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生态中基于区块链的版权确权研究

2020-03-05 03:29刘彬
关键词:版权保护维权区块

刘彬

(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100022)

1 引言

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在加速了信息传播速度的同时,也使得海量原创内容的确权维权面临新的挑战。随着媒体内容的日益丰富,需要确立版权的内容不仅包括电视、电台节目,更新增了即时新闻、原创文章、网络评论、广告创意等;需要维护版权的主体不仅包括企业和公众人物,更新增了大量的个人创作者;需要确权的内容格式也逐渐覆盖了文本、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数据格式。一方面,传统的版权保护流程繁琐、成本高昂、效率极低;另一方面,电子数据在网络上的传播速度助长了侵权行为的发生,私自转载、复制原创内容,甚至用于商业用途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确权维权成本高昂,且公众缺乏版权保护意识,侵权行为往往很难依法受到惩处,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区块链技术的诞生和发展为大量原创内容的确权维权提供了便利,它能够以极低的成本为电子数据赋予时间、权属等属性,并依靠其链式数据结构防止上述属性受到篡改。通过将区块链与司法体系相对接,能够轻松实现文本、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电子数据的版权存证和追溯,实现司法确权。

2 内容产业侵权高发、维权困难

当下的融媒体生态中,内容产品的版权已成为媒体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但版权保护面临重重困扰,网络传播中内容版权侵权现象严重,行政保护力度较弱、举证困难、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成为内容产业的尖锐痛点。

传统媒体要实现中央厨房式内容生产与分发,又不甘于沦为新媒体平台免费的内容提供方。传统媒体在内容原创生产中耗费大量人力、资金,特别是新闻事件追踪、调查、采访与编辑的过程凝聚了新闻报道的核心价值,但网络的擅自转载则对传统媒体的利益造成了侵害。

自媒体与网络媒体发展迅猛,传播能力强,但创作能力与新闻渠道源有限。自媒体与网络媒体往往将传统媒体作为新闻来源,进行加工、拼接与创作。在二次创作过程中常常缺乏作为新闻来源的传统媒体的合法授权,因此侵权情况严重。但传统媒体在维权过程中由于线上网页能够轻易被侵权方撤出或删除,从而消除证据,因此维权变得困难。

此外,由于传统媒体也逐渐在向数字化转型,原创作品受制于数据的易变性、易改性,在确权上也存在困难,因此原创媒体端也急需一套能够快速实现确权又有效的机制。

自媒体直接生产于新媒体端的内容产品,面临的网络侵权问题尤为严重,不同程度的剽窃、“洗稿”,长图或视频文件社交平台内部分享、点对点传输技术和各种在线网盘资源等构成了对数字版权保护的主要威胁。

移动端的普及不仅加剧侵权,扩大盗版内容传播范畴。而且侵权后追责、维权难度高,追偿难度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版权,费时费力。而数字内容产品易于篡改和毁证,取证举证和验证难度较大。

2.1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内容版权保护

从2018年区块链技术已经开始涉足新闻界,致力于提高业界透明度和可靠性,并将权力转交到作者手中。 Tripod Advisors的创始人David Schlesinger表示新闻机构应该做他们最擅长的事:选题判断、内容整合。新闻机构不应该处理它们不擅长的事情,比如知识产权保护、作者酬劳支付和内容分发等。区块链就可以处理这些新闻机构不擅长的事情。

随着区块链技术在传媒领域的应用探索,版权确权与维权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被较多应用于内容版权保护领域。

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的特征,在实践中往往被用于建立基础信任体系。可用于不信任群体间的信息共享交换,有数据防篡改、防删除、可溯源需求的场景,区块链技术都可以发挥作用。

图1 存证记录不可篡改、不可删除

区块链技术通过时间戳、哈希算法对作品进行确权。一旦在区块链上被确权,作品的后续交易都会被实时记录,内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追踪。区块链的版权确权系统可以实现与司法鉴定中心对接,每一份区块链版权登记信息同步传送至司法鉴定中心。在侵权诉讼时,司法鉴定中心可直接调取文件进行鉴定,从而解决维权取证的问题。

2.2 互联网法院应用区块链技术进程

2018年由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的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民事案件引发了各方瞩目,最受关注的点在于,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对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区别于以往的公证取证,此次区块链电子存证作为一种新兴的取证方式获得确认,这被认为是我国司法领域首次确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

在保护互联网上新内容创作时,互联网法院的判决展现了与时俱进的能力。北京互联网法院持续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落地应用,2018年9月成立以来建立的区块链“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首批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率先采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执行“一键立案”,成为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的典范。

“‘抖音’短视频著作权案”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保护了正能量新类型作品的著作权,也激励了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涉案视频是一则由抖音用户“黑脸V”制作发布的13秒短视频,随后该短视频被抹去本应浮在页面上的水印,出现在了伙拍平台上。抖音平台便将该平台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此案件背后的裁判要点:其中最具有争议性的是,仅有13秒的涉案视频是否具有独创性从而需要受著作权法保护。经过法官会议研讨,最终根据‘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裁判原则,肯定了涉案短视频的独创性。

此案的判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很多互联网产业想在互联网法院寻求著作权法的保护,也要契合行业的发展,进而起到对产业界的引导作用。除了以上直接推进内容产业确权维权的案例外,区块链技术应用中还要通过回应前沿问题、厘清新型概念的实质、界定新型规则来促进新技术的应用和保护。

目前数字内容版权保护行业存在原创证明难、侵权取证难、维权收益难的行业痛点,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联合法院、公证、仲裁、鉴定机构、区块链技术提供者等40余家机构成立了“天平链”,可以用于解决涉及互联网知识产权、民商事领域案件中大量的低成本取证问题,成为区块链技术的重要应用。

2.3 区块链版权存证司法效力的赋予

互联网法院、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均有接受区块链存证证据的相关案例。司法对版权确权的要求强调“事前介入”,即要求当事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前,向司法机构证明其对版权的所属权。

过去,向司法机构确权需要走非常繁琐的流程,不仅成本高昂而且效率低下,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版权存证需求。在应用区块链技术后,司法机构可作为区块链节点参与到版权链中,当用户对其拥有知识产权的电子数据进行存证时,该电子数据的哈希值、用户的身份、存证时间等要素就会立即同步到司法机构,满足了版权确权“事前介入”的要求。

因此在有需要时,用户可随时要求司法机构为其“在区块链上存证了某电子数据”的行为作证,从而为版权确权提供了具有司法效力的有力帮助。上述方式,因为免去了繁杂的“提交-受理”流程,仅在有需要时对电子数据作证,所以无论对于当事人还是对于司法机构而言,都是低成本高效的。

图2 区块链版权确权的原理:文件特征值算法

3 基于区块链的版权确权系统

3.1 系统概述

通过系统部署,实现区块链技术在传媒机构版权保护方面的解决方案,满足原创确权、版权存证、侵权监测、维权跟踪、一键取证、侵权曝光等功能需求,基于区块链的版权确权系统一般由“BaaS平台”、“电子存证系统”两个主要模块组成。

“区块链BaaS平台”为海量内容生产和发布方的传媒机构,提供一套部署和管理区块链的平台。基于这套平台,传媒机构能够以图形化的界面对区块链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实现区块链集成化管理和动态扩展。利用该平台,传媒机构技术人员无须掌握区块链相关知识就能对区块链实现管理,能够专注于业务场景的构建;同时,区块链将会成为传媒机构的基础设施平台,更多的应用将能够基于区块链实现。

电子证据存证系统是区块链上的一个应用系统,它能够帮助传媒机构各类需要确权的电子数据文件(不限于文本、视频、音频、图片等)进行区块链存证,并对接法院、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使传媒机构能够以较低的成本,针对海量的上述文件类型,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用户版权确权。

图3 区块链版权确权流程:电子证据的确权

3.2 系统部署

(1)一站式区块链管理平台:BaaS平台

一组服务器,分为Kafka、Orderer、Peer三种类型。传媒机构可将区块链节点分散部署在机构内各个分支机构,使区块链系统更健壮。

一站式区块链管理平台,能够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对区块链节点进行管理。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实现区块链的部署、扩展和运维管理,使传媒机构能够无需关心区块链的底层技术原理,专注于业务系统的运营和运维;

(2)电子数据存证系统

电子数据存证是运行在CoBaaS所部署的区块链上的系统。通过API接口,接收来自电视台、电台、融媒体中心等各个业务系统的数据,将电视节目、电台节目、新闻媒体、用户评论等各种类型和格式的原创作品进行区块链存证,与区块链存证平台相结合,为传媒机构版权保护内容提供司法效力。

图4 电子存证平台:通过API实现电子数据存证

(3)对接多个内部系统的存证平台

由区块链技术公司提供的第三方存证平台,区块链节点涵盖法院、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机构,为传媒机构提供司法对接服务。传媒机构内部环境中的区块链和电子数据存证系统,均会锚定到存证平台(仅哈希值向外网传输,不会造成数据泄露),并实时同步到司法机构。在传媒机构有需要时,可访问存证平台,对已经存证的版权内容进行司法认定。

图5 对接多个内部系统的存证平台

3.3 便捷高效的确权

传媒机构相关负责人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直以来,新闻界被侵权事情所困扰,根据现行的法律体系,维权的成本远远高于赔偿的费用。根据《著作权法》,按照1000字/300元计算稿费,最多赔偿3~5倍。也就是说一篇1000字的稿件赔偿的上限是1500元。而如果走诉讼程序,仅公证取证的费用就有1000多元,还有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维权的诉讼成本相对较高。

相比之下,采用区块链技术,成本比传统的公证取证更节省,主要包括经济成本和时间人力成本。用区块链技术,成本只有10元左右,而且对于侵权页面的抓取在一秒钟之内就能完成。

区块链作为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具有开放性、分布式、不可逆性,作为一种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稳固性的优势,在司法机构对于版权确权的审判中,需要对电子证据存储方式的法律效力予以综合认定,由区块链技术公司提供的第三方存证平台,可以满足技术中立、技术说明、个案审查等司法原则。

图6 通过区块链将作品信息同步至版权局

传媒机构建立基于区块链的版权确权系统后,在版权局受理审核完成前,就已通过区块链将作品信息同步至版权局,上述过程无需用户手动向版权局提交申请。该方法广泛适用于信息快速复制、传播的互联网媒体环境。

不仅可以用于传媒机构自身影视作品、新闻资讯等内容的版权保护,更可以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向社会公众开放。依托传媒机构自身的公信力,通过区块链技术和司法体系接入进一步强化公信力,构建内容产品确权中心,对接企业和个人创作者,大型传媒机构可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内容产品确权服务。

图7 版权确权服务向社会开放,扩宽版权服务商业模式

4 版权确权、维权及服务扩展

在下一步应用中,区块链不仅可对作品进行确权,更可以对版权的托管、转让等情况进行可信的登记。传媒机构可以在版权确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版权金融及衍生服务,成立专门的机构或企业,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图8 版权确权、维权及服务扩展

在海量的内容中,高效完成侵权行为发现和存证。传媒机构通过引入网络爬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计算机技术,实现对大部分盗版行为频繁发生的网站甚至整个互联网范围的实时版权监测,一旦发现盗版行为,立即调用区块链维权功能,自动对侵权行为发生的网页进行存证,并将盗版风险及时通知版权所有者。构建自动化的“版权卫士”,使版权所有者的维权操作不再被动,能够更及时地发现侵权行为,保护自身权益。通过自动化版权卫士发现证据、通过区块链存储证据,与版权所有者手动操作进行维权相比,覆盖面更广、发现更及时,更有利于版权所有者维权。

5 结论

从技术角度的应用方向来看,目前区块链的发展方向之一联盟链,被较多应用于版权保护与开发领域。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维护音视频版权的行业联盟,使用全新的加密认证技术和多中心化共识机制,维护版权,保护社区各成员的利益,下一步还可以将基于区块链发行的数字代帀当作一种奖励回报,打造富有活力、有公信力的内容生产与传播的生态社区。联盟成员既相互独立,又可以共识机制参与版权的开发,取得基于网络自动计算和分配的多次多维收益。

在自媒体中“洗稿”类伪原创较为普遍,据《法治周末》此前报道,一些“伪原创”软件通过电商网站公开标价出售,花5元到50元就可以购得功能不同的“伪原创”软件。但对于自媒体“洗稿”的界定,从法律角度来看,版权保护的是内容,而不保护思想或观点。也就是说,同一个观点换种表达方式,很难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判定其为侵权,需要各传媒机构从平台规则设计上约束伪原创。运用区块链的技术来做“洗稿”方面的维权,也是接下来更精准、智能化的应用方向。

可以期待的是,通过区块链存证的方式,知识产权保护更加透明,未来会改变传统的中心化的版权保护模式,不过,应用障碍在于链外数据真实性的问题,如果真实性问题得不到保障,会影响其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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