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玲
湄潭县通过狠抓源头治水、系统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工作,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抓源头治水。一是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编制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标定水源保护区范围、界碑、界桩、警示牌等标识及护网隔离设施,加强水源保护管理,确保饮水安全。目前,获省政府批复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18个。二是开展水源编码管理。制定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以镇为单元,采取主导因素法,将现有农村饮用水水源进行编码,全面反映出水域、行政区、水源地隶属关系。三是加强水质监测巡查。定期对各饮用水源进行采样检测,实时监测重点用水户、污水排污口、水功能区水质水量,及时把握水质变化情况。
抓系统治水。一是创新管护机制。率先推出河长制,成立县级河道生态管理综合执法队,按流域设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组建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搭建省、市、县三级贯通的水资源监控体系、管理平台,对县内主要河道、水库实行全覆盖监控,实现信息共享、一体推进。二是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农村垃圾“不裸露、不入河、不污染”目标。三是落实综合治理。定时排查登记县内入河排污口,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实时监测排污口2处,有效管控规模以下排污口52个,污水入河直排量同比降低80%。
抓科学治水。一是科学编制规划。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域保护规划、安全规划等9个县级规划及15个乡镇级污水专项规划,有序推进“断头河”治理等县级专项工作方案。二是改造水利设施。实施完成骨干水源工程,全面提升县城的防洪能力。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五小水利建设,全县供水能力达到1.631亿m3,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100%,灌溉供水保证率达到了75%。三是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通过自然护坡、格宾网笼护坡、岸边种树植绿等方式,完成生态河堤治理工程10余条。实施桃花江新石村等水土流失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堰塘、水体,修建文化广场、生态污水处理等水土流失面积159.438平方公里。
抓全民治水。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水务、林业等部门,组成河长制工作执法队,按照“严管、严查、严罚、严办”的要求,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二是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县、镇两级监督举报电话宣传牌,通过微信、电视等媒体,公布河长信息、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涉河问题投诉,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三是引导全民参与。以“河长制”活动日等载体,创设每周河道集中清理活动,引导村民建立水生态保护村规民约等村民自治机制,同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志愿者参与,营造全民参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