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广东省林业局发布了《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叉管理物种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11月1日起,对原来由林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管理,且对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交叉管理物种调整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水生野生动物管理。这些物种包括扬子鳄除外的鳄目所有种和黄喉拟水龟、花龟、黑颈乌龟、黄缘闭壳龟等水生龟鳖类物种。《通知》强调,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自通知施行之日起,不再办理交叉管理物种及其制品的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和进出口等相关审批手续。其中,人工繁殖的管理,由各地人工繁殖交叉管理物种的单位或个人的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核实以及规范养殖行为。出售、购买、利用交叉管理物种及其制品需要持有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的行政许可文书,交叉管理物种的皮具制品、标本、药品必须依法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才能继续有效。《通知》同时也强调要加大正面宣传报道、重视广大养殖户的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1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成立全国动物营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为加强对我国动物营养与饲料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引导行业大联合、大协作、大共享,系统开展饲料营养价值数据库构建和动物营养需要量评定等基础性工作,加快推广饲料精准配方技术体系,促进饲料和养殖行业节本提质增效,农业农村部决定成立全国动物营养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经各方面提名推荐,委员会首批入选委员38人,李德发院士任主席,麦康森院士、印遇龙院士、姚斌院士任副主席,谯仕彦教授任秘书长,秘书处设在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拟按养殖动物品种设立分会,由熟悉相关领域的委员负责筹建。委员会将建立动态增补和退出机制,及时吸收有能力、有意愿参与动物营养与饲料公益事业的专家学者加入。
11月1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指导各地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水产养殖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意见》提出,到2025年,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50%以上,育种育苗、防疫处置、起捕采收、尾水处理等薄弱环节机械化取得长足进步,主要养殖模式、重点生产环节的机械化、设施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绿色高效养殖机械化生产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了评审,决定对《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进行增补,并对部分饲料添加剂扩大适用范围,增补鸡蛋、灵芝、姬松茸3种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增补紫胶、蛋氨酸羟基类似物异丙酯、L-抗坏血酸钠3个饲料添加剂品种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将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适用范围扩大至鸭、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适用范围扩大至养殖动物。上述修订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