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欣妤
(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吉林延吉 517404)
(一)完善外汇管理内控机制建设
内审内控是强化内部管理和加强监督控制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是外汇管理工作自我约束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内审内控工作质量,需将工作落脚点转变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使外汇管理内审内控关注点从以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为主,转变为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为主,注重并充分揭露外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及负面影响,从而有助于推动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从根本上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充分满足外汇管理风险控制需要。
(二)提高外汇管理内部审计履职效能
传统的外汇管理内部审计侧重于在事后环节发现问题,且多以“合规”为关注重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缺乏全面及系统性解决措施和机制,难以实现在事前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不能真正实现内审内控的服务作用和咨询功能。应注重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和非现场审计模式的探索,强化事前分析和事中监测,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在内审工作转型的背景下,提升内审内控工作质量,通过开展绩效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推动外汇管理内审内控成果转化为管理成果,从制度上和机制上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外汇管理工作效率和履职效能。
(三)更好地应对经济金融新形势和新任务
近年来,国际和国内经济环境变化莫测,经济金融发展进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金融宏观调控所面临的复杂性和潜在风险随之加大,外汇管理工作的职能与作用愈加重要。提升内审内控工作质量,需结合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的现实需要,服务于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外汇收支形势变化的潜在风险,聚焦于外汇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及外汇管理改革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挖掘外汇管理体制性和制度性的问题,以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履职效能。
(一)审计的价值取向及职能定位偏离。长期以来,内审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以规章制度为基准的查错纠弊为主,合规性审计思维根深蒂固,缺乏立足于机制和制度自身,查找其所存在的障碍、缺陷和管理漏洞等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深入分析,形成的审计报告多为对审计发现程序性问题的简单分类和归集,审计建议的瞻前性和预见性有限,不利于引起被审计单位对内部控制风险的关注和重视,难以对促进治理目标的实现起到实质性作用,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和评价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服务治理及咨询职能的实现与现实需求存在差距。外汇管理内审转型尚处于初级阶段,此前在探索绩效审计和建立风险导向模式等方面虽取得一定进展,可是内审内控工作的价值体现相较服务于决策管理层的现实需要,还存在明显的差距。服务治理的理念淡薄,审计工作没有充分切合审计对象的需求,内审服务治理和咨询职能缺乏明确的目标导向与实现路径,对于内控监督管理培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及管理系统的开发升级以及绩效测评系统构建等服务治理和咨询类工作,难以具体地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三)内审内控评价体系不健全。外汇管理内审内控缺乏细化评价标准,造成内审内控评价标准不统一,且评价多以定性为主。日常内审内控工作中,审计人员主要局限于对照政策和制度,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缺乏对其内部管理及控制进行全面而系统的量化评价,无法保证其内控评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在审计重点上,多关注于被审计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反而对被审计单位实现组织目标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评价的关注度有限。缺乏科学、全面、有效的内审内控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内审内控所发现的问题作出结论和评价。
(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不够充分。外汇管理内审内控成果的转化运用是发挥内审服务于组织治理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推动内审转型提质的关键。但目前,内审成果转化运用的意识淡薄,内审报告多局限于归纳整理问题,缺少系统性分析的“精品”成果。而审计方法和审计技术的变革和创新、内审内控人员的工作经验等无形成果,仍未建立有效的信息载体或共享平台。内审成果的综合应用性不够理想,内审成果共享机制不够完善,造成内审成果的大量沉淀,未迅速高效地转化为应用效益,其优化资源配置和改善组织治理及促进履职增效最大化的功能难以实现。
(一)坚持风险导向,促进内部控制职能的有效发挥。将内审内控工作与风险评估工作紧密结合,以防范风险为导向,结合审计对象以及风险评估和分析结果之间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项目、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以内审工作转型目标为指引,促进内审内控职能有效发挥,促进其职能由以合规性审计和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为主,转变为以风险性评价以及内部控制环境和机制建设为主,进一步提升内审内控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聚焦服务治理目标,建立相应的内审组织模式。服务治理目标是内审内控工作发展的内在动力,其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内审工作的方向。内审内控工作应围绕服务治理目标及管理要求,统筹合理确定不同层面的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注重将审计重点选择为管理层级的关注领域和风险环节,着眼于外汇管理履职效能及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重点关注各项资源配置以及绩效审计与评价等内审内控配套机制的实施效果。促进内审部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确定双方价值实现和目标取向的统一点,探索创建内审内控评价分析、定期研究磋商以及成果共享运用等机制,促进职能部门由被动审计转换为主动参与,推动实现服务治理目标。建立与组织治理特点相适应的内审组织模式,通过内审内控参与组织内部治理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履职绩效等多方面的治理流程和实施环节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的意见建议。
(三)健全内审内控评价体系,完善内控审计评价方法。建立外汇管理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评价的办法和标准,基于现有的各项外汇管理工作,研究建立量化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提升内部控制描述、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以风险管理角度,促进内审内控非现场实施与现场审计评价二者的有机结合,深入分析研究外汇管理关键环节和高风险业务,有效挖掘其业务风险点和内控管理中的不足,把握各业务部门间以及工作流程间的风险对接点,建立事前自我评价、事中监督评价、事后测定评价三者相结合的内审内控评价模式。
(四)注重强调内审内控整改,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效果。立足于内审内控工作的价值取向和职能定位,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对前瞻性和高质量问题的挖掘和识别。建立健全内审内控整改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执行重要整改事项领导督办制,建立相关部门间协同整改监督机制,并将整改实效纳入工作考核,确保内部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运用,避免审计成果流失和转化时效滞后。通过编发文件资料、工作简报、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交流磋商会议、创建信息共享网络平台等方式,拓宽内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间审计成果共享渠道,全面提升审计成果作用,共享审计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审计成果增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