业主体的创新思维、鼓励中小企业走差异化创新道路、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完善竞争合作机制等,提高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增强创新势能。另一方面,发挥领军企业引领作用。创新型领军企业是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中流砥柱。一般地,领军企业具备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存在重要的影响力和位势,可为数字产业集聚带来重要的吸附效应,有利于构建按企业规模梯次分布的创新产业集群。同时,其他企业可通过对领军企业技术创新研发的学习、吸收、模仿甚至改进,这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生产率的提升。

由此可见,无论是中小型平台企业还是领军型企业都具备高效率、低成本的鲜明特征,在数字技术化条件下,平台企业产业链呈现出分布协同、个性定制、资源共享等特性,使得培育以用户规模和技术壁垒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将成为未来产业竞争力的有力武器。因此,通过鼓励和支持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如百度自动驾驶、阿里云城市大脑、腾讯医疗影像、科大讯飞智能语音、智能视觉平台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同时,培育和打造独角兽企业海外上市,形成平台型企业与独角兽企业双规并行的数字经济企业生态,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另外,支持领军企业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发挥领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模范作用。更重要的是,培育平台型企业有助于推进数字产业集聚区建设,以重大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为导向,集聚各种类型的平台型企业,形成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数字经济集聚示范基地,汇集成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产业园区,进一步吸引具有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的企业入驻,提升数字经济集聚能级。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产业载体,搭建数字化运营服务平台,重点引进一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项目或企业落地发展,培育一批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化研发、虚拟现实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切实加快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培育一批融合示范项目和标杆项目。

(三)加速数字技术转移转化,着力实现数字技术产业化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成果转化的两个主要实现形式,数字产业化是创新技术催生数字经济的新产业、新业态,产业数字化是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全面改造升级,是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的重要体现。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创新的重要路径,为数字技术创新提供应用场景和实现基础,为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数字技术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须将科技创新成果通过市场机制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产业化,就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形成“数据要素”,催生出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形成数字产业。同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即实现传统产业数字化。数字技术通过对传统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升级,不但打破传统要素投入的边际产出递减规律,提升数字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更能进一步推动了数字产业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此,为加速数字技术转移转化,须畅通数字技术产业链、突破数字技术关键领域,进而为数字技术转移转化提供基础。一方面,畅通数字技术产业链。全力建设数字车间、数字工厂、数字产业链,依托人工智能产业链,利用智能系统、大数据高效运算技术等综合技术完成复杂系统设计、网络协同设计等,构建更加智能化、系统化、数字化的产业链,进而畅通数字化产业链。另一方面,突破数字技术关键领域。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技术是数字技术关键领域,通过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以解决大数据软硬件系统问题为重点、以研发可视化和非结构化的大数据产品为中心、以汇聚管控和时空融合的大数据应用为着力点,形成数据科学中心、交换中心和产业中心,从而打造以大数据为关键领域的数字技术产业生态系统。

四、科技驱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策

提升数字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突破传统商业模式、产业模式、产业业态,打造新的面貌、新的局面,须遵循以推进核心技术创新及应用、数字化平台建设以及数字技术转移转化为核心路径,这就要求要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数字平台快速落地;增强基础数字技术研发能力,打造数字经济的创新生态;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实现数字平台治理与监管。

(一)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数字平台快速落地

运用投资基金、贷款贴息、无形资产抵押、知识产权证券化、股权投资、税收补贴等方式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对于长期稳定地支持数字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和创新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广泛吸收社会科技创新资金,努力拓宽科技创新经费投入路径,以撬动社会资本的方式支持创新创业以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构建“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创投、保险等多元化的社会资本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一是,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向技术创新型、高端精密型以及国家战略需求和解决民生等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基础研究领域跟投,尤其是指导投资基金重点向芯片、存储技术、光刻机等“卡脖子”重大技术、工程引投与跟投,进而为数字技术原始创新提供资金基础。二是,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无形资产抵押物的信贷活动,并提供一定的贷款利息补贴,从而提升数字技术创新活动的融资能力。同时,设立债权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创新债权融资机制,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股权、信用等申请银行信用贷款。三是,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尤其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数字经济平台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扩大融资规模。同时,鼓励企业发行技术债券、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进一步扩大融资力度。四是,积极探索适合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的税收管理制度,一方面,设立科技金融资助专项经费,对科技型企业实施天使投资补助、债权融资补助和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对数字经济平台企业进行事前审核事后补助,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对数字新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通过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利用多样性投融资政策,推动企业积极入驻,培育应用场景,从而实现数字平台快速落地。

(二)增强基础数字技术研发能力,打造数字经济的创新生态

基础数字技术研发能力决定基础研究的高度,处于基础研究核心位置。基础数字技术研发作为数字经济创新的源头活水,必须以增强基础数字技术研发能力作为第一要务。一是,以基础数字技术理论为指导,通过加强对基础数字技术理论的研究,解决基础数字技术理论指导难题;二是,建立以企业为导向的基础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企业作为基础数字技术研发的核心主体,这对于实现基础数字技术自主创新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引导企业加强与行业创新领导者进行产业链合作,提升企业主导下的基础数字技术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三是,以“新基建”为契机,建立基础软件开发、基础材料供给、基础零部基础数字件制造、基础工艺设计等多领域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突破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所具有的共性关键技术,实现更大范围、更多领域产业数字化发展。四是,提高数字技术标准供给能力,通过快速制定数字技术关键共性标准、关键流通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等,如大数据标准包含数据确权、数据共享共用、数据交易、数据传输、数据反馈等重要标准。进一步探索数字技术国际标准,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数字技术的全球化布局。五是,支持企业开发专业性强、有特色的基础数字技术与产品,建立的基础数字行业技术研发、检测、应用和标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数字平台建设,实现传统产业链上下游研发、生产、服务、商务、物流、投融资等资源和能力数字化、网络化在线汇聚,实现行业资源和能力在线发布、网络协同和实时交易,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全行业整体运行效率。

(三)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

体制改革创新是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数字经济创新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转变科技管理模式,释放数字经济创新潜力。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而行政审批权则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中最核心的内容,处在政府实现真正转变职能的关键位置,是推进政府“放管服”以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排头兵。充分利用新兴技术优势,推进行政审批优化改革,实现政府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简政便民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环境、设计良好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外优秀人才等重要目标。这就要求以企业为导向,通过分类处理、试点推进的方式,推进构建新兴技术多元化应用场景,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去审批化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实现简政放权;规范审批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务品质、增强公众满意度,推动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变,形成“去审批、强监管、精服务”的政务服务格局,从而培育追求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政务服务环境。要坚持去事项审批、去审批环节、变审批性质等原则,分阶段、重点推进自动审批改革、试点备案、承诺制度改革以及全面去审批事项改革,实现政务服务化、监管智慧化、治理精细化、政务数字化。一方面,推动行政文化变革,这是推进政府松绑速度和力度的急先锋,只有从思想上开展愿意放权、敢于放权的行动,才能加快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进度。同时,推进政府内部改革创新与政府和社会改革创新协同,通过在政府内部与政府和社会各个领域分类分协同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外部力量共建共享、跨界协同推进。另一方面,推动构建以科技为支撑的现代化行政审批制度。在法律和制度的体系内,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新兴科技,搭建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逐步形成电子化、系统化、综合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现代行政审批制度,进而创新政府服务标准。此外,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审批监管一体化。

二是,转变科技管理模式。要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技服务理念,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管理模式,实现当前科技管理方式的转变。一方面,优化科技创新管理流程,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向数据智能化管理转变,全面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智能化数据管理项目管理平台,实行全流程、全领域在线申报、审查,为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提供了保障。向绩效管理转变,通过减表和减材料行动,依不同受资助项目金额大小开展不同层级的过程检查和材料报送,进而减少繁琐的检查对项目实施的干扰,赋予更大自主权给科研机构和人员。同时,实行绩效分类评价制度,这也是推进转变科技管理模式的重要价值取向。向网格化管理转变,推进信用管理与网格化管理并行,这不仅可赋予科研主体更大的自主权,还能够实现对项目的精准管理。通过建立科技创新项目信用管理制度,对科技创新等全过程进行信用审查、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同时建立惩戒机制。另一方面,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步伐,以加强数字经济科研项目的目标和应用性为导向,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分配经费资源和科技人力资源,不断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步伐,须从释放活力,激发潜能两个角度着力。不仅要通过扩大科研所自主决策权,赋予科研所及其科研人才更大物质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而且要通过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新型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实施科技成果证券化措施,以激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

(四)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实现数字平台治理与监管

通过制定和落实数字经济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涉及数字技术所有权、使用权、流转权等内容。一方面,重新审查现有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是否阻碍数字经济创新和抑制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如果存在,须暂停或废止相关条款;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社会信用记录标准等方式保障新出现的数字经济新兴业态。

与此同时,在深入执行和落实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厘清数字平台的责任与义务以及数字平台的履责范围,进一步明确面向数字平台的监管原则和执法标准。结合政府、社会等在治理和监管方面的特殊作用,明确各方的监管职责与角色分工,构建多元共治的平台监管和治理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数字平台,实行差别化监管,精准施策。推广数字技术治理,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平台治理与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水平、创新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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