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木乃
(西南民族大学 西南民族研究院,四川·成都 610041)
《玛牧特依》是广泛流传于彝族地区的重要教育经典,是彝族民间口头文学的主要代表作品。它的流传方式主要有口耳相传和手抄本。表现形式多以民间格言、诗歌等形式体现在传统文化中。[1]《玛牧特依》是彝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彝族人的生存哲学,是彝族社会评判是非得失的道德标准,是彝族先民人生观、价值观的总集。由于版本较多,其内容的侧重点也各有不同,如《玛牧特依》以经典史诗的章节形式,按照彝族男人从小到大、从大到老的年龄线索,分年龄段深刻阐述了现实之中富有哲理性的人生规律,阐述了世间万物皆有自己的生存和生活规律的道理。而《居次玛牧》掺杂了有关彝族的史实,根据史实,告诫人们要懂得历史,以史为鉴等[2]。本文中的《玛牧特依》,主要以马鑫国和张德华编著的版本为参考,以社会治理为视角,挖掘彝族玛牧文化中蕴含的道德教育智慧,为彝区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供新思路。
彝族《玛牧特依》作为一部著名的教育经典,在彝族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功能。人类一切活动的最核心问题都是人的问题,而不是人制造出来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国家治理的背景下,以社会治理为新视角、新理论、新方法,探讨彝族《玛牧特依》文化内涵,对彝区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玛牧特依》是一部影响深远的彝族伦理学教科书,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教育经典。《玛牧特依》中的“玛”为教育、训导、劝导之意,“牧”为智慧、善良、贤德、优良之意,“特依”即为书、经典。“玛牧”为“教育”“劝善”,“玛牧特依”就是“教育人们为人处世的经典”,其目的是教人向善,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其“内容涉及伦理、哲理、心理、生理、宗教、历史、社会、民族、民俗以及教育、语言等诸多学科。语言通俗,思想敏锐,是古代彝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及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古代彝族人民在其社会内部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上和行为准则上规定性的法则。”[3]《玛牧特依》规定人在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等不同时期应该具备相应的思想道德,教育人们可以和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和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和应该怎么做、不可以和不应该怎么做,讲述着为人处世之道。
《玛牧特依》属于彝文文献中的大众文献,其具体的成书年代不可考,“从众说纷纭及书中所包罗的彝族社会历史、阶级关系、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人生观、价值观等内容来看,它不可能是出自一时一地一人之手,而应是不同时代彝族先民群体智慧的结晶,是在长期口头流传的基础上定型的。传说中的阿组子普、巴克拉惹、阿都尔朴等人则可能在本书的形成过程中曾起到过收集、整理、规范的作用。”[3]清代木刻本《玛牧特依》,前部分是古人遗留下来的,与各手抄本大同小异,后部分是主持此书刻印者省者乌谷新增的,岭光电先生将其翻译出版,并把书名译为《教育经典》。
彝文文献木刻本很少,常见的有《玛牧特依》和《劝善经》等,而《劝善经》是道教《太上感应篇》翻译而来,木刻本的出现可能是彝族土司为了管理彝族社会,推行道德教育,学习其他民族先进思想并在彝区推广,《玛牧特依》木刻本应该最先由彝族土司发展而来,不应该是源自民间,只是如今它在彝族民间影响深厚而已。2014年11 月,彝族《玛牧特依》经国务院批准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目,此次发布共分十类,将《玛牧特依》划分为民间文学。它是彝族社会内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关系之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彝族人思想道德的重要尺度,具有丰富的道德教育价值,至今在彝族社会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玛牧特依》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家庭伦理、社会秩序、人生哲理等方面,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地方性知识传统、诗性传说、群众性等方面[4]。彝族社会道德思想以其语言文字、思维逻辑、人际关系和物质文化为土壤,反映出彝族独特的价值观念,尤其是《玛牧特依》的伦理道德思想,深刻反映出彝族的社会价值标准。《玛牧特依》是彝族世代相传的道德教育经典,它兼具民族性、大众性、社会性、道德性、教育性、常识性、生活性与人文性等综合性特征,以培养优良、贤能、文明、有道德者为目标,影响着人们的道德思想观念,规范着人们的行为,维系着彝区的社会秩序。
《玛牧特依》训导人们在不同时期要有相应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情操,要求人们和睦相处,使社会和谐安宁。《玛牧特依》作为一部长期流传在彝族民间的彝文经典,其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是千百年来彝人治政安邦、训世育人的思想源泉,在维系彝族传统社会的稳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5]。《玛牧特依》对不同阶段、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准则,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融于生活,易于传诵,并且能够及时地得到强化,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接受到各种道德教育,在彝族社会中起着道德教育功能。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习俗和社会舆论约束人们的行为,修身养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它对于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起着重要作用,是凉山彝族社会生活正常运行,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的重要精神力量。
《玛牧特依》是彝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彝族社会伦理道德的标准,其内容包含文明和谐、诚信善良、勤劳团结等思想,是人类真、善、美的具体表现。彝族历来非常重视道德教育。《玛牧特依》被誉为彝族的道德经典,其核心思想是“德治”,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主导“仁善”,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它的宗旨是教育人们从善、行善,做一个道德情操高尚的人,追求一种“至善”的道德境界。《玛牧特依》以一个人为成长历程,强调不同成长阶段应该具备的“德”与“行”,教导人们应该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对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有着深远影响。《玛牧特依》是彝族千百年来道德治理的思想源泉,在规范人们思想道德和意识行为,协调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对彝族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玛牧特依》对彝族社会、历史、文化、民俗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方面具有较强的原生性,最终目的是通过道德教育,实现彝区社会和谐稳定。其思想深邃,影响深远,内涵丰富,涉及民族学、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文学、民俗学、社会学等内容,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彝族自古以来非常重视道德教育,《玛牧特依》是规范伦理道德的教育经典,是前辈教育后人,智者教育百姓,从而达到启之以蒙,晓之以理,明之以德,导之以行,效之以法的目的。《玛牧特依》可谓是彝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论理道德教育经典,对调节人们思想、约束人们行为、协调人际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育是《玛牧特依》的主旨和出发点,强调教育为先、以文化人、以文铸魂。儒学思想家主张人性存在着修养和教化的可能性,将道德置于社会生活秩序的首要地位。彝语“玛”为“教”、“调教”“劝导”之意,以教育方式进行教化人。“玛牧”为“教育”“劝善”之意,就是教育人们为人处世。《玛牧特依》认为人不同而智慧不同,知识也有差异,如“就以知识论,君长知识以千计,调解人知识以百计,祭师知识多如牛毛。”[6](P172)强调人类学习知识的重要性,只有学习了才会做事做人,学习知识贵在于学习他人。如“君长执政晚,采纳祭师调解人的点子;调解人断案晚,参照旧案例;祭师学祭晚,照着经书做;工匠学艺晚,模仿他人艺;百姓从牧晚,求教老牧人。”[6](P175)反复强调人类需要学习,没有不学习的人,不学习的话,做不好事情,会造成社会矛盾,不利于人心稳定和社会和谐,《玛牧特依》主张以文化教育来教化人,即以文育人。
《玛牧特依》强调学习的重要性,缺什么学什么,不懂什么学什么,学以致用。如“有时能讲者为贵,故学演讲的口才;有时胜者为贵,故学制胜的武术;有时勇者为贵,故学打仗的战术。”[6](P177)强调以文化来教育人,增长人的知识,开发人的智能,教化人的思想,约束人的行为,培养人的道德,维护社会秩序。它在生成道德人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文化教育功能,认为人生而无知,知识是靠学习获得的,所以人的一生都应学习,接受教育,强调人在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等不同时期要学习一些共同的知识,恪守一些共同的原则和规范,具备相应的道德,以使人向善,生成社会欣赏的道德人为宗旨。教育人们可以和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和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和应该怎么做、不可以和不应该怎么做,讲述着为人处世之道。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习俗和社会舆论约束人们的行为,修身养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对于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起着重要作用,是凉山彝族社会生活正常运行、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的重要精神力量。
廉耻是《玛牧特依》的精髓和道德底线,强调道德至上、以德育人、以德树人。彝语“雄”为“耻”“羞”之意,“雄礼”或“雄东”为“知耻”“可耻”之意。只有让人知道耻,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才能真正做到“雄礼”。“雄”是一种羞耻之心和道德感,即知好与坏、知善与恶、知是与非的道德良心,内心信念和最后的道德底线。若没有德,那就丧失了做人的资格。强调男女有别,人若超越了“雄”,就做出了可耻的事,那么他就无法在彝族社会安身立命。还强调以德服人,如“人的品德不能太差了,要是君长品德差,司权大印得不到;要是姻亲之间品德差,难以得到门当户对的姻亲;要是家门之间品德差,难以得到血缘的亲戚;为人要是品德差,难以得到知心的朋友;子孙后代品德差,难以进入朋友圈。联姻靠的是好品德,交友靠的是好品德,朋友器重的是好品德,斗敌靠的是好品德,宴请客人靠大方。”[6](P234-235)它告诫人的品德不能太差,不能做伤风败俗的事情,并认为以道德来引导,以伦理来约束,人们自然会知道羞耻,而不去做“耻”的事。
《玛牧特依》以偷盗为耻,以拐妻为耻,以奸幼最为耻,以乱伦最可耻,如“品行不端的男人,血亲之中行窃又拐妻,遭到众人的谴责,终成无助的孤家寡人。”又如“看见肥壮的牛羊,千万别偷家门的,看见漂亮的女子,千万别拐家门妻。”再如“世上男人不要想偷盗,偷了别人害自己,偷了近亲要设宴赔礼,偷了远亲要宰牛赔礼。偷盗行为最无耻,盗贼为人所不齿,偷钱换来偷裤穿,偷裤脱线破烂掉;贪吃莫偷家中的食物,贪肉莫偷鸡,贪色莫奸幼。”[6](P202)不能行骗偷盗,尤其不能做出人伦关系败坏的事,在彝族社会中姨表兄弟姐妹间严禁婚配或发生性关系,如果姨表兄妹间发生性关系,就被视为乱伦,进行处死。奸淫人妻,也会被处死。因为做出羞耻、无耻、荒淫之事,对彝族人来讲伦理道德败坏,是件最可耻的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苟活于世上。
《玛牧特依》强调礼仪为根、崇尚礼仪、行之有礼,将礼仪视为必守的大德和最高法律准则。彝族自古以来崇尚礼,彝语“品”为“礼”之意,“品益”为“礼仪”“礼节”“礼貌”“文雅”之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做得是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这一点说,礼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7]在一定意义上讲,礼具有法的意义。苏克明认为,彝族“礼”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可以是一种仪式,也可以是人的仪表态度,或者是人际交往的关系和人格修养。“礼”是凉山彝族行为的准则。“礼”的社会道德首先是对秩序的建立。它是每个社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的。在日常生活中,“礼”无处不体现出严格的秩序性,长幼顺序是任何民族都遵守的原则,但凉山彝族也许更为严格一些[8]。
礼是道德行为,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必要的节制和束缚,解决人与社会的各种矛盾,使社会和谐运作。礼在《玛牧特依》中十分丰富,尊敬长辈,听从父母,强调人们要以礼待客,要以礼相送,以礼送君臣,以礼送毕摩,以礼送女儿等,没有以礼相送的话,不管怎么样都不行。劝导人们一定要懂礼、学礼,礼尚往来。 《玛牧特依》可谓是彝族的“三纲五常”,可谓是彝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经典。在凉山彝族没有成文法的情况下,“礼”成了凉山彝族社会最高的法律准则,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在待客、丧葬、婚嫁、战争、诉讼、交易、体育等社会活动中都有不成文的规定[8]。“礼治”思想是《玛牧特依》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礼治”思想中形成了一致的道德观念,如崇尚礼仪、以礼至上、文明礼貌、以礼待人、行之有礼、非礼勿动、尊老爱幼、尊重女性等。这些道德观念是彝族社会生活正常运行,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的重要精神力量。礼是每个人的行为准则,是每个家庭的生活准则,更是社会的法律准则。通过礼可以针对性加以治理,对于加强道德治理而言,礼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作用。彝族道德规范需要“礼”的支撑,彝族社会秩序需要“礼”的维护。
仁善是《玛牧特依》的核心和道德宗旨,强调仁善为本、以善报善、以恶报恶。中国传统道德修养以“仁”为核心,包括对道德伦理的认识和实践,即“知”和“行”。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首先提出“仁”的思想,认为“仁义”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彝语“扎”为“善”“仁”之意,“博扎”为“仁善”,“黑玛扎”为“心善”,善的根本是心善,对于每个人都要有善的态度。“扎”是道德素养的理想标准,是每个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的根本原则。《玛牧特依》倡导惩恶扬善:“贤人不告邻里状,猎狗不咬邻里猪,不要骑着高大的骡马,做着寻觅猪獾与豪猪足迹的小事,不要穿着豪华的衣服,做着腰间捉虱的丑事。”[6](P163)心善要“千万别怀坏心眼,君长怀了坏心眼,纠纷案件惹人君;臣子怀了坏心眼,纠纷案件惹臣子。”[6](P221)爱待家人应“世上之父养了儿,作为儿子应爱父,作为父亲应育子;世上之母养了女,作为女儿应爱母,作为母亲让女美。要是父亲不爱儿,无人照料其竹灵;要是儿子不爱父,无处可栖身。”[6](P169)不管是从权利与义务,还是利益关系,都强调了“仁爱”思想,告诫人们人与人之间不能没有爱。
《玛牧特依》提倡人们要存善心,去恶念,如“贤者莫心黑,要是贤者心黑了,断案不公出命案,优秀小伙赔了命;小伙莫心黑,要是小伙心黑了,贤者无案断。”[6](P209)又如“莫要使坏害他人,使坏害人子孙不兴盛;对人莫心黑,心黑子孙人丁不兴旺……祖辈做人不要霸道,祖辈做人太霸道,子孙后代必受其牵连。”[6](P211-212)同时主张以善报善,以恶报恶,如“要以善报善,不以善报善,无人来行善;要以恶报恶,不以恶报恶,常常来作恶。”[6](P238-239)惩治那些不守规则、不守秩序的行为,强化人们的仁善思想。它非常重视一个人的“善言善行”,善是社会行为准则,善体现着每个人的社会良心。它要求人们心善行善,善待他人,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团结友善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保证,维护社会的团结友善是每个人的责任和社会道德。
慎独是《玛牧特依》的落脚点和最高道德境界,强调社会关怀、慎独慎微、修身养德。中国传统道德主张通过博学慎思、笃行践履等修养方法,最终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它以“圣贤”“君子”“慎独”三种境界为修养目标,强调通过修身养性,确定理想人格,成就“内贤外王”。彝语“鲁礼”是“慎独”,更准确地说“鲁礼”是“立德修身”,更是“内贤外王”,如同老子《道德经》中的“上善若水”。彝族将有德之人称为“鲁礼”,它是品德高尚、厚德载物、修身养德的典范,是一个人最好的品德修养。“鲁礼”要求人们自觉自省,慎独慎微,修身养德,诚实守信,克己私欲,淡泊名利,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一个人要做到“鲁礼”的话,自觉从各个方面不断修身养德。《玛牧特依》要求人们要勤劳勇敢:“善于处事人财皆兴盛,善于牵牛犁道直,善于耕作庄稼旺,善于积攒家富裕。”[6](P162)要诚实守信:“处人处事不要不诚信,对人讲话不要讲谎言。”[6](P208)要遵纪守法:“牛羊守规矩,掷石不击它;阉鸡守规矩,公鸡不啄它;阉牛守规矩,公牛不抵它;人若守规矩,祸事不惹他。”[6](P162)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遵守规则,才能平平安安。“鲁礼”是个人实现自我价值,走向“慎独”境界的内在需要。
人们为了在道德上达到“鲁礼”,不断培育自身的道德修养,靠道德自觉和自律,最终达到“自律”。《玛牧特依》强调不要贪财:“好男贪财降名望,小人贪肉降名声。不要贪一时之财,要谋一生富;不贪一天食,要谋一生粮。”[6](P238)不要轻浮:“切莫学习轻浮人,那些轻浮的人们,腰间总是插着笛,手里始终拿口弦,如此之人爱惹祸。”[6](P217)强调不要学习轻浮的人,自己更不能轻浮,人轻浮的话就“鲁阿礼”,即没有修养,道德品行坏,人品差。当人们的道德都达到“自律”时,即自己约束自己的思想,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鲁礼”不仅是外表的稳重,而且是人心稳定、人心至善,对社会关怀。它注重修身养德,做到谦虚稳重,言谈举止得体,自觉自律自省,慎独慎微。它以道德修养用内心的信念规范自我行为,自我反省和自我约束,达到“慎独”的境界,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概言之,作为一种追求真、善、美的行为模式, 《玛牧特依》把善与恶、“变化”与“循环”、“平等”与“关爱”作为其哲学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对人生进行建构,提出了个人行为、群体行为及人与人关系应遵守的基本规范[9]。彝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一直十分重视道德教育,注重给人们注入正统的伦理规范和价值观,让人们树立家支观念、认同家支特征、维护家支利益、遵守家支制度,把《玛牧特依》文化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家支观、社会观注入人们的灵魂,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人。《玛牧特依》几千年来代代相传,家喻户晓,在彝族民间广为流传,对彝族社会道德影响范围广,影响力深厚,贯穿于彝族社会中,其道德思想具有民族化、生活化、仪式化、规范化等特征,人们将其作为思想行为规范、生活准则、道德标准和社会准绳,对于教育后代和培育道德,具有重要的道德教育作用和现实意义。加强彝区思想道德建设应该从彝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深入挖掘彝族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伦理道德,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讲好彝族《玛牧特依》,教好人们爱家、爱集体、爱国,弘扬彝族文化的真善美,为彝区社会治理服务。
在社会治理背景下,《玛牧特依》为彝区伦理道德建设提供了美德资源,对于锻造民族精神,提升民族和社会责任感,改善社会风气,维系社会和谐,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玛牧特依》对彝族来说,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是彝族社会一致认同的伦理规范、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家支观和社会观。《玛牧特依》中的核心思想“玛牧,雄礼,品益,博扎,鲁礼”分别强调“教育为先,道德至上,礼仪为根,仁善为本,社会关怀”等价值观念,有力促进了彝族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玛牧特依》在调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在彝族社会中有着重要地位和影响,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功能,强调行善戒恶、人人平等、尊老爱幼、尊重女性、不奸淫幼儿、孝敬报恩、文明礼貌、以礼待人、诚实守信和以德服人等,这些原则和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具有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玛牧特依》的道德教育重要性,吸取精华,剔其糟粕,古为今用,使之在社会转型时期,为彝区社会道德教育思想建设服务。 《玛牧特依》是彝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挖掘出其道德教育思想,对于当下彝族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彝区社会治理有积极意义,在建立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也为道德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