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学习评价

2020-03-04 04:18黄娟莉叶逢福
高教学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舞蹈课程学习评价

黄娟莉 叶逢福

摘  要:为提高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的教学效果,在学习评价中,我们要紧紧围绕“增强学生的学习价值感”来进行。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第一,要带着有“温度”的尺子去评价;第二,注重学生学习情感态度的评价,增强学生的“获得感”;第三,实施以学生个体性发展为基本取向的学习评价;第四,学习评价中注意教师教学的输入因素;第五,注意学习评价的多元化。这些做法在实践中是可行和有效的。

关键词: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学习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0)07-0055-03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effect of dance course for music education majors, we should closely focus on "enhancing students' sense of learning value" in the evaluation of learning.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concret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firstly, we should take the "temperature" ruler to evaluate; secondly,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evaluation of students' learning emotions and attitudes to enhance students' "sense of acquisition"; thirdly, we should implement the learning evaluation with students' individual development as the basic orientation; fourthly, pay attention to the input factors of teacher teaching in learning evaluation; fifthly, pay attention to the diversification of learning evaluation. These practices are feasible and effective in practice.

Keywords: music educationmajor; dance course; learning evaluation

音樂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未来能从事音乐教育工作的专业人才,音乐教育工作者要求有较好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中包括了要求学生具备较好的舞蹈基础知识和技能,因此,我们一般都会给音乐教育专业开设舞蹈课程,但该课程教学不同于舞蹈专业的舞蹈课程教学,因此,无论是教学目标的设计、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实施还是教学评价的方法都与不能等同于舞蹈专业的舞蹈课程。在设立评价标准时,不能一味地强调“难度、高度”,而应把重点放在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提高的幅度上。根据基础不同,提出相应的要求,评价时主要强调“规范性”和“完整性”[1]。基于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我们在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评价环节中,要以促进学生的专业发展为出发点,以促进学生提高舞蹈学习兴趣,以更好地提高学习效率为目标来对学生的学习做出更有效的评价。

课堂学习评价是对学习者学习进程(活动)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2]。正如傅树京教授所指出的,教育的真谛在于:首先,教育应该让学生有价值感,教育最本质的内在性是养成学生强烈的价值感,从而变成有意义、有价值的人[3]。对于音乐教育专业学生舞蹈课程的学习评价,我们在具体的评价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增强学生的学习价值感来做出合理的学习评价。教学实践中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做:

一、带着有“温度”的尺子去评价

(一)建立带有舒适温度的师生关系

温度指的是教学的氛围(气温)、文化(气候),有温度就是让学生感到舒适、温馨、安全、快乐、幸福,它是由课堂中师与生的关系决定的。有温度的课堂就是充满善意和人性的课堂,要建立有温度的课堂教师要做到四点:一是接纳学生,二是重视学生,三是相信学生有能力,四是让学生有安全感[4]。在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堂里,我们也要努力建设有温度的课堂,建立不让学生“害怕”的课堂,建立带有舒适温度的师生关系。而带有舒适温度的师生关系建立首先要求老师热爱自己的学生。热爱学生的老师就会想办法接纳学生,不论学生的基础好坏;接纳包容学生的各种“好”与“不好”,教师就能重视学生的发展与成长,对学生加强引导;在此基础上教师就可以树立良好的信心,充分相信自己的学生,帮助学生不断提高各种能力;在教师充满“爱意”的教学氛围中,学生才会有足够“安全感”,足够的安全感才能促进学生建立学习自信心,建立浓厚的学习兴趣,进而把它们转化为学习内动力,在学习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学习效率,从而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二)把握好评价尺子的“温度”

在建立舒适温度的师生关系的基础上,还要求教师把握好评价尺子的“温度”。这种“温度”的尺度在这里主要强调不要以学生的舞蹈动作能力为唯一标准,特别是忌讳对舞蹈技术技巧的高标准要求。在面对音教专业学生的舞蹈教学中,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客观条件,教师要尽量做到“一视同仁”,对学得好、学得快的学生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对学习能力较差的同学要耐心指导、积极鼓励,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先培养学生对舞蹈的兴趣,同时采用一帮一互相助学共同提高的方法,最后再来要求质量[5]。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年龄大概在18-23岁之间,身材、长相、肌肉、骨骼等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如果以专业的舞蹈技术标准要求学生的话,大部分学生是达不到,这样既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会给上课老师带来挫败感。因此,教师要调整好看待学生的眼光,在参差不齐的学生里面,懂得用爱意的眼神去欣赏我们的学生。我们不能一味地盯着学生的动作做得如何,应合理地去评价他们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的参与以及不断长进的学习效果。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努力保持学生对舞蹈的热爱、让学生始终充满好奇心,树立他们敢于舞蹈的自信心,培养他们正确的舞蹈审美,特别是树立正确的儿童舞蹈观念,让他们可以愉悦地参与各种舞蹈活动。

二、注重学生学习情感态度的评价,增强学生的“获得感”

教学既是一种认知过程,也是一种情感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都进行着各种情感活动;教学过程产生各种情感的结果[6]。

在教学中,我们要注重学生学习情感态度的评价,积极发挥正面情感的作用,增强学生的“获得感”, 实施提高学生“获得感”的有效的教学评价。在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整教学过程中,我们常会碰到下面这样一些情况,教师要敏锐地察觉这些细节,并且把学生在学习细节里蕴藏的优点和长处适当地夸张放大,对其身上的闪光点给以褒奖,使学生体验到“获得感”带来的愉悦,并让这种学习的快乐体验变成学习动力。因此,教师要多肯定学生积极参与的每个教学活动,鼓励同学们坚持不懈,然后耐心地静待同学们的成长。

你看,在舞蹈训练过程中,有的同学腿在不由自主地发抖,却能咬着牙,认真地坚持,我们在保护学生不受伤的情况下,特别要赞赏他们吃苦忍耐的精神。比如刚开始有同学不一定能很完美地做好每一个动作,但他能领悟到动作的情绪情感,动作也很熟练,愿意大胆做尝试表演,这种积极投入的学习态度也是值得称赞的;又比如在创编课程中,学生编创能力有限,但他愿意动脑动手,就算是一个好的创意点子、设计一个好的造型、提供一个好的队形设计、在集体中谦虚地与人合作,表演好自己的小角色等等,老师都要把同学们这些小努力看到眼里,放在心上,及时地给予各种鼓励。再比如,刚开始有些同学舞感不是很好,动作协调性也不是很强,他们对动作的掌握可能一时半会儿可能做不到位,但是他特别有激情,哪怕别人笑话他,他也不气馁,我们就不要老纠结他的动作问题,只要他一直坚持努力,学会思考,认真去感受,慢慢去领悟,就算动作暂时不完美,长期潜移默化的渗透,学生一样可以学会欣赏舞蹈的美,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也是我们的教学目标之一,也只有在审美能力得到发展的基础上,学生才能对舞蹈产生更浓厚的兴趣,进而自觉练习,从而增强表现力,然后不断积累,最后产生创造力的爆发。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学会欣赏学生听课时专注的眼神、认真思考的模样、谦虚好学的态度等,对待这些没有多少舞蹈基础的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切不可以舞蹈动作的绝对规范性与动作技术能力的高低作为评价标尺,俗话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对舞蹈学习的热爱才是学好舞蹈的情感基础,老师们一定要调整评价标准,以鼓励为主,让学生不时感觉到原来我的付出让我不断收获,不断进步,努力培养学生对舞蹈学习的深厚感情,当学生对舞蹈充满了热爱之情,学习也就充满了源源不断的内动力。在此基础上,才能去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提高学习效率。

三、实施以学生个体性发展为基本取向的学习评价

学习评价是对学习者个体的综合判断, 应以个体性发展为基本取向,摒弃经验式的总结判别与群体性选拔等方式的束缚[2]。当舞蹈课程学期结束汇报表演考试时,我们渴望看到这样的画面:学生齐整地站好一溜儿,个个身材长相一般靓,动作整齐划一,有法有范儿,美得让人垂涎三尺,技术技巧一出手就让你情不自禁鼓掌吆喝……但这种理想的舞蹈专业表演情景似乎不太可能出现在音乐教育专业的舞蹈课堂里。按照一般经验来评判的情况,我们会认为舞蹈课程的考核以学生的舞蹈表演能力高低为主要标准,而实际上,排除那些很有天赋的优秀学生,对于音乐教育专业绝大多数同学来说,如果按照对舞蹈专业这类群体的要求来给予学习评价的话,他们很多都是不合格的。学生千差万别的基础条件,我们更应该着重每个学生个体的纵向成长对比,让学生自己跟自己比较,现在跟过去比较,是否尽最大努力挖掘了自己的潜能?任何学科的学习都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而舞蹈学习过程还要付出更多汗水甚至忍受疼痛。比如我们会教学生压腿,一开始,有些同学把腿放上把杆都可能很吃力,老师们不可操之过急,切不可对此表示出不满与嫌弃,每个同学都能标准的下腰、踢腿、劈叉、大跳、旋转等等并不是我们教学的终极目标,舞蹈专业的学生的腿“随便一掰一百八,横叉竖叉惹人夸”,而对于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很多学生的柔韧性差,在学习初期他们能把腿绷直也就值得教师欣赏与夸奖了,待同学们能弯腰下叉的时候,教师就应该夸张地为他们鼓掌喝彩了!

其实,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在舞蹈课程学习中,学生能理解与掌握正确的动作训练方法同规范地把动作做到位一样难能可贵,更重要的让学生明白自己所学习掌握的舞蹈知识与技能能否助力未来音乐教育教学活动的实施?现在所学的舞蹈知识与技能能否变成一种实用性的可操作性的能力?可为今后更好地开展音乐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一种灵活的手段吗?因此,我们应放弃如对专业舞蹈演员表演能力考察般的评价要求,不妨多思考现在学生所学的舞蹈知识,所掌握的舞蹈能力是否可以助力他们成为综合能力更强、更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未来音乐教育工作者?

四、学习评价中注意教师教学的输入因素

对于被评价者来说,只有结果评价和过程评价是不够的。因为无论过程评价还是结果评价都关注学生(被评价者)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而把学生看成学习的过程和结果的唯一责任人是不适当的,更是不公平的。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教育的物质条件、课程、教师的教学等输入因素都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从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看,只有同時考虑了输入因素,对过程和结果的评价才可能全面、准确。对于学生的学习而言,教师的教学就是一个重要的输入因素,这就是需要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原因[7]。

比如,我们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应该拓展舞蹈知识宽度广度,紧跟时代步伐,可以融入一些现代舞、流行舞的元素,让学生接触各种感兴趣的不同风格类型的舞种,用丰富有趣的教学信息刺激学生产生学习兴趣,让浓厚的学习兴趣成为陪伴学生学习的最好老师;又如,教师要努力做个魅力十足的“有趣”的老师,教师首先要具备扎实过硬的专业知识技能,在日常舞蹈示范和讲解中能“镇得住”学生,用肢体美、语言美的十足魅力感染学生,甚至不自觉地让学生有些“崇拜”自己;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灵活多样,借助多媒体、高科技的手段辅助来改变单调枯燥的单一教学模式;我们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对学生的学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课堂和课后的作业检查,努力创造各种条件多给学生搭建舞蹈实践的平台,让学生在舞台表演的实践中提高综合能力。

总之,教师渊博的知识、认真的教学态度、灵活的教学手段,有趣的教学风格、热爱学生的真挚情感等等都是影响音乐教育专业学生舞蹈课程学习的重要因素,因此,教师平时更应该进行教学反思,从课前、课堂、课后多个环节综合对自己的教学设计、教学准备、教学行为、教学情感等做出理性评价,不断地总结经验,提高教学水平,更好地吸引学生爱上自己的课程,师生共同努力而更好地实现有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五、注意学习评价的多元化

舞蹈专业学生的学习评价主要针对舞蹈技术技巧的纯熟以及表演能力的高低进行,而音乐教育专业舞蹈学习评价的标准不在于此。对于该专业学生的舞蹈学习评价,应该坚持多元化而力求更全面更合理。

首先,学习评价不能完全用分数去定性,音乐教育专业是一种职业教育,当学生走向社会的时候,不是靠分数的高低参与竞争的,这时老师给的分数意义远不如中学时的课程考试分数,将来用人单位看重的是实践能力,选拔人才靠的是面试,看的是过硬的真功夫。舞蹈课程的分数可能更多提供的是符号式的一种参考,而学习的最大价值并不是看自己得了多少分,而应该看掌握了多少可操作的技能,这些技能的掌握应该可以转化成实际动手能力,尤其是开展与音乐舞蹈有关的各种活动的动手实践能力。学生虽然也会很关注分数,但我们更应该让学生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与音乐、舞蹈相关的综合能力的培养上。

在评价的内容上不能过于单一,不能以期末考试时的一次舞蹈表演的表现为唯一标准,还应该对课堂作业以及平时学习、练习情况做详细的了解掌握,比如对学生的考勤、回课的表现、理论知识的掌握、舞蹈舞台实践等等方面进行综合式的考查。另外,考试、考核的内容结构也要综合全面,比如除了考核教师课堂舞蹈组合外,还可以包括自選、自编舞蹈组合或小品,并且对舞蹈技术水平的高度和艺术表现力的要求方面不必太过苛求。

在评价的形式上可以采取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学生互评等多种方式综合评价。教师的评价可以用舞蹈专业的标准尺度衡量学生的身体技能和表现力,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学生互评等可以使学生自省,对照自己和别人来反思“我”的学习方法、学习成效等等学习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教训促进今后的学习。

六、结束语

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有其自身特点,对于该专业学生的学习评价,我们要紧紧围绕“增强学生的学习价值感”来进行。当学生认识到自己的学习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就能增强学生的学习“获得感”,这种力量可以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以上介绍的这些教学评价方法运用到具体的教学中,可以促进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更好地提高学习效率,从而提高舞蹈课程的教学质量,为更好地培养具备良好舞蹈综合能力的音乐教育专业人才服务。

参考文献:

[1]曾晓翔.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内容构成研究[D].云南艺术学院,2010:9.

[2]郭福春,米高磊.智慧教育推进高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6(11):107-110.

[3]余文森.从有效教学走向卓越教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153-154.

[4]余文森.从有效教学走向卓越教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43-45.

[5]曾晓翔.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教学内容构成研究[D].云南艺术学院,2010:39.

[6]崔允漷.有效教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87-90.

[7]崔允漷.有效教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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