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洋
近日,绥中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中心在绥中海域执法巡查中查获一起非法盗采海砂案,现场查扣非法作业的采砂船、运输船各1艘,海砂4000余吨。经查证,嫌疑船只无法提供任何船舶证书、采砂许可证和海域使用证书等相关证件,涉嫌非法盗采、运输海砂。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受经济利益驱动,近年来各地非法开采海砂行为呈上升势头。据统计,海洋违法行为举报案件中,80%以上针对非法开采海砂。非法开采海砂船只大多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并且多在近岸海域作业,对海洋生态环境和附近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系统整合了原海洋与渔业部门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能,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除常态化执法巡查行动外,还通过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海洋卫片执法等各项举措,全力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运砂等违法行为。
特别是去年以来,结合“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工作,省自然资源执法系统进一步强化立体巡查执法监察体系机制,从严从重打击海洋资源违法行为,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海砂的通知》,下发沿海六市,强化异地交叉执法,全年查处非法开采海砂行为12起,收缴罚款3200余万元,形成打击非法开采海洋资源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遏制了非法开采势头,有效保护了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将持续巩固对非法采砂的严打态势,对盗采海砂行为零容忍,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乱挖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辽宁矿产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