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欣儒
消费税对于协调消费者消费、维护社会持续良好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据我国财政部2019年12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消费税距离完全的税收法定还有一定差距,立法仍有改善空间,而这要以进一步推进消费税改革作为前提条件。为此,出于社会发展现状和对消费税本身作用发挥的要求,应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可能影响进行探讨。
其一,与社会发展现状相适应。在1994年初步制定消费税征收条例时,考虑到在销售的终端征收消费税会因为消费终端数量众多而无法有效控制纳税人纳税,且无论在何种环节征收,负税人都是最终消费者,因此将大部分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确定在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征收。但当今社会信息化发展迅速,且当前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已经显现出过于单一、靠前等问题,阻碍了消费税应有效用的发挥,因而将消费税征收环节适当后移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合理举措①。
其二,发挥引导消费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引导作用,将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及其之前进行征收是十分必要的。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的消费税,虽然最后也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但是对于一般民众来说,消费税属于隐藏税种,在消费过程中往往缺乏对消费税的关注,相对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其上注明的增值税而言缺乏直观性,不利于消费者真正理解产品价值与负担的税金。但是对于在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征收的消费税,消费者无法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承担的税负,比如居民在购买烟、酒的时候,虽然买价中的大额开支是在负担消费税,但消费者本身缺乏认知,也就不会对其价格中所负担的高额税负所犹豫。如果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或者零售环节征收,消费者对消费税就会有更强的直观感受,从而对自己这方面的消费进行节制,不仅将合理发挥消费税对消费的引导力,对于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也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1.社会现状的支持。税收制度的改变必须要与时代相接轨。一方面,现行消费税征收环节产生的问题已经逐步显现,改变征收环节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大捷径。而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会对不健康的消费行为产生遏制作用,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信息化产业的不断发展为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做出了技术上的铺垫。以往对于销售终端难以管控、消费品流转过程无法明晰的弊病,现如今可以通过高度信息化的技术实现精准把控,既不会造成税额的流失,也可以保证各环节消费品销量等数据不会造假。
2.国家政策的指引。国家设立消费税的目的在于“调整产业结构、引导消费、节能减排”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初步显现了改变消费税征收环节的政策导向。在随后出台的关于减税降费的通知中更明确表示了将“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这表明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有了明确的国家政策指引性文件。通过一系列纲领性文件的出台,表明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将由设想转为实际落地,体现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具有的重要战略意义,其操作上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3.消费品行业企业的支持。目前消费税的征收大部分集中在生产销售环节,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因此,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将会得到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如白酒企业等的积极响应。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不但能为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减轻税负,还可以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企业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而引进节能环保技术、扩大生产规模等有利于维持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业务。因此,消费品生产企业的支持为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提供了更多支持。
其一,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有助于调节各行业间税负分配不公的问题,促进整体产业链协调高效运转。目前除“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金银首饰、铂金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外,其余13种税目的应税消费品均在生产销售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这表明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基本集中在消费品流通的前半部分,对于应税消费品的后续流通并没有太多涉及。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充分发挥消费税的调控作用。
其二,对引导消费者消费观起到良好作用。消费税作为间接税,其税款实际负担人是最终消费者,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还有助于令消费者直观感受各产品本身价值与其税负间的比例关系,充分了解烟酒等产品中所蕴含的高额税负,进而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
其一,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有助于缓解生产企业纳税压力,尤其在重大突发事件持续期间充分发挥企业的生产热情,提高产出水平以及时满足消费者需求。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将熔喷布生产企业的消费税纳税后移和减免能够更加充分地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鼓励员工积极复工复产以提高产能,及时有效应对国内国际超额需求。
其二,普华永道中国间接税服务主管合伙人李军认为,消费税有助于促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转型升级,以税负形式督促企业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向节能减排方向靠拢,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间接提高了企业的整体价值。
其一,加强对征收环节的管控。我国消费品生产企业相比批发和零售行业,由于其纳税数额大、销售流程更为清晰,在征收消费税时所需付出的管控力度也就相对较小。但是将消费税后移至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之后,要进行消费税纳税管控的对象将会大幅增加,增加了消费税征收管理的税收成本。此外,由于生产企业在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大多采用统一的销售价格,而终端零售商通常并不会以统一售价进行销售,因此有很大可能造成消费税的偷税漏税,导致国家的税收损失。
为解决上述问题,在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同时,可以适当参考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方式,比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将每一笔销售业务都清晰地记录在案,也对每笔业务所征收的税收金额进行了标注。不仅大大减少了税务局税收征管的工作量,同时可以利用大数据对每一笔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业务进行统计,从而降低征税时遗漏的可能性。通过发票与大数据系统协作等方法,使每一流通环节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对征收环节的管控。
其二,可以依据行业特点决定征收环节。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后移并不一定适合所有行业,是否后移应该以具体行业的特点进行决断。通过对调整前后税负金额进行比较与分析,评判后移是否能真正起到良好的调控作用,充分发挥消费税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引导消费、推动节能减排的效能。
其三,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还可以减轻税收成本管控负担。我国目前所征收的消费税统一受中央管控,其税收收入也直接纳入中央。虽然消费税最终收入与地方税收无关,但各个消费品的流通过程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其所在地方的发展,可能对管控难度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将部分消费税从中央调整到地方,配合消费税后移至零售环节等进行征收,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提高地方对于消费税纳税人的管控力度,减轻税收的成本负担。
其一,处于消费税纳税链后半的零售和批发企业也应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消费税改在零售和批发环节征收固然有着很多积极作用,使其在引导消费、节能减排上的优势更加明显,但对于零售和批发行业本身来说也是一场不小的挑战。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后移会使原本由生产企业承担的消费税转而由批发和零售企业缴纳,虽然最终的纳税承受者仍然是消费者,但是消费税转到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意味着批发和零售企业需要保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缴纳税款,但批发与零售企业规模相对生产企业通常更为简小,缺乏强大的产业链作保证,在缴纳税款的时候所要面临的压力比生产企业更为巨大④。通过对应税消费品数量的精准控制以及对于销售状态的精确把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将压力转化为行业发展的动力。
其二,处于消费税纳税前端的生产企业应保持和提升行业竞争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意味着生产环节所需负担的税负降低,同行业竞争者和潜在进入者可能通过降价的方式提高自身企业产品竞争力。企业应抓住机遇,以更换新设备、研发新产品等方式降低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使企业走在行业前端,以争取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注释:
①张学诞.基于共享税视角下我国消费税制度改革的思考[J].国际税收,2018(11):54-57
②JIA Kang,ZHANG Xiaoyun.Three Major Functions of China’s Consumption Tax:Effect evaluation and Policy Adjustment[J].当代财经,2015(S1):35-45
③何晓曦.成品油消费税后移改革能否实现?[N].国际商报,2019-10-2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