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珍
康美药业是曾经的千亿市值白马股,但自2018 年以来屡遭市场质疑,经过证监会5 个月的调查,坐实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
2019 年4 月29 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表示,公司从2018 年12 月28 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对此进行了自查,在2018 年之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其中,康美药业对2017 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货币资金多计299.44 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 亿元,销售费用少计4.97 亿元,财务费用少计2.28 亿元等。
1.贪婪因素分析。贪婪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起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于利益的过度追求。这种对利益的追求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物质生活需要,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其自我实现的需求。
而康美药业实控人马兴田自我实现的方式就是通过多元化投资把公司做大。具体来说,利用资金优势拉升股价;占用公司资金发展房地产,不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大量资金,而为了让公司融到更多资金,马兴田最终选择了虚增利润,做高市值。
2. 机会因素分析。机会是能够成功实施财务造假的重要条件,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能力不足。一方面,由于事务所行业竞争激励,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事务所处于弱势地位,审计者的费用、是否聘用、续聘等问题公司具有决定权,而部分事务所为了争取业务选择接受公司提出的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要求,而部分注册会计师为了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对公司的重大财务选择视而不见,不进行披露;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由于缺乏警惕性和职业能力,欠缺未发现被审计公司的一些隐蔽的财务造假行为。
(2)国家监管体制不完善。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下,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的机构和人员都是上市公司自行挑选并支付审计费用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审计监管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利益相关的双方又是审查和被审查的关系,很难保证审计的客观性。
3.需求因素分析。作为上市公司,存在扩大规模、力求股价上涨的需求。而在这一过程中,康美药业由于不合理的多元化投资占用了过多的资金,导致其主业发展缓慢,整体投资效益不理想的现象,而为了保证资金运转顺畅,通过虚增存款、虚构利润等方式粉饰其资本结构,使其能够顺利筹集资金。
4.暴露因素分析。暴露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径有多大可能曝光,二是造假行为被公之于众后,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及高管还有注册会计师的惩罚力度。以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为例,证监会对康得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如下:首先是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 万元罚款;其次是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 万元罚款。对比起造假金额119 亿元,其违法成本很低,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造假现象频发的一大原因。而这一惩罚力度已经是证监会能作出的顶格处罚了,这说明即使造假金额再高,其违法成本也只能是和康得新一样的水平。在索赔的制度方面,我国目前不能够提起集体诉讼,只能由投资者分别提起诉讼或者共同诉讼,在诉讼成本及诉讼效率方面较差。
2018 年12 月28 日证监会已经对康美药业立案调查,2019年5 月17 日,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案调查进展。
证监会表示: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 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 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埋藏深度2902.90~3203.79 m,厚度300.89 m。该地层据测井解释成果反映,共有31层砂岩,砂岩总厚度为43.4 m,砂厚比为14.42%。砂岩孔隙度2.63%~19.68%;砂岩渗透率0.04~46.44 md;热储层顶板井温为87.41℃,底板温度为92.87℃。
1.虚增存款。康美药业将多计的299.44 亿元货币资金解释为前期会计差错,这并不能掩盖其虚增存款的行为。
2.收入造假:营业收入多计88.98 亿元。证监会查实康美药业还存在收入造假。康美药业发布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2018 年之前,康美药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通过企业自查后,对2017 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其中,公司营业收入多计88.98 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 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多计近103 亿元。
通过收入造假虚构利润,做大净资产规模,由于净资产的提升,保持债资比不变,企业举债能力上升,进而可以增加有息负债,新增的负债又可以继续虚构利润、炒作股票、体外占用。
3.炒作股票:挪用88.79 亿元。证监会的通报显示,康美药业还存在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问题。证监会通报显示,康美药业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17 日晚,康美药业发布公告承认了自炒股票的问题。公告称:经公司核查,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存在88.79 亿元的资金往来,该等资金被相关关联公司用于购买公司股票。也就是说,有88.79 亿元的资金被挪用来炒自家的股票。
1.存贷双高。康美药业在有巨额存款的情况下,还存在巨额负债,背负负债的同时还承担着高额的财务费用,这本身就不合理,而其存款闲置不购买理财产品也不做资金管理,利息收入非常低,这一行为违背一般管理者的商业逻辑。因此可以看出其存款可能存在虚构情况。
3.应收账款和存货均高于同行业。存货余额共180 亿,金额较大,其中还有人参等难以判断存在性的存货。证明其虚构的利润可能放入了存货中。与此同时,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市场价格下降的时候不计提跌价准备;在关联方资金往来中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坏账准备为0.00 元。
4.康美药业主业为医药贸易,毛利率达到30%,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横向对比说明了康美药业的净利润有虚高之嫌。
5.账面现金数377 亿元,基本与有息负债数400 亿相同。有息负债融资的资金基本没有用于生产经营,因此,融资得到现金就无法转化成其他科目,极大可能就是被大股东体外占用了,体外占用无法在报表中体现。因此,报表中一直显示有377 亿现金,但是依然需要不断增加有息负债。
6.2017 年利息收入2.69 亿元,年利息大约0.7%,很低。也可以作为资金被体外占用的证据。
7.股东股权质押比例非常高,截至目前,大股东康美实业持有康美药业91.91%的股权已经质押,有庄股的嫌疑。
通过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动因和手段的分析,提出了关于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对策。主要是从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的角度来减少财务造假行为实施的条件。
1.建立股东损失赔偿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大股东通过股票质押侵占小股东的利益。
2.加强对事务所的监管,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证监会应当建立违法举报奖励和保密条例。由于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较难发现,且事务所众多、业务量大,证监会难以对每个事务所的每项业务进行检查。而资本市场中存在很多专业人士,可以将他们调动起来,则可大大提高监管效率和力度。让上市公司的严重财务造假行为无从遁形。
3. 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订格处罚力度远远不够,目前,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涉及金额动辄上百亿元,而处罚力度仅仅只有60 万元,违法成本过低造成了这种违法行为的频繁发生。
4.推进企业“业财融合”,有利于优化完善企业内控,减少财务虚假的现象发生。其一,业财融合强调企业业务、财务会计、管理的融合,要求财务管理人员要充分了解企业的业务运作状况,并且能够充分利用财务管理中的业财融合提升企业的业务质量。故而业财融合的财务分析主要是对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的整合和共享,需要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合作,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财务数据不能与实际业务脱离,避免企业通过简单调整财务数据、忽略业务事实,进行财务造假的行为,确保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其二,业财融合源于互联网时代,需要借助于信息技术,取代传统的简单重复的会计录入、核算工作,这就从技术层面上,通过与各方数据的快速比对,减少由于人为工作而带来的数据错误,保证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