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科
在土建工程造价中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针对投资者而言的,计算和管理某项土木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有形的资金和无形的资金。第二是针对整个市场方面的,十分宏观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中包含着价格管理和投资费用的管理,其工作内容有撰写规划和设计方案等工作,预测并监管着整个工程内部的各项活动,对施工单位成本进行有效控制,满足企业的发展和企业管理的需求。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没有拥有完整的土建造价管理体系,这样就会使土建行业的发展不健康。为了保障土建造价管理的健康发展,可以完善土建管理体系,这样既保障了土建造价管理的全面高效,又可以使得土建造价管理能够健康的发展。在实际的土建工程工作中,造价工程师一般都被安排到其他的管理工作中,导致了造价管理工作由于缺乏管理的原则和管理方法导致管理出现无序的局面。目前的建筑行业,尤其是土建行业中,多数的企业无法落实有效的管理体系,企业在对工程价格的把控中存在管理缺失,没有将造价管理形成一个系统的体系和概念,导致了在实际的工作中各部门沟通不畅,无法提升工作效率等,使得工程造价的管理职能和控制职能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无法体现。
目前我国在针对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多,并不能满足土建工程实际工作中土建造价管理的需要,我国现有的建筑工程法律主要以《建筑法》《合同法》等以工程招标和承包转包方面为主,并没有健全在工程造价上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了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出现问题以后很难用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造价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使得工程造价工程师难以按照规定来开展工作。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合作协调进行工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障规定,会使得各部门之间存在失责行为,使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不到位,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将难以划分,将会出现造价管理混乱的局面。目前我国针对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足以支撑现在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不能满足现在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且针对于土建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覆盖面比较小,执行力不强,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给许多的不法分子许多的可乘之机。
企业为了更好地进行土建造价的管理就必须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体系,使土建造价在管理方面可以根据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土建管理人员根据土建管理机制和条例依法开展自身的工作,联系各个部门进行合作,提高土建造价管理的效率。为了确保各个部门沟通的效率,土建造价管理可以根据土建造价的信息,调动土建造价人员及时有效地获取多方面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土建造价管理需要具有科学性管理体系,具有实效和定量功能,企业在建立土建造价体系时,注意数据细节,降低土建造价项目成本,优化企业施工方案,减少企业漏洞,明确企业工作程序,提高企业效率,使土建造价达到时长短,效率高,工作量少。由于土建造价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撑,所以缩减工作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土建造价应该在管理方面,注意实际管理与计划管理之间的误差。通过减少实践管理项目中的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而发挥土建造价管理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由于现在土建造价管理出现了一定的问题,所以国家为了加强土建造价管理就必须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土建造价的管理权,维护土建造价企业的市场。加强企业各部门对土建造价市场监督力度,弥补土建造价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政治经济多方面角度制约管理层人员。不断地提高管理层人员的责任心,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充分发挥资源在经济市场中的作用,不断的提高市场的经济效益,促进建筑工程事业稳定发展。政府发挥自身的职责,不断地加强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监督力度,对待工程造价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严肃的处理。做到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如出现了问题,政府应发挥自己宏观调控的作用,不断地调控。市场经济中政府运用法律的手段划清企业的政治责任与权利和经济义务等问题,促进市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工程造价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法律体系的完善,对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有法可依,避免出现由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漏洞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篇文章主要对建筑工程中土建工程的造价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对现阶段我国土建工程造价管理对策进行重点论述,阐述了现阶段我国土建造价管理的问题以及对策,希望本篇文章能够为相关的建筑工程管理企业提供参考。