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孙 闯 刘保华 刘晓波 周洪国 刘志男
疾病预防控制人力资源指的是在卫生领域中从事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与卫生管理人员,其人力资源状况关系到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的提升,而人力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则是疾控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也是确保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最基本保证。为准确掌握黑龙江省疾控体系人力资源状况,探讨如何加强人才建设,进而提高全省疾病控制工作水平和应对复杂公共卫生环境的能力,我们对黑龙江省疾控机构人力资源调研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现将结果总结如下。
1.资料来源黑龙江省疾控体系人力资源专项调研数据,包括287个省、市、县(区)三级疾控中心、结防、牙防、皮防、精防五类疾控机构以及农垦和林业相关疾控机构。
2.方法。对黑龙江省各级疾控机构的人员编制、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及编外人员构成进行描述性分析,研究其资源配置情况。
3.统计分析。采用Excel2010进行数据整理,对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黑龙江省共有疾控机构287个,其中疾控中心166个,专病防治机构121个,各占疾控机构数的57.8%和42.2%。
2015年黑龙江省常住人口数约为3813万,全省疾控机构共设编制8550个,全省平均每万服务人口有2.24名疾控人员。不计农垦和大兴安岭林业局数据共有编制8308个,省、市、县三级分别为534个、1913个、5861个,比例分别为6.4%、23.0%、70.6%;在编在岗人员(不计农垦和大兴安岭林业局)总数为7618,省、市、县三级分别为462人、1663人、5493人,比例分别为6.1%、21.8%、72.1%;编外人员共1442人,省、市、县三级分别为47人、367人、946人。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设置。黑龙江省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个数分别为1、13、137,另有1个农垦总局疾控中心、11个农垦分局/农场疾控中心、3个大兴安岭林业局疾控中心,共计166个机构。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及人员情况。黑龙江省各级疾控中心共有编制数6409个,占疾控机构编制数的74.96%,每万服务人口有1.68名,在编在岗人数共计5875个,参考2012年全国疾控基本信息系统报告数据,在编在岗人数均低于国家在编在岗人员平均水平。
1.专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专病疾控机构包括结核病防治所68个,口腔病防治所26个,精神病防治所22个,皮肤病防治所5个。
2.专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专病疾控机构共有编制2141个,占疾控机构编制总数的25.04%,平均每机构编制19.1个,低于全国平均每机构28.5人。
黑龙江省疾控机构人员平均每万服务人口2.24名,高于2012年全国每万服务人口1.66名;疾控中心每万服务人口数1.68,高于全国每万服务人口数的1.37。疾控中心编制数占疾控机构的74.9%,低于全国数据82.6%。三级疾控中心编制数占疾控中心总编制数比例为6.5%、24.5%、69.0%,在编在岗人员数占总数的比例为6.1%、21.8%、72.1%,省、市级所占比例高于国家水平,县级低于国家水平。总体来说,黑龙江省无论是疾控机构数量还是疾控中心人员的每万服务人口数均高于国家,而各级疾控机构和疾控中心人数均低于国家水平。出现这种矛盾现象的原因如下:第一,我省常住人口数3813万,全国排名第16,区域面积45.48万平方公里排名第6,相对属地广人稀的情况;第二,全国23个省平均每个省设置县(区)103个,我省137个,每个县(区)行政区域内都设疾控中心,导致县级行政区划内平均人口数较少。第三,农垦系统和大兴安岭林业局单设疾控中心也增加了我省整体疾控人员的数量。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疾控队伍应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进程,在核定编制总量的基础上,坚持“保基本、强基层”的原则,充分考虑多方因素,分层级核定省、市、县三级人员编制,提高疾控服务能力,为疾控体系良性发展和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