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秋 朱云生 代 俊
(攀枝花学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院,四川·攀枝花 617000)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时刻将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与时俱进地丰富少数民族的文化政策。其内容主要涉及风俗习惯、文化教育、宗教信仰自由、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等方面。当前有关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研究多针对其内容和特点两方面的梳理[1],缺乏对不同时间段的对比探究与深入挖掘,尤其是将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变迁与国家政治认同相结合的考察较少,于此笔者拟做一初步探讨。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与时俱进地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政策,如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制定出符合国家政治需要的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是党和国家的政治重任。少数民族文化政策随着政治环境的需求而逐渐丰富。历史阶段不同,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针对性也不尽相同。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百废待兴,如何消除民族隔阂,建立起符合国家需求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入到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建设中,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要课题。因此,这一时期关于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消除隔阂,团结建设。主要政治意愿是通过制定出符合少数民族需求的文化政策构建起文化认同,从而建立起对新中国的向心力。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翻开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篇章,稳定的社会关系必须与之同步。因此,把握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建立起保障经济飞速发展的文化政策与法律体系,重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并且将少数民族的工作重心也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当中,不断缩小与汉族之间的差距成为这一阶段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核心内容。民族工作部门也要相应地把工作的重心转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代化非常需要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非常需要现代化”。
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道路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成为新的历史任务,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同时,更加重视少数民族的文化建设,团结稳定成为这一时期的核心主题。如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2]。
少数民族文化政策与国家政治环境相互作用。政策来源于政治需求,党和国家将自己的政治意愿体现在文化政策之中传递给各族人民,塑造出符合时代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社会主义公民。少数民族文化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迁,但其内在主题一直是:通过构建文化认同逐步构建政治认同,坚持区域自治,推动我国政治民主建设,维护民族团结。
文化融合与国家政治认同是多民族国家面临的重要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的政治认同问题备受关注,影响着国家政治稳定与民族统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将国家的政治需求与少数民族的实际相结合,在保证少数民族成员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建设,建立起中国特色少数民族文化政策体系。少数民族文化政策从其政治意义上而言是根据国家政治需求制定的政治动员策略。从政治动员的视角对少数民族文化政策进行解读,挖掘出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是如何通过建立文化认同逐步构建政治认同的。
文化教育是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少数民族文化认同、政治认同建立的前提。
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少数民族文化政策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文化教育方面,党和国家改革旧的教育结构与教育体系,逐步构建起符合新国家需求的中国特色的民族文化教育体系,主要涉及干部培养、普及文化教育、建立民族教育管理机构及制度等内容。在党和国家的宣传引导下,全国上下纷纷展开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工作:“西北文教委员会会议决定展开少数民族文教工作”[3]“西南少数民族的文教工作”[4]“西北各族青年、妇女参观团参观国立回民学院,对人民政府扶植少数民族文教事业深表兴奋”[5]“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批准)”[6]“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7]“云南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8]“西北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有发展”[9]。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政策的新思路是扶植民族教育,调整民族学院办学方针、丰富民族教育教学形式、使民族教育逐步法治化、系统化、完善化。在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推动下,逐步注重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贵州省代表吴通明、杨靖洲、梁顺模要求发展教育事业照顾少数民族,贵州省少数民族大学生比例太小,希望大学招生时给予照顾,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比例[10]。”“面对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考上大学的比例低这一情况,有关部门采取两种解决办法:一是照顾,就是分配一定录取名额给少数民族地区;二是降分,就是低于统一标准录取。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根本的要注重中小学教育:增办民族院校;多办补习班;延长中、小学学制;加强中等和高等民族师范教育;多办各种类型的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11]。系统的民族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两年招收了55名回、汉研究生,绝大多数是在本区录取的”[12]。“新疆两千多名少数民族子女考上大学”[13]。在这一阶段,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出了较高质量的先进人才,加速了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成为全国各族同胞的奋斗目标,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在国家总体战略中的地位进一步加强。
文化教育程度是少数民族政治认同的一个前提。早在元朝时期,通过云南办儒学、施行教化来从思想上统一云南,构建国家认同。具体来说,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机制,跨越了少数民族地区主观意识形态传播与构建的障碍,有利于少数民族同胞对政治体系以及主流价值理念的认知。
稳定的社会环境、平等的政治权利是国家政治认同构建的基础。只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基本权利与自由得到尊重与保障的基础上,才得到少数民族同胞的支持与拥护,才能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少数民族文化政策都十分重视这一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来,保障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历史重任,党和国家结合具体的时代政治环境,将少数民族的权利进一步细致化,从政治权利到衣食住行,制定了与少数民族实际相符的政策及法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根据这一原则,在有关法律中也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各民族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且还在婚姻法方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少数民族的家庭具体情况进行变通;在城市规划法里面还对少数民族的城市规划特点进行了编制,应当注意保留传统与特色。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保障也更为全面,为构建政治认同奠定法律基础。
《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机关报,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传递者,是党和国家的喉舌。通过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日报》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以及宗教权利等方面的报道,从而解读出国家的政治意愿。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信仰。1949年《人民日报》报道这样叙述道:“只有中国共产党真尊重少数民族”[14]“应该尊重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习惯”[15]。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中关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报道基调依然是尊重、正确看待:“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正确看待一些少数民族不吃猪肉问题:回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不吃猪肉的习惯不能把它同迷信活动等同看待。有些人即使现在仍把不吃猪肉作为伊斯兰教的教规来遵守,那也是我国宗教政策所允许的。因此吃猪肉或不吃猪肉的民族之间应相互尊重”[16]。不仅在生活风俗习惯上尊重少数民族,而且也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西南全区基层选举工作胜利结束,华东四十七万少数民族在普选中行使了民主权利。藏族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十点四,选出代表却占了全体人民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五点四。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也已普遍开过了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大会”[17]。进入新时代以来,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8]。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基础,只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自由,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同胞的诉求,维护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融合,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才能建立起坚实的认同堡垒,把少数民族同胞紧紧地团结在党和国家的周围。
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是少数民族同胞利益的主要体现。只有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才能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在前期民族文字与文艺工作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随着少数民族成员对利益认知能力的提升,对本民族的特色语言与独树一帜的民族文艺愈加重视。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少数民族文字和文艺的建设与发展,尤其注重文字的创立与改革以及对文艺创作的思想和组织领导。提倡题材、形式、风格多样化,注重贴近少数民族的现实生活,把握题材内容,塑造时代需求的政治人物,注重文化传播,以此构建少数民族群众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同胞在获得平等政治地位的基础上希望发展民族文化标记的语言文字以及独具特的民族艺术。因为“没有文字合作社没法记工分,布依族的代表说:由于没有文字,农业社不得不画圈儿、刻条儿或用包谷粒和各种颜色的豆子来记工记账,日子久了,符号一多,就弄不清了,或包谷粒和豆子被老鼠吃了,无法清点,就要引起社员们的争吵和不团结。没有文字还表现在民族教育方面,只能用汉语授课,对于不通汉语的兄弟就困难了,没有文字工作还表现在很多方面”[19]。1956年颁布了《关于各少数民族创立和改革文字方案的批准程序和实验推行分工的通知》。“遵照党和政府的指示,中国科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合作,组成700多人的调查队,分别到广西、广东、贵州、云南、四川、湖南、湖北、青海、甘肃、黑龙江等省或自治区进行文字调查”[20],逐步开展少数民族文字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在民族文化艺术方面也制定了相关政策:“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艺术活动,充实和加强民族文工团、歌舞团,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少数民族地区或其他地区巡回演出”[21]。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日报》对少数民族的文字工作以及民族文艺工作做了大量报道。“重视有关少数民族文化书籍的出版”[22]“开展少数民族的艺术工作”[23]“希望出版界、文艺刊物注意介绍少数民族的文艺作品”[24]“人民政府正在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他们的语言、文字和文化教育事业”[25]。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语言与文艺工作方面的建设,建立起符合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群众需要的新方法与新内容,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迫切心理,使各民族之间文化融会贯通,使党和国家政策的传播更便利,从而促进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与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同胞对利益的认知逐步提升,对本民族经济利益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因此党和国家不断发展完善少数民族的语言以及文艺工作。在语言文字方面发展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少数民族语文政策体系,特别注重民族报刊的出版发行,在民族文艺方面遵照“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基本方针,构建起了符合时代需求的少数民族文化政策体系。如“云南出版一批少数民族文学作品”[26]“新疆出版一批少数民族文字的新书”[27]在民族文化艺术方面时刻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积极推动各种形式的民族文艺交流,丰富和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生活。如“为社会主义文艺增添异彩——建国三十年少数民族文学发展漫笔”[28]“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的文艺事业”[29]“把少数民族的文艺事业搞活”[30]“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繁荣少数民族文艺 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九月在京举行:为落实党的民族整合和文艺政策,抢救各兄弟民族的艺术珍品,促进各少数民族的文艺发展与繁荣,加强团结和各兄弟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31]传播和发扬本民族文化特色的同时,维护了本民族的政治利益。进入新时代以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文化自信,通过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兴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同时对少数民族文艺工作做出了更高层次的新要求,引导少数民族文艺与文字发展更贴近人民生活,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相连。
正如《易传·乾文言》所说:“利者,义之和也”,政治的产生、性质、变化、活动方式和内外政策都是由利益所决定,利益是政治动员的动因,更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根本出发点。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文艺方面的建设把少数民族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少数民族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切实得到了维护,各少数民族同胞开始积极投入到国家政治建设中,拥护国家政权。
政治认同从主观上讲是一种心理认同,指社会成员对政治生活、政治现象的心理认知。美国政治学家威尔特·A·罗森堡姆(Wilt a.rosenberg)在《政治文化》[32]中提出了“政治认同”的概念:他认为政治认同是指个人对单位、地域、团体的归属感,并且在主观意识上要强烈的认同、尽义务。文化认同是“指个体或群体对自己所遵循的文化符号、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等所进行的一种文化确认”[33]。而所谓的民族文化认同是以血缘和生活区域为基础的划分,即对本民族基本特点的认同。民族国家通过政治与文化的动员来构建共同意义的过程叫做国家认同,其最具有根本性和包容性。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桥梁和纽带。党和国家需通过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搭建的桥梁完成国家建设。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相互影响、互相联系。文化认同是政治认同的前提与基础,各族同胞政治认同不牢固,文化认同也相对弱化。
少数民族的政治认同关系着社会成员对国家政权的认可度和忠诚度,决定着民族地区乃至整个国家政权的稳定。国家政治制度与政治秩序稳定的根本途径是通过持续不断地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文化,把广大国民塑造成对国家具有向心力的政治人。所以,少数民族的政治认同,从少数民族文化政策上而言,取决于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完善程度;从本质上而言,取决于文化的动员与塑造成效,即少数民族文化认同的构建力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在深入调查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特色少数民族文化政策体系,构建了合理的民族文化工作机制,保障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利益与物质利益,对民族文化传承、文化认同、民族认同的建立起到了强大的保障作用。《人民日报》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报道:“感谢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34]。“贵州百分之七十的乡建立党支部 云南少数民族优秀分子五千人加入共产党:1954年贵州省已有两万七千多个优秀的各族农民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目前贵州省农村中已有四万七千多个党员,建立了四千六百多个共产党员支部。贵州省各族农民都热情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云南省各少数民族中,已有五千多个优秀分子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云南境内的彝族、傣族、民家等三种民族中,就有两千多个共产党员”。[35]可见,少数民族同胞在对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纷纷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围绕在党的周围,表明少数民族同胞对国家新生政权建立了牢固的认同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有关少数民族政策、法律等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对国家政权的认同也愈来愈牢固。如“杨静仁举行记者招待会介绍我国民族情况和民族工作各民族利益一致平等团结友爱合作,党和政府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成就很大,得到了各少数民族人民的拥护”[36]。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视角对少数民族文化政策进行探究,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发展应更清晰、更系统,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引导少数民族成员形成正确的国家、公民、法制意识,与时俱进的塑造出国家需求的社会主义少数民族成员,积极拥护国家政权,使国家文化繁荣昌盛的同时,实现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