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仁到德仁:天皇缘何强调其象征性

2020-03-02 03:09刘江永林心怡
太平洋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仁天皇皇室天皇

刘江永 林心怡

(1.清华大学,北京 100084)

2019年5月1日,日本新天皇德仁宣布即位并宣誓:“根据宪法,尽到作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整体象征的责任和义务。”(1)天皇陛下のお言葉(全文)、『朝日新聞』,2019年5月2日,第1版。同年10月22日,德仁天皇的即位典礼在东京隆重举行,德仁天皇再度重申这一立场,突出强调坚守天皇“象征”地位。早在30年前,明仁天皇于1989年即位之日起就宣誓,将与日本国民共同维护《日本国宪法》,完成作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整体象征的工作。30年来他始终坚持遵循这一誓言。2019年2月24日,明仁天皇就生前退位发表简短讲话又五次提及“象征”一词。同年4月30日,明仁天皇退位时最后一次讲话仍念念不忘对国民接受自己作为“象征”而表示衷心感谢。

从明仁上皇到德仁天皇,缘何反复强调《日本国宪法》所规定的天皇作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地位?作为“象征”而不掌实权的天皇在日本政治方面具有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的背后是否与明仁天皇决定生前退位的动因有关?本文拟就上述问题从以下三个维度做一探讨。

一、历史维度:日本天皇制的变迁

明仁天皇在2016年8月8日发表有关生前退位的电视讲话中8次提到“象征”一词,即日本天皇作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两次提及日本宪法。他说:“根据宪法,天皇没有参与国政之权能。这种情况下,此次在重新回顾我国漫长的天皇历史的同时,衷心祈愿今后无论何时皇室都能与国民同在、携手共筑这个国家的未来,以及象征天皇的公务永远不会中断、稳定持续下去,我在此讲述了自身的想法,恳切希望能够得到国民的理解。”(2)“日本天皇宣布退位意向日媒公布讲话全文”,中国“腾讯网”视频,2016年8月8日,https://v.qq.com/x/cover/qywgbjh1gny3pbs/n0319ncquza,访问时间:2019年7月10日。要理解这一“明仁谈话”的真谛,确有必要回顾以下漫长的日本天皇历史,并从中体会明仁上皇的内心世界。

日本古代天皇制的形成与发展,与中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也有自己的特色。“天皇”的称号来源于中国的皇帝和“天子”,而与“天子”一同传入日本的还有中国儒学中的天子思想。(3)沈才彬:“日本天皇与中国皇帝的比较研究——以‘天子思想’为中心”,《日本学刊》,1992年第2期,第116-117页。中国儒家传统思想认为天子受命于天,且有德者为君,当天子失德后,失去民心、违背天命的天子将被新的得天命者所取代。合法的政权更替形式不仅有尧、舜的禅让,还有汤、武的易姓革命。但是,日本并未全盘接受中国的这套思想体系,而是摒弃了其中易姓革命的部分,形成了“君权神授”的天子思想。日本神话中天皇是天照大神(4)天照大神是日本神话中的太阳女神,是神道教的最高神,高天原(诸神所居之处)的统治者。的化身,天皇统治即是神的旨意。

据公元8世纪成书日本最早的古代文献《古事记》《日本书纪》记载,日本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于公元前660年建国即位,但这只是神话传说。从第二代绥靖天皇到第九代开化天皇,并无政绩或事实记载,日本史称“欠史八代”。日本有人提出,真实存在的天皇是从第十代崇神天皇开始的(5)[日]高橋伸幸编『天皇125代皇位継承と生前退位の歴史』、廣済堂出版,2017年。,但也找不到确实的根据。据《古事记》记载的崇神天皇生卒年份,他居然活了168岁,显然是杜撰的。历史上日本的一些所谓“天皇”,实际上是根据当时统治日本局部地区的国王或“大王”虚构而成的。

从有确切记载的推古天皇(公元554—628年)起,日本天皇制经历了若干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大多数情况下天皇并不掌握实权或直接主政,而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君主。为叙述方便,本文将日本天皇制概括为四个完全不同的时期:一是古代天皇制形成与兴盛的时期;二是日本中世天皇开始衰落而幕府掌权时期;三是明治帝国宪政下集权天皇制时期;四是战后宪政下象征天皇制时期。伴随这四个不同的时期,中日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不同变化。这些变化的原因有时来自中国的改朝换代与兴衰更替,从而形成中日关系历史舞台上一幕幕场景与过程,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中日两国后人了解并汲取。

1.1 日本古代天皇制形成于飞鸟时代(593—710年)至天皇制鼎盛的奈良时代(710—794年),中国处在隋唐时期,两国友好交往频繁

这一时期,日本第一位女皇推古天皇在位,其侄子圣德太子摄政。公元608年9月,圣德太子第二次派出遣隋使小野妹子到中国,在致隋炀帝的国书上写道“东天皇敬白西皇帝”。这是日本首次正式对外使用天皇称呼。日本通过645年的“大化改新”建立起古代天皇制和以天皇为中心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国名从倭国改称日本,首次使用的年号“大化”取自中国《易经》中的“大化流衍,生生不息”。其后,截至2019年“令和”年号之前的“平成”年号,日本的年号皆出自中国的典籍,说明日本历代统治者都推崇中国古典文化。

公元663年,日本为支援朝鲜半岛的百济征讨新罗而在白村江(今韩国西南部的锦江),与唐朝驰援新罗的战船发生海战,并遭到惨败。其后,约900年日本未敢再进犯朝鲜半岛。在古代天皇制繁盛的奈良时代,日本以中国唐朝集权国家为典范,巩固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迁都奈良。当时的圣武天皇(701—756年)、光明皇后酷爱佛教、儒学、唐诗,向中国派出许多遣唐使、留学生和留学僧。日本皇族成员大都能作汉诗。日本的《万叶集》也成书于这一时期。中日友好交往达到历史鼎盛时期。阿倍仲麻吕、吉备真备、鉴真、空海等传颂至今的友好佳话都发生在这一历史时期,绝非偶然。

1.2 自公元887年起古代天皇制走向衰落,天皇实权旁落到重臣武家手中,中日关系不睦

其后,日本从模仿唐朝的律令政治转向武家政治。藤原家族通过联姻控制他们拥立的弱智或幼小的天皇,主掌朝政,迁都平安(京都)。此后,中国唐朝末年及宋朝兵荒马乱。这一时期,日本不仅同中国断绝了官方往来,对民间往来有所限制,禁止商船到中国。

公元1185年日本进入镰仓时代,即所谓的中世。幕府在镰仓建立起统治,而天皇则被架空。1271年元朝建立后,元朝始祖忽必烈立即于1274年、1281年两次发兵,企图入侵日本,均因遭遇台风而惨败。日本史称“蒙古来袭”或“元寇来袭”。日本称之为“神风”,从此日本人开始相信日本是“神之国”。

镰仓幕府灭亡后,1336年日本分裂为南北朝时代,与中国交往仍不正常。其后,日本进入室町幕府时代(1392—1573年),皇室衰败,内战不断,日本史称“战国时代”。这一时期因倭寇不断骚扰中国沿海,明朝政府严厉实行海禁政策,寸板不得下海。直到足利义满统一日本后,与明朝修好,应允清缴倭寇海盗,明成祖才开始同意中日开展“勘合贸易”。1404年至1547年,日本派共出17次勘合船队。

1590年丰臣秀吉统一全日本,立即于1592、1596年两度率军侵朝,兵败病故。其后,1603年德川家康在江户(今东京)建立起幕府,开始了德川幕府的统治,天皇成为摆设。1609年萨摩藩入侵琉球国,拉开了日本向南武力扩张的帷幕,埋下了中日对立的隐患。中日之间虽经历了战争,但总体和平,民间保持交往。

1.3 日本明治维新后,在帝国宪法下形成近代天皇制与军国主义统治,中国深受其害

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彻底推翻封建幕府统治,实行所谓“王政复古”“大政奉还”,确立了以睦仁天皇为中心的君主立宪制国家,逐步走上“脱亚入欧”的帝国主义道路。1890年11月生效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宪法)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的天皇统治之……天皇是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天皇统帅陆海军。”与此同时,日本还通过《皇室典范》《军人敕谕》《教育敕语》等,从体制、军队到全体国民建立起一整套天皇集权统治。当时日本建立的所谓“国体”,即规定天皇统治日本的国家体制。从明治天皇到昭和天皇,日本天皇曾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并被日本军部所充分利用。日本从1874年5月首次入侵中国台湾府到1941年12月偷袭珍珠港,发动太平洋战争,日本几乎每10年就发动或参与一场对外战争,而这些战争大都是在天皇主持的御前会议做出的决定。日本军国主义不断发动对外侵略扩张,中日关系陷入历史上最为灾难深重的时期。

与古代天皇制相比,这一时期相对较短,大约只有七十多年,经历了明治、大正、昭和三代天皇,教训极为深刻。二战后,在美国主导下的东京审判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争议的审判,但对日本天皇及皇室成员则未追究战争责任。因此,长期以来人们对日本皇族在对外侵略战争中扮演的角色并不清楚,那场战争似乎只是昭和裕仁天皇与日本军部相互利用的过程。实际上,近代天皇制的特点之一是,从明治时代起日本不仅建立了三代天皇的绝对统治,而且皇族男丁必须参军,其中大多成为日军将领或军国主义的骨干。他们有些坐镇幕后指挥,有的亲自率军侵略中国(参见表1)。直到二战尾声,三笠宫崇仁亲王等极少数皇族成员才良心发现,转向反战与历史忏悔。

表1 日本明治时期至昭和前期皇族的军人和战争经历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鷹見久太郎編『皇族画報』①等资料整理

明治天皇作为统领海陆军的大元帅,曾于明治6年(1873年)颁布“皇族海陆从军令”,确立了“皇族男子一律当从军”的方针。(6)[日]鷹見久太郎編『皇族画報』、東京社、明治45.4 (1912年4月)国会図書館オンラインへのリンク)000000435368DOI10.11501/780703。② [日]神立尚紀:「皇族男子はすべからく軍人たるべし」、2019年12月27日、『現代ビジネス』https://headlines.yahoo.co.jp/article?a=20191227-00069452-gendaibiz-soci&p=1,访问时间:2019年12月28日。此后至1945年,日本皇族有11个“宫家”出现皇军将领,也有不少皇族及华族的年轻军人在太平洋战争中战死。二战后,在驻日盟军总部指令下,1945年11月,这11个“宫家”脱离皇籍,成为平民,被称为“旧皇族”。其中包括,海军少佐山阶宫武彦王、海军中佐贺阳宫恒宪王、陆军大尉贺阳宫邦寿王、海军中将久迩宫朝融王、元帅梨本宫守正王、陆军大将朝香宫鸠彦王、陆军中佐朝香宫孚彦王、首相东久迩宫稔彦王、陆军中佐竹田宫恒德王、北白川宫道久王、陆军少将闲院宫纯仁王。此外,脱离日本皇族的还有一个韩国血统的所谓昌德宫李王。他是日本1910年吞并朝鲜半岛后,韩国的最后一个皇太子李垠(1897—1970年)。李垠10岁时就被带到日本接受同化教育,成人后娶日本皇族梨本宫方子为妻,并晋升为日本陆军中将,曾于1931年率军入侵中国东北。

在明治宪法下,日本最终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之一及原子弹轰炸的国家,日本民族濒临毁灭的边缘。1945年8月15日,昭和裕仁天皇不得不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终战投降。日本明治宪法下的天皇制就此瓦解。2009年1月,明仁天皇即位20周年之际曾表示:“昭和时代60余年来带给我们各种各样的教训,只有充分熟知过去的历史事实,才能应对未来。这一点至关重要。”(7)[日]河西秀哉『明仁天皇と戦後日本』,洋泉社、2016年、171頁。

1.4 在战后《日本国宪法》框架内的象征性天皇制与日本的和平发展,中日关系恢复正常

二战后日本天皇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天皇作为虚位元首而不再掌握实权。1947年5月3日生效的《日本国宪法》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由主权所在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从而从法律上否定了“君权神授”的传统观念。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战后的《日本国宪法》不仅在客观上挽救了因侵略战争惨败而濒临崩溃的天皇制,而且使日本极右势力企图再度利用天皇制复活军国主义成为幻想和泡影。日本象征性天皇制延续至今,日本走和平发展道路,中日两国迎来和平共处的新时期。

二战后,日本天皇都坚持遵循《日本国宪法》并反省侵略历史。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日本天皇才同中国领导人实现了直接接触和相互访问,两国关系进入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和平共处、平等交往的友好期。可以说,新中国同日本皇室交往的原点是日本战后在《日本国宪法》下走和平发展道路和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这与二战后日本天皇的地位、性质、权能及活动的变化密切相关。

《日本国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宪法第一条关于天皇作为国家及国民“象征”的定位,以及宪法第九条关于放弃战争的规定。正是由于宪法这两条规定,战后日本才彻底改变了战前和战时的国家政体,否定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天皇制,确保日本走上和平发展道路,客观上也使日本皇室浴火重生而得以延续。

早在明仁上皇还是皇太子的时候,曾于1984年4月6日明确表示:“日本皇室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掌握政局的时期极为短暂是其重要特征。我认为,在外国也无此先例。位居脱离政治的立场之上,时常将国民疾苦萦绕于怀,这些历代天皇的事迹,正是表达‘象征’这一词语最为贴切的状态。我认为作为日本天皇的理想状态也理应如此。”(8)[日]河西秀哉『明仁天皇と戦後日本』,洋泉社、2016年、第134、135頁。

关于这一点,包括主张修宪的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晚年也承认,当年围绕制定宪法,“天皇制与放弃战争问题是特别大的争论焦点……作为天皇的定位,象征这一立场是比较巧妙的想法……是苦心之作。”(9)[日]中曾根康弘:『中曽根康弘が語る戦後日本外交』、新潮社、2012年10月25日発行、第68頁。2000年,中曾根康弘(2019年11月29日去世)在《21世纪日本的国家战略》一书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所谓天皇制,在源自祭政合一的古代社会,天皇是传统、文化方面权威的保持者,而实际统治者是将军,将军一直是由天皇任命的,即一直维持着权威与权力明确分离的政治形态。因此,天皇作为权威的象征被神圣化,由于处于权力斗争以外的存在而维系了万世一系的永续性。因此,日本与外国相比,内乱与革命较少,民族统合得以维持。

但是,明治维新引进了普鲁士宪法,作为绝对王政的天皇则同时掌握了权力和权威这两个方面,总之是握住了军刀。佩戴军刀的天皇被美国为中心的盟军所打倒,在新宪法下天皇重回传统的权威、国民整体象征的立场。政治形态变为总理大臣成为事实上的领导人,统治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三权既合作又分立,一起实行。于是,放下军刀的天皇如今却拿起了显微镜。我认为这是很明智的选择。(10)[日]中曾根康弘:『二十一世紀日本の国家戦略』、PHP研究所、2000年、66頁。

中曾根表示,关于天皇的应有状态,照样保持象征天皇就可以,没必要修改宪法第一条(天皇地位、国民主权),但对外国还是明确天皇是代表日本的元首较为合适,应该明文写明。(11)同③,第170-171頁。由此可见,天皇制的性质和应有状态,是日本在思考21世纪国家战略时优先考虑的历史教训与国家基本问题。明仁上皇对此了然于心。明仁上皇和美智子上皇后对奈良时代日本皇室同中国的友好交往十分眷恋,对近代天皇制被军部利用对日本及亚洲邻国造成伤害有深刻反省,所以在位期间,对战后和平宪法下天皇作为日本国与日本国民象征,即日本国虚位元首的地位始终着力坚守。同时,诚恳地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元首开展符合日本宪法和国际礼仪的交往。

二、制度维度:二战后日本天皇制的变与不变

战后初期,日本实行了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军国主义,其重要标志之一是对明治帝国宪法下形成的日本天皇制进行了彻底改造。

2.1 明治帝国宪法下的近代天皇制是日本军国主义的主要象征之一

一方面,日本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加速转型,国力快速提升;另一方面,封建世袭的天皇制则被神化到极端,成为军部借以凝聚国力民心对外发动侵略战争的政治“魔咒”。历史上,在明治维新后演变为举国一致的国家神道信仰和军国主义皇国史观。在明治帝国宪法下,日本人曾认为,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代,万世一系,神圣不可侵犯;日本是“神之国”,自己是太阳神的子民,必须无条件地效忠天皇;大和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为天皇尽忠可以魂归靖国神社,成为天皇参拜的英灵。一些士兵还相互发誓“死为护国鬼,靖国神社再相见”。(12)[日]山中恒『靖国神社問題』、株式会社小学館、2003年8月、第22頁。这种日本民族精神构造成为当时支撑军国主义对外战争的一种“软国力”。

这一近代天皇制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天皇制所不同的是:从尊崇佛教改为绝对信奉国家神道;从尊崇中国文化改为“脱亚入欧”,蔑视并入侵中国;从争取同中国拥有对等地位改为与欧美列强结盟,与强者为伍,以强凌弱;天皇变为拥有前所未有的绝对统治权威的国家元首,神圣不可侵犯。尽管1912年明治天皇去世后即位的大正嘉仁天皇体弱多病,与明治天皇相比平易近人,日本出现短暂的自由民权运动,但日本皇族已有多人成为陆军大将,掌控日本军政大权,日本并未停止对中国的侵略扩张。1914年日本便企图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占领中国的山东省,并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1926年,大正天皇去世,昭和裕仁天皇即位,进一步建立起天皇治下的军国主义统治。当时,日本的僧侣接到征兵通知也会脱掉袈裟,穿上军装,走上战场,挥起屠刀。这在日本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结果不仅日本国民深受其害,而且日本战败后,皇室也面临史无前例的存续危机。

1945年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第六条明确规定:“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其中当然包括军国主义时期的日本天皇制与军人法西斯统治。1945年8月,昭和裕仁天皇接受《波茨坦公告》,日本战败投降,明治宪法被废除。

2.2 战后《日本国宪法》出台,日本天皇制发生了根本变化

二战后,日本的和平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希望走和平发展道路。战后初期,单独占领日本的美国首先要实现战后日本的民主改革,防止日本军国主义东山再起,报复美国。其中最重要的步骤是制定新宪法,对近代天皇制进行根本改革,使日本成为和平国家。1946年1月,盟军总部(GHQ)司令麦克阿瑟与日本首相币原喜重郎就此达成共识。麦克阿瑟曾在回忆录中,对所谓战后日本宪法是美国强加的说法,予以了澄清和反驳。(13)刘江永:“论大选后安倍的修宪政治及影响”,《日本学刊》,2017年第6期,第11页。据麦克阿瑟回忆录记载,1946年1月26日,是时任日本首相币原喜重郎到他的办公室,提议在新宪法最终稿加入“非战”条款的。(14)[美]麦克阿瑟:《老兵不死:麦克阿瑟回忆录》,梁颂宇译,南京: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7年版,第265-266页。币原喜重郎也曾在回忆录中明确指出,“常听人议论说,美国人到日本来,这次的新宪法违反日本人的意思,是被盟军司令部强加的。这在我相关的范围内并非如此。绝非任何人强加的。”(15)[日]幣原喜重郎『外交五十年』、中央公論社、1987年、230-231頁。

最初,日本各党派提出的宪法草案仍坚持所谓维护国体,保留天皇统治大权,结果未被采纳,而强调主权在民的日本宪法研究会起草的宪法草案,受到盟军总部重视。美国鉴于天皇在日本社会和国民的权威性,为减少占领和管控日本的成本与难度,并未追究天皇与日本皇室的战争责任,而是企图通过制定战后宪法,减少皇室“宫家”,对天皇制加以改造,保留并利用日本的象征性天皇制的存在,对日本施行间接统治。从制度维度看,美国占领当局对日本天皇制的改造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并取得了成功,但放弃了对昭和天皇及日本皇室成员战争罪责的追究,则是日本长期以来没能彻底清算历史罪责的根源之一。

当时,昭和裕仁天皇深知自身及皇族成员的战争责任深重,为避免皇室成员遭到审判,保全天皇制的续存,只能接受麦克阿瑟的主张,顺应日本战后期盼和平的民意。在麦克阿瑟的建议下,昭和天皇于1946年1月1日发表诏书,即所谓“人间宣言”,宣布自己是人而非神,从而否定了天皇自古以来“君权神授”的观念。同年2月,盟军总部参考了宪法研究会的宪法草案内容,将包括象征性天皇、主权在民、放弃战争、保障人权等内容的宪法草案交给日本政府,要求照此起草修宪草案。同年3月6日,日本政府提出宪法草案并经多次讨论、修改及补充,最终于1946年10月7日在日本国会通过《日本国宪法》。(16)中国社会科学院,简明日本百科全书编委会:《简明日本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8页。

二战后,根据《日本国宪法》,日本在形式保留了天皇制,但天皇地位与性质则发生了很大变化。其地位虽高于首相,但作为虚位元首而不掌实权。天皇只能行使宪法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在日本历史上,这种天皇被架空而无实权的情况并不少见,而非因美国强加或战后宪法规定才出现的。皇室与军事权力结合的近代天皇制“在日本历史上是例外中的例外”。(17)[日]竹田恒泰『旧皇族が語る天皇の日本史』、PHP 研究所、2008年、第243頁。

明仁上皇希望象征天皇的公务永远不会中断、稳定持续下去。其具体内容,在《日本国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天皇国事行为中大体有以下13项:(1)根据国会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2)根据内阁提名任命最高法院法官;(3)公布修改宪法、法律、政令及条约;(4)召集国会;(5)解散众议院;(6)宣布实施国会议员的大选;(7)认证国务大臣和法律规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权证书以及大使、公使的国书;(8)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免除执行刑罚以及恢复权利;(9)授予荣誉称号;(10)认证批准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外交文书;(11)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12)举行仪式;(13)委托从事国事活动。(18)《日本国宪法》第一章天皇第6条·第7条·第4条第2項,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施行。日本宫内厅网站,http://www.kunaicho.go.jp/about/seido/seido01.html#H2-01,访问时间:2019年7月10日。

战后日本天皇虽不干政,其摄政的场合只具有宪法规定的“象征”性质,但平时公务却颇为繁忙,需要充沛的体力和精力。天皇全年的日程由宫内厅与政府协调安排,年初年末最为繁忙。从天皇元旦清晨5时30分对天地四方诸神做“四方拜”开始,每年皇室优先安排的重要祭祀活动有16项。其中,1月5项、2月1项、4月1项、6月2项、7月1项、10月1项、11月1项、12月4项。以上这些远非天皇活动的全部。天皇和皇后每年8月15日还要出席“全国战没者追悼仪式”,到冲绳、广岛、长崎等地出席慰灵活动,看望灾区民众等。在日本全年近120天的节假日中,天皇约有30天因出席重要活动而不能休息。其中国内活动占80%,国际活动占20%。天皇的国务及公务(19)战后天皇无决策权,而由日本内阁负责决策。日本天皇从事的“国事行为”即国务活动,指作为“国家机构”所履行的国家手续;日本天皇从事的“公的行为”即公务活动,指根据宪法规定的象征地位而从事国务活动以外的公共事务。以上经费均由国家的“宫廷费”支出。活动日程的优先顺序如下(参见表2)。

表2 日本天皇国务及公务日程的优先顺序与主要内容

资料来源:本表系作者根据高橋伸幸编《皇室的真实》等文献制作。

二战后,根据《日本国宪法》规定,天皇不能从事政治意义上的所谓“皇室外交”,日本官方也不使用“皇室外交”的说法,天皇涉外公务被称之为代表日本国和国民所从事的“国际亲善活动”。例如,在皇居举行来访国宾的欢迎仪式,会见国宾后举行宫中晚餐,国宾回国前赴迎宾馆(赤坂离宫)与国宾告别送行。天皇的出访则要求外务省在收到外国邀请后通知宫内厅,由宫内厅确定出访地,外务省再据此开始准备。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住宿地、饮食、交通路线,还会请日本驻出访国的大使为天皇和皇后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等。天皇和皇后出国访问不涉及政治而作为象征重视中立性。天皇的“国际亲善活动”还包括接待各国驻日大使。另外,当别国建国纪念日、元首生日、婚丧嫁娶日,以及遭遇重大灾害时,天皇还会酌情分别向各国元首发去贺电、唁电或慰问电等“亲电”。明仁天皇和美智子皇后在位时每年大概发出500封这类电文。这对战后在国际社会改善日本的形象起到重要作用。日本甚至有人指出,对于日本来说,“皇室是最强的外交资产”。(20)[日]西川恵『皇室はなぜ世界で尊敬されるのか』、新潮社、2019年9月、第4頁。

战后《日本国宪法》第20条规定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日本战前天皇及皇室成员前往参拜的靖国神社从政府海军省、陆军省的管辖下脱离,变为日本民间宗教法人,基金主要来源于战争遗属的捐赠。但由于其是特定宗教设施,所以如果日本天皇和政要参拜靖国神社,便会在日本国内受到是否违宪的追究。另外,由于靖国神社供奉甲级战犯的亡灵,继承了其原有的战争观、历史观,所以日本政要参拜靖国神社也会受到亚洲邻国的谴责。战后初期,盟军总部曾禁止天皇参拜靖国神社。1978年甲级战犯亡灵被合祀供奉到靖国神社后,日本天皇再也未去参拜。

2.3 战后日本皇室的一些传统仪式和习惯未变

日本是一个很讲究程序和仪式的国家,日本的皇室更不例外。尽管时代在变迁,但日本天皇从出生到谢世所经历的主要典礼仪式、称谓等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新天皇即位时的“践祚大尝祭”,以及立太子、结婚、天皇即位仪式的服饰和做法都沿用了古代的习惯。宫中最主要的祭祀活动包括“岁旦祭”“神尝祭”“新尝祭”(1948年起更名为“勤劳感谢日”)等,每年正月的一系列皇室活动、一日三餐也有一些固定的安排。其中一些祭祀活动和礼仪并非古代就有,而是明治时期形成并传承至今的。明仁天皇在位的平成时代也无一例外地继承下来。

第一,自古以来日本皇室一直没有姓氏,只有“御称号”和“讳(名)”(21)讳:古时不敢直称帝王或尊长的名字叫作“讳”,也指所讳的名字。。作为幼年时期的名字,天皇子女和皇太子子女在出生第7天时被授予“御称号”。例如,明仁上皇的御称号为“继宫”,徽印是“榮”(梧桐的别称)。其名“明仁”取自《周易》中的“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德仁天皇的“御称号”为“浩宫”;文仁亲王的“御称号”为“礼宫”。古代日本人原本都没有姓氏,直到公元5—6世纪,大和朝廷和天皇才开始根据对国家的贡献,向贵族和地方豪强赐姓。到了江户时代(1603—1868年),普通民众也开始在私下使用姓。明治时代(1868—1912年)出于户籍制度的需要,每个人都开始拥有自己的姓。天皇赐予别人“姓”,而本身则没有“姓”。

第二,日本皇室是天皇及皇族的总称,以天皇、皇后和皇太子一家为核心,由皇太子以外男性皇族及其家族(宫家)构成。所谓“宫家”,是指天皇或皇太子的弟弟等具有皇族身份的男子结婚成家后自立门户,建立的皇族家庭,并由长子继承,其余的儿子则创设新的“宫家”。当某一“宫家”没有男性继承人时,就视为绝嗣。

第三,日本没有专门的国徽,象征皇室的16瓣菊花的家徽(日语称“御纹”)即代表国徽。皇室各“宫家”共有1个14瓣菊花家徽,并分别有一枚各自单独的家徽。菊花是奈良时代从中国唐朝传入日本的,由于菊花芳香高雅,多姿多彩,还可入药,被日本视为“百花之王”。如今,皇室还有重阳节时饮酒中浸泡菊花的习惯。日本从镰仓时代起流行菊花家徽,从明治时代起则只有皇族才允许使用菊花家徽,作为例外可以使用的场所包括兵营、军舰、驻外使领馆、法庭及官办神社(战前的靖国神社)。

第四,日本人称天皇、皇后为陛下,称皇太子及家庭成员为殿下,称皇族男士为“亲王”,女士为“内亲王”。战后,日本天皇被视为虚位元首而不掌实权,但在日本国民心中仍有很大影响。正因如此,尽管日本首相经常易人并可能受到抨击或诟病,而天皇和皇室则不然。这从民众心理上起到稳定日本社会的作用,并使皇室得以延续。事实上,在镰仓幕府以后至明治维新之前的历史上,日本天皇大多是有虚位而无实权。有学者指出,这也是日本皇统得以延续不断、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22)李卓:“天皇退位的历史与现实”,《日本学刊》,2019年第2期,第14页。封建社会世袭传承的日本皇室在现代化的资本主义社会得以延续的社会功能与奥妙,或许无声地隐藏在其中。

第五,日本的皇族没有户籍,而有作为“皇统谱”的皇籍。“皇统谱”分为记载天皇和皇后的《大统谱》和记载其他皇族的《皇族谱》。作为皇族的“宫家”有权选择脱离《皇族谱》而拥有自己的户籍。日本皇族现有5个“宫家”,包括明仁上皇的叔叔崇仁创立的“三笠宫”、明仁上皇的弟弟正仁创立的“常陆宫”、明仁上皇的堂弟宪仁创立的“高圆宫”以及德仁天皇的弟弟文仁创立的“秋筱宫”。秋筱宫的“宫号”源自奈良县奈良市地名的“秋筱”。目前只有秋筱宫家有男孩,而其他4家都没有,而无男孩,该“宫家”将来就不能再延续了。

第六,天皇皇位根据明治时期制定的《皇室典范》规定,实行长子继承制,女性皇室成员不能继承皇位。继承顺序依次为皇长子、皇长孙等。当长子一脉没有合适的继承人时,由皇次子及其子孙继承。因此,目前德仁天皇的独生女爱子内亲王没有继承皇位的资格,有资格继承天皇皇位的皇族成员是德仁天皇的弟弟文仁亲王和文仁亲王的儿子悠仁亲王。目前,日本皇室面临的实际问题是出生的男孩过少而女孩居多,今后10年若皇族女性相继出嫁而脱离皇籍,皇族还会不断萎缩。根据现行《皇室典范》,一旦皇族内的女性出嫁,与平民结婚,便自动脱离皇籍。例如,明仁上皇的女儿、德仁天皇的妹妹纪宫清子内亲王,2006年与平民黑田庆树结婚后便脱离皇籍,改名为黑田清子。

综上所述,战前与战后日本天皇制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皇室的传统仪式、称谓、习惯等,而在于天皇作为普通人成为日本国和国民的整体象征,而这个权力是基于主权在民,是建立在《日本国宪法》及日本国民信任与爱戴基础之上的,而非历史上天皇制所依赖的君权神授。这应该说是历史的一个进步。然而,在日本颇有争议的是,新天皇即位时的重要仪式“践祚大尝祭”。2019年11月14日晚至翌日凌晨,德仁天皇践祚大尝祭仪式——“大尝宫之仪”,在皇宫特设的“大尝宫”举行。室内存放着草薙剑、八坂琼勾玉和八咫镜的所谓“三种神器”,主要仪式包括“天羽衣神浴”“神供食”“真床覆衾”,通过与神话中的太阳女神——天照大神通宵共享新稻米饭、米酒等,完成天皇灵的传承。安倍晋三首相等400余人在室外恭候仪式完成。日本左翼历史学者对天皇即位仪式中的“剑玺渡御”和大尝祭中神秘的神道仪式,抱有强烈警惕,认为其涉嫌违反日本宪法规定的政教分离原则。因为基于政教分离原则,大尝祭应被视为“皇室活动”而非“国事行为”,相关的27.19亿日元费用应由天皇生活费“内廷费”支付,而日本政府则认为,这一皇位继承仪式应由皇室公费预算的“宫廷费”中支出。另外,由于传统的大尝祭的目的是为强化“万世一系”“神人合一”的权威性,而战后初期昭和天皇已发表“人间宣言”,所以这种充满神秘色彩的践祚大尝祭神道教即位仪式,难免让外界产生种种猜测。

三、天皇退位的维度:缘由与背景

2017年日本制定《皇室典范特列法》第一条称:明仁天皇自1989年1月7日即位以来,持续了长达28年的国事行为,在全国各地访问、探望灾区等象征性公共活动中迎来83岁高龄,作为天皇,深切担心今后自己很难再继续这些活动。日本国民深深敬爱直到高龄为止还在努力进行这些活动的天皇陛下,理解天皇陛下的心情,并对此产生共鸣。(23)日本衆議院ホームページ:『天皇の退位等に関する皇室典範特例法』、http://www.shugiin.go.jp/internet/itdb_housei.nsf/html/housei/19320170616063.htm,访问时间:2019年7月10日。这是日本政府和国会关于明仁天皇生前退位缘由的标准解释。

3.1 明仁天皇宣布退位的主要原因是年事已高,身体欠佳,但始终强调坚持天皇的象征地位

从客观情况看,明仁天皇生前退位确实有情可原。因为天皇除了从事各种国务、公务活动以外,还要于每周五和周六的上午在皇宫的“菊之间”处理公务。所有文件天皇都必须当天处理完毕,即使身体不适,在病榻上也要处理。(24)[日]高橋伸幸编「皇室の真実」,『一個人』保存版特集,2013.JUN, No.156.第70、71頁。天皇处理政府决议文件时不能说“不”,而只能在文件上签名或分别盖四种章:(1)签名并盖“御玺”;(2)盖“裁可”章;(3)盖“认证”章;(4)盖“御览”章。(参见表3)

表3 天皇根据宪法在国务活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的说明表

资料来源:本表系作者根据高桥伸幸编《皇室的真实》等文献制作。

天皇每年约有100多个文件需要处理,有时每年会处理多达750多个文件。其中,御览春、秋授勋人员名单有时达千人之多,仅此一项就需花约6个小时才能完成。这些对年逾82岁高龄的明仁天皇来说确有些勉为其难。更何况,明仁2003年接受过前列腺癌的手术,2012年接受过心脏搭桥手术,2013年以来因癌症手术后激素注射疗法而引起的骨质疏松症有所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明仁作为天皇不在生前退位,还有另一项选择,即委托皇太子等人代理摄政。根据《日本国宪法》第五条[摄政]规定,天皇根据《皇室典范》以天皇的名义摄政,只行使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而没有关于国政的权能。《皇室典范》第16条规定,天皇未成年时,设立摄政;天皇精神、身体出现重大情况而难以亲自行使国事行为时,可根据皇室会议,设立摄政。《皇室典范》第17条规定代理摄政的皇室成员顺序是:(1)皇太子(皇太孙),(2)亲王、王,(3)皇后,(4)皇太后,(5)太皇太后,(6)内亲王、女王。(25)日本宫内厅网站:《皇室典范》第16、17条,http://www.kunaicho.go.jp/about/seido/seido04.html,访问时间:2019年7月 10日。在历史上,大正天皇在位时曾因病而不能行使权力,在去世前5年便全权委托其子、当时年仅20岁的裕仁摄政而未退位。事实上,2012年明仁天皇过了80高龄仍坚持照常履行公务;同年2月他接受心脏手术期间曾由德仁皇太子代劳公务,出院后同年11月还坚持到冲绳出席“全国建设富饶海洋大会”典礼。

2016年以前,针对适当减少天皇公务的建议,明仁天皇曾表示,公务活动必须考虑公平原则而不同意减少,并说实在不行还可得到皇太子的帮助,所以不必有任何担心。(26)同②。然而,4年后明仁天皇却毅然决定生前退位,其中的缘由不能不引人深思。

从明仁天皇退位前的言行看,他留下的最大心愿就是后继天皇也坚持作为日本国与国民整体象征地位,祈愿日本发展,世界和平,而不愿天皇制再被极端政治势力所利用。这既符合《日本国宪法》的宗旨,也是对在明治维新后日本军部利用天皇集权统治造成历史恶果深刻反省之必然。战后以来,日本右翼保守势力一直企图通过修改战后宪法,恢复明治宪法对天皇的定位,即天皇是国家元首,具有绝对权威。一些右翼团体公开主张天皇重新亲政,重建“一君万民”的国家与社会,恢复明治宪法,维护“基于传统精神和皇道的国体”。甚至还有人抛出所谓“日本皇国宪法草案”,鼓吹“天皇为大日本皇国之首”“天皇统帅国军”(27)王俊彦:《日本天皇与皇室内幕》,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第78、185页。这些极端主张显然得不到日本主流社会认同,必然遭到爱好和平人民的抵制。

3.2 明仁天皇生前退位的背景之一是,安倍晋三首相强力推动修宪并一度获得国会三分之二修宪所需的多数议席

2012年日本自民党修宪草案恢复了明治宪法中“天皇为国家元首”的规定,同时也保留了天皇作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整体象征的提法。(28)日本自由民主党『日本国憲法改正草案』第2頁、2012年4月24日,https://jimin.jp-east-2.storage.api.nifcloud.com/pdf/news/policy/130250_1.pdf,访问时间:2019年7月10日。这是一种折中处理方式,似乎是为恢复天皇“国家元首”地位而采取的暧昧和隐蔽的表述。同时也表明,尽管天皇不干政,但日本当政者仍不能不考虑天皇的意向及其在国民中的巨大影响。

根据日本宪法第六条、第七条,日本内阁在一些重要仪式、授勋等国事行为之前,有义务向天皇报告说明。这被称之为“内奏”,以便天皇在从事国事行为之前了解情况,做好准备。这种“内奏”制度是明治时期传承下来的,在战争期间主要是政府首脑和军政要人向天皇报告国内外形势和政治、外交、军事等相关要事。但是,战后的“内奏”制度是在天皇象征性前提下进行的。天皇虽然有权要求政府首脑就某些重大问题进行“内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天皇只能听取“内奏”而不能表态,充其量只能通过提问等语气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平成时代,安倍内阁第二次执政期间的“内奏”次数最多,明仁天皇出席的认证仪式也最多,仅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安倍首相的“内奏”就达18次,认证仪式多达65次。(29)[日]吉田裕等編『平成の天皇とは何か』、岩波書店、2017年、第59頁。几乎每个月天皇都要出席1次认证仪式,这对年迈的明仁天皇来说的确不易。

作为不干政的日本国和国民整体的“象征”,无论天皇是否情愿,对日本内阁文件或国会通过的法律,只能签字盖章而不便提出异议。因此,一旦安倍内阁提交修宪法案并在国会和国民投票中通过,天皇也只能在相关审批文件上签字盖章而别无选择。2016年7月22日,以安倍晋三为首的执政党联盟在参议院选举中也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议席,已具备修宪所需的条件,并准备向国会提交修宪法案。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在不到三周的时间内,即同年8月8日,明仁天皇经过深思熟虑发表电视讲话,表明了自己生前退位的强烈愿望。

日本各界围绕这一问题曾发生争论。一些平时竭力提升天皇地位的日本保守势力,对天皇生前退位持消极态度。但是,明仁天皇提出的理由却难以拒绝,他明确表示自己年事已高,身体渐衰,并接受过两次手术,记忆力减退,难以像以往那样“全身心地完成象征天皇的公务”,对此表示担忧。(30)“日本天皇宣布退位意向日媒公布讲话全文”,中国“腾讯网”视频,2016年8月8日,https://v.qq.com/x/cover/qywgbjh1gny3pbs/n0319ncquza,访问时间:2019年7月10日。这是任何人都难以提出异议的一个理由。

于是,着力推进修宪的安倍首相不得不着手研究天皇生前退位问题,在客观上丧失了其任内修宪的最佳时机。2017年6月16日,日本国会通过了安倍首相签署的《关于天皇退位等皇室典范特例法》(皇室典范特例法),认可明仁天皇生前退位。与此同时,安倍仍在加紧为修宪造势。2017年5月3日是《日本国宪法》生效实施70周年纪念日。这一天,安倍首相在为日本右翼修宪团体发起的修宪造势大会发表视频致辞中首次宣布,要从举行东京奥运会的2020年起实行新宪法。(31)刘江永:“日本大选后安倍的修宪政治”,《日本学刊》,2017年第6期,第1页。为达这些目的,2017年7月,自民党又提出四项修宪内容,包括不修改宪法第九条第一、第二项内容,但增加自卫队合法等规定。这表明,安倍决心在任内完成修宪,为此可以在修宪内容上迎合执政合作伙伴公明党的某些主张。

3.3 明仁上皇决心生前退位显示出他维护日本宪法的坚定决心与智慧

他严守宪法规定不干政,不对政治家的主张发表看法,但只要一有机会就反复强调天皇作为宪法规定的“象征”地位,向日本国内外发出明确的信息,表明立场,这不可能不对日本国民产生影响。据日本《朝日新闻》在2019年5月3日宪法纪念日前夕所做的舆论调查显示,72%受访者认为目前修宪的气氛并未高涨,64%认为还是不修改宪法第九条为好。(32)日本《朝日新闻》中文网,https://asahichinese-j.com/photo/20709817,访问时间:2019年7月10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日本社会的主流民意。

在历史上,日本曾有天皇生前退位,但在日本宪政体制下,2016年8月明仁天皇提出生前退位则是第一次。由于日本宪法及《皇室典范》原本没有天皇退位的规定,所以需要日本国会充分讨论此事。日本宫内厅首先调查了202年前光格天皇退位的做法。根据日本国会通过的《日本典范特例法》,直到2019年4月30日举行的明仁天皇退位典礼,共有11项退位仪式才全部完成。同年10月22日,德仁天皇即位大典“即位礼正殿之仪”在东京举行;同年11月10日,德仁天皇和雅子皇后举行即位典礼巡游仪式。明仁天皇退位与德仁天皇即位的全部活动都是在日本现行宪法下完成的。安倍首相也必须出席相关所有的重要仪式。这一过程,在客观上使安倍内阁难以集中精力,利用在日本众参两院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议席的情况下,充分讨论修宪问题。

事实上,明仁上皇已把遵从和维护《日本国宪法》的意志传递给德仁天皇。正如美国的日本近代史和天皇研究家、奥特兰达州立大学教授肯尼斯·鲁奥夫(Kenneth J. Ruoff)指出,明仁上皇和美智子上皇后“为战后日本国宪法的核心和平与福祉而竭尽全力……天皇制曾经被利用为排外主义的象征,现在还有一些人企图利用也是事实,但平成天皇一直根据国际协调主义行事。”他认为,新天皇德仁和皇后雅子也会大体继承这条路线。(33)[美]肯尼斯·鲁奥夫『平和と福祉に尽力行動する「象徴」自ら考え続桁』、『朝日新聞』,2019年4月30日。

2019年10月22日,德仁天皇在“即位礼正殿之仪”发表的即位宣言中郑重表示:“此前,我遵循《日本国宪法》及《皇室典范特例法》的规定,继承了皇位。在此举行即位典礼之仪,向国内外宣告即位。此刻,我重新深切地感受到,上皇陛下30多年在位期间,始终祈愿国民幸福和世界和平,无论何时都与国民同甘共苦,身体力行地展示真心诚意。在此,我宣誓,在始终祈愿国民幸福和世界和平并贴近国民的同时,遵循宪法,作为日本国与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履行职责。殷切希望通过国民的睿智和不懈努力,我国将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为国际社会的友好与和平、人类的福祉与繁荣做出贡献。”(34)日本宫内厅网站:『皇陛下のおことば(令和元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2日,http://www.kunaicho.go.jp/page/okotoba/detail/60#199,访问时间:2019年10月23日。德仁天皇作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象征的这一即位誓言,充分体现了令和时代伊始日本人民的普遍期待和美好愿望。

四、结 论

通过上述三个维度的分析,可以理解日本从平成到令和时代,明仁上皇与德仁天皇一直强调要与国民同行,尽到日本国和国民整体象征责任的深刻含义。从日本宪政史看,明治宪法下的天皇制是军国主义战争天皇制,不仅天皇掌控日本的军政大权,对外发动侵略战争,而且三代皇族成员也成为日本皇军将领,构成军事指挥的核心集团。在战后《日本国宪法》下的天皇制则是象征和平的天皇制,特别是从明仁天皇起,日本天皇不仅不干政,与军事毫无关系,而且通过“国际亲善活动”等改善了战后日本的国际形象。明仁上皇希望这种状态得以永久保留下去。

然而,日本右翼势力不仅不承认明治时期至昭和前期日本天皇制带来的战争罪孽,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竭力美化侵略历史,而且力图通过修改宪法改变战后日本国内秩序,重新恢复日本天皇的国家元首地位和昔日的“荣耀”。

从历史维度回顾日本天皇制演变与兴衰的过程,有助于理解明仁上皇和德仁天皇坚守《日本国宪法》下天皇象征性的意义。从制度维度加深认识战后日本天皇制与近代天皇制的本质区别,可以理解明仁上皇和德仁天皇决心作为国家和国民整体象征尽职尽责的和平信念。从明仁天皇退位的维度思考21世纪日本可能被卷入修宪迷航旋涡的背景,可以领会明仁天皇做出退位决断的一番苦心。明仁天皇在位期间,每逢同中国领导人会面都会发自内心地提及中日两国有悠久的历史,特别是他1992年访华的美好记忆的内心世界。其中包括他对中国盛唐与日本奈良时代中日两国友好交往的眷恋,对历史上两国不幸时期的反省,以及对未来两国关系美好前景的期许。

有人认为,安倍晋三强调修宪只是给日本右翼势力做样子,争取得到政治上的支持。因为2017年10月大选后执政党已获众参两院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议席,若安倍真想修宪可以抓住时机向国会提交修宪草案,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这种分析或许有些道理,但如上所述,就在这一时期,日本国会讨论的重点是如何应对明仁天皇提出生前退位的问题。明仁天皇生前退位及德仁天皇即位等国之大事,在客观上避免了安倍在平成年代修宪。这也许是日本从平成到令和时代,日本修宪势力不便明说又尽人皆知的事实。根据《日本国宪法》,天皇作为日本国与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而不得干政,不可能公开干预安倍内阁的修宪政治日程,而明仁生前退位在客观上则不仅不违反宪法,反而起到护宪的作用,这一页肯定会写入日本历史。

进入令和时代,日本首次参议院选举于2019年7月21日举行。选举结果对安倍内阁修宪相对不利。朝野修宪派差4席而未能获得修宪所需要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但是,安倍任内修宪的计划仍在继续,安倍晋三不会因为天皇的态度而放弃修宪的政治抱负。同年9月下旬,安倍再度改组内阁,并在10月4日临时国会演说中重申,在令和时代将努力推进修宪。安倍内阁原拟在2019年12月国会结束前,争取通过有关修宪程序的《国民投票法》修正案,但因朝野各党未能就此达成一致而不得不推迟表决。自民党的修宪草案也无望提交本届国会讨论。安倍晋三在2021年9月自民党总裁任期届满前实现修宪的困难较前增大。

在这种情况下,安倍内阁将继续推动有关修宪的国会讨论,弥合各方对于修宪草案的分歧,争取2020年提出多数国会议员认可的修宪方案。由于日本国内围绕修改宪法第九条有较为强烈的反对意见,2019年以来,“日本自民党宪法修改推进本部”针对宪法第九条的修改,重申所谓“加宪”的修改方案。即,在维持宪法第九条第一、第二项内容的基础上,新加入一条明确记载自卫队的规定,以及内阁总理大臣的文民统辖和国会的统辖。这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联合执政的公明党的主张,淡化修宪印象,通过增加宪法内容的所谓“加宪”方式,在新宪法中明确记入自卫队条款。其主要目的之一是,使未来日本自卫队在海外的参战行为合法化。

对此,原来曾对修宪态度慎重的日本前外相、自民党政调会长岸田文雄,转向积极支持。然而,日本自民党前干事长石破茂则提出异议。他认为,这种“加宪”不如删除宪法第九条第二项,全面认可自卫队行使“集体自卫权”。其目的之一似乎是以抬高日本修宪门槛的方式,对安倍晋三在任内修宪唱反调。由此可见,日本执政党内目前意见尚未统一。另外,安倍还须争取野党参议员和多数民众支持修宪并赞成自民党的修宪法案。为此,安倍内阁很可能继续渲染“朝鲜威胁论”及“周边安全环境严峻论”,利用日韩关系恶化而形成的民族主义情绪等,制造有利于修宪的日本国内舆论。与此同时,安倍夫妇涉嫌以权谋私的“赏樱会”丑闻等,遭到日本在野党、主流媒体和一些律师团体的追究,导致安倍内阁的支持率开始下跌。在执政党联盟内部,围绕修宪问题自民党与公明党之间的矛盾能否真正得到解决,日本国民大多数是否支持修宪等,也值得关注。日本围绕修宪与护宪之争的结果,有可能对令和时代的日本走向及中日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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