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教育报》2020 年12 月17 日02 版报道: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竞赛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各类活动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向公众征求意见。面向青少年的各类竞赛活动,对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推动多元录取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家长、教师功利性地追求竞赛加分等入学招生捷径,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加重了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一些竞赛甚至严重破坏了教育公平和教育生态。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竞赛活动,且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加分依据,既是因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具有非选拔性的特征,竞赛成绩与入学招生挂钩违背了这一原则,也是为了给家长与学生松绑和减负,斩断相关机构与学校之间的利益链条,同时也为堵住造假、代劳等竞赛腐败漏洞,营造一个公平的教育环境。事实上,教育部门近年来一直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各类竞赛活动和加分项目。2014 年,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提出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2018 年,教育部明确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今年7 月,为了规范个别竞赛在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又明确要求各竞赛主办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要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是高考改革的方向,也是破除唯分数论的途径。规范各类竞赛活动,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那么,如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如何通过科学的综合评价方法,贯彻发展素质教育要求,引导青少年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这是对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提出的挑战,倒逼加快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改革之路,同时也要加大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建设力度,在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