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景 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杨凌712100)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人与自然关系最深刻、最科学的揭示”[1]。该论断不但在马克思的人类共同体那里,而且在怀特海宇宙共同体思想中都有丰富的理论资源,并触及主体与他者的情感、经验、伦理、正义等方面的内容。本文旨在从正义观的角度呈现马克思与怀特海关于共同体的思想及其所开显的他者意蕴。
以往正义范畴所观照的对象,在很大程度上都只是被局限在人类个体自身这一狭小的空间。一切正义标准也都不过是服务于主体自身的,他者正义始终徘徊在我们所讨论的范畴之外。在这种话语体系中,正义实际上只为人类的存在尊严和生命权利代言,而始终未曾向他者敞开。若遵循此类思想倾向的主张,他者将永远无法从边缘化的角落进入正义所观照的视野内,同时也无法真正成为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参与者。启蒙运动以来,理性受到了极大的追捧与推崇。人类沉浸在征服自然的狂热之中,而他者的价值与地位随之边缘化。他者的缺场是现代性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这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他者与主体间的关系撕裂。然而,他者并不是主客体思维下的纯粹依附者,而是具有自身独特价值的存在单位,并且对主体自身构建发挥着存在论层面的作用。因此,萨特指出,“他人注视着我就足以使我是我所是了”[2]。可以说,任何主体单位无不内在地蕴含着他者要素,主体与他者的命运实际上是被紧密地关联在一个共同体之内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他者存在更具有始源性意义。因为他者不但构建着主体的存在基础,而且彰显了共同体的关系性维度。
马克思深受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驳斥任何绝对不变的正义原则。整个人类社会在马克思这里被看作动态关系的永恒运动。因此,他对正义问题的探讨是基于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状况而展开的,但与黑格尔将正义的基础归结为绝对精神所不同的是,马克思始终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着眼于人的现实活动对正义问题展开考察[3]。在他看来,社会经济关系才是正义问题的真正内核。马克思就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我们应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来把握现实世界。这就把正义的本质从抽象拉回到现实,进而将正义问题进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诠释。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出现是历史的进步,但其生产关系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劳动者被剥削的命运,甚至将劳动者置于更加苦难的境况之中。在资本主义价值增殖的过程中,工人的劳动力成为商品与工人发生分离。出卖自身劳动力之后的无产阶级丧失了其主体的本质属性,只能作为工具性的他者为少数资本家服务,这就最终导致工人沦为社会关系中的异化性存在。可以说,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性正体现于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展开批判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揭露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将每一个作为他者的劳动者从被压迫的牢笼中解放出来,进而在自由人联合的共同体中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秘密的揭露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并非只是想对资本主义或资本家进行单纯的道德层面批判,而是要“攻击这个(资本主义)制度总体”[4]。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整体框架下,工人总是作为被压榨的他者而存在。即使工人劳动报酬提高,也无法扭转他们在经济活动中始终处于被剥削的地位。或者说,哪怕资本家在经济活动中丝利未获,仍旧难以粉饰其非正义的实质。因为工人的主体性需求依然未曾得到真正满足,其工具化了的他者身份也并未由此发生过任何改变。马克思意在通过揭秘剩余价值的来源,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现象,来呈现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从现实的关系性维度出发对正义问题展开探讨,是马克思与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最大不同。在马克思这里,正义的内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某个准则,而是动态的社会历史性产物,其所反映的是人类实践活动在历史维度中所呈现出的社会发展基本矛盾规律。马克思既没有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将实现正义的希望寄托于统治者,也没有像黑格尔那样妄图仅仅凭借对上层建筑的批判来构建正义性的社会。而是着眼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意在通过击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桎梏来实现每一个被剥削他者的解放。
马克思立足于主体、他者、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深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此来诠释正义的内涵。在马克思这里,主体与他者的矛盾冲突,总是被置于历史维度下的实践关系中进行追溯与考察的。宇宙中每个单位的生命历程、生存境况以及同他者的关系,都是在社会历史的实践活动中被呈现出来的。因此,马克思认为,人绝非任何抽象或孤立的实体单位,而是处于共同体之中的关系性存在。“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共同体”[5],共同体实际上就体现了人的本质内涵,即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也彰显出主体与他者的存在状态。然而,由于近代以来对理性的过度推崇,人作为超越性的存在被搁置在一个单独谋划的生存情境之内,与他者发生分离。这就导致在交往的过程中,我们往往只是着眼于主体自身权利的实现,而非对他者责任的履行,道德与正义总是处于缺场的状态。因此,马克思从关系性的思维出发对正义问题展开思考,实际上就是要为被剥削的“他者”给予更多关注,同时也意在为“共同体”彰显出具有我性的他者之维度。
怀特海对正义的理解则是基于过程实在论和泛主体论、泛经验论的宇宙论。他用永恒变化的实际实有(actual entity)取代传统西方哲学的亘古不变的实体(substance)概念,用过程实在论取代实体实在论,用全新的机体宇宙论取代传统形而上学的宇宙观。因此,怀特海对正义本质的把握和阐释总是置于某种有机的关系中来完成的。在怀特海看来,宇宙中所有机体的生命存在都是依循着事物间的关系而展开的,关系是每一个实际实有必不可少的[6]。怀特海形而上学的根本任务就是以一种适当的方式将具有物理属性的世界进行形式化处理,同时呈现出宇宙的这种联系性图景,进而使我们对世界的把握从实体性思维的牢笼中释放出来。在怀特海看来,任何实际实有都与它所处的现实环境有着内在的有机关联性,主客体间的二元对抗状况在过程哲学的语境中是难以为继的。事物的属性及特征也是由其同他者间的联系所确定的,包括正义的本质与内涵也是在这个关系之网中被赋予的。唯有当我们从关系性的本体论出发,整个宇宙及一切他者才有可能被我们切实地感受和领会。这也就是说,我们对正义问题的理解绝不会只是停留在对个别实际实有的把握,而是要通过对众多实际实有的经验,从而以一种关系性的整体视野对正义本质进行揭示。怀特海所强调的“实际实有”既是浩瀚经验的汇聚,又是万物运动变化的过程,它处于永恒的生成之中。那么这个“汇聚”的过程是如何实现的,以及这个“汇聚”又是如何同世界发生联系的呢?过程哲学给出的答案是“摄入”。怀特海认为,众多的实际实有是通过“摄入”的方式被联合在宇宙这个整体的图景中。通过摄入活动,实际实有以一定的主观形式不断地吸收着“周遭环境所提供的予料”。我们自身也是依循着“摄入”活动的方式,来表明我们同宇宙中所有他者间的有机关联性。
世界的关系性图景使我们所处的生存系统呈现出他者的维度,这就意味着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是作为经验主体拥有平等的存在地位和内在价值。因此,过程哲学所强调的正义必将是要对他者施予关爱的。正义不再是为某个个体服务,而是要恩泽于每一个他者。这是因为世间万物就存在论层面而言,皆为自行经验、自行感受、自行推动的目的性存在,同时能够在自身的生成过程中迸发出新颖性的独特内容。尽管人同自然及其他机体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但这个差别是生命多样性的表达,而绝非存在位格的高低体现。一方面,人作为有机关联系统中的一般要素,并不具备统摄他者的先天权利。反而是只有依靠他者,人类自身才能得以生存。另一方面,人所具备的某些特征和经验体验,其他机体生命同样也会具备,这是他者主体性、目的性、生命性的基本呈现。所以,当我们谈及正义的时候,绝然不能遗忘他者的福祉和利益。过程哲学作为有机哲学,其正义观彰显了作为主体的他者之维,使我们真切地感受和领会到万物的经验流动和宇宙的流转生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状态。就生命共同体这个整体系统而言,处于共同体中的每一个经验单位总是同他者保持着一种密切的相关性。任何一个经验单位如果没有在共同体之中赢获一个恰当的关联状态,那么它将无法维持自身生存。也就是说,人和山、水、林、田、湖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互蕴共兴、相依互荣的关系,他们各自的命脉是通过他者的生存和发展得到保障的。生命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他者皆为主体性的存在,并同人类一起共同构建着生命共同体这个整体系统。
需要说明的是,在过程哲学的语境中,共同体绝非某个实体存在,而是动态的经验流动与汇聚。人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他者,都是通过一种经验相互摄入的方式被关联在共同体之中的。通过这种“摄入”的方式,人类改造世界的活动得以展开,并与共同体中的其他存在发生整体关联。近代科学主义以分析的方式将整个世界切割为四分五裂的碎片,而怀特海的关系性思维则要求我们必须将所处的环境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在这个关联性的整体系统中,事物的属性及特征是由其与他者间的联系所确定的,事物自身的价值也是通过他者价值的彰显而得到确认的。因此,当我们在经验世界中同他者打交道时,绝不能以牺牲他者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发展。世间万物皆为彼此共荣、风雨同舟的利益相关者。主体的命运同他者的命运实际上是被紧密地关联在一起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他者存在具有更加基础性的作用,因为他者始终支撑着“我”自身的生存。当他者的福祉受到威胁时,主体的一切福祉和利益也都将无处可依。可以说,对他者福祉的保障,是构建共同体和正义实现的基本前提。
回顾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在最初的蒙昧时期,人类由于自身的弱小而常常依附于强大的自然。人们相信万物皆有灵,并对自然施以最大的敬畏。此时,人类自身的命运实际上是交付于自然的。这就使得人们对世界本原的看法和解释,都归于自然本身或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文艺复兴以来,随着自然的祛魅和人类实践能力的提升,人同自然之间的主奴位置开始发生逆转。尤其在培根控制自然的观念影响下,人类由原来的“顺民”慢慢成为自然的“征服者”。同时,人类也逐渐摆脱了土地、气候、地域的束缚,成为经济活动中的自由人,这就进一步推动了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先哲们所思考的“何为世界本原”的问题,也随之为“人是如何认知和把握客观世界”的问题所替代。征服和改造世界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主题,形而上学所关注的内容也开始逐渐转向现实世界。然而,工业文明对发展的狂热执迷,所带来的后果并不都是积极的。人类认为凡是合乎科学逻辑的就是合理的,甚至将“科学与否”作为评判善恶是非的唯一标准。一切事物和领域都被科学诠释为“量的测量和计算方面可通达的”[7]。这就导致我们所关注的内容仅仅集中在技艺、数量、计算等存在者的范畴,而遗忘了存在本身。人们只是纯粹为了发展而发展,进而异化了发展本身。更为严重的是,人与自然的共在状态在此异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分裂,自然逐渐成为外化于人的他者性存在。作为客体的他者自然,其有机性、主体性、经验性都随之淹没在科学主义的强力之中。具体就表现为,在现实交往的过程中,谁拥有较强大的力量,谁就占据话语制高点,并能够直接获得支配对方的权利。在世界祛魅化的过程中,人类凭借自身独特的属性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人之外的他者存在则在这场力量博弈中沦为等而下之的存在物。按照资本的逻辑,自然界是无生命的生产资料。它只需在人类的经济活动中不断地输送动力即可,我们是没有必要对自然界进行任何价值层面或是伦理层面的补偿。这就导致他者的利益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损害,人类自身的生存也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之中。具体就表现为:一方面,利益驱使下的市场经济在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给作为他者的自然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进而导致诸多物种从地球上永远消失;另一方面,作为他者的工人遭受到更为隐蔽的榨压,工资待遇的适度提升并不能对其所遭受到的剥削进行等量补偿,劳动者的生存状况仍处于艰难之境。然而,资本逻辑的所带来的恶果远不止如此,西方发达国家为摆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带来的生态恶果,甚至毫无道德地将污染产业向第三世界转移。可以说,“资本的逻辑是暴力的延伸”[8]。无论我们如何用现代工业文明带来的成果来进行自我粉饰,都无法改变其对待他者不厚道的本质。尤其是在人类中心主义和物理主义原则的支配下,他者自身的内在价值和目的完全为现代性所剥夺,成为纯粹被榨压工具性对象。
马克思认为,“我”与“他”皆为社会关系的产物,人类并不比自然或他者具备更加优先的存在地位;相反,主体不但是为他者存在的,而且内在地包含他者属性。主体与他者处于一个共同的存在整体之内,二者之间是彼此扶助依存,而非压制斗争对抗。海德格尔对存在问题的追问,即意在颠覆本体论的哲学传统,从而描绘出一个主体与他者和谐共在的世界。而从关系性思维来看,任何对他者的暴力行为,实际上所表现出的都是一种主客体对抗关系,但是他者作为整体关系中的重要要素,其不应被打压或驯服,而该受到主体的关怀。那么我们要如何与他者交往呢?马克思认为,以往哲学所关注的他者皆为抽象的个体,而非现实的关系呈现。然而,每一个主体与他者都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二者的命运必然同现实生活交织在一起的。因此,我们应该基于人类实践活动来把握主体与他者的关系。与此同时,主体与他者在实践活动中的相遇,实际上就是彰显他者主体性和承认他者价值的过程。每一个主体单位先天性地承载了庇护他者福祉的责任。主体对他者福祉的维系实际就体现了“为他者负责”的交往规范,同时也是正义的行为,这是马克思对正义的重新把捉和再次定位。我们可以说,马克思对正义的理解相较于形而上学的抽象正义观念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现代工业文明将他者予以边缘化,但其相对人类早期的实践形态仍旧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因此,马克思对正义观念再度诠释绝非要对现代文明进行一种舍弃,而是要对他者实现一种拯救。特别是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时代语境中,如何通过对他者的拯救来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解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明确的是,尽管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人类自身主体性、创造性和超越性的展现,但是无论我们如何改造世界、超越自然,都离不开他者。不管我们如何掌控工具、征服自然,都无法摆脱同他者的交往。对他者的认同和包容,是构建共同体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达成人与自然和解的有效途径。在马克思看来,我们要认识到作为他者的自然界不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而且“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必须把自然对人的他在(外在)性对待关系转变为内在性的属我关系”[9]200。这就明晰了他者自然的主体属性,进而指明了人与自然冲突的根本原因——他者的缺场。人与自然界是生命共同体,人无法脱离自然界而单独存在。动物、植物、河流、阳光、空气等,既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对象,也是人的意识得以产生和形成的物质基础。尤其就实践领域而言,他者自然既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得以开展的基本前提,也是主体实现自身的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必须将人类与他者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历史唯物主义对他者保持了一种极其开放的态度,这种开放性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对他者的包容与尊重。近代哲学一味地强化人类的主体地位,而无视他者的存在价值和正义诉求。马克思关于正义问题的考察,实际上就是要挖掘出他者的内在价值,进而彰显出他者的主体性。可以说,每一个他者都具有同主体一样的平等地位和利益需求。我们只有首先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为正义赋予更加深刻的内涵。
如果说马克思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来构建包容他者主体性的正义观念的话,那么,过程哲学则更加强调共同体中每一个他者的经验感受和存在目的。怀特海认为,每一个实际实有“都有一种神秘的冲动,欲阐释有自己的诸特性组成的那个私有的世界”[10],但是这种主体性的彰显离不开他者的互动和参与。以过程哲学的视角来看,共同体实际上是无数他者经验感受和存在目的的汇聚。因此,开启一条观关照全体存在单位的温情道路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可以将这条道路视作一种具备他者精神性的正义规范。它将有助于缓解人与自然间的紧张关系,进而为我们冲破主客二元对立的桎梏提供了可能性。尤其是过程实在论对“我”“他”关系的重新定位,很好地将主体利益与他者体福祉进行了统一。依据怀特海的观点,一个现实实有的本质总是取决于它对其他事物的摄入与感受。这就表明,每一个个体的存在总是内在地同他者的命运紧密地关联在一起的,它们之间的利益也总是难以割裂的。因此,共同体中的每一个单位都有相互关爱、彼此扶持的内在要求。这既是主体与他者的共同命运承诺,也是我们同他者交往所必须秉承的厚道态度。
为他者的生存与命运承担义务,并以一种温情的交往方式对待每一个经验单位,是怀特海对待他者的基本态度。值得注意的是,在怀特海这里,他者被赋予更加丰富的内涵。除了人类之外,山川、草木、河流等皆是正义所观照的他者对象。自然界与人类之间的关系绝非紧张对立的剑拔弩张,而应是互蕴共容的温情关爱。任何把人类视为唯一主体性存在的看法,都是对他者的鄙薄。唯有基于他者主体性,同时以一种厚道的姿态倾听其内在诉求与生命律动,才能使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共同体的内在温情,这就为构建正义性的交往方式提供了可能性。
近代以来,伴随人类自我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主体性逐渐成为一种属人的关系范畴,似乎只有在这个关系范畴中才能谈论主体。尤其是在笛卡尔二元论解释范式的影响下,主体与他者间的矛盾空前激化。人类自身的利益被赋予最高的优先性,而他者的福祉则被无情地抛弃,甚至连他者自身也完全沦为主体的从属物。这样,人同他者之间交流互动的可能性就随之被打消。然而,人作为自然界中的普通一员,并不是纯粹超然性的孤立存在。达尔文就认为,不同物种之间的关系是一场“生存斗争”[11]。人与他者之间的依存关系正是通过这种“生存争斗”,才得以体现出来的。与达尔文的竞争性他者关系所不同的是,后现代主义者将人与他者之间的关系视作一种协作与共荣状态。整个自然界的演化进程,正是被这种依存共在关系推动向前的。可以看出,无论是竞争或是协同,我们都不能否认他者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全球化背景下,资本超越了空间的壁垒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扩张,而商品生产作为特定空间下的经济活动更加依附于资本。由于空间的差异性,相对落后的东方国家不可避免地沦为边缘化的他者,而遭到西方国家的剥夺,进而形成了东西方的从属关系。就国家内部而言,城市凭借其强大的虹吸效应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行快速聚集。农乡地区则由于人才、资金、产业的转移而丧失其自身主体性,只能依附于中心城市凭借单纯劳动力的供给来换取资本掌控下的零星利益。空间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分配的非正义。不管是财富、劳动力或是其他相关要素都会依循资本增值的需要向城市倾斜,而作为农村常常只能作为边缘化的他者被肆意压榨。加之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之间发展差距将进一步扩大,二者间的矛盾也随之加剧。以马克思的观点来看,一个正义性的社会必定是能够保障所有社会单位的自由全面发展。所以,积极地构建起一个能够包容他者福祉的共同体,就成为消解主体与他者间芥蒂的有效途径。在这个温情的共同体之中,他者与主体平等地享有整个世界,他者的福祉也始终被给予深切关注。通过共同体的建立,主体与他者、西方与东方、城市与乡村间的对抗关系能够有效地改善,这就为正义性社会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需要强调的是,共同体无论是时间上、空间上还是历史上都是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存在。这也就意味着人、自然、他者等一切现实单位的运动和变化,都是在整体框架下的相互联系之中进行的。换句话说,从世界联系的普遍性和社会发展的永恒性概念出发,我们总会被引向一个整体性的范畴。任何将他者边缘化的行为,基本都是以纯粹的人类视角来俯瞰自然界的,这就淡漠了历史的发展运动轨迹与我们自身的存在根本。当然,这也并不是说我们要完全地以自然为中心,将人类社会的产生看作一种纯粹的自然现象,因为这样就忽视了人的实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不管是“人类中心”或是“自然中心”,二者都缺乏一种整体性的视野,因而很难从历史发展进程中来对他者价值进行确认。马克思将主体与他者的关系搁置于整体性的框架中进行考察,处于整体系统中的每个单位之间不但有着密切的关联,而且有着共同的利益牵涉。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单位在谋求自身福祉时,绝不能妨害他者及整个共同体的福祉。马克思的整体性思维——总体性辩证法,不但凸显出人与自然间的有机联系,而且彰显了他者的存在意义和价值。通过整体视野来探究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能够有助于我们构建起一个为他者谋求利益的共同体。这就将人、自然、他者的福祉根基定位在整体性上,进而为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发挥了积极作用。他设想在未来的共产主义将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和解,每一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前提。正如高清海教授所看到的,在马克思那里人类社会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群体本位”,经过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体本位,最终必将在后资本主义社会那里实现“类本位”。显然,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对社会历史考察的总体性观点与总体性辩证法的思维方式,重视人类共同体的整体利益,并将其建立在确保共同体成员个人价值实现的基础之上。就是说必须超越以私人利益追逐为中心的资本的逻辑——暴力的逻辑,让“精神性出场”[9]221-229,从而在改变对象世界的过程中改变人自身。
怀特海则认为,宇宙中的一切存在和存在物皆无法脱离其所处的生存整体系统。机体同环境的生存状态并不是某种实体间的外部空间联动,而是作为有机整体系统的内部感受交汇。世界在本质上是动态的、有机的、整体的经验汇聚,其中的诸多要素之间必然有着紧密的关联性,并彼此影响与推动。个体主义仅仅将情感关爱集中在“人”这个主体上,一切正义原则也只是服务于主体自身。他者在这里实际上总是处于被主体主宰的境况中,其利益与福祉则极少被考量。这既导致主体与他者的紧张对峙状态,也激化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然而,当我们立足于整体性的思维方式对整个宇宙进行重新把握时就不难发现,人、自然以及一切他者都是以一种共在性的方式存在于世的。这种共在的存在方式,为我们内在地赋予他者的属性,同时也将我们自身的命运与他者的福祉紧密地关联在一起。可以说,在有机宇宙论的解释原则下,主体与他者被赋予共同的存在根基。二者的冲突在这里不但得到了有效地化解,而且它们的利益与福祉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因此,怀特海认为,环境对其中每一事态的性质都施予影响。整体系统中的他者自身本就包含主体的因素,而主体也寓于他者之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关爱,实际上也都是对自身的关爱。
总之,工业文明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使我们产生了一种“万物皆备于我”的错觉。人类在将自身定位为万物主宰的同时,也将自身之外的一切他者排除在情感的关怀之外。他者在正义层面上的严重缺位,直接导致自然界被奴役的悲惨命运。党的十九大提出“生命共同体”的概念,意味着我们必须把人同他者间的谐和关系,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上。“‘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蕴含之一就是尊重自然”[12]。人类既不是畏惧自然臣服者,也不是支配自然的征服者,而是保障人与自然共同福祉的直接承担者。这也就是说,无论人类自身主体性得到何种程度的彰显,都不能对他者和自然的尊严进行一丝一毫的贬低。马克思与怀特海尽管有着各自的哲学立场,但“在他们的哲学那里,他者始终在场”[13]。首先,他们从世界的关系性图景入手,为共同体中的他者进行了价值确认;其次,基于他者主体性,主张构建起一种符合他者利益的正义性交往方式;最后,立足有机整体的思维方式,倡导共同体中包括他者在内的共同福祉。无疑,马克思与怀特海关于共同体问题的关注,充分彰显了对他者的真切关怀,进而为宇宙中的每一个他者在正义观层面寻求到了栖居之所。这对生命共同体的构建而言,更是有着难以取代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