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对全会《决定》进行了全面阐释,是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权威辅导材料。本刊摘选其中内容,以飨读者。
(一)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是基于对统一战线性质和特点的深刻把握。
(二)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是发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优势和作用的重要保证。
(三)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是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
在政党关系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在民族关系方面。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奋斗历程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和非凡创造力的重要源泉。
在宗教关系方面。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在阶层关系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在海内外同胞关系方面。广大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是血脉相连的中华儿女,做好他们的工作,对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要着力加强政治引领。毛泽东同志说过,所谓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取得成功靠的就是这个。我们党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的目的,就是团结带领各方面党外人士同我们党一道前进。
(二)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一整套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归根到底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三)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引导统战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善于处理各种复杂敏感问题,努力成为行家里手。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有力激发和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实践证明,经过不断探索创新,我国政府职责体系日益健全,既合理吸收了现代西方国家政府治理的一些有效做法,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政府职责体系也必须与时俱进,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要使各方面体制改革朝着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同时也使各方面自身相关环节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能停留在理念层面,必须落实到政府履职尽责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二)持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
(三)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一)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
(三)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防范化解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迫切需要。
《组织学与胚胎学》由《组织学》和《胚胎学》两门科学组成,是紧随《系统解剖学》之后,医学生需要学习的一门医学入门课。
共建是共同参与社会建设,要求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共治是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要求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共享是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要求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社会治理的目标。
(一)树立科学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首先是树立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
(二)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
(三)创新方法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方法手段现代化。
(一)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关键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造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办法,实现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的基础工程。
(三)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当前,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以完善的体制机制托起安全的底线。
(五)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国家安全体系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掌握维护国家安全主动权的总抓手。
(一)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一套强化自我监督、实现自我净化的制度体系。
(二)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成功做法。
(四)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有效监督制约公权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首要强化政治监督。
(三)坚持推进监督全面覆盖。
(四)坚持压实党委纪委责任。
(五)坚持紧盯“关键少数”。
(六)坚持健全制度机制。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二)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
(三)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
(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党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探索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前,我们党鲜明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及其他体制改革,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
二是健全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三是健全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
四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五是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使党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坚持党要管党,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致力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人民群众满意,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
坚持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共同发力一体推进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确保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的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制度;
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定推进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和平统一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事工作体制机制;
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目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我们党是在一个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不断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
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居于统领地位,是全覆盖、全贯穿的。
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
《决定》提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这对我们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完善发展党内民主的相关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三)完善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党章规定,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决定》提出,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这是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迫切需要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努力控制决策风险,及时纠正不当决策,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公信力和决策执行力。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是决策机制和程序的核心内容,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归根到底要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
(二)强化决策的执行、评估、监督。决策的效果最终体现在决策落实上。
《决定》提出,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这对于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更好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完善党的领导体制。
(二)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三)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决定》提出,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这是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内在要求。
(一)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
(二)完善增强执政本领各项制度。党和国家事业越发展,对领导干部的能力要求必然越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两个紧密相连”的重要论断,是认识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关键。
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西方国家先搞起来的,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民族复兴,无数仁人志士“以爱国相砥砺,以救亡为己任”,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抗争、探索和尝试。
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产生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然而,限于历史条件,革命和约法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和民族的悲惨命运,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拨乱反正,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并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一)把全面实施宪法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
(二)健全宪法实施的途径和方式。
一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
二是通过发展国家各项事业、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保证宪法规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和落实,保证在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中遵循宪法原则、贯彻宪法要求、体现宪法精神。
三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直接适用。
四是宪法有关规定,必要时需要考虑兼容性和调适性,由有权机关作出合宪性判断和决定,以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
五是对于宪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要时,由有权机关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
(三)发挥好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积极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
二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
三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
四是在立法工作中深化合宪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