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柠,马晓龙
(南开大学 旅游与服务学院,天津300350)
贫困是全球普遍存在的现象[1],旅游业被认为是减少和消除贫困的有效方法[2]。但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旅游业“不仅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鹅,也会弄脏自己的巢”,在发展过程中也会给当地生态环境[3]和社区发展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4],特别是对社区居民意见和需求的忽视直接影响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5]。于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提倡将社区作为旅游开发和管理主体[6],让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决策、开发、规划、管理等过程,并享有收益分配权[7],即强调社区参与的重要性和对社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8]。在社区参与概念的基础上,社区旅游(community-based tourism)作为一种开发理念或开发方式被提出[9],指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要,并将社区居民作为主要开发主体和参与主体,以便在保证旅游可持续发展方向前提下的社区全面发展[10]58。
在社区旅游概念引入我国的初期,曾涌现出如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园、四川白马村寨等社区旅游典型代表,但随着初始热潮退去,“社区旅游”作为一种旅游产品不再被产业实践和学术研究关注,但社区参与仍是旅游学界关注的重点和热点话题[11]。尤其是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我国的乡村旅游发展态势强劲,而由于乡村特有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基层村民自治和村民世代生存的空间根植性,乡村旅游比其他类型的旅游规划开发更需要也更适合社区参与[12]。但现有研究表明,我国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程度普遍较低[13]、村民收益效果差异较大[14],村民参与旅游的收益会受村民参与水平能力、旅游发展阶段[15]、政策环境[16]等多方面主客观因素影响。政府角色的转化、市场力量的适度发挥和社区自身力量的增强对提升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有重要影响,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定制社区参与的相应制度[17]是有效明确财产和权利资本、协调各方利益、组织形成合力、提升村民参与权和参与能力的关键[18]。
对比之下,我国有关标准的制定远远落后于社区参与在实践中需求的紧迫性。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我国现行旅游相关国家标准有41项、行业标准67项、地方标准600余项。这些标准在规范旅游市场、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等多项标准中均有对社区参与的要求和指标,但所占权重并不高,评价方式也较为模糊,难以确保社区参与的程度和效果。学术界关于社区参与旅游标准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针对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特定形态的旅游产品制定标准等方面,如根据生态旅游的经营模式特点,制定鼓励企业、社区和居民参与的方式和路径[25],或通过完善各利益主体的功能分工协作机制,来促进社区共享利益的乡村旅游标准[26];也有学者构建量表或指标体系来对一些乡村旅游目的地进行评价打分[27],评估当地的社区参与水平[28],为我国社区参与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有效参考。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关于社区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和相关研究滞后于现实需求,未能给乡村旅游实践提供社区参与的明确规范要求和评价准则,对社区参与的保证、促进和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乡村振兴战略赋予中国乡村旅游以更多“国家责任”,而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宏大背景下,如何规范引导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社区参与是乡村旅游开发者和推动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如何组织和推进相应的标准化工作,以及如何让标准的内容和体系与中国乡村旅游发展实际相匹配,是旅游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课题。在缺少我国社区参与标准及相关研究的现实情境下,本文借鉴已有成果、选择典型国家或区域标准的案例进行解剖式研究,来探讨旅游标准如何引导旅游发展、保证社区参与和福利,从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经验借鉴。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是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东盟社区旅游标准》(ASEAN Community-Based Tourism Standard)是东盟面对本地区内所有旅游项目推出的认证体系,本文选择《东盟社区旅游标准》为研究对象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东盟旅游标准化工作在亚洲地区具有示范引领性。东盟标准和质量咨询委员会(ACCSQ)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承认并保持联系的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在亚洲地区较早开始标准化工作。《东盟社区旅游标准》是在东盟旅游标准工作组的主持下编写的,该工作组目前已经推出了有关绿色酒店、生态旅游、餐饮、住宿、厕所等方面的旅游标准,在旅游标准制定和实施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且随着中国—东盟国际标准化论坛等活动的举办,中国和东盟的旅游标准化工作在战略和行动上的合作必将不断深化,对其进行研究有利于日后双方开展合作。
(2)《东盟社区旅游标准》是解决东盟地区旅游发展现实问题的有效方案。东盟地区的标准化具有多国家协调困难、地区差异大等等问题,加强区域旅游业合作始终是东盟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2018年,东盟6.4亿人口有25.2%生活在贫困线以下①,作为反贫困的重要手段,大部分东盟国家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旅游业对东盟地区国家的整体GDP贡献已超过12%②,但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盗猎、环境恶化和传统被破坏等现象也给该区域的自然和人文遗产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研究其标准制定程序及监督、监管过程对同样存在巨大区域发展差异的中国旅游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3)《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在东盟地区旅游发展中有着日益广泛的影响力。东盟成员国根据“东盟旅游战略计划(ATSP):2012-15”协定认可并推行《东盟社区旅游标准》,政府和非政府组织(NGO)纷纷投入发展社区旅游项目,形成了组织内部的社区旅游标准或指导书。东盟国家内部对此项标准频繁报道,每年的东盟旅游论坛会评选并公布优秀的社区旅游项目,以提高其知名度和认可度。目前,该标准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东盟国家社区旅游发展指导和效果评价中,如印度尼西亚特尔纳特岛的社区旅游项目,在提高乡村社区管理旅游的能力、提升对环境的关注程度、增加直接参与旅游发展的社区居民人数、在社区间建立有效的人际连接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提高了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能力和收益。
与传统混凝土施工技术不同,碾压混凝土施工技术在施工工艺上主要是应用了通仓薄层碾压的方式。水平层比较多是该种工艺的主要特点,相应的对水平层之间的结合配合度要求较高。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从不同维度、运用多级指标对社区旅游项目提出要求,通过对其全面理解、分析和阐释,不仅有助于探究标准对于保障和促进社区参与的作用,更有助于厘清标准发挥作用的机制与原因,对于建立不同空间和区域尺度的社区参与旅游标准、推动和保证社区参与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为达到全面反映东盟国家社区旅游标准特征、探究该标准保护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社区参与和福利的方式方法的目的,本研究试图综合分析《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标准的内涵与追求”“标准的结构与体系”三个层次上,从而可以回答“谁利用标准来推动和保证社区参与”“标准的核心要义应该是什么”“标准如何从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来保证社区参与”三个问题。
在分析“标准的内涵与追求”时采用高频词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结合的方法,分别对标准中所反映的东盟官方对社区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各要素的重视程度、关键特征词反映的社会网络结构[29]以及不同特征词对资源控制的程度进行表征[30]。词频是文本在语言形式上的特征,出现频率高的词往往能反映文本的内容主旨[31]。社会网络由行动者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构成,社会网络研究方法在社会学起步并逐步被应用于旅游研究中,通过模拟旅游文本中特征词的属性结构来实现对文本中主导要素的判断。特征向量中心性是衡量中心性的综合性指标,其计算依据既包括相邻节点的数量,也包括相邻节点的重要性,能从网络结构整体意义上探究特征词是否占据主导地位[32],ROST CM6是社会网络分析的常用软件[33]。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原文件为英文,全文5.4万余字,考虑到英文文件分析数据时可能存在的关键词提取不充分以及与中文惯常表述方式不一致的问题,为了全面掌握文件中所反映的数据信息,研究需要将原文件翻译成中文。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首先选择两位英语水平较高的旅游管理专业研究生独立翻译标准文件,在翻译过程中尽可能选择与社区旅游发展相关的中文专业学术词汇以保证意思的一致性。翻译完成后,再对两个研究生提供的译文文本初稿逐句比对,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一致性的词汇表达。在出现较大翻译表述争议的情况下,则咨询并听取英语专业权威专家基于社区旅游发展情景的意见,从而形成一致的翻译表述完成修订稿件,并采用回译法保证译文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最后,将完成的修订文本交由旅游研究领域专家修改与审定,得到用于文本分析的中文标准数据。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由柬埔寨旅游部在东盟旅游标准工作组主持下编写,由来自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可持续研究中心和格里菲斯大学的四位教授、学者组成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小组,并借鉴柬埔寨社区旅游标准(Community Based Tourism Standards in Cambodia)形成草案。澳大利亚工业、创新、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部(DIISRTE)通过全球机会计划(Global Opportunities Program)提供资助,并负责审查该标准,其制定是在东盟带领下,汇聚东盟组织自身和成员国、科研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多方力量的结果。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社区旅游项目③获得《东盟社区旅游标准》的认证都需要经历注册、核准和认证三个步骤(见表1)。每个程序都需要依据检查清单审查社区旅游项目,并对各适用评价项做出“完全符合”“部分符合”或“不符合”的判断,是否通过审查由“完全符合”的评价项占该类(最低要求或高级要求)总评价项数量的百分比决定,判断时需要包括文档记录、观察资料、访谈和照片等多种证据来证实社区旅游项目已经达到要求。认证过程涉及“社区旅游委员会、社区旅游管理局、政府/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社区旅游住宿提供者、社区旅游餐饮提供者、社区旅游友好旅行社”④6种机构和“社区旅游导游、独立审计人”2种特殊人员,多元主体在社区旅游项目开发、运行和认证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都有明确规定。
表1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认证程序
具体来说,认证申请由社区旅游委员会提出,若社区旅游管理局认为其可能满足认证要求,则指派独立审计人负责审查该项目并给出推荐建议,再由社区旅游管理局向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推荐该项目,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的批准标志着东盟社区旅游标准的认证通过,社区旅游项目将会获得认证证书和牌匾,达到认证有效期5年后,需要重新对项目进行评估。国家旅游主管部门对标准的认可和参与赋予了标准以权威性。此外,这里需要重点介绍社区旅游委员会。社区旅游委员会是社区选举产生、代表社区在旅游活动中的利益并协调和管理相关活动的组织;社区旅游委员会的存在及合规性(委员会成员必须没有犯罪记录)是社区旅游项目申请认证的先决条件,社区旅游项目的认证申请必须由社区旅游委员会审定。这表明《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对社区主导的推崇,提倡社区作为旅游开发的主导力量,提倡自下而上的自主性。此外,设置独立审计员与我国的专家评审机制类似,拥有相关资格和经验,并经过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和认证程序的培训的非政府人员被社区旅游管理局任命为独立审计员,负责社区旅游项目认证过程的审计工作,表明了标准提倡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结合,确保评估和审核的公平。
以官方力量为主导的多方共同引导还体现在认证程序的要求上:在认证的三步程序中,项目注册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仅要求社区成立社区旅游委员会,且注册成员无犯罪记录,社区旅游委员会通过自查认为符合注册要求后可向社区旅游管理局提出注册申请。经社区旅游管理局审核认为拟注册的社区旅游项目完全符合社区旅游标准指标最低要求的50%和高级要求的40%,并制定相应提升措施即可完成项目注册。注册阶段指标要求门槛较低的做法既有助于鼓励当地社区村民参与标准实践,又有利于在旅游发展初期达到引导发展方向、规范发展模式的效果。注册成功1年后,社区旅游项目可申请进入核准阶段,要求至少完全符合最低要求的60%和高级要求的50%。从注册到核准要求至少1年,这给了社区旅游项目改进和完善充分的过渡时间。从核准到认证阶段,标准中并没有时间要求,但在指标方面则要求提升至“完全符合”社区旅游指标中“最低要求”的70%和“高级要求”的60%。总体上看,社区旅游项目从注册、核准到最终获得认证的门槛要求逐级递增,认证时间较长,且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追踪反馈机制,这些做法既保证了社区旅游项目认证的积极性,同时又给社区提供了足够的自我纠错空间,以官方力量为主导的多方共同引导作用通过标准得以体现。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具有良好的体系和结构特征。标准体系方面,其首先与东盟推出的其他旅游标准构成标准体系,共同指导地区旅游的发展;其次就标准本身而言,成套的标准文件由《社区旅游标准手册》《社区旅游审计手册》《社区旅游检查清单》《社区旅游工作手册》和一份针对不同社区旅游成员的《行为守则》组成。其中标准手册是核心,提出了东盟社区旅游的8个一级准则、23个二级指标和171条具体的指标评价项。检查清单是将该标准设计为实践中适用的评价表格,并将具体评价项分为“最低要求、高级要求和最佳实践”3个层级,以此作为具体项目评估的实用工具(见表2)。其余手册是针对不同使用者的应用延伸,其中,审计手册用于独立审计员审计社区旅游项目,工作手册则用于指导社区自查。
评价体系内的各一级准则可概括为对于社区参与和主导权(“社区所有权和管理”和“鼓励社区和游客互动”)、旅游的影响(“对社会福利的贡献”和“对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贡献”)、旅游服务要素(“优质行程和导游服务”“优质餐饮服务”和“优质住宿”)和对友好旅行社的要求(“社区旅游-FTO的绩效”)四类,分别体现了标准对社区参与的鼓励、旅游开发影响的积极引导、旅游基础服务要素的要求和对友好旅行社的规定。层级分明的指标体系和逐级细化的指标要求拆解“社区旅游”这一概念,不仅能够全面细致地评价社区旅游项目,也为乡村社区发展旅游提供了清晰的指导书,具有极高的可操作性。
表2 东盟社区旅游指标体系
表2 (续)
对171条评价项的等级划分可以看出“最低要求”对社区旅游项目提出社区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基础和底线要求,强调交通、安全、卫生和行程服务等内容;而“高级要求”则注重促进社区旅游项目制度化、标准化的中长期计划和行动方案;“最佳实践”则可视为东盟社区旅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最终表现形式。三个等级要求难度逐级递增,为社区旅游项目开发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路线图。总体来看,《东盟社区旅游标准》与东盟地区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社区居民文化水平不高、社区参与能力较弱的实际特征一致,该标准在东盟国家类似社区旅游发展的起步阶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需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友好旅行社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标准立足东盟地区社区旅游发展实际为保障项目可持续性、确保理念落实所作的认真思考。由于社区旅游项目大多位于东盟的贫困地区,受限于这些地区交通设施和宣传手段落后等客观条件,旅行社是游客了解旅游目的地的主要信息来源,旅行社的经营理念和具体操作方式对产生合理的游客预期、保护当地社区福利和可持续发展均有重要影响,所以必须规范引导其行为,以保证他们对社区利益的尊重。
3.3.1 高频词统计与分析
在文本格式调整基础上对《东盟社区旅游标准》进行词频统计可以得到537个高频词,这些词的总计频数为1 652次,剔除与研究主题关系不大的如“使用、存在”等词和“社区旅游、社区旅游项目、旅游”等概念化词语外,可得到26个出现频数大于10次的特征词,这26个特征词的总出现频次为464次。其中,“游客”在所有高频词中出现的频次最高,达到66次,紧随其后的则是社区39次,以及友好旅行社、服务等词汇,累计出现35次,反映出标准中对这些高频词所代表的以游客、游客需求和社区发展为核心的社区旅游内在价值的倡导与追求(见表3)。
根据26个高频词所代表的价值取向,可以对这些特征词按照“游客服务、社区发展、行为约束”三个主题类别进行分类。结果显示:以游客服务为核心价值内涵、出现频次大于10的特征词共11个,合计频次219次,这些词或者体现社区标准的服务主体与客体,如“游客、导游、员工”,或者体现社区标准所强调的游客体验的保障,如“服务、住宿、餐饮、安全”等,说明标准向社区提供了所需的服务质量方面的指导,确保游客可以在东盟认证的社区旅游中得到一致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反映了社区旅游的产品特质和以游客为本的制度关怀。
表3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高频特征词
作为社区旅游发展的直接受益主体和社区旅游标准制定的最直接保护对象,以社区发展为价值取向、出现频次大于10次的特征词共10个,合计频次182次,这些高频词更多地体现了社区标准对社区作为旅游发展载体的关照,特别重视社区居民权力和利益的尊重与实现,如强调机构建立基础上对文化、环境、知识和传统的保护与传承,尽可能通过条款的方式确立社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现了标准对社区旅游核心价值的关怀。
此外,以行为约束为核心价值出现频次大于10次的特征词有6个,累计出现频次63次。这些高频词主要强调社区旅游发展对不仅包括东盟社区旅游准则、行为守则,也包括标准制定过程中所引用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尊重和执行,说明标准需要刚性的约束,需要划定便于社区居民清晰理解的制度底线,社区居民才能够在发展实践中按照底线要求真正把行为纳入符合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中。
总体上看,高频词统计结果反映了《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对包括社区居民在内的全体旅游利益相关者权利的重视、对社区发展福利的重视以及对标准执行能力的重视,这些核心内容也成为该标准最希望倡导的核心价值和追求目标。
3.3.2 标准文本特征向量网络结构
图1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特征向量网络结构
利用ROST CM6构建特征词的共现矩阵,得到《东盟社区旅游标准》特征向量网络结构图(见图1)。结果显示:“游客”的特征向量中心度达到0.462,在《东盟社区旅游标准》特征向量网络结构图中具有显著的优势,在整个标准文本中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社区旅游”和“社区旅游发展”两个词汇的特征向量也显示出较高的中心度,分别达到0.326和0.281,构成了特征向量网络结构图的两个次核心;也就是说,以游客为中心的社区旅游发展理念始终支配和主导着整个标准文本的构成,并与其他要素之间发生关联。此外,其他在网络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词汇还包括“友好旅行社、当地、行为守则、文化、知识、条例”等与社区福利相关及标准刚性规定的词汇,其中心度也达相对较高的水平,与“游客、社区旅游、社区”等词汇共同构成了《东盟社区旅游标准》特征向量网络结构图的主体框架,主导整个标准文本的内容搭建和价值表达。网络中的其他特征词如“安全、环境、建筑”等词汇的特征向量中心度较低,处于网络图边缘地位,表明这些内容主要发挥辅助和支撑的作用。结合高频词分析的结果可以认为游客和社区是整个标准文件制定和实施的核心,标准的刚性约束则为二者提供保障。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是依据东盟已有的相关标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社区旅游标准,是东盟偏远乡村旅游规划、运营和评估结果的重要工具。该标准通过多方参与、明确权责,围绕“社区”和“游客”两个核心,建立了具有权威性、多主体监管、审查严格的全面评估体系,为社区旅游的发展提供刚性要求和引导,体现出层次清晰、目标明确、指导性强、使用友好的特点,有效提升了东盟国家特别是社区旅游参与能力较弱地区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社区福祉。
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一系列国家战略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中国的旅游业特别是乡村旅游发展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额外功能,如何保障既有发展能够在满足社区主体利益并兼顾多方利益协调基础上体现出高质量特征,既能够满足大国区域发展不平衡这一基本特征的实际,又能够在一定框架下体现中国旅游业发展功能性大、灵活度高、适用性强的特点,制定符合中国实际的旅游标准是满足以上要求的必由之路。包括《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在内的国际做法和实践为我国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促进和保证社区参与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我国旅游标准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
(1)标准化工作可以有效促进和维护旅游目的地的社区参与和社区福利。以政府为主导的官方认证和宣传为东盟地区的社区旅游目的地提供了参与认证的动力,在多方力量共同引导和维护下,社区旅游目的地可以遵循标准所要求和提倡的发展模式,从而保证了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社区参与和福利。虽然我国目前鲜少推出社区旅游项目,但乡村旅游开发的社区参与程度亟待提升;在乡村旅游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的当下,应当积极思考并推动有关社区参与的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和实际情况,通过标准化工具引导和促进乡村旅游目的地的社区参与。
(2)有关社区参与的标准应以“社区”作为发展的主体,“旅游”则是社区发展的方式,刚性要求是发展的坚实保障。旅游的发展不光是资源的分配和利益的平衡过程,也是利益相关者之间协调制衡、责任分担的社会建制过程。有关社区参与的标准应参考《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在重视社区居民利益的同时兼顾多元主体的利益共享,协调社区居民、游客、政府、商业组织等多方的关系,以期达到“以体面、安全和有吸引力的方式展示社区生活以及自然和文化资产,从而创造高质量游客体验”的目的,保证旅游目的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3)科学的组织领导和系统的制度设计是旅游标准制定的前提。《东盟社区旅游标准》的起草由柬埔寨旅游部这一官方权威机构负责组织,在东盟旅游标准工作组主持下开展具体工作,东盟和各国政府的官方支持有效提高了标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但吸引游客选择社区旅游项目,同时还增加了各旅游地参与认证的积极性。标准的编制工作开放性地在世界范围内遴选一流水平专家负责,这种组织方式和制度设计能够保证标准制定之初就能够吸收国际最先进的做法,同时能够在本土专家协助下保证标准能够体现东盟国家地区的区域特点和发展现状,增强了标准适用的科学性和领先性。
(4)清晰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化的行动方案是旅游标准适用的基础。《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在文本中明确表示该标准的目的并不是划分“什么不是社区旅游”,而是在向社区提供所需指导,且这种指导能够达到长期目标与可实现性之间的平衡,即基于东盟地区落后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当地社区薄弱的参与能力,标准在结构和内容上遵从由易到难的顺序,首先对与游客直接相关的卫生、安全等基础保障提出要求,之后规定服务和设施的品质化要求,逐步培育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最终促进社区福祉保障机制这一长期目标的实现。标准对各方权责的清晰界定有利于各利益相关者相互协调,明确定位,凸显出旅游标准的高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5)准入管理和过程监督的同步注重是旅游标准效用可持续的保障。《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在鼓励社区参与的同时既高度强调最基础的准入门槛,保障社区旅游发展水平在具有国际性视野基础上得到提升,同时又制定了循序渐进的升级路径和保障方式。这种长效机制成为旅游标准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社会公平性的必要保障,不但可有效抑制目前我国旅游标准制定和使用中常见的“重挂牌颁证,轻监督复核”“重突击应对,轻长效机制”“重暗访抽查,轻日常管理”等形式化问题,又能够有效保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的使用效力。
注释
① 数据来源:东盟秘书处《2018东盟统计手册》(ASEAN Statistical Leaflet 2018)。
②数据来源:2018东盟旅游论坛(ASEAN Tourism Forum,ATF)。
③ 《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关于社区旅游项目(CBT initiative)的定义是“由CBT成员进行并由CBT委员会管理的一项活动”。
④《东盟社区旅游标准》关于友好旅行社(CBT Friendly Tour Operator,简称FTO)的定义为“负责任的旅行社:(1)将游客带到CBT地区;(2)关心CBT地区自然和文化的可持续性;(3)支持当地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并遵守东盟CBT友好旅游经营者的行为守则”。[1] SCHEYVENS R.Exploring the tourism-poverty nexus[J].Current issues in tourism,2007,10(2-3):23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