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怀金 鲁毛毛 李艳芹
摘 要:项目管理往往会使企业具体工作运用具体的工作技能和管理模式,而市场营销则是企业产品销售最为重要的部门。近几年,随着我国企业产品生产率的大幅提升以及商品市场上普遍供大于求的社会现状出现,市场营销部门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我国市场营销环境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传统的生产力强企业已不再具备原有优势,文化消费、精神消费成为消费者越来越多的选择,市场营销部门的管理体系依然不够完善。本文将从增加营销优势、促进产品与其他产业相结合、完善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三个方面对当今我国企业项目管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具体运用提出基本的观点。
关键词:项目管理;市场营销;观念营销;管理模式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市场环境也越来越多变,这对企业市场营销部门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项目管理作为从兴起发展之初就被人们广为重视的企业管理模式之一,在企业市场营销中也往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将项目管理与市场营销相结合,有助于解决我国企业市场营销中困难,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
一、项目管理和市场营销
(一)市场营销环境特点
1.动态性
随着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世界所处的大环境每天都在急剧变化,市场营销环境也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改变。由于构成营销环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任何因素的改变都可能引起市场营销环境的大变动。所以市场营销环境一直是一种动态的环境。
2.不可控性
由于影响市场营销环境的因素不断变化,市场营销大环境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市场营销环境往往呈现出不可控性。而且市场环境往往是由国家社会以及人们的一些文化、行为习惯所构成的,因此企业不可能对这种环境进行控制。
(二)项目管理的作用
1.使企业任务更加细化
项目管理一般是在某项具体的项目活动中,运用专门的一些专业知识、技能、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等让工作项目在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条件下达到最好的运行状态。这种对于项目专门的分工管理能够将企业项目中不同的任务具体化,从各种细节处对项目活动进行管理。
2.使项目工作专业化
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具体项目具体管理以及项目工作的细化处理,每一项项目活动都能由具体专业的人来进行,这就避免了传统的管理活动中由于分工不具体或不明确而导致的专业工作不能由專业的员工来进行等问题。
二、我国市场营销的现状
(一)生产力强的企业不再具有营销优势
在传统市场营销环境中,生产力强的企业具有营销优势。但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物质不再求多而开始求精。因此生产力强的企业的营销优势逐渐减少。现如今我国很多企业还在奉行大量生产以生产降低成本的生产理念,但在如今商品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下,这种优势已不复存在[1]。
(二)文化情怀等观念营销盛行
随着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文化情怀等观念营销慢慢开始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在我国出现了很多消费者购买产品不具有实用性和美观性,只是为了留作纪念或唤起某种记忆深处的情怀。这种观念营销在如今市场营销的环境中十分常见并且依然在不断发展。
(三)市场营销管理系统不够完善
市场营销需要具备一套良好的管理体系,但我国市场营销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企业的销售部门经常出现员工过多而裁员的现象但同时企业的销售任务又十分艰巨经常无法完成。这都是因为市场营销管理没有一套良好的管理体系,不能让不同的工作和不同的员工进行合理匹配。
三、项目管理在市场营销中的运用
(一)增加营销优势优势
项目管理将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各项工作不断细化,每一项项目管理中都会有项目市场调研等细分的部门,这些部门都有助于企业销售部门在产品销售前对项目市场进行良好的把控,从而发现自己企业和项目的销售优势,对症下药。
(二)有助于产品和其他行业结合
项目管理由于对每一个不同的项目都形成了具体的管理组织,因此项目中的任务划分也更专业化。在如今市场营销环境中,观念营销、理念营销之风盛行,这些都需要具体专业的人员来进行市场调查然后设计营销方案。项目管理往往对任务进行具体划分,也会有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有关文化或观念的调查设计,从而有助于企业产品和文化产业等其他行业相结合,提升产品营销竞争力[2]。
(三)有助于完善市场营销管理体系
由于项目管理具有使企业任务细化、工作专业化等特点,因此将项目管理运用到企业市场营销中也能将市场营销管理体系内的每项工作和任务进行细化,是市场营销工作更专业化,从而达到完善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的目的。
四、结束语
在市场环境瞬息万变的当代,企业产品销售需要市场营销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改进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技能。企业的市场营销能力是企业盈利多少最重要的条件。将项目管理的方法运用到企业市场营销的过程中,有助于将市场营销工作精细化、专业化,突破企业市场营销过程中遇到的瓶颈,为市场营销寻得新的机遇,完善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的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红. 基于项目管理视角的营销管理创新[D]. 吉林大学.
[2]黄永源. 项目管理在市场营销实践中的运用与体现分析[J]. 现代商业, 2017(29):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