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发展滞后,是贫困地区发展、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制约因素。汪清县长期以来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缺口较大。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交通、水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持续加大项目、资金等支持力度,聚焦贫困群众关注的行路难、住房难、吃水难、宜居难等民生问题,加快补齐汪清县基础设施短板。
改善出行条件,解决“行路难”。2016年以来,汪清县新建改造农村道路257公里,改造危桥22座,实施农村破损道路改造工程97个,全县200个行政村道路全部硬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优化或新开通客运班车线路20条,解决26个偏远村不通客车问题,行政村通车率达到100%。2019年3月,汪清县唯一一对客运火车停运,影响百姓出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挂职干部开展深入调研,积极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提出运行方案优化建议,列车于11月21日恢复开行,通达州府延吉并顺畅衔接动车班次,为百姓提供了便捷、实惠的出行方式,特别是在冬季冰雪天气时,保障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得到了群眾的广泛好评。
保障住房安全,解决“住房难”。支持汪清县用好国家和吉林省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的倾斜支持政策,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人群及收入低于贫困线1.5倍的边缘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累计投入1.27亿元,改造危房4495户,针对无房户和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建设226户联体式脱贫公寓。明确改造标准、方式、程序、质量要求,加强危房鉴定、建设审批、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贫困群众全部住上安全房。
确保饮水安全,解决“吃水难”。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汪清县统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县自筹资金等,投入2.67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48处,农村集中供水率与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在冬季枯水期、上冻期时加强排查,认真查摆解决饮水安全保障方面的薄弱环节。同时,加强建后管护,乡镇政府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指导,200个行政村水量水质全部达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整治人居环境,解决“宜居难”。支持汪清县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实施8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治理机制。在厕所粪污治理方面,改造农村旱厕6890户,同步实施厕所粪污环保无害化处理。在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启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站4个,完善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在村容村貌提升方面,有序实施农村围栏改造提升、路灯安装、道路边沟建设等,开展绿化树和花草栽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